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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挖土人工清理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1

分项工程名称挖土工程部位北区地下车库数量负责部门施工部门作业内容机械挖土、人工清底交底日期2009.10.1交底内容: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技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工程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浓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动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4、挖土过程中遇有谷牧、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味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5、槽、坑、沟边1M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底部设18㎝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6、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横向间距不应小于2-3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8、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绞接部分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的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9、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和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操作规程要求。10、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11、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坑土结构。12、清坡清理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13、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14补充交低内容:交底人签字作业班组长签字操作人员签字

篇2:人工挖土安全要求技术交底

1.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从事挖土作业前必须熟悉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对使用的工具要进行检修,不牢固者不得使用;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

3.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4.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

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6.挖土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掌握购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讯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7.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开挖深度情况按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报告有关负责人,经过安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槽、坑、沟边上口边lm以内,不得来回上人走动,不得堆放任何物、料、机具或杂物,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9.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栏,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槽深大于2.5m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m,层问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O.5m。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严禁在槽内或坑坡脚下休息。

10.槽、坑、沟根据情况必须设置上下坡道或安全梯。进出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m。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槽、坑、沟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11.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等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进行清理槽作业。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2.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坐、卧、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3.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古墓等文物,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按要求进行处理或保护。经明查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4.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篇3:建筑人工挖土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人工挖土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日期:

交底内容:

本技术交底内容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工程。

1.主要机具

主要机具有: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铅丝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场地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0.5m,然后再开挖。

3.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

(1)坡度的确定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a)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

(b)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c)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d)坚硬的粘土―2.0m。

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温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307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1-307

项次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2)根据基础和土质、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3)开挖各种浅基础时,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4)开挖各种槽坑。

1)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2)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接近设计标高后,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3)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m左右做出一条,以此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80cm左右的倒土台。

4)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三面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5)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6)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7)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运出,避免二次搬运。

(8)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期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9)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至地基施工或埋设管道之间,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构筑物(建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标高

+0-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由设计中心向两边量、拉线和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坡度尺检查

5.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注意的问题;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

(3)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土层,待作基础时再挖。

(4)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5)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的所需宽度。

(6)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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