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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一、编制依据

①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

②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③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④《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⑤相关法规及文件通知。

⑥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技术规范(JTG076-95)

二、编制范围

内威荣高速公路K27+620~K35+100段人工挖孔桩爆破。爆破区域主要分布在张家大房子,达木河。

三、编制原则

①严格遵循内威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相关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

②以保证施工安全为核心,确保施工安全、工期、质量均达到设计要求。

③采用科学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管理手段。

四、工程概况

内威荣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起始桩号为K27+620,终点桩号为K35+100,地处威远县,穿越威远县规划北侧、铺子湾,按左线计算全长7.48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m,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标段桥梁共有3座大桥,6座小桥,4座分离式立交,4座人行天桥,其中K29+635七星桥、K30+376达木河大桥、K33+844.65张家大房子大桥3座大桥为本标段的关键工程。

五、施工组织机构

管理层

分部部技术负责人主抓人工挖孔桩施工,项目经理予以督促协调,配备1名桥梁桩基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和技术方案的实施以及施工资料的编汇,同时安排2~3名施工员负责挖孔桩现场施工。

施工层

施工层由各专业施工队组成,配备2个人工挖孔爆破作业施工队。

施工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七、人工挖孔的安全措施

(一)人工挖孔桩由于很多工序存在着较大的危险,稍有疏忽,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1、人员要求

①凡参加人工挖孔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②凡参加人工挖孔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清楚知道作业过程中哪些部位存在危险、哪道工序容易发生事故,认真做好防护后方可开展施工。

③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打赤膊、穿拖鞋。

④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⑤井孔内有人作业时孔口处必须有专人监护或配合作业,严禁单独一人下井孔作业而孔口无人,孔口人员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⑥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上下配合,相互合作,严禁违章作业。

⑦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地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

2、作业环境

①挖孔桩施工现场应进行清理,做到现场无杂乱物品堆放,排水良好,渣土及时清运。

②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标志和隔离围栏,以防闲杂人员入内,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③井孔口应设高出地面30cm的井口护圈,防止落物伤人。

④渣土清运出孔必须离孔口2m以外。

⑤孔口周围不得存放杂物和工具,以防触碰坠入孔中伤人。

⑥机具设备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电线、电览必须架高布置,严禁就地铺设以防造成意外。

⑦对己形成的井孔和无人作业中井孔要加盖防护,防止小孩、村民坠落孔中造成事故。

⑧模板应按规定地点存放,铁钉要及时清除,以防轧脚伤人。

3、机具设备和安全用电

①投入使用的机具设备必须性能可靠,用电机具必须绝缘良好,严禁带病投入使用。

②卷扬机必须制动良好,绳索无缺陷,满足荷载安全要求,并且固定牢靠。

③空压机、砼搅拌机必须绝缘性能良好,各部运转部件保证运转灵活,相互不得影响挖孔施工。

④水泵必须保证绝缘良好,线路无破损、不老化,满足孔深的强度和拉力。

⑤孔内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以下)和防潮灯具,并有防护网罩。

⑥施工现场所有电线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所用的所有用电设备、电器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且安装漏电开关。

⑦施工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闭电箱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⑧施工机具露天存放要有防雨、防尘措施,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搬移至不影响施工的位置,妥善保管。

(二)井孔施工作业防护措施

1、人员下井前必须对井孔口环境、机械、机具进行检查,并且还要对卷扬机绳索、软梯和梯杆的绳索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下井。

2、下井人员必须采用软梯上下,严禁采用卷扬机作为上下途径。

3、进入井孔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在井口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孔内人员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于井下作业面2m左右的高度处应采用半圆孔盖挡板进行防护(至少占孔径1/3)防止落物伤人,尤其是在吊运渣土模板和砼时,井孔下作业人员应避让于挡板下方,以防意外。

5、当桩挖至3m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防止中毒、缺氧事故发生,当井孔挖至8m以上深度时,每班下井前必须对孔内的气体进行检测。

6、井下使用水泵排水时必须时刻注意水泵导线的保护,以防伤及线缆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7、要做好井孔上下的联系,遇到险情及时处理。

8、当发现并孔内涌水时要果断撤离,待重新制定方案后再恢复施工。

(三)人工挖孔桩施工塌孔的安全应急措施

1、在施工图纸会审和桩孔开挖前,认真研究地质资料,对可能出现的塌孔、流砂、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均应予以重视,并制订针对性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报告;

2、桩孔开挖施工时,先调查了解地面和邻近边坡的变化。桩孔施工平台靠近边坡处,必须对边坡进行加固措施,清除边坡上孤石,上方设置截水沟和安全网,以防雨水浸泡边坡和孤石滚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外运。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落入桩孔内,孔口四周(除井口出土位置)必须设置护栏和安全网。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情况,积极配合孔内人员进行工作,施工时不离岗位。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抛掷;严防孔口对象落入桩孔;

3、桩孔内放置软爬梯或设置安全绳、通风管,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备用。吊装设备须合格,安装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于井下作业面2m左右的高度处应采用半圆孔盖挡板进行防护(至少占孔径1/3)防止落物伤人,尤其是在吊运渣土模板和砼时,井孔下作业人员应避让于挡板下方,以防意外。

5、地面人员应注意孔下发出的联络信号,反应灵敏快捷。经常检查支架、滑轮、绳索是否牢固。下吊时要挂牢,提上来的土石要倒干净,卸在孔口2米以外;

6、桩孔内的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②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内使用明火;③每工作4小时应出孔轮换,有水作业不超过2小时进行轮换;④开挖复杂的土层时,每挖深0.5~1米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mm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探查孔底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挖掘;⑤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砂、涌水、护壁变形、塌孔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7、当发生塌孔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孔内人员应迅速避让于防护挡板下方,以防受伤,并大声呼喊;

②孔上值班人员听到报警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③当塌孔方量较大时,应清理掩埋在人员身上的土石,第一时间抢救被掩埋人员,同时向孔内通风;

④对伤员进行简单的包扎及抢救,迅速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⑤迅速报告监理工程师及上级主管单位;

⑥待到孔壁稳定后,进行清理塌孔土石方,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护壁。

(四)爆破施工

一)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1、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①指定专业爆破作业人员。

②爆破器材要安全储存。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③对危险区的房屋、结构物、材料和机具设备要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作好电雷管的导通和电阻测试。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雷管。

⑤严禁用电雷管改作火雷管。

⑥禁止使用冻结、变质的胶质炸药,不知药性的炸药,须经试验后方可用。

2、爆破孔底施工时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按孔底实际工程量、爆破量、几何尺寸、地质等特殊计算出合理的药量,确定孔径、孔深、孔距、排数、排距等参数,并考虑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和爆破冲击波安全距离的要求。

3、爆破时应派专人设置安全警戒线,并将警戒线内与装药无关的人员全部撤出到警戒线以外,防止爆破冲击波和个别飞散物对人员、设备的伤害。

4、瞎炮处理

①发现炮数与爆破数目不符,至少十五分钟后谨慎前往查明原因,待确定有瞎炮后,方可解除警戒。

②当班应及时处理,若处理不完,应作好记号交结下班时处理。

③重新检查工作面,逐一检查排除,连接好网络后放炮。

④清理现场残留爆破器材,交材料库,对于失效的爆破器材须交有关部门清毁。

二)操作规程

1、当进入岩层需采用爆破时,爆破作业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人员进行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2、严格按爆破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3、施爆时,井孔必须加盖加压、防护,防止飞石伤人。

4、施爆时严格遵守警戒、疏散的有关规定。

5、施爆结束必须核对爆炸物品用量,做好记录和台帐。

6、发现爆炸物品帐物不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发现盲炮、哑炮必须报有关部门,在制定好方案后方可处理。

8、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9、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安全炸药和雷管。

10、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11、把好质量检验关

①火雷管规格同导火索型号要一致,导火索燃速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②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型不准使用,导通试验时,电阻值相差太大,不能串联。

③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12、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13、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14、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

15、放炮完毕待炮烟吹散后安全员、爆破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架、瞎炮、残炮、通风等情况,确实无危险时,才能解除警戒。

16、雷雨天气禁止爆破。

17、炸药、雷管随领随用,由爆破员和安全员专人申领,在爆破前半小时直接领到现场;当天未完的炸药、雷管必须立即退还回炸药库房,严禁私藏炸药、雷管。

18、管理办法:

①临时火工器材仓库的设立,需经当地公安局现场察看后一起选取点确定。

②临时仓库须两名仓管员24小时轮流值班看护,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③临时仓库严格防火、防盗、防潮。

④仓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

⑤爆破器材只由爆破班长一人领用并签名,其他人领用爆破器材,仓管员一律拒绝。

⑥保险柜储存当天所需火工品,火工品运输由市化轻公司专运。

⑦爆破班长所领用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自行销毁或挪作它用。

⑧爆破结束后,爆破班长需将剩余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临时仓库,并登记签名。

八、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义务消防及防爆炸等综合作战能力,保护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陈宇

副组长:马林李长勇

成员:尹波、陈平董光军

肖吴起

具体分工如下:

⑴尹波负责立即组织现场灭火、人员扑救和现场医疗救护。

⑵陈平负责组织人员疏导、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安全保卫。

⑶董光军负责立即组织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⑷肖吴起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等后勤保障。

3、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要及时向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报警,并说明发生火灾、爆炸的地点、(火灾)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灾、爆炸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⑵项目部消防、爆炸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电话报警后,立即通知义务消防、爆炸应急队员赶赴现场,拨打“119、120”报警电话报警,通报以下信息:名称、地址、火灾、爆炸情况、损毁物资及火灾、爆炸面积大小、联系电话。并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爆炸抢救队,同时通知当地附近医院派医生一起赶赴现场,并做好准备抢救受伤人员工作。消防、爆炸应急队员接报后应立即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具、器材等赶赴现场。

⑶现场受灾面积较大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定应急总指挥,下设火灾、爆炸作战组、抢险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①火灾、爆炸作战组负责解除现场爆炸危险源。

②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险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③安全保卫组负责爆炸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的警戒,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对抢救过程中及抢救工作结束后对爆炸现场加以保护。

④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上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防爆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⑷在应急救援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应迅速查明现场情况、损毁物质及周围的情况,特别是有无剧毒、爆炸等危险物品、火灾、爆炸面积大小、烟雾大小、有无毒性气体、等事项,查明后义务消防队按照日常演练及分工,遵照“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分清主次、快速准确”的抢救原则,救援时加强个人防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⑸火场存在有毒气体时,要迅速查明火场上毒气的类别性质、扩散范围、来源和数量,以此为依据来决定能否在佩戴防毒用具的情况下,安全地出入火场进行各种扑救工作。

⑹当火灾、爆炸物品未排除危险源时,要及时疏散现场人员,转移剩余爆炸品时防止对爆炸物品进行摔、掷、抛、拖、拉。对于爆炸物品的燃烧,可用水扑救,但应注意避免强大水流的冲击。对于可燃气体、粉尘可用喷雾水流和采取通风稀释的方法补救,要避免用直流水枪冲击和人力扑打,防止粉尘飞扬,发生爆炸。

⑺火灾、爆炸现场抢救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和安全员共同组织对火灾、爆炸等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应急物资

⑴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⑵灭火器、防毒用具等。

5、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报警:110

项目部值班电话:

篇2:人工搬运物料安全措施范本

1、搬送物料人员必要将袖口扣紧,衣服要穿着利索,预防衣服被物料刮住发生意外。

2、搬运体积较大或比较沉重的机件时,一定要精力集中,切忌粗心大意,以保证设备完好和人身安全。

3、需用多人搬运物料时,每人负重不得大于50kg为宜。

4、超过100kg重的物件,严禁人员直接用肩扛或肩抬,采用双股8#铁丝或φ12.5mm的钢丝绳和抬棍搬运,抬棍和绳子的承载能力要大于物件重量,物件最低点距巷道底板距离不得大于250mm。

5、人力搬运物件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其他人员一律听从指挥,严禁说笑打闹。

6、搬运物件前看好巷道周围现场情况,发现巷道支护不牢固或有危及设备、人身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7、搬运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搬牵电气设备。

8、拆卸回风顺槽和运输顺槽内的轨道、水管时,必须有里向外进行。

9、搬运轨道和水管时,要安排一名组副班长,协调指挥,相互叫应,步伐一致,同起同落重拿轻放,不准抛掷。

篇3: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的资格条件及审批程序,并定期对取得作业资格的单位进行审验。对未通过审验的作业单位,应取消其作业资格。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培训的组织形式、培训内容和教材、培训时间、考核程序、上岗证审批程序,并建立作业人员档案。

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作业业务规范,作业装备、仪器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基本气象知识。

上岗证应注明作业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发证日期等,并附本人照片。对于已取得上岗证的作业人员,每年应在作业期前进行培训、考核和上岗证年度注册,未通过考核的,取消其上岗证。

作业人员培训经费,应纳入各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预算之中。

作业人员应享有人身安全保险。

禁止无上岗证和未经过上岗证年度注册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高炮、火箭发射架等作业装备的年检制度,规范年检的组织形式,建立、健全作业装备档案,按照有关的技术要求,采用专用检测设备进行定量检测;对检测合格的作业装备,给予年检合格证。

禁止使用未取得年检合格证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

第六条高炮、火箭作业站点的布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以及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业务规范的有关规定。

经批准的作业站点,必须调查和掌握高炮、火箭射程范围内的城镇、厂矿企业、村庄等人口稠密区的分布情况,绘制安全射界图。作业时,高炮、火箭的发射方向和角度应避开上述地点,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存放高炮、火箭的作业站点必须建设专用库房。人雨弹、火箭弹等必须存放于弹药库中,禁止与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共同存放。作业装备必须有专人看管。

第八条采用向空中施放人雨弹、火箭弹、焰弹等方式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应按照空域申请的程序和有关规定申请作业空域,并将申请过程记录、留存,在有关部门批复的空域和时限内实施作业;未申请空域或虽申请空域但未得到批准的,禁止实施作业。

第九条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作业装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作业装备处于完好状态。作业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规程和业务规范,按照作业装备的使用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排除故障,禁止违规操作。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回收弹壳,统计故障弹,上报作业情况,对高炮、火箭发射架进行维护、保养,并存放于库房中。

第十条各地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雨弹、火箭弹的出、入库规章制度,准确掌握弹药的存储数量、批号、使用期限和配发等情况。人雨弹、火箭弹的运输,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在非作业期间,人雨弹、火箭弹应当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统一组织清点回收,由军队、当地人民武装部协助存储,作业站点禁止存放。对于自建仓库保管的,应经当地公安机关验收认可。高炮、火箭发射架必须入库封存,关键部件要拆卸交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禁止使用未获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许可使用的,以及超过保存期和有破损的人雨弹、火箭弹。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上述人雨弹、火箭弹,应立即封存,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回收保管,并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销毁。

违法使用未获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许可使用的或超过保存期的人雨弹、火箭弹,应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报废的审批程序和处理规定。

禁止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作业单位转让已报废的作业装备。

第十四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实行统一订购制度。

作业用高炮必须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程序统一组织向军队购买,并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人雨弹、火箭弹(发射架)等作业装备的购置,必须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统一组织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定点的生产企业购买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鉴定,并由其验收单位验收合格的产品;购买合同副本应交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按时组织编报人雨弹、火箭弹(发射架)等作业装备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第十五条禁止非法倒买、倒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因工作需要确需进行调配的,跨省(区、市)须由相关省(区、市)气象主管机构共同批准;本省(区、市)内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定点生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企业和单位,应当遵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统一订购制度,作好售后服务工作。

禁止销售未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鉴定的以及未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单位验收合格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

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时,有关生产企业和单位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承担应有的责任,并将产品质量原因分析报告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第十七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必须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检查内容,制定检查提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事件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人工挖孔桩:安全控制措施

1、人工挖孔桩安全事故类型

根据工程施工的经验,我们分析出人工挖孔桩的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人、坠物落掉入桩孔造成事故。

(2)孔内有害气体含量超标造成事故。

(3)触电事故。

(4)塌孔造成事故。

2、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根据以上易发的事故类型,我们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挖孔桩施工的安全。

2.1施工前安全准备

在施工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2)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熟悉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研究制定施工控制程序,明确卡控的重点及责任人。

(3)对操作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需要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4)机具设备由专人检查,保证其完好率,并制定施工机具设备的保养制度。

(5)劳动保护用品在开工前按要求发放到员工手中。

2.2施工中安全控制重点及应对措施

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时,首先应做好孔口围护措施。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规定,井孔周边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围栏,高度不低于1.2m,围栏须采用钢筋牢固焊制,正在开挖的桩孔停止作业或已挖好的成孔,必须设置牢固的盖孔板,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孔内作业时,孔口上面必须有人监护。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砼围圈上不得放置工具和站人。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特殊情况下还应戴上防毒防尘面具。利用吊桶运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落物伤人,电动葫芦运土应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后方可投入运行。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垂直运输设备的完好情况和孔壁情况。

2.2.1人落入孔内的预防措施

为了防止施工人员在上下时坠落,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人员或脚踩凸缘上下桩孔,而必须另配钢丝绳及滑轮且有断绳保护装置,或使用安全爬梯上下,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或设置尼龙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延长至工作面,供人员应急使用。井孔内必须设置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井内人员必须乘专用吊笼上下,不得乘坐吊桶或脚踩护壁上下井孔。

2.2.2坠物落入孔内的预防措施

许多工程施工时,挖孔工人为图方便,常常将挖出的土在孔边堆得很高,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在对工人进行管理的同时,应安排专人把挖出的土石方及时运离孔口,且不得堆放在孔四周1米范围内。孔深挖至超过挖孔人身高时,在桩孔口或孔内装设靠周壁略低的半圆防护板(网),并随着孔深增加而往作业面下引,吊渣桶上下时,孔下作业人员应避于护板(网)下。

2.2.3起重工具失灵的预防措施

在开工前应该检查起重工具的各个部位是否完好,防止施工过程中吊索断裂导致的物体打击。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电葫芦宜用按扭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油,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支架应稳定牢固,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它安全起吊能力。

2.2.4孔内有害气体含量超标造成事故的预防措施

地下特殊地层中往往含有CO、SO2、H2S或其它有毒气体,人工挖孔桩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必须对桩孔内气体进行抽样检测(可用快速检测管),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时,应将有害气体清除至化学毒物最低允许浓度的卫生标准,并采用足够的安全卫生防范措施,如设置专门设备向孔内通风换气(通风量不少于25L/S)等措施,以防止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还应随时检查空气中的含氧量,防止出现施工人员缺氧窒息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每隔2小时出孔休息并用鼓风机向孔内送风5min;当人工挖孔桩深度超过10m时,应配备专门的向孔内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根据在工程实践中反馈的情况,这一项措施施工人员基本上都了解,但是容易产生麻痹心理而不能按制度执行,往往是做过几次没有异常后就嫌麻烦而不做了,结果有些工地出现了挖孔人员窒息的事故。人工挖孔作业一旦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必须在现场按应急措施规范要求实施抢救,根据情况及时送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卫生部门,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2.5防触电措施

在工程中常常使用潜水泵进行抽水,一般的预防触电的措施是抽完水后才允许挖孔,并且采用动作电流为15mA的漏电保护器。但是如果地下涌水量较大,工人挖桩时往往会一边抽水一边开挖。因为如果抽水时工人在桩外等候,待抽干水后再进入内挖桩,此时桩内的水又冒了上来,根本无法往下挖,这样施工就很容易触电。因此,为保证安全施工,解决挖土与抽水的矛盾,可用深水泵代替潜水泵抽水,因为深水泵抽水时是将抽水管伸到桩内抽水,管不带电,这样就可以边抽水边挖土。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接地或接零保护且安装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相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采用护套等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孔中操作工应手戴工作手套,脚穿绝缘胶鞋。

2.2.6塌孔的预防措施

塌孔是人工挖孔桩施工中安全灯。孔中操作工应手戴工作手套,脚穿绝缘胶鞋。

2.2.6塌孔的预防措施塌孔是人工挖孔桩施工中对工人的生命安全最大的威胁之一,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如下。

(1)流砂导致塌孔预防流砂最好的方法是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在多数情况下,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工程地下是没有承压水的,如果能避开雨季进行施工是很少发生流砂现象的。在地下水位较高,或地表水丰富,土层有粉砂或细砂层时,则极易形成流砂,如不采取措施将导致护壁外的砂流失,导致井壁下陷或崩塌,所以在遇到流砂时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处理。首先,将护壁减少到50cm一节,在开挖前用长1.5m~2.0m的钢筋每隔15cm沿壁侧45.向孔周土体打入,然后用稻草塞住侧壁,使水能流出来而砂大部分流不出来。护壁砼的钢模可晚拆使护壁砼达到足够的强度,如水量较大时,护壁的钢模可不拆除,以增加护壁的刚度。

(2)护壁不放钢筋导致塌孔据调查,这是导致塌孔的最主要原因。在护壁的设计上,有些设计人员认为可根据土质的情况决定是否配置护壁钢筋,这本无可厚非,但是由于环境的影响,比如在大雨之后就可能导致土压力增大而塌孔。所以,笔者认为,考虑施工环境的不确定性,护壁都应配钢筋。另外,在施工时,有的施工队往往会提出,为以后基础梁施工时破护壁方便,在第一、第二节护壁不放钢筋,这也不妥,因为施工时的情况较复杂,有可能护壁旁堆土过多,或者运土或试验的机械进进出出都可能增大侧向土压力。

(3)桩的检测、机械振动、车辆通行对护壁的影响现在对桩基的检测常常采用深层压板试验,也就是在挖到持力层后对地基进行检测以确定地基承载力,这常常要用几十吨的配重压在被检测桩的桩侧,这就增大了护壁的侧压力。在挖好桩孔后,在对桩底进行超前钻检测时,放在孔壁外的电动机产生很强烈的振动,会对护壁造成很大的危害。由于施工场地的限制,施工道路往往距离边桩很近,车辆的通行产生的振动对护壁的安全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施工时针对以上塌孔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外,在下孔施工前、施工中还应观察护壁有无裂缝,如有裂缝,则应报告上级,待查明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后下方可继续施工。

2.2.7防止孔壁涌水措施当相距10米以内的邻桩正在浇灌混凝土或桩孔积水很深时,要考虑对正在挖孔桩的危险影响,一般应暂停施工,人不准下孔。随时加强对土壁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采用潜水泵抽水时,基本上抽干孔中积水后,作业人员才能下至孔中进行挖土。地下水丰富时,可将中间部位桩孔提前开挖,汇集附近的地下水,用1-2台潜水泵将水抽出,起到深井降水作用。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孔洞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防坠落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级上下。上、下孔洞必须有可靠的联络设备和明确的联络信号。

2.2.8其它安全措施

A、扩底桩孔应做到:

(1)当孔底扩头可能会引起孔壁失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施工;

(2)已扩底的桩孔,要及时浇灌桩身砼或封底,不能尽快浇灌砼的桩应暂时不扩底,以防扩大头塌方。

B、人工挖孔桩开挖程序,应采用间隔挖孔方法,以减少水的渗透和防止土体滑移,防止在挖土或冲抓土成孔过程中因邻桩混凝土未初凝而发生窜孔现象。单桩挖孔应先中间后周边,并按设计桩径加2倍护壁厚度控制截面。

C、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总之,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之前,应针对现场工程地质、水文状况和设计要求编制切实可行而又安全合理的施工方案,配备必要的机具和电器设备,确保各种安全措施及时到位。做好安全的预控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按现场管理制度执行,确保监控、防护到位,是能够保证人工挖孔桩的安全施工的。

篇5:人工挖孔桩:安全防护措施

在近年来的建筑施工中,人工挖孔桩以具有单桩承载力大,总桩数目省,孔径孔形不受限制,造价低廉,特别是在闹市区施工时震动小,噪音低,进度快,又能全面作业等优点,受到了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欢迎(人工挖土桩由于施工方法简单、落后、危险性大,已被建设部列为逐步淘汰的工艺方法。但在这个过渡时期,全国仍有不少工程仍采用此法,看各地要加强安全监视治理,确保施工安全――编者)。同时,人工挖孔桩又具有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机具简单,基本不需要技术工人,并且轻易穿过孤石和清除沉渣,桩端嵌岩轻易实现,成孔直观,浇灌质量好等特点,更深受施工单位的青睐。但我们同时要留意到,人工挖孔桩属于深基础施工,作业中常受到地下水、流沙、有毒气体、塌方、漏电、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的危害,加上作业面较小,井孔上下交叉作业,并受自制提升设备性能限制,假如安全治理不够细致,施工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很轻易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以下笔者就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原因及防护措施分别予以阐述。

一、发生事故的主要种别

1、高处坠落。如地面作业职员或行人不慎坠进井底;孔内作业职员在上下孔过程中失衡或因提升设备损坏而坠落。

2、塌方。开挖过程中孔壁土体或护壁与土体失衡而坍塌造成职员伤亡。

3、物体坠落打击。如地面的工具、钢筋及土壤等物因故掉进孔中,以及在桩孔内升降的工具机械、吊篮中的土壤或石块掉下,以及吊篮脱钩、绳断而坠进孔底,击伤孔底作业职员。

4、中毒和窒息。如桩孔内渗漏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不足,施工前未进行充分透风置换的情况下即下孔作业,则可能引起中毒或窒息伤害。

5、水涌与淹溺。由于地下水位压力大和施工措施不当引起桩孔内涌出大量水及泥浆,孔内作业职员来不及逃避,被水或泥浆淹溺。

6、触电及机械伤害。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接线不规范,尽缘性能变差而引起漏电与触电事故;作业职员在使用机具时不慎误操纵或损坏机具而受到伤害。

7、爆破事故。如在桩孔穿过孤石或进进岩层进行爆破作业时,因炮孔布置不公道,装药量大,起爆方法不当及孔口处未设置防护措施而造成孔壁塌落、飞石伤人或击坏四周建筑物。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施工单位对挖孔桩施工的安全治理不重视,以为机具设备简单,操纵技术易把握,所以对施工中的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制订得不健全,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周到,造成施工安全先天不足或留有死角。

2、施工预备不充分。如现场勘测不充分,原场地平整不符合要求,未挖好地面排水沟,投进施工的机具未作充分的检查维护,致使地面作业环境不良,机具带病运转。

3、施工现场治理不标准,渣土堆放不符合安全规定,材料堆放不整洁不平稳,污水排泄不畅,电线搭设混乱,施工职员的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孔口在不施工时无防坠落措施。

4、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不及时,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具体或没有进行,致使施工职员的安全意识差,安全知识欠缺,安全防护与控制性能低。

三、安全治理措施

1、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充分了解工程地质和水文勘测资料,结合设计要求分析研究地质变化,猜测施工作业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预防措施。正确选用施工机具类型、场地施工排水、降水方案及止水帷幕、成孔顺序、临时用电设计方案,以及爆破方法等安全技术措施。

2、抓好施工职员的选用和组织治理。分包时要选择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队伍,进场作业职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人要体检合格,机械操纵职员、电工、爆破工等关键职员必须持证上岗。

3、公道配备机具,预备必须的检测仪器,透风、排水设备的规格应满足施工需要。

4、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5、配备文化素质较高,安全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网络。

6、坚持作业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特别是施工中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分工,要求细致、明确、公道、有记录。

7、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特殊情况需移动或拆除时,应设置专人和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事后及时恢复。

四、基本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1、施工作业职员应佩带劳保用品。在井口作业的职员应系安全带,井底作业职员必须带安全帽,电工作业应穿尽缘鞋并带尽缘手套。

2、天天施工前及作业中,必须对投进使用的机具做全面检查,升降设备应装有必要的安全装置,如刹车、吊钩防脱器、断绳保险器及限位装置等,施工后要对机具进行保养。

3、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规范要求,装拆电器必须由电工进行,坚持执行用电检查的制度。

4、根据地质情况选择护壁类型和降水方法。护壁混凝土浇灌要四周同步上升,振捣密实,待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模,以保证护壁有足够的强度抵抗孔壁的倾覆力。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孔底排水时,所有孔中作业职员应上到地面以后再合闸抽水,抽水完毕即封闭电源,严禁孔内带电作业。

5、建立岗位责任制,孔底与地面作业职员之间应有必要的联络设备和装置,随时保持联系。孔底有人时,地面必须有人监护,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地面职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帮助孔底作业职员迅速转移到地面。

6、孔底作业职员应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在专用的保险绳上;同时,孔壁配备专用软梯,以便出现意外情况时作业职员能迅速撤离井底回到地面。

7、孔底作业职员上下时,必须乘坐专用安全载人吊篮,不得随意攀抓护壁和乘坐吊篮上下,以免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8、孔口周边2m范围以内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弃土、存放料具和停放机械设备,并坚持随时清理。

9、挖第一节孔圈时,应用红砖砌筑高出地面150mm的保护圈,防止地表水流进孔内和砂石杂物滑落孔中。浇注第一节混凝土护壁时,应高出地面400mm,厚度同护壁,主要起保护孔口作用和防止物体滑落伤人。

10、每个作业孔一般以四人为一级,通常孔底一人,地面运土二人,开提升卷扬机一人;孔底作业职员持续作业时间以二小时为宜,小组成员除卷扬机手外,轮换下孔作业。

11、孔深超过4m时,应在距井底2.5~2.8m处设置一道钢制半圆型防护板,并固定牢靠。在吊运物料时,孔底作业职员应紧贴护壁站立在防护板下,以防落物伤人。防护板的设置位置应随孔底进尺深度逐节下移固定,始终保持在设置高度范围内。

12、孔底作业职员在作业过程中,应进步警觉性,随时留意井内的各种情况及突发意外,如地下水、流砂、流泥、塌方、护壁变形、有害气体及不明物等,发现题目应及时回到地面,并报告有关职员处理解决。

13、孔内吊运物料或土方时,应保持垂直平稳,不准斜吊、过急或晃动;应采用稳定性较好的双耳吊篮,上料不准超过篮口,大块石头宜先破碎后装运,避免落物伤人。

14、每节挖孔进尺深度应根据现场实际土质和地下水位确定。一般土质较好,无地下水或地下水位较少时,以每次进尺深度不超过1m为宜,如地下水位较高,土质较差较软时,每次进尺深度以水超过0.5~0.6m为宜;当碰到流砂或流泥时,进尺深度应控制在0.3以内。如地下水压力较大,涌砂涌泥难以进尺时,可先用降水方案降低水位,并用钢筋设护壁插下,然后用草袋之类物品堵住流砂、流泥,然后再清孔、绑筋、支模浇灌混凝土护壁。

15、当孔深超过5m时,应用压力风管向孔底送风,特别是有臭水、污泥和异味的孔底,作业前必须先对孔内送风至少一小时;作业职员下孔前必须做动物试验,或用仪器检查孔内的含氧量及有害气体含量,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中透风设备要不中断地向孔内送风。同时,地面要预备氧气瓶等急救用品。

16、当挖孔较深而孔内光线较暗时,孔内作业应采用12V安全电压、100W防水带罩灯泡,由防水尽缘电缆线引下进行照明。同时现场应设置发电机,孔内设置安全矿灯或应急灯以备临时停电的应急照明,以及孔底职员及时安全撤回地面。

17、当孔内无人作业时,孔口必须用强度足够的钢筋网盖盖好,上面加盖木板,以防雨天雨水进进孔内;同时,孔口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1.1m的钢管围栏进行防护,并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设置红灯警示。

18、当孔内遇有孤石、强风化或中风化岩层时,必须选择公道的爆破类型,编制爆破作业方案,由专业职员进行爆破。其中孤石尽可能人工凿除。爆破时要避免护壁受损。

19、人工挖孔桩护壁成孔后,安装钢筋笼前,应先用验孔器检查护壁的同心度、孔径以及垂直度;对偏差较大的护壁,应先行凿除处理,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吊放钢筋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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