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不出责任事故,积极配合其他岗位完成生产任务。
第2条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负责使用设备及备用设备达到台台完好,填写记录要求齐全、完整、准确、清晰。
第3条负责主风机.压风机及其它机电设备的机械故障,抢修处理,接受任务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做好记录,将处理结果汇报到机电调度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有关领导。
第4条负责机电设备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的定期检查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符合《规程》要求。
第5条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搞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不出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
第6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篇2:煤矿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修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机修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综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常识。机修工必须严格按照《机修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安全。
第1条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机修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做到自保、互保、联保。
第3条机修工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第4条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5条熟悉本职范围内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安全装置,掌握日常检查、检修的一般要求。
第6条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或本专业标准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本职范围内动态达标的基础工作
第7条对有运转部件的设备检修时,应停电挂牌,常用的备品、配件、工具应摆放整齐,现场棉纱等垃圾应集中人桶升井。现场每一工作应做到工作结束现场清洁。
第8条岗位机修工还应在换班时将工具、备品、配件及当班安全及设备运行情况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9条有权行使职工“六项权利”,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10条因检修失职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有直接责任。
第1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修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2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修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3条机修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机修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综机设备检查不认真,机修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机修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16条机修工对个人工作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第17条机修工对施工现场隐患的发现和处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18条机修工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安全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19条对不按规定着装,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有直接责任。
第20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21条对因检查不细未能发现机械故障,带病作业导致的机电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22条熟悉综机设备的结构和性能,按照《机修工操作规程》的要求熟练、正确判断和处理综机常见的故障。
第23条对未严格执行综机的维修保养制度,导致机电事故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篇3: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修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机修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综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常识。机修工必须严格按照《机修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安全。
第1条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机修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做到自保、互保、联保。
第3条机修工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第4条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5条熟悉本职范围内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安全装置,掌握日常检查、检修的一般要求。
第6条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或本专业标准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本职范围内动态达标的基础工作
第7条对有运转部件的设备检修时,应停电挂牌,常用的备品、配件、工具应摆放整齐,现场棉纱等垃圾应集中人桶升井。现场每一工作应做到工作结束现场清洁。
第8条岗位机修工还应在换班时将工具、备品、配件及当班安全及设备运行情况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岗。
篇4:机厂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修工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设备的修理工艺,仪器、仪表、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依据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维修设备,方便井下备用设备的衔接。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搞好工矿设备的检修工作,并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对设备的检修负主要责任。
第3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力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4条设备维修,应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机修工应具备必须的机械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工作前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仪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完好后才能工作。
第6条严禁乱拆乱装设备,拆装中不能损坏零件,需更换的零部件,须经设备库,被服务单位和厂长鉴定后方可更换。
第7条做好自主保安和联保互保工作,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8条维修完工的设备入库前须经设备库验收,确保合格率100%。
第9条对安全生产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第10条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工作场地,清点所用工具,零件分类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第11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矿相应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要求顺序拆装部件的。如应当将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加以标记,并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布擦拭),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后,安装时必须认真检查,防止留有杂物。
2、未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作业的。在维修设备时,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防爆面要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
3、检修好的设备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未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未重新检修实验,造成设备不合格再次投入使用,造成设备重大安全隐患的。
4、在操作前未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等,未进行安全确认就进行使用的。
5、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因工作需要就擅自才做大型专用机床的。
篇5:洗煤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机修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
2、保证在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确保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4、搞好本厂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5、及时参加本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安全活动,对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机械事故苗头,发生事故时,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并保护现场。
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