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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输煤系统防火防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火车来煤接卸防火防爆措施

1.重点防范地点:#2带头尾部、三工位和#3带尾部、皮带给煤机和翻车机振动斜煤蓖,汽车卸煤沟,以及各除尘设施。

2.各岗位要经常检查自己岗位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并熟悉使用方法。

3.各班**后重点对以上区域进行检查,发现积粉立即联系物业处理。

4.每天前夜班对各岗位除尘器进行手动排灰,程控值班员在设备停转时间歇启停静电除尘器,#6带值班员打开检查门检查#6带头部静电除尘器排粉管有无积粉,对#2带中间水域除尘器进行换水,防止积粉自燃。

5.火车来煤接卸期间,翻车机振动斜煤蓖地面积粉每10节车清理一次(物业公司晚24小时留人值班,值班人员负责人到岗后汇报运行主值),#2带、#3带头尾部、皮带给煤机等处积粉当天清理干净。

6.值班员到岗位严禁携带火种,重点防范区域内进行电火焊作业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清理动火区域积煤、洒水、铺设防火隔板等),主值和工作票负责人双方必须到现场确认措施完善齐全可靠。

7.火车来煤堆煤期间,巡检时重点检查#2带头尾部滚筒、三工位导料槽下、皮带给煤机滚筒下、翻车机c型端环支撑托辊组积粉情况,发现与转动机械接触和摩擦立即联系清理防止积粉温度升高自燃。

8.严格执行输煤系统消防水定期防水试验制度和消防器材检查制度,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备用.

二.输煤皮带防火防爆措施

1.做好输煤消防水系统的运行维护,保证消防水压力符合规定压力,同时做好消防水系统的定期试验及其它定期工作,并做好记录。

2.输煤皮带按规定(早班切换)定期进行切换运行。

3.及时清除输煤皮带上下的积煤和积粉,保证输煤系统无积煤和积粉。

4.运行人员要按规定对运行和停用输煤皮带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当发现输煤皮带上有带火种的煤时,应立即停止上煤,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并切换输煤系统。

5.输煤皮带停用时,要将皮带上的煤走完以后再停,确保皮带不存煤。

6.输煤皮带上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积木材、棉纱等,如需要少量存放生产用油,必须将油放在带盖的铁桶内,用过的油棉纱和油抹布要防止指定的地方并及时进行清理。

7.焊补落煤管时前,要在出煤槽处皮带上面铺防火隔板,以防皮带着火。输煤皮带上部和原煤仓格栅动火,应做好隔离措施。

8.原煤仓检修时要对原煤仓进行彻底隔离,特别要联系值长集控人员将原煤仓至给煤机的手动插板可靠关严,防止热风进入煤仓,同时在措施做完后要检查确认原煤仓无冒粉现象后方可许可开工。

9.严禁任何人在输煤皮带间吸烟,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10.定期清理除尘设备内部、拉紧室、原煤仓顶、煤仓层处积粉,防止自然着火

11.定期检查输煤系统积煤积粉情况。

12.皮带着火应立即停止皮带运行,用现场灭火器材或用水从着火两端向中间逐级扑灭,同时可采取阻止火焰蔓延的措施,如在皮带上覆盖砂土。

13.原煤仓着火应用冲洗水、消防水和灭火器进行灭火。

三.防止原煤仓爆炸控制措施

1.预知原煤仓要进行检修或机组进行停机检修可能超过7天时,应做到磨停仓空,以避免长时间停放原煤。

2.集控应定期切换原煤仓运行,备用仓停用时间不超过15天。

3.临时停炉,无法烧空的储煤原煤仓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天中班用测温仪测量温度。当发现原煤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原煤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立即进行灭火,防止因自燃引起的原煤仓爆炸

4.严禁将自燃煤上至原煤仓,自燃煤应全面浇透冷却后方可加至煤仓

5.原煤仓检修时要对原煤仓进行彻底隔离,特别要联系值长集控人员将原煤仓至给煤机的手动插板可靠关严,防止热风进入煤仓,同时在措施做完后要检查确认原煤仓无冒粉现象后方可许可开工。

四.输煤系统电缆防火控制措施

1.对控制室、开关室通往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的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检查采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

2.检查电缆竖井应分段作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区域内架构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3.电缆隧道、夹层等处要定期检查清理,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4.区域内敷设的电缆要组织分区负责,并定期清扫积灰、积粉。

篇2:X喷煤车间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喷煤最大危险源为粉尘爆炸,喷煤煤粉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具有可燃和爆炸性,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预明火即可产生爆炸。喷煤车间通过以下措施保证安全;

一硬件方面;

1制粉系统采用氮气保护,在磨机入口、收粉器、煤粉仓设有紧急冲氮系统,在系统温度超过100度、含氧量超过12%时,自动开启紧急冲氮,起到降温和控制系统含氧量的目的。

2喷吹系统煤粉采用氮气冲压、输送确保安全。喷吹系统开始采用氮气冲压、压缩空气输送,随着喷吹煤粉挥发份由10%上升到18%,输送介质由压缩空气改为氮气保证安全。

3喷煤管线与高炉可靠断开,喷煤管线在出分配器后与喷煤枪之间采用橡胶软管进行连接,喷煤发生故障后,高炉热风回串烧断橡胶软管,断开喷煤管线与高炉的联系防止高炉热风回串到喷煤产生爆炸,造成事故扩大。

4喷煤车间电器开关选用防爆开关,防止产生火花,引发安全事故。

5收粉器布袋材质选用防静电材质,车间内部管线之间均设有静电导出连接线,防止静电积累。

6配备灭火装置,车间每层均配有消防栓。在主控室、车间一层、给煤机层、机头层设有灭火器。

二软件方面;

1加强车间卫生清理,规定每周日,对车间地面卫生进行冲洗,如遇生产故障产生粉尘污染地面,当班必须清理冲洗干净。对换烟煤与洗精煤收料斗位置减少扬尘、对系统漏粉点进行密封改造例如密封性差的木屑分离器改为密封性好的振动筛、改用木质塑料锹代替铁锹等措施,减少粉尘爆炸可能性。

2在车间入口增加警示牌、起到提示作用。车间入口有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小心爆炸、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非岗位人员禁止入内、小心防爆等标识牌,设置吸烟点,除吸烟点外其他位置严禁吸烟。

3每周对车间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整改、煤气报警仪检查,并进行专项记录。

4每年对严防粉尘爆炸五项规定进行培训学习,并进行考试,考试结果记录在案。

篇3:电气防火防爆主要措施

从根本上说,所有防火防爆措施都是控制燃烧和爆炸的三个基本条件,使之不能同时出现。因此,电气防火也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合理选用电气设备,使之与工作环境相适应。

(2)在电气设备之间、电气设备与周围易燃易爆物体之间保持适当的防火间距。

(3)尽量采用耐火材料制作的各种构件和基座。

(4)保持电气设备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5)安装性能良好的保护装置,如在爆炸危险场所装设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篇4:运煤制粉设备系统储煤场防火防爆措施

露天储煤场与建筑物、铁路和装卸设备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储煤场的地下,禁止敷设电缆、蒸汽管道。输煤皮带上空附近和原煤气隔栅动火,应做好隔离措施。

大型电厂燃用煤若为烟及较其更易燃煤种时,其主要输煤带宜选用难燃型。原煤应成型堆放,不同品种的原煤应分别堆放。若长期堆放的原煤,则应分层压实,时间视地区气温而定。容易自燃的煤不宜长期堆存,必须堆存时,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并经常检查煤堆内的温度,当温度升高到60℃以上时,应查明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

对长期停用的原煤仓、输煤皮带系统(包括煤斗、落煤管和尘用的通风管)的积煤、积粉应清理干净,皮带上不得有积煤,以防积煤、积粉自燃。对长期不用的或停运的龙门吊煤机、斗轮机等应尽量停放在煤堆较低处。

篇5:工程防火防爆防雷防触电安全措施

一、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措施

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设防火标志,严禁烟火。

2.木工房、木材仓库、木材堆积的地方应设防火标志,严禁烟火。

3.施工中注意工作用火和取暖用火,冬季注意煤气中毒,做好预防工作。

4.消防器材由保卫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有效。

5.煤气罐、乙炔罐、氧气瓶等设备使用时,要建立检查制度,应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停止使用。

6.搬运氧气瓶时不准碰撞,使用时应放置在安全地点,避免空砸、暴晒、油脂沾染等发生爆炸。

7.对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严加管理。同时要配齐防火器材,定出防火措施和设防火标志。

8.施工现场用火必须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经批准后方准使用。

9.发生火警,应及时报警,奋力扑救,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审批后方能动火。

2.本工程现场内的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长申请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3.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有效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否则作无证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在场,作业后立即通知消防小组成员或值班人员。

5.焊、割作业必须由有证焊工操作。

6.高处动火作业时要落实防止焊渣、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三、电气防火措施

1.落实好防火责任制,现场临电管理人员要懂得防火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2.配电室设置灭火器一组,砂箱一组。

3.电气要及时巡检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要良好,室内外电线设瓷管和瓷瓶,与其它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7.照明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具。

四、防雷措施

1.施工现场脚手架、塔机、外用电梯等高处作业设施当处于临近建筑避雷保护范围之外,均应设置防雷措施。

2.防雷接地应成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五、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为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加强预防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本项目部特制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各级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2.进场临时用电安装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电工等级应与作业技术要求相适应,无证人员不准安排上岗。

3.项目临时电气需向各专业工长申请,由工长安排电工完成。

4.各类用电人员要掌握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严禁带病作业。

5.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电箱。

6.电气值班人员每天应做好电气装置保护措施施否完好,重点做好负荷线,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的检查。

7.电气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电气技术资料收集,做好各类测试记录,并及时归档。

8.现场每十天做一次临电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9.下列电气设备须做好保护接零后方可使用:电气、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金属外壳、施工机械设备。

10.架空线必须设在瓷瓶上,严禁设在树木上、脚手架上。

11.检查维修电气设施必须由电工来进行。维修人员在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2.施工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六、湿作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施工应尽可能减少在潮湿场所敷设配电线路,设置配电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1.严格按《规范》要求,配备电管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用电职责,并落实到人。

2.配全值班电工,每班值班电工不应少于2人;电工应持证上岗,学习电工不应独立作业。

3.定期对电工进行培训教育考核,并将《规范》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让电工充分了解和掌握,并灵活运用。

4.作业前应做好操作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按规定发放穿戴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5.对陈旧设备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机电设备、设施应及时更新、改造;对无法使用或隐患严重、不合格的用电设施、设备应坚决淘汰,禁止使用。

6.由专职电工按《规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安装电气设备、设施。

7.配电箱除按《规范》要求加工、制造,合理选择放置位置,满足标准要求外,室外固定箱使用时还要考虑防雨、防砸。

8.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Ⅲ类工具,工具电源线应使用电缆线,需加长时采用移动式配电箱。

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按《规范》做保护接零(地),配电系统按要求做好重复接地。

10.电焊机要做到双线到位,一、二次侧护罩齐全,并加装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

11.合理安排施工程序,调整作息时间,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避开交叉作业及施工高峰。

12.对分包单位,要严格审查其安全用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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