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施工方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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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施工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一﹑操作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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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1.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1.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1.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1.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1.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1.7?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1.8?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1.9?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10?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1.11?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12?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

二﹑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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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

2.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2.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2.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2.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2.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2.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2.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2.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2.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2.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2.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2.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2.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2.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2.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2.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2.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报废标准见附录A)。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6.2.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三﹑?停机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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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3.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4?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3.5?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6?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3.7?填写机械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四﹑?附着、顶升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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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4.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4.3?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4.4?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4.5?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4.6?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4.7?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8?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4.9?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4.10?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4.11?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4.12?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4.13?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4.14?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五﹑?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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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1.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3.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4.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6.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7.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8.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9.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5.2?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2.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3.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10cm);碴石粒径为25~60mm。

4.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5.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7.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半径。

?8.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

?9.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

10.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篇2:塔式起重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住宅楼。建设地点位于、地块。结构形式A14#、A15#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2.塔式起重机潜在的危险性

(1)钢丝绳断裂

钢丝绳磨损或锈蚀严重,未及时进行报废。

(2)塔身倾覆、倒塌。

塔式起重机基础不牢固。

(3)起重臂折断。

起重量或起重高度或起重力矩超过限额规定。

3.本方案引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③《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85)

4.塔式起重机安装

4.1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塔吊的安装、拆卸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对(组)在对(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3)架设好的塔吊必须先后进行空载、静载和动载实验,并对各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各部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4.2地基与基础的要求

1)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能满足塔吊的稳定性要求。

2)塔吊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基础及塔吊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由技术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5.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1安装完毕及作业前重点检查的内容

1)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了解机械构造、原理和操作方法,懂得保养和安全规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检查是否做好保护接地及重复接地。

3)合上总闸,用试电笔检查塔吊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带电,确认安全后方可登机。

4)检查绳轮钩系统。

5)钢丝绳应完好,规格正确,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钢丝绳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继续使用)

钢丝绳任一股破断或使用断丝数量和断丝速度增大;

钢丝绳的断丝数量,在一个节距内超过规定;

钢丝绳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股、起包、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破股等现象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滑轮的钩环中心与起吊物的重心必须在一条铅锤线上,防止起吊不平稳而导致破损、松捆、摆动造成事故。

6)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应整齐、润滑良好;

7)钢丝绳固定和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

8)各部位滑轮转动应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

9)吊钩磨损度应在报废标准以内,保险装置应可靠。

吊钩报废标准:(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吊钩任何部位出现裂纹;

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

钩口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大15%;

扭转变形超过10度;

危险断面和颈部产生塑型变形;

板形钩衬套磨损达到原尺寸50%,衬套报废;

板形钩心轴磨损达到原尺寸50%,轴报废。

10)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安全限位及防护装置,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作业;

11)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液压系统无渗漏;

12)传动系统

a.各机构联接螺丝无松动,转动应平稳,无异常响声;

b.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

c.制动器、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13)机械机构的外观情况

a.部件、附件、联结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

b.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应完全撬开;

c.机构无变形、开焊及疲劳裂纹;

d.压重、配重重量、位置应达到说明书要求。

14)检查电气系统

a.电缆线是否完好,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b.电缆供电系统供电应充分、正常工作,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负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c.碳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应良好;

d.仪表、照明、报警系统应完好、可靠;

e.控制、操作装置动作应灵活、可靠;

f.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g.电气系统对塔吊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

h.塔吊的专业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符合规定要求。

15)检查安全限位和保险装置

a.力矩限制器应灵敏、可靠,其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8%

b.重量阴制器应灵敏、可靠,其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

c.回转限位器应灵敏可靠;

d.行走限位器应灵敏可靠;

e.变幅限位器应灵敏可靠;

f.超高限位器应灵敏可靠;

g.吊钩保险应灵敏可靠;

h.卷筒保险应灵敏可靠;

5.2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a.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才能进行操作,各动作操作前应鸣铃示意,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不得与其他人员闲谈或做其他动作。

b.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转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先将手盘指针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后,在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c.起吊前要先了解被吊物件的重量和塔吊当时幅度下的起重量,不得超载起吊,也不得斜拉、斜吊物件要绑扎牢固,起吊后平移重物时应高出其所要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d.塔吊在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员上下爬梯,重物下方也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如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应放下重物,停车检修。

e.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塔吊在停止、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放下,不得悬挂在空中。

f.小车行至端头或塔吊行走接近端部时,应减速缓速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g.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3作业后的注意事项

a.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

b.将所有控制器手盘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锁)好驾驶室门窗,离机后将总电源切断。打开高空指示灯。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应在塔身上张拉四根缆风绳固定,以防倾倒。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篇3:塔式起重机吊装施工方案

圣爱米伦项目工程一标段包括4栋多层花园洋房及其附属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30000㎡,施工现场共安装2台塔吊,规格型号均为QTZ63,安装高度为30米,最大起重力矩630(KN.m),最大起重量6t,两台塔吊安装完毕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满足相关要求,同意使用,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塔式起重机正常、安全使用,特编制如下施工方案:

一、?人员要求

(一)、起重机司机

1、?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培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眩晕、突发性昏撅、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患者,不能从事司机工作。

4、?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起重机的司机,必须重新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才能重新上岗。

(二)、起重机拆除人员

1、?拆装工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2、?拆装工人必须经过劳动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

3、?拆装工人进入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穿工作服、戴手套。

(三)、指挥人员

1、?在拆装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门的指挥人员,并在其指挥下工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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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指挥证。

3、?患有色盲、耳聋、矫正视力低于1.0、心脏病、高血压、癫痢等疾病患者,不能从事指挥工作。

4、?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指挥工作,不得从事其它任何兼项工作。

二、?作业准备

1、?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离区指挥。

2、?起重机作业开始前,指挥人员与司机必须互相约定所采用的指挥信

号种类,本工程采用对讲机并辅以口哨指挥,吊装前应调好对讲机频率,确保信号清晰。

3、?起重机正式工作前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本工程两塔吊均已验收合格。

4、?起重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a、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记录等。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必须当面交接,严禁司机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

b、按要求检查起重机的接地和接零保护设施及其他电气设施是否正常;

c、检查机械传动减速机的润滑油量和油质;

d、检查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油量是否符合规定,并且无泄漏现象;

e、检查吊钩及各部滑轮、导绳轮等是否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各部钢丝绳完好程度、固定端是否牢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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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按使用说明书检查高度限位器的距离;

三、?作业要求

1、?司机不得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2、?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现场作业人员注意。

3、?起吊细长物料时,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4、?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再悬挂任何重物,起吊前必须检查被吊物件是否捆扎结实,吊点和吊具有无问题,无误后方可起吊。

5、?操作控制器作业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动装置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或急开急停。

6、?起重机不允许超载和超风力作业。

7、?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米时,应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撞。

8、?严禁采用自由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9、?作业中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出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米。

10、?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1、?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经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的措施。

12、?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以及运动部分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到工作。

13、?起重司机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14、?禁止在起重机各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

15、?起重机遇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a、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b、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c、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d、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e、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或有异响;

f、金属结构发生变形;

g、起重机发生其它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四、?每班作业后的要求

1、?按要求填好当班履历书及各种记录。

2、?将小车开到说明书中规定的位置,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重物。

3、?把各控制器拉到零位,切断总电源、收好工具、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夜间打开红色障碍指示灯。

五、?维修与保养

1、?起重机作业中,司机除对临时出现的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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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剂做好润滑工作。

2、?起重机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排除与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起重机经过一段时间运转后应进行大修,大修间隔不超过1500h,大修时所有可拆零件应全部拆卸、清洗、修理或更换,所有电机应拆卸、解体、维修,并按要求更换老化的电线和损坏的电气元件,对所用的各种仪表进行维修、校验、更换。

4、?各种场合的修理中,未经生产厂家同意,不得采用代用件及代用材料,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六、?其它注意事项

1、?严禁在安装好的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件。

2、?严禁将起重机塔身作为其它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等的固定装置。

3、?严禁将起重机的各部分与电焊机地线相连。

4、?严禁在起重机上安装或固定其它电子设备、电子元件及开关柜。

5、?严禁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系统做为其它设备的附属装置等。

6、?严禁起重机司机疲劳作业,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施工时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

7、?其它要求严格按《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使用操作规程》(JG/T100-99)及相关安全标准执行。

?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

圣爱米伦项目部

2010-7-10

篇4:塔式起重机多塔作业防撞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东御庭工程位于惠州市惠阳区人民四路西侧地块,拟建2栋,地上26层,底下3层,总建筑面积36390m?,总建筑高度89.5m。

建设单位:惠州市海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省化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

勘查单位: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

根据本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需要安装一台塔吊,塔式起重机型号QTZ63(5013),最大起重6T,端部起重1T,臂长50m,自由高度40m。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建筑物南面已建治华大厦19层,总高度约65m,与A轴间距约33m;北面桥胜苑13层,总高度约50m,与L轴线间距约24m。根据以上情况,塔吊不论安装到那个部位,都不能360度回转(详见附平面图),如遇大风,塔吊自由360度回转,存在发生碰撞旁边已建建筑物,为确保作业安全,特制定以下防撞措施。

二、危险源辨识与分析

1、危险源情形分析,遭遇大风,突然停电,慢性和风力至塔机旋转发生碰撞。

2、设备旋转限位失灵,回转失控导致发生碰撞。

三、作业防撞措施制定

针对以上险情特从以下两个方面制定措施:

一)、技术措施:

1、工作前对塔吊司机、指挥分别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司机在操作塔吊之前,合上电源,检查塔吊各操作部位、各限位器及配电箱,确定安全后,再进行作业施工;

2、在地面划定安全作业区域,将塔机回转限位于各自的作业区域内安全作业;

3、施工总承包方通过对施工进度的控制,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4、司机在作业前须先观察周围塔机的运转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旋转起重臂,严禁在未确定安全的情况下高速旋转;

5、将回转高速档(三、四档)拆除,只用起动一档和运行二档,减小旋转惯性;

6、在塔机上增设旋转控制木楔、备用电源,用24V电瓶与回转制动刹车电路连接,当停电时,回转制动刹车可照常工作。备用电源充电工作由各塔机司机班长具体负责,平时应经常提醒、督促、检查司机对备用电源的充电情况。安装强制止挡装置,当设备限位失灵、备用电源失效时,作为最后一道防护措施;

7、为防止塔机碰撞在建筑物,在塔机上增设回转限位装置,报警装置及机械制档装置,操作时,塔吊指挥要密切注意建筑物,以免发生碰撞。

8、经常检查限位器、回转限位是否有效、非工作状况下吊钩是否升到安全高度、小车是否收回到起重臂的根部;

9、塔机起重臂如需在其上空旋转时,吊物小车应先收到起重臂的根部、主钩上升到上限位的位置后再旋转起重臂,严禁吊物在旁边建筑物及马路上空旋转。

10、在南、北安全防护棚上悬挂醒目的警告标识,塔机负载及空载状态下在其上空旋转时,小车应先收回到起重臂根部;

11、在塔机承台处设置沉降观察点,安全员定时记录备案,以防塔机发生碰撞、或因承台基础遭到土的剪切发生基础倾斜,以便及时发现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12、遇大风、大雨天气,不便施工时决不强制施工,并将塔吊挂钩挂在北面地锚上,以免360度回转。

根据工程进度和楼层的实际结构情况,可适当调整附墙距离或增设附墙。

1、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提前上报项目经理及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顶升加节工作。

2、施工方根据工程进度,统一调度,监督管理塔吊附墙加节工作。

3、顶升加节工作必须安排在白天进行,且应选择在中午休息时间,严禁在塔吊工作期间进行。

4、顶升加节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及安全标志,作业区内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5、派专人指挥,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安全。

二)、管理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作业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包括塔吊安装单位。

施工方应积极协调塔机的工作及严格控制施工进度以确保塔机安全运行;要严格管理、安装方(或维修单位)应定期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

2、落实人员职责

?

1)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对塔吊设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本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组织督促各个项目部技术负责认对塔吊司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落实;

领导定期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2)生产经理职责

对塔吊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工程项目常务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塔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领导、组织塔吊安全作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配合工程项目常务经理定期组织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检查的组织、督促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三落实”的实施工作;

3)、安全员职责

在现场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吊安全作业的管理与监督:

(1)宣传贯彻相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本组织保证体系的运行;

(2)对塔吊作业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或失控部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

(3)本措施经审批后,负责人应召开会议,对所有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就措施对每位塔吊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4)每半月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对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国家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就日常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5)每月对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对存在特殊危险的专项作业应做专项技术交底;

(6)定期对塔吊垂直度,接地电阻进行测试;

(7)督促项目各项安全防护,并悬挂警示牌;

(8)严厉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每周对塔吊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如存在不合格项目应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要求塔吊出租单位整改,存在严重不合格项的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公司。

4)、司机职责和要求

a)?塔司应熟悉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塔式起重机的构造原理、正确的使用方法、保养、维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能熟练地进行操作使用。

b)?塔司应爱护机械,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精心操作,努力提高塔式起重机的生产效能,延长使用寿命。

c)?塔司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保护机上各种安全、检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d)?塔司随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主动熟悉工程概况、工程环境及施工条件、服从指挥,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不擅离职守,不接待非机组人员登机,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e)?在操作塔式起重机时,如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抢修,并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f)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行记录,定期交机电负责人归档。

塔吊司机的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5)信号指挥的职责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8)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9)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10)指挥长应负责协调各信号指挥员多塔作业的信号指挥,积极参与并监督检查现场的指挥工作。

6)、安装方职责:

1、进入施工方工地施工时接受该方检查并服从现场指挥。

2、塔吊安装方应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维护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对塔吊司机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4、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交设备使用方备查。

四、塔机防雷避雷安全措施

在浇筑塔吊基础砼前,用一根HPB23512的钢筋与塔机承台钢筋焊接,同时与房屋主体避雷引下线相连接与房屋避雷形成一个整体。

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为确保工程有序、安全的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特制定以下应急救援预案:

(1)如遇意外,塔吊发生断臂、倾翻时,在现场的机要组应立即用电话向公司生产部报险情。公司总经理立即召集抢救指挥组其他成员携带抢险工具赶赴现场抢救、救护。

(2)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将情况报告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

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公司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篇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工作介绍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理工作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是目前建筑施工现场应用最为普遍和广泛的特种机械设备,而塔式起重机因其制造、租赁、安装、使用各个环节涉及的单位众多,管理要素牵涉资料审核、关键部位、环节的重点控制、日常使用过程的动态监控等各个环节,管理控制难度大,且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为此,如何使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总结。

一、加强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并运用到安全监理工作中

要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首先应该掌握现阶段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主要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建办市[2006]82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塔式起重机》(GB/T5031)等。只有全面掌握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程,才能更好的履行监理程序,才能在监理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

二、认真履行监理的“审核”职责

“审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审核塔式起重机进场安装前的相应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产品合格证;

(3)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4)备案证明资料--此备案证明资料由塔式起重机所有权单位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5)准用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本起重设备的准用证;

(6)施工单位与出租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此租赁合同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7)出租单位营业执照;

(8)出租单位的行业确认证书。

2.审核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环节的相应资料:

(1)施工单位与安装、拆卸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合同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书为无效证件;

(5)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站认可的安装告知书;

(6)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此专项方案应由安装、拆卸单位编制,经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7)审核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安装单位出具自检报告书--自检报告书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附录A;

(9)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书;

(10)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验收由施工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记录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附录B;

(11)使用备案证--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审核使用环节的相应资料:

(1)施工单位制定的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书为无效证件;

(4)月检及周期性检查报告--检查报告格式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附录C。周期性检查是指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由施工单位组织的对塔式起重机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

三、做好对以下重点环节的监控

1.首先应对塔式起重机进行甄别,判定其是否为合格产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

(1)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根据《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QT60/80塔机、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及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为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根据《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630KN.m以下(不含630KN)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为10年;630---1250KN.m(不含1250KN)使用年限为15年;根据经验数据,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超过8年即进入事故多发期,要求在进场前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确认其是否为合格产品。

(3)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产品;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证明等原始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历史安装资料等。

2.对安装、拆卸环节的控制要点:

1)安装前对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的检查,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载。

①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②基础的位置、标高、尺寸;

③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

④安装辅助设备的基础、地基承载力、预埋件等;

⑤基础的排水设施。

(2)检查安装、拆卸单位对安装、拆卸人员的技术交底是否落实,检查情况应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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