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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酒店销售人员岗位补贴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1

酒店营销部销售人员岗位补贴规定

为规范营销部销售人员"岗位补贴"的报销标准及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中"岗位补贴"是指酒店因营销部销售人员外出拜访客户发生用餐及通讯费,而给予报销的费用。

二、本规定中营销部销售人员指:销售经理、销售副理。

三、岗位补贴的报销标准:

1、销售人员每人每月报销上限为200元。

2、新入职销售人员试用期间报销上限为60元。

3、集团控股或参股企业、酒店其他部门调入营销部的销售人员,前三个月报销上限为100元。

4、集团控股或参股企业、酒店其他部门派往营销部实习的销售人员,不享受岗位补贴。

5、销售人员休假期间(例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不享受岗位补贴。实际报销上限按下式计算:

当月实际报销上限=当月享受的报销上限-10元/天×当月休假天数。

四、岗位补贴的报销程序:

1、每月2日前,营销部文员编制上月《营销部月岗位补贴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补贴表》),经营销总监签认后即时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的人力资源主管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销售人员休假天数的核对工作并交人力资源部总监签认,再由人力资源部文员即时交财务部主管会计。

3、主管会计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销售人员报销上限的核对工作并交财务总监签认后再交出纳员保存。

4、每月10日至15日间,销售人员凭其上月所用餐费、通讯费的相关单据,到财务部按酒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五、本规定经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规定修改权归集团公司运营发展部,解释权归酒店总经理室。

篇2:vb公司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公司员工医疗补贴规定5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每人每月补贴30元。

第四条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第六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七条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在职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

第九条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通知财务部发放。

篇3:(公司)企业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企业(公司)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及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30元。

第四条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部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3.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第六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七条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部部长核定,副总经理批准后,在职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

第九条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通知财务部发放。

篇4:F公司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F公司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及临时工每人每月只补贴30元。

第四条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第六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七条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在职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

第九条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通知财务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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