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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内部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二、职责

1、通防科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规程

1.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3.本矿供应科(采购)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各使用单位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4.工区职工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使用单位应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还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5.组织对职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篇2: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范本

为了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提高工作效益,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l、熟悉设备性能,认真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设备运行时,应经常注意设备各部分有无异常的响声,各仪表,温度是否正常。

3、检查润滑温度是否正常,油标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油量不足应及时添加。

4、设备各连接处不得有漏气、漏油、漏水及松动现象和损坏,必要时进行更换。

5、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的清洁卫生和整齐。

6、对主、副井绞车坚持日检修制度,每日检修时间不少于l20分钟。

7、采、掘、运等移动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以便根据设备检修周期,进行轮流检修。

8、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维修、保养。除利用月检修日进行外,平时在交接班时,需有30分钟的检查维修时间。

9、在每次定期检查前,必须对设备存在的问题,事先做好检修计划,写出有关安全施工措施,向各施工单位下达检修通知书,专属项目专人负责,令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10、在每次定期检修中,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检修质量。

11、在每次定期检修中,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要把检修日期、内容、更换零部件及主要技术数据、试运转情况、检修的设备所存在的问题,做好全面完整的记录,交机电科备案,为设备的安全运转和下一次检修创造条件。

12、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性检修、保养,每月底为全矿停产检修日,全年停产检修日不少于十五天,定期检修完毕后,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验收。

篇3:风门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风门维护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技术业务学习,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第2条具体负责井下风门(包括风门闭锁)、板闭、风障的安装、维护、撤除工作。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和通风安全要求施工、维护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系统正常。

第3条运送材料要有专人负责,装车符合运输要求,运送时要持证上岗,遵章作业,装卸时要轻抬轻放,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第4条施工前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的支护情况,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5条负责做好风门、密闭的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6条在运输巷道施工时,注意来往车辆;高空作业时,要搭牢脚手架。

第7条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安全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监区汇报。

第8条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及时向分监区或监区汇报,作好记录。

第9条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放心活,保证不违章作业,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未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风门过程中出现“三违”的,风门维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未按操作要领施工,施工的风门质量低下,风门维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在运送施工材料过程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的,风门维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及时检查负责范围内的风门,未及时发现设施隐患,并及时汇报的,风门维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4:风筒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风筒维修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吊挂、运送、维护与撤除,对当班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2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掌握风筒吊挂、维护质量标准和业务技能,严格按通风质量标准化和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保证安全作业,风筒吊挂平直,百米漏风率等符合要求。

第3条熟悉所管迎头情况,如风简直径、长度、巷道掘进速度或贯通日期等,及时将不用或损坏的风筒回收上井、进行修补。

第4条经常检查所管风筒,认真排查和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吊挂、延续和修补,备好备用风简,确保局部通风质量动态达标。

第5条发现局扇停止运转、运转不正常或喝循环风,必须及时向监区或调度室汇报。

第6条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持证上岗,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增强业务保安和自主保安能力。

二、责任追究

第7条未按时完成风筒吊挂、运送、维护的,通防监区风筒吊挂工负直接责任。

第8条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吊挂过风筒程中出现“三违”的,通防监区风筒吊挂工负直接责任。

第9条未及时检查所管理的风筒,及时修补风筒,导致迎头风量严重不足的,通防监区风筒吊挂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及时检查局部通风系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汇报的,通防监区风筒吊挂工防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篇5:综采队电气维护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设备列车至工作面电气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

2.移动设备列车,整挂线路,保持列车上电气设备整洁。

3.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完好规定以及电气设备操作规定,未经机电副队长、技术员批准,不准改变线路和已整定的设备。

4.离开设备列车时,要通知控制台,以便于工作联系。

5.交班时必须将当班情况交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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