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器设备电缆修复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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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器设备电缆修复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搞好内部市场化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把修旧利废工作抓好、抓扎实,结合鑫铜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章人员组织第一条从公司内抽调人员,组织若干人成立专业维修小组,主要负责对公司所属升井后的电缆、待修开关、五小电气(包括各种电铃、按钮、接线盒等)进行修复,实行计件考核,月底由机电运输部、材料部共同考核质量、数量,报人力资源部,按拟定价格进行结算,工资随机修厂制表发放。第三章实施管理办法第一条机电运输部要建立电器设备、电缆维修登记台帐,对修复后的开关、五小电器、电缆要及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发放检验合格证,并随时入库作为备用。第二条各单位待修设备(开关、五小电器)电缆升井后,要及时到机运部办理登记销账手续。第三条各单位领用开关、五小电器、电缆,原则上本着由复修成品不领新的,需要时必须到机运部办理登记上账手续,并到材料部办理正常领用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到机修厂领取或换取。第四章电器设备、电缆维修标准及要求第一条凡复修后的开关(包括五小电器)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用相应的摇表摇测,其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5mΩ,否则,应查明原因,采取清洗、烘干等措施。第二条所有接线柱、紧固螺栓、必须齐全、完整,并同种规格,合乎质量标准要求。第三条各喇叭嘴、挡板、密封圈等,必须齐全、不缺丝。第四条严禁出现失爆设备,活动结合面间隙不得超过0.5mm,并转动灵活、固定结合面间隙不得超过0.2mm,防爆面合乎标准要求。第五条每台开关复修后均应接上相应等级的电源进行逐台操作试验,动作应灵敏可靠。第六条凡复修后开关、五小电器,表面均应进行除锈处理,并喷相适应的快干漆,达到表面光滑、明亮,符合防爆标准。第七条开关本身支架必须完整且不变形,需整形修复的必须修复,确保完好。第八条凡复修后的电器设备、接线室内必须粘贴电器设备维修单(维修日期、维修人等)。第九条对于升井后的电缆,无论外观检查好坏,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检查后并经绝缘电阻测试,浸水耐压试验除潮等程序,严禁凭直觉办事。第十条对外观检查由明显破损,要严格标准进行热补。第十一条对外观检查完好的电缆,绝缘电阻测试合格的,同样要做好浸水耐压试验,浸水耐压试验时除两头电缆头露出水池外,其余全部泡入水中,浸泡十分钟,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作为备用电缆。第十二条外观检查由明显缺陷的,特别是严重老化的电缆,可作为申请报废电缆,不再修复。第十三条对于复修后的电缆,可将修复段浸泡在水中继续做耐压试验,合格后可作为备用电缆。第十四条复修后的电缆,各项标准虽均能达到要求但参数偏低的,可考虑作为地面适当地方利用,不再入井使用。第十五条修复后,作为备用的电缆,要在备用电缆的两端用打号机打号,打号内容为:“编号”、“电缆长度”、“电缆规格”,然后登记入库盘圈摆放整齐,作为备用。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篇2:机械电器设备安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械、电气设备安装工是本岗位的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熟悉作业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系统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

第5条负责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提升、运输、起吊所用的设备(设施)器具符合规定要求,正确选设起吊点,装封车符合标准要求。

第6条严格按技术要求和工艺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第7条在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改造过程中对顶板实施监控。

第8条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9条工作中杜绝违章作业。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违背《煤矿安全规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工作中不熟悉作业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系统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机械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提升、运输、起吊所用的设备(设施)器具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正确选设起吊点,装封车不符合标准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5条未按技术要求和工艺施工,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6条在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改造过程中未对顶板实施监控,机电安装工负主要或重要责任。

第17条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设备安装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9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3:燃气电器设备检查的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电器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九、幼儿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禁烟的规定

篇4:车站电源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站内现有电源、电器等设备的正常运转有力保障车站正常的生产需要,结合车站实际,特别定本制度予以检查落实。

一、车站内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属站行管科领导,维修保养、使用属维修工和取得专业培训的员工。

二、所属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配电室内的一、二次接线,设备的分布,结构性能、操作要求及维护保养知识和方法,熟悉负荷情况,负荷调整、电压调节措施。

三、遵守电力操作规程、作好与地区调度所的工作联系,正确执行各项操作,发现事故及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及时汇报并做好有关记录。

四、监视站内的各种设备运行情况,按规定抄报各种运行数据,记录运行日志,定时巡视检查。

五、掌握安全用具和消防设备的使用及触电急救方法。

六、做好对设备的巡检、巡视工作,清除各种隐患,正确分析和判断故障,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排除故障恢复设备正常运转,确保生产经营需要,做到保障有力。

七、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工具、仪表的仓储保管及登记使

用,提倡节约,修旧利废。

八、对用电使用部门做好日常的维护换件工作,保证全站用电的正常使用。

九、遵守车站制定的值班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作好交接记录。

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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