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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三防夜间巡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成立雨季“三防”夜间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杨天

副组长:王彦虎、李海军

成员:康君有、高登飞、柳永兵、张海平、高玉军、刘喜元、王国庆、杨建元、刘建明、董彦军、马建武、张存杰

2、巡查内容:

生产厂区、场地、积水坑、塌陷区、地面斑纹等容易积水的区域,以及厂区外围的山体、易造成滑坡、泥石流的地方进行巡查。

3、巡查路线:

为保证巡查记录准确、详细、图文并茂、一目了然,根据厂区实际确定巡查路线,包括:精煤场地、生产厂区、原煤场地、办公室、宿舍、餐厅及厂区外围

(1)每次巡查要明确巡查内容、时间、人员及问题汇报等,严格落实巡查人员的责任。

(2)巡查时至少三人同行,一人不得擅自行动,必须穿反光背心,同时配带强光手电,巡查结束后,向值班室(201)进行汇报,汛期巡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3)巡查人员巡查过程中要保持通讯联系,随时向值班室报告到达地点。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雨季期间日常的巡查及隐患的上报工作。

(5)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h不间断巡查。

4、巡查人员的责任:

(1)巡查人员要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巡查责任制,不得空岗、漏查。

(2)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值班室(201),不得迟报、瞒报。

(3)巡查人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巡查。

(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篇2:雨季三防危险岗位撤人制度

为了加强我厂的防治水工作,防止雨季期间地表下沉、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给我厂造成重大损失,特制定了暴雨撤人制度。

1、雨季来临之前必须派专人对我厂进行全面的排查,对地表面出现的裂缝进行回填,防止雨季期间,地面下沉。

2、办公室负责天气预报的收集,必须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气象资料台账,并做好记录。

4、雨季期间,电修车间保证各岗位电话畅通,在暴雨来临能及时通知并安全离开。

5、办公室在接到上级天气预警通知后,及时汇报厂级领导,并组织马上停产撤人。

6、遇到降雨天气,办公室要随时做好撤人准备,降雨增大后随时准备撤人。

7、必须派专人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宜,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8、必须派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汇报办公室。

9、办公室必须对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办公室。领导组人员接到险情报告后,5分钟内必须赶往现场指挥,制定出处理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以防洪水流入车间,造成更大的水灾事故。

篇3:雨季电工安全交底

  1、所有机械设备、配电箱等均有防雨措施,所有防雨防砸棚安装一定要牢靠。设备安装地点一定有四周排水较好。

  2、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动作应灵敏可靠、雨季应增加漏电保护器测试密度,发现问题立即更换。

  3、电缆敷设为地埋、或悬挂禁止侵泡在水中、敷设电缆前应对电缆绝缘强度进行遥测,电阻值不符合规范的,严禁使用。

  4、配电箱应加防雨防砸棚,禁止露天使用,雨后要及时清理配电箱、级周围积水。

  5、电气设备在不用的情况下,应拉闸断电加锁。

  6、小型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砸棚、禁止放在积水中进行操作。

  7、室外塔吊,物料提升机设备应检查其防雷装置的情况、遥测防雷接地体的阻值及重复接地阻值小于4欧姆。

  8、电焊机应放置干燥防雨通风位置,进出线应有防护罩、雷雨天气电焊机应停止作业。

  9、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采用ii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10、镝灯的镇流器应加装防雨罩潮湿的场所,应使用36伏低压变压器进行照明。

  11、雷雨天气时停止野外雨天作业且尽量离开各中进户线1.5米外。

  12、各施工队伍的电工在巡视中发现本队人员在积水违章作业,有权立即拉闸停电。

篇4:站区安全巡查制度

1、运行工作站区内每天的安全巡查不应少于三次,认真做好每次的巡查记录。

?2、巡查记录不准一次填完,必须做到巡查一次,记录一次。

?3、巡查过程中发现泄漏和事故隐患,立即处理,及时上报。

?4、对不能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保护现场,隔离安全区,关闭站区内所有电源及火源。

?5、每天早上由站区安全主管对前一天的安全巡查记录进行检查。

篇5:管网巡查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

泗阳荣浩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3、职责

3.1安全运行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安全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配合安全运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4、工作程序

4.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一次抽查,安全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安全运行部牵头、

每月组织一次线路巡查和检查工作。

4.2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2.1站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

必须在起始点向站长或站场巡查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一: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

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安全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4.3

现场巡查

4.3.1巡查准备。所有进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人员在进行管道安全巡查时,必

须根据天气状况先穿戴好劳保用品,背上背包携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通讯工具、记录表格和圆珠笔等。

4.3.2在管线巡查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在下大暴雨时和发山洪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大雨过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3.3安全运行部在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

重点线路巡查

4.4.1安全运行部应建立重点检查区域台帐巡查人员安排表,发放给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并上报到安全运行部留存。重点检查区域应确定专职巡查人员和站场负责人员,

重点检查区域包括埋深较浅的稻田、鱼塘和蕉林区、河流穿越区、人员稠密区和施工活动频繁区等,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有可能受到耕作、清塘和其他施工损坏管道。

4.4.2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和站场巡查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4.3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安全运行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4.4.4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4.4.5安全运行部应对“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并报告到安全运行部及时更新。

4.5

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4.5.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安全运行部。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

4.5.2危害告知。安全运行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1)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2)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3)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4)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4.5.3方案审批。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致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得到工程技术部的审批认可。

4.5.4?签定安全生产协议。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由安全运行部与对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施工时间,并告知安全运行部。如有可能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4.5.5施工过程管理。安全运行部应加强管道周围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4.5.5.1安排监护人员。施工单位在管道附件的施工时,由安全运行部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督,

必要时工程技术部派人配合;对于有重要影响的施工如动火作业,安全运行部也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公司没有同意的施工应坚决制止。

4.5.5.2施工进度报告。巡查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每天报告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并在日报上反映报告,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4.6

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报告

4.6.1危害行为报告。巡查人员或公司任何人员发现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时,都应立即进行制止,并报告安全运行部。同时巡查人员应向危害活动的实施人员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宣传手册”,讲清其危害后果,劝阻其停止危害活动。巡查人员在上报前应了解:

1)施工单位名称

2)施工内容

3)负责人员姓名

4)联系电话

5)危害实施情况

4.6.2对于巡查人员劝阻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应报告安全运行部值班调度,值班调度应安排站场管理人员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并收集、获取现场的危害活动证据,制止其危害行为。

4.6.3当站场管理人员也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由安全运行部负责人报告安全运行部,由安全运行部牵头,协调公司资源进行处理。

4.6.4对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110”进行处理

4.7巡查记录

4.7.1巡查人员对管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在当天填写在“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上,安全运行部应在每天的日报中反映报告。

4.7.2巡查人员应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记录”,安全运行部应进行检查其填写的

严谨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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