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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巷人车乘车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乘人车场乘车、非乘人车场严禁乘车。

2、乘车人员必须服从运输监督员(或跟车工)的指挥,按先下后上顺序上下车。

3、按规定乘员数量乘车(每节车乘员数为18人)严禁超员乘车。

4、乘车人员进入车箱后,要有自觉挂好车门上的安全链,佩戴好安全帽,精力集中,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与随身携带的物品露出车体外。

5、凡乘车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剧烈腐蚀物品乘车。不准携带超长、超宽、超重物品乘车(长度不超过1.2米,宽度不超过0.5米,重量不超过15kg),携带刃具和尖锐器具应加防护套。

6、人车运行中,严禁乘车人员在车箱内打闹,也不得搞下安全帽,更不允许在车内睡觉。

7、严禁扒、蹬、跳车或站在两车连接部位之间搭乘。

8、机车在发出开车信号后(打铃)和到达人车场未站稳之前,乘车人员严禁上下车。

篇2:防爆胶轮车乘车管理规定

1、防爆胶轮车每车限乘22人,严禁超员。

2、乘车人员上下井必须在地面候车室及井下指定候车室等车。

3、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停车点上、下车。乘车时,待车辆停稳后,按顺序先下后上,严禁乱抢、混挤及扒、蹬、跳车现象发生。

4、乘车人员必须正坐在车内,不得横坐、卧睡,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

5、严禁乘车人员在车辆没有停稳时打开车门强行上、下车,严禁出现不听从司机和车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用污言秽语侮辱他人或动手打人现象,违者按“三违”论处。

6、各科部室科部长、区队队长及井下所有管理人员严禁在驾驶室乘坐。管理人员上下井时,应坐在车厢后门处,现场监督维持上下车人员秩序和司机安全确认执行情况。

7、所有乘车人员随身携带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严禁入井。

(1)重量不超过15千克,长度不超过3米,不得超出车体。

(2)形状是圆形、椭圆形、圆柱形等材料不允许直接乘车入井;确需入井时,应装入编织袋、麻袋等便于携带的储物袋中,方可入井。

(3)数量较多的材料,例如多根锚杆、多条螺栓等材料,应一头对齐捆绑后,方可入井。装车时,材料严禁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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