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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业合格产品处置跟踪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不合格的烟花产品,如不能妥善处置,其本身就是一大隐患,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所带来的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检验和检测,尽量减少不合格产品进入下道工序。

2、所有有药的不合格产品,如经重新加工能成合格品,那么重新加工必须由专人进行,并需单人单间作业。

3、调查分析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并记录调查结果,写出报告。

4、向厂部和职工报告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对当事人或责任人进行处罚,是外购原材料问题,应向生产厂家退货、索赔,以杜绝不合格品的再次出现。

5、如属不能重新加工的废品,必须专库集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安全员监督,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水浸,或者其他方法销毁。

6、成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不能降价处理,不能让其流入市场,应按第四条所列方法销毁。

篇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处理我厂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编制此处置方案。

2.编制依据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第5号令)

《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第7稿)

《关于河南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电[2003]953号)

3.适用范围

适用于鹤煤热电厂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事件特征

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1.1遭受网络黑客、恶意代码及病毒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

1.2恶意代码或黑客通过与省调相连的链路攻击我厂计算机监控系统;

1.3与状态检测系统数据服务器连接的硬件防火墙失效,恶意代码或黑客通过硬件防火墙攻击计算机监控系统

2.事件可能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2.1我厂220KV继电保护室

2.2通讯机房

2.3调度数据网络

2.4电力监控系统等。

3.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1机组继电保护装置无故障原因接受到跳闸指令,引起全厂停电或对电网无法输出有功;

3.2电力监控数据显示错误、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非正常动作、负荷控制失灵、电力通信不正常及数据无法正常传输。

4.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4.1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攻击;

4.2调度数据网络部分功能瘫痪或有异常;

4.3机组负荷AGC指令异常;

4.4计算机监控画面异常。

三、应急组织及职责

1.应急组织人员构成

指挥:值长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运行班长运行人员继电保护人员通讯人员

2.职责

2.1指挥的职责: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建立本单位所管辖的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厂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并及时报告;事件发生后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2.2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经常检查我厂的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全面管理我厂的二次系统运行工作;掌握我厂二次系统的配置情况;熟悉二次系统的分布;了解二次系统安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讨论二次系统安全情况,协调各专业之间接口安全问题;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3相关运行班长的职责:协助值长、指导运行人员进行异常处理。

2.4运行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和故障设备的隔离。

2.5继电保护人员的职责:负责本专业应用系统已部署的安全产品的安全策略的设置和调整,对该产品日常运行进行精心的维护;定期对安全产品的日志进行审计;精心观察和分析该系统的安全状况,并及时上报组长、副组长;使用数字证书管理系统进行数字证书的申请,生成、发放和撤消;精心维护数字证书管理系统,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精心保护证书管理系统的数字证书,防止遗失;参照国家对涉密设备的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数字证书及密钥管理制度;保护本专业的口令、数字证书、密钥等安全设施;一旦泄露或丢失,应该立即报告,对造成恶劣后果者,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全面掌握本专业二次系统的分区情况;掌握本专业二次系统的配置情况;掌握本专业二次系统的硬件设置情况及接口、数据流向等;做好本专业的数据备份;做好本专业二次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在“继电保护和远动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负责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和远动装置动作检查情况分析及应急处理;负责与调度对口专业进行业务联系。

2.6通讯人员的职责:负责检查通讯通道与电网设备的连接运行情况,组织消缺;负责厂内通讯系统畅通。

四、应急处置

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1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1.2运行人员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程处理。

1.3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1.4异常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应启动《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1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发生后,当值值长组织运行人员检查设备,并向调度或其他电厂了解电网设备运行情况。

2.2确认电网或电厂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时,当值值长向调度申请断开调度数据网所有业务。

2.3调度下令后,开始执行断网措施。(特殊情况下,值长可在调度不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断网)

2.4下令给通讯值班员,断开纵向加密的电源。

2.5当值值长下令运行人员,断开继电保护故障信息远传装置的电源。

2.6当值值长下令各机组退出AGC、AVC等远动装置功能,禁止远方调节。

2.7并通知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针对现场可能发生的人身、电网、设备、火灾等具体情况,可参照其他处置预案执行。

2.8当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电网或机组继电保护装置无故障原因接受到跳闸指令,造成机组跳闸全厂停电,或变电站设备跳闸对电网无法输出有功时,值长应当将事故情况向调度实时报告,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

2.9当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上有远程登录访问时,对远程用户的身份与权限进行认证,并对其操作进行安全审计。

2.10当部署在安全区Ⅰ、Ⅱ之间的防火墙及其隔离设备不起作用时,继电保护人员监视数据的传输情况,观察数据的流向,保证文件的机密性和完整性,并审查访问控制规则是否有效,比较近期运行日志,监视系统内任何产生的行为进行审计。

2.11当与调度的链路遭受攻击后,继电保护人员注意监视调度的下行数据,保证下行数据文件的机密性和完整性,若调度下发的指令有错误,则汇报调度后将AGC系统控制权切换到厂站级。

3.事件报告流程

3.1发生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时,值长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基本情况、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故障设备隔离情况。

3.2事件扩大后,由电厂厂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派出机构汇报事故信息,最迟不超过1小时

3.3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五、注意事项

1.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发生。如事件紧急不需要工作票,需按照公司两票管理规定执行,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2.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时要认真分析危险点,做到安全可靠。特别是二次回路、保护及自动装置上的工作,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继电保护误动,造成机组、线路掉闸。

3.在处理异常情况时要注意好异常报文的收集和保存,为分析事件原因提供材料。

4.所有人员应服从指挥,逐级汇报

篇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案

为做好全区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篇4:医疗废物处置卫生防护措施

1.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防护要求。衣帽整齐,戴口罩(12层棉纱,每4小时更换一次,如感潮湿随时更换),穿工作鞋。

2.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必须戴橡胶手套,必要时戴防护镜,系防水围裙,穿专用胶鞋。

3.处置结束后,每天对运送工具、工作台面、地面进行清洁与消毒。先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30分钟后再用流动水冲洗。防护用品用1000ml/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水冲洗凉干备用。

4.处理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按卫生洗手要求对手进行清洗(用肥皂、流动水清洗3便,每次不少于10秒),然后再用75%酒精搓手1-3分钟。

5.处置过程中如被锐器刺伤,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登记。

6.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篇5:物业中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方案

1、目的:有效地引导园区业主在安全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在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时,安全员能及时、有效灵活的处理,确保燃放区域秩序良好。

2、范围:适用于星园服务中心

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园区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监督。

3.2安全主管负责燃放现场的现场控制。

3.3指挥中心负责燃放现场的监控、调度,以及发生火灾事故和意外伤亡事故的资源协调工作。

3.4安全员负责燃放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前期宣传和内部工作分工:

4.1.1安全组于2011年1月20日前拟定“园区业主烟花爆竹燃放位置和注意事项”通知,客服组与居委会、业委会征询意见后,套用公司通知统一模版于2011年1月31日前在园区信息栏和电子屏幕发放;

4.1.2人事行政组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识制作到位,安全组于2011年1月31日在小区重要区域(配电室、临时变压器、燃气调压站、锅炉房、以及化粪池、停车场附近、草坪等区域)将标识张贴到位;

4.1.3安全组在春节期间(2010年2月2日---2010年2月8日)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安排安全员集体加班,并在小区各个出入口配置足够的灭火器以防火灾;小区内安排部分安全员成立巡逻队,对业主在私家阳台或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劝阻;除夕晚上在13#东侧和2#南侧燃气站设专人看护。春节期间,与辖区派出所密切配合,控制各类违规行为;

4.2在引导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所遇情况的处理措施。

4.2.1业主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员制止不听时,处理办法;

指挥中心通过监控系统或安全员现场发现在小区内遇有下列行为时,服务中心任何人员均应予以提醒制止:

a)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b)在限放区内未按规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c)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的;

d)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e)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f)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g)个人私自燃放二踢脚等b级和礼花弹等a级烟花爆竹;

h)存放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4.2.1.1有以上行为的人员,在安全员提醒时不听劝阻的,安全员应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班长到现场处理,对于劝解不停的应采取现场拍照、录音等方式留下证据。

4.2.1.2对于业主在自家阳台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员直接上门进行劝阻,发放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做好记录让业主签收,保留证据。

4.2.1.3当出现个人存放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且不听劝阻时,直接通知指挥中心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4.2.1.4现场安全员对业主违规行为进行提醒,业主情绪特别激动的,现场安全员保持冷静避免事态恶化,立即通知安全班长到指挥中心其录音笔进行录音取证。必要时请示值班经理报警。

4.2.2烟花燃放现场出现伤人时的处理办法

4.2.2.1安全员现场发现有人员受伤时,第一时间通知指挥中心及安全班长。

4.2.2.2安全班长应在2分钟内赶到现场,安排人员划出警戒区,加强现场保护并上报安全主管,同时通知指挥中心上报服务中心经理请示报警。

4.2.2.3现场安全员应稳定伤员情绪,并通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携药箱到现场,同时向120进行求助。根据现场伤员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待120到场后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

4.2.2.4安全员应协助警方控制现场秩序,防止肇事者破坏现场同时对肇事者进行有效监控,直到警务人员到达配合警方取证。

4.2.3出现车辆及其他物品损坏时的处理办法

4.2.3.1现场安全员与市政路公联安达工作人员配合对燃放区停放车辆进行清理,尽可能远离燃放区域50米以外停放,以免造成车辆损坏。

4.2.3.2安全员现场发现可能导致车辆受损的情况应立即消除。发现车辆或其它物品已经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受损,应及时通知现场安全班长及指挥中心联系业主。

4.2.3.3现场安全班长接到信息后,立即到指挥中心取来相机,对现场受损情况进行拍照取证。

4.2.3.4待业主到场后,将现场情况向业主进行说明,在排除无服务中心责任的情况下可以为业主提供书面证明。

4.2.4烟花爆竹燃放现场出现火警时处理办法

4.2.4.1现场安全员一旦接到业主反映火警信息或发现明火火灾后,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指挥中心及现场安全主管。

4.2.4.2指挥中心接到信息立即安排附近安全员察看具体原因,如火警属实,立即呼叫现场安全员人员就近取灭火器灭火,同时向服务中心经理汇报。

4.2.4.3现场安全员随时将现场情况(着火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及时反馈给指挥中心,如火势较小可以控制,当值班长现场拍照取证,查明起火原因,上报指挥中心同时提醒现场业主燃放爆竹注意防火措施,以免再次发生火灾。

4.2.4.4如火势较大(如草坪或其它重要设施火灾)现场火势有蔓延趋势,指挥中心第一时间请示服务中心经理启动消防预案,按消防预案实施灭火。

4.2.5燃放烟花爆竹出现纠纷时的处理办法

4.2.5.1业主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

4.2.5.1.1安全员第一时间要上报当值班长及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将监控设施调制该区域进行紧急监控。

4.2.5.1.2当值班长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抚双方情绪,了解情况避免纠纷升级,并及时将了解情况反馈给安全主管及指挥中心。

4.2.5.1.3当值班长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并进一步梳理业户情绪,如双方情绪得到控制,之后做好相关记录,如果纠纷进一步恶化趋势,请示服务中心经理向当地派出所求助,协调解决。

4.2.5.2业主和安全员纠纷

4.2.5.2.1现场尽量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发生,一旦因安全员提醒业主发生此类事件,要求安全员保持冷静,不可与业主之间发生肢体接触,安抚业主情绪,第一时间上报当值班长。

4.2.5.2.2安全班长的到信息后第一时间通知指挥中心将将监控设施调制该区域进行紧急监控,避免安全员受伤并保留相关影像证据。

4.2.5.2.3安全班长到现场后,了解现场情况,本着化解矛盾的原则,进一步安抚业主情绪。如业主此时消除矛盾,此事就此了结,之后做好员工思想安抚工作;如业主情绪更加激动,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协助处理。

由环境组负责燃放场地卫生环境的清理。

2011年2月2日除夕夜安全员具体工作分工

时间组长组员巡逻区域职责灭火器材的配备21:00---2:001、2、3、14、15、16号楼周围、围墙及楼内必要时协助南侧围墙外治安。1、负责对园区内业主燃烧烟花爆竹的现象进行劝阻和控制;

2、负责对围墙周边进行控制,防止不法人员进入园区;

3、小区南侧围墙外如有业主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员立即制止,请其远离。如有火情,就近取灭火器灭火22:00-

2:004、5、6、7、8、9、号楼周围、围墙及北门1、负责对园区内及北门业主燃烧烟花爆竹的现象进行劝阻和控制;

2、负责对围墙周边进行控制,防止不法人员进入园区;

3、疏导燃放区域内的交通,防止造成拥堵或造成车辆损坏。如有火情,就近取灭火器;配10具灭火器放置28号岗北门。22:00---2:00商业街由南至北,包括会所广场1、负责对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进行引导;

2、疏导燃放区域内的交通,防止造成拥堵、劝阻燃放区域停放车辆;

3、对因燃放引发的火情及时进行扑救;

4、负责对辖区内闲杂人员的疏导和控制。由从园区内取10具灭火器放到26号岗会所出入口。放10具灭火器到27号岗东门22:00---2:001、2号楼南侧围墙外及南门1、负责对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进行引导;

2、疏导燃放区域内的交通,防止造成拥堵;

3、对因燃放引发的火情及时进行扑救;

4、负责对辖区内闲杂人员的疏导和控制。从园区内取10具灭火器放到25号岗南门。22:00---2:00、11、12、13#楼周围、西围墙外侧及西门1、负责对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进行引导;

2、疏导燃放区域内的交通,防止造成拥堵、劝阻燃放区域停放车辆;

3、对因燃放引发的火情及时进行扑救;

4、负责对辖区内闲杂人员的疏导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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