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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全用电须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办公室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各式充电器等用电设备必须安全,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铲除安全隐患,办公室人员安全用电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安全用电事项:

一:办公室电器大多是插座供电,使用时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啮合不良发热失火。

二: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而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不测。

三: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故,使用时应远离桌面、台布等可燃物体,并随时查看其工作温度。

四:将智能电器的电源管理设成省电模式,不用时自动“休眠”降低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待机,否则容易造成电器损坏或诱发火灾,不得随意私拉和接电线或电器设备。

五:下班勿忘关闭电器开关,下班时随手切断室内电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梯子安全使用须知

正确选用梯子

当需要在高处作业时,要如何选择梯子或脚手架呢简单的原则是长时间工作或

须要水平移动的工作,最好使用脚手架。如果需要使用梯子则必须选择适合的梯

子,梯子基本上分为两类,一是直梯(straightladder),一是人字梯(stepladder)。直梯不能单独站立,必须靠在固定物上,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署规定直梯顶端长度须比欲到达的水平面高出91公分(3呎)以上,通常称为超伸,超伸的目的主要是使直梯的重心向固定物靠近,梯子在人员上下时较不容易翻覆。但如果直梯无法符合超伸要求的话,则梯子顶部须固定,且梯子应有装有抓扶装置或扶手,以提供人员与梯子在上下时随时能保持三点接触(即两脚及一手)。

市面上有金属、木质及玻璃纤维等材料的梯子,究竟要使用什么材料梯子才好呢虽然许多人都知道金属梯不可以使用在触电危险的场所里,但在美国每年仍有不少人因金属梯倒落在裸露线而触电死亡的,但特别要注意,即使是木梯及玻璃纤维梯在潮湿下同样可能会发生触电的问题。玻璃纤维梯虽然有强度及质轻的优点,但玻璃纤维材质却很容易因受阳光曝晒而劣化,另外一些化学物也容易破坏玻璃纤维。因此,在使用玻璃纤维梯时要特别检查如变色或龟裂等损坏的特征。木梯则有比铝梯重且易老化损坏的缺点。

选择梯子应注意其最大载重限制,体重过重人员或携带过重物品上下梯子时应特别留意。美国依梯子载重分为轻工作(lightduty)、中工作(mediumduty)、重工作(heavyduty)及超重工作(extraheavyduty)四个等级,最大载重分别为91公斤(200磅)、102公斤(225磅)、114公斤(250磅)及136公斤(300磅)。(目前国内并无此规范)

使用前的检查

梯子使用安全最大的问题在于一般人在使用前未做检查。虽然有时木梯会断、铝梯会弯、玻璃纤维梯会裂,在外观上不一定很明显,但平时多注意维护及事前的检查,是可以避免大多数的意外。其次是梯脚的检查,大多的金属梯及玻璃纤维梯都有梯脚套(shoe),以增加摩擦力,防止滑倒意外,在使用前应检查梯脚套是否磨耗殆尽。金属梯则要检查是否有螺栓松动或焊接损坏的地方,直梯在攀爬前要检查前端挂勾。

正确的使用

虽然梯子有梯脚可抓住地板,但如果人站在梯子顶部将身体侧倾取物时,会形成整个梯子重心的移动,当侧向力及力矩超过抵抗的摩擦力及力矩,会导致梯子滑倒或翻覆。另外,使用梯子的基本原则是要放置在坚固稳定的地面,通常在户外因地面不平整、松软,容易碰到问题,而室内油渍、湿滑的地面同样也很危险。因此整平地面、清除杂物或拭干湿滑,都是相当重要的。

经常看到梯子不正确使用的现象,一是人员站在梯子上利用摇摆方式移动梯子,例如油漆工油漆天花板时,很容易造成翻覆意外;二是将并拢的人字梯当直梯来使用,当合梯当成直梯使用时,梯脚无法提供足够的摩擦力,因此很容易造成滑倒的意外。

梯子本身要保持清洁,泥土、油渍及其它易滑物质要经常清理。梯子作业附近要保持“净空”,建议放置警告标志、阻碍物等以防止人员或车辆不小心碰撞梯子,造成危险。另外,如梯子是放置在门前时,门最好上锁或绑好,或设置人员戒备。上下梯子时一定要保持三点接触原则,如要携带工具攀爬时,一定要使用工具袋或工具腰带,尽量不要用手拿。上下梯子要一阶阶上下,下梯子应面向梯子逐阶而下,不可背向梯子。如果认为需要别人帮忙扶梯子时,应找人帮忙。最后,有生病或服药足以影响平衡的情形,千万不要逞能使用梯子

总结

在使用之前,先检查梯子。确保梯子的横档及梯脚套牢固可靠,上面没有

堆积妨碍您站立的污垢和涂料。

整平地面、清除地面杂物或拭干湿滑

梯子是放置在门前时,门应该上锁或绑好,或设置人员戒备

在使用直梯或伸缩梯时,确保高度每升高1米,距墙体的距离就增加0.3米

?请遵循"四点接触"原则:当使用直梯时,要确保梯子两个扶手的顶端都牢牢

地依靠在墙体上,而且两条梯腿也必须稳固地支撑在地板或地面上。

使用人字梯时,确保梯子的支撑杆已经充分伸展并锁牢。禁止将人字梯合

拢作为直梯使用。

篇3: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

5、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6、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7、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8、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

篇4:居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电气装修的安全预防

2、居家布置线路首先考虑导线要有容量余度,大功率电器应布置专线,避免超负荷使用。

3、要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室内设公用地线。

4、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破损开关。

5、所有要求保护接地或保安接零的电器和带金属外壳的必须选用三脚电源插头。

6、用电负荷不宜超过电表的额定容量。

7、电源插座应尽量布置在隐蔽的地方,防止儿童误摸。

8、尽量避免使用床头开关和灯头开关,容易破裂或因磨损而漏电。

电器使用的安全事项:

1、启用电器前,先确定功率、电压、频率等涉电指标是否满足通电要求。

2、家用电器必须通过可断开式(有开关)插座与电源连接。

3、金属外壳的设备必须接地。

4、电热设备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远离儿童活动范围。

5、插入插头时,先插不带电电器一侧,再插带电电源一侧;拔出插头时顺序正相反;拔插6、头如有异常,请先切断电源。

7、手持使用的电器切忌将电线缠在手上使用。

8、不要自行拆卸电器,特别是带电状态的电器。

9、室内电线断落,不论带电与否,远离至4米以外,请专业人员处理。

10、不要私拉乱接电线,电源线不得承重,切忌把电源线缠绕在金属物上。

11、使用电动工具需戴绝缘手套。

12、家用电器应保持干燥,勿用腐蚀性液体或水擦拭电器。

13、电热毯使用时不得直接接触身体。

14、电热水器最好断电使用。收银制度

篇5:镇小煤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一、序

笔者曾在农网改造过程中到过一乡镇供电所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督办,其中从农网安全角度考虑走访检查了供电所辖区内的几家小煤窑井上专用变压器台区及一部分室外电气设备,当时的感受只觉得设备陈旧、接线混乱。后来,有幸受安监部门聘请,几次到这个乡镇的几家煤矿(也是全县最多最集中的年产6万吨以下的煤矿区)进行了井上井下全面、细致、认真地安全大检查。所到之处,出于电力职业责任感,着实为乡镇小煤矿供用电管理上存在的安全隐患感到担忧,长时间老是牵挂着在矿上辛苦劳作的矿工们的身心安全。几经思考,笔者在此就检查出的小煤矿供用电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治措施谈点肤浅认识,仅供乡镇煤矿业主和电气操作人员参考。本人绝非耸人听闻,哗众取宠,只是以此方式提醒和促敦相关人员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尽可能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竭力避免触电伤亡、设备毁损及由漏电引发火灾、瓦斯爆炸等安全事故。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不符合规程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九章第一节第443条第2款规定:“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湖北省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三项第五条第3款也严格规定:“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众所周知,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都是三相四线制380/220V和单相制220V电源,即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即TT系统)的三相四线制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的单相供电制。但是这种电源结构形式在煤矿中是绝不允许使用的。然而,我们检查的煤矿情况是:接入井下的电源全部由单个煤矿专用或者几家煤矿共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变压器低压侧供出,用三芯电缆接上三相火线(相电压=线电压=380V)直接接入井下,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合二为一的中性线(即零线)与抽头并接的单根相线(俗称火线,线电压=380V,相电压=220V)连接至简易宿舍、办公及室外用于生活照明。大多数煤矿没有按规定安装使用或改造成中性点非直接接地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井下接入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源后,因为井下煤石、运煤车、放炮等情况的撞击、碰砸外力,容易作用于用电动力设备而引起设备发生短路、断路和接地等。一种情况是使得设备外壳带电,矿工们极易触及。加之井下特别潮湿的特殊性,皮肤电阻大大降低,人体接触带电设备外壳后形成一定幅值的电压,通过大地回到变压器直接接地的中性点形成电流回路,构成触电伤亡。二种情况是发生砸断(砸乱)电缆,裸露的电缆与大地接触,就通过大地与变压器直接接地的中性点形成电流回路,当电缆短路或者接地的瞬间就会因接触电阻而产生强烈火花,这对于高瓦斯矿井来说,就意味着极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反之,若是电源中性点不接地,人体接触带电设备外壳或者裸露的电缆接入地面,此时因不会通过大地与变压器电源形成回路,所以不会因触及电或者裸露单相电而伤亡或者产生火花而发生瓦斯爆炸。当然,人体除非同时接触两相或三相火线,在三相电源内部形成闭合回路,或者两相或三相火线短路,人体还是会触电,也会发生火花。但是这种情况,毕竟机率很少,更何况,《规程》和《标准》严格规定,井下电气一是必须使用防爆电器;二是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三是必须使用专用电缆(耐压强度高、导电性能好、具有防潮、防水、防腐、机械性能强);四是必须装设带有接地、过流(短路)、漏电功能的井上井下两级漏电保护器。

由此可看出不严格遵照规定,随意使用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电源直接向井下供电的危害性、不安全性。

2、多数矿井没有采用两回路供电或者是名义上的两回路。

《规程》第九章第一节第441条第1款严格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第5号局长令,决定从2003年8也1日起施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也明确界定:“矿井应当保证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设置满足要求的备用电源”。规定煤矿必须两回路供电,目的是为了保证通风机、提人绞车、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及其他工作在一回线路停电时能正常进行,工人能安全撤离,避免发生透水事故和避免因通风机停运而瓦斯、粉尘聚集等。检查中,我们发现,基本上所有煤矿是单回路供电,即或有几家煤矿新购置了汽(柴)油7.5——30kw不等的发电机,也只不过是当停电时用于井上临时生活照明和应付安监部门检查时打开通风风机,而且,所配备的发电机容量极其有限。

3、备用电源不符合规程规范,安全隐患极大。

按照《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关规定:(1)用户装设自备电源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经供电部门现场检查审核,符合电力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及其他行业管理规定,经校检、试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2)凡新投运和已投运的自备电源,须在电网与自备电源接口处安装可靠闭锁装置,以防止在电网停电时用户自备电源向电网返送电。在检查中,没有一家煤矿自备电源经过电力部门检查审核、校检试验,均未履行任何申报手续,未做过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检查中发现电网与其自备电源的接口处均没有安装任何可靠闭锁装置,基本上都是用两把三相刀闸断一合一,且既无人看守,也未悬挂任何警告标示牌。这种隐患,因没有可靠闭锁装置,当电网忽然来电,就会因相序、电压、频率不同、不等,不符合并网基本条件而强行短路,必定酿成非常大的事故,其危害极大,轻者会造成自备电源设备和现场其他电力设施设备瞬间毁灭,重者将造成人身伤亡和局域电网崩溃直至整个电网垮塌毁损。

其次,《规程》、《规定》和《标准》明确规定:备用电源要有足够容量,用于满足因主电源停电时井下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的用电需要。但是,绝大多数安装的备用电源容量极其有限,仅仅只可供通风机和井上生活照明。

4、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没有按规定装设防雷装置。

《规程》第九章第二节第459条第1款严格规定:“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及入井的轨道和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我们没有发现一家煤矿按规定在入口处装设任何型式和规格的防雷装置,都是在地面变压器出线上直接用电缆进入,或者先用架空线入到井口处,再用电缆引入井下。一旦遭遇雷击,雷电将沿进入井下的导线直接侵入井下各个工作面,引起人员触雷电伤亡或引发瓦斯爆炸、设备遭雷击损坏等特大事故。

5、井上井下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装设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规程》第三章第5条第1款规定:“井下电器必须装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规定》第13条第2款也明确:“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应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劳动部于1990年6月发布的《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了漏电保护器安装使用的原则、范围、措施和办法。我们说,装设漏电保护器,把它作为低压电网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保护装置,无疑是弥补直接保护不足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间接保护,是防止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漏电,避免或减少触电伤亡事故,预防因漏电而引发火灾事故,保护用电设备,保证供电可靠性,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一项最有效的技术措施。对于煤矿来说,漏电保护器主要用于防止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漏电而引发明火发生瓦斯爆炸和避免或者减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并且,因煤矿工作环境特别潮湿,人体绝缘阻抗降低幅度大,电气设备绝缘易受到剧烈影响的特殊情况,因而对煤矿的漏电保护器的选型、配置、功能、额定动作(分断)电流、抗潮湿、防爆性能等要求更高、更全。然而,检查中却不如人意,许多煤矿不仅没有装设地面变压器低压出线侧总漏电保护器,连要求最严格、必须装置的末级漏电保护器的井下每个手持式电动工具(如煤电钻)就没有安装,更不用说二级漏电保护器应装配的如通风机、提人绞车、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等电气设备。所以,一旦发生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漏电或人体触电,就会造成没有任何保护性地生命财产的巨大伤害和损失。

6、并非所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

《标准》第二项第7条第2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均需取得有培训资质单位培训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规定》第三条也明确:“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但在检查中发现,没有经过专门专业性培训并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能持证上岗的现象仍然存在,而且,也许由于培训体制上的某些弊端,虽已具有资质,但其电工基础知识太薄弱、太欠缺,基本电气及安全技术水平太低,形成所谓“半罐子”电工,若遇到紧急情况时只能是束手无策,只会是“好事不足,败事有余”。因为有现象可以佐证:有非负责设备运行人员操作设备的;有非值班电气人员进行电气作业的;有操作电气设备人员,在没有可靠绝缘保护情况下带电进行检修电气设备的等等,而当问及如“中性点直接接地问题”、“两回路供电问题”。“漏电保护器装设问题”、“如何防雷”以及“低压漏电保护装置是否每天需要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当发生触电时该如何急救”等对于煤矿来说特别敏感、有相对一定难度的供用电安全技术问题时,则哑口无言,不知所措。

7、未严格对受电设备和绝缘工器具作定期电气预防性检修试验。

《规程》、《规定》和《标准》中均严格规定:受电设备(含保安备用电源设备)必须定期作电气预防性检修试验。但是,煤矿老板告诉我们,他们还不知道要作这样的试验,也还不知道是哪样的试验,要到哪去作试验等等。可想而知,那些电气设备,一进他们“家庭”就“以身相许”,直到“饿死、累死、渴死”而“鞠躬尽瘁”。

三、整治措施

虽然工作环境特殊,容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但触电伤亡还列不进煤炭行业五大伤害事故之中,而且,表面看来,煤炭行业因用电安全出现事故的案例还不多见。然而,万一煤矿供用电系统一旦出现问题,极易引发“五大事故”的发生,并且绝不会是一般的小事故,因此,为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国家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为了企业和社会效益有序双赢,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煤矿业主以及煤矿工作人员都必须高度重视,严防死守。

煤炭行业对许多人包括笔者来说都是外行,对煤矿用电从内心讲真的不敢妄加评说,对如何整治煤矿安全供用电,笔者仅从电力人职业眼光肤浅地提出一点想法:

1、摆正位置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奉行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信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煤矿供用电安全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2、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煤矿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和电气防火、防潮、防雷、防漏、防瓦斯、防爆、防触电等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现场管理措施。

3、增加投入

加强和完善煤矿安全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非直接接地电源系统电气设备、双回路电源电气设备、备用(保安)电源电气装置、防雷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并定期送到有资质有权威性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分断(闭合)、试跳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的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4、强行整改

对存在问题的电源必须进行强制性整改:

(1)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的电源应强行拆除,重新购置安装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电源,或者进行改造、修试,试验合格,符合技术标准,达到《通知》规定。

(2)对单回路电源进行整改,并购置相应保安(备用)电源,在电网与自备电源接口处安装可靠闭锁装置,并经申请、检验、校试合格、签定有关安全协议,完善双回路供电网络。

(3)整改和加装防雷装置,综合性整改、设置、选择、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做到防雷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漏电保护装置三级保护齐备,漏电保护器要达到多功能而不繁杂,高灵敏而不误动。

(4)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电工基础知识、岗位技能、安全用电、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的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坚持持证上岗。

5、全面评估

对煤矿要全面地进行安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评价评估,对不符合及违犯《规程》、《规定》和《标准》要求的要下狠心予以取缔、封矿,以至于追究行政、经济责任。

6、依法行政

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经常性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并要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绝不放任自流、姑息养奸。

总之,安全无小事,有安全才会有效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始终是一切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断发现和有的放矢地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入手,从安全的点点滴滴抓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才会有煤炭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希望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可能,煤矿老百姓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有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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