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灾区侦查安全规定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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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队灾区侦查安全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井下基地应设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与侦察小队保持不断联系。只有在抢救人员的情况下,才可不设待机小队。

2.进入灾区侦察,必须携带探险绳等必要的装备。在行进时要注意暗井、淤泥和巷道支护等情况,视线不清时,可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结绳连接。

3.侦察小队进入灾区时,要规定返回的时间,并用灾区电话与基地保持联络。如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援救。

4.在进入灾区前,要考虑到如果退路被堵时应采取的措施。小队在返回时应按原路返回,如果不按原路返回,必须经指挥员同意。

5.侦察行进中,在巷道交叉口要设明显的标志(如矿灯、冷光管或堆放矿石等),返回时,要循绳而退,注意标志,防止走错路线。

6.在进入时,小队长在队列之前,副小队长在后。返回时与此相反。在搜索遇难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中线斜交前进。

7.侦察小队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顶板、伤员、遇难人员位置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把侦察结果标记在图纸上。

8.在远距离或复杂巷道中侦察时,可组织几个小队分区段进行侦察。在侦察中发现遇险人员要积极进行抢救。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标记。

9.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有巷必查,在走过的巷道要签字留名,并绘出侦察路线示意图。

10.侦察结束后,小队长应立即向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汇报侦察结果。

篇2:矿山救护队安全职责

一、矿、厂建立辅助矿山救护队,辅助矿山救护队员,应由符合体质条件的生产人员组成。

二、辅助矿山救护队员必须经过矿山救护知识的业务培训,辅助矿山救护队每年必须演习一次。辅助矿山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环保部指导。

三、发生矿山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地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矿山发生火灾,透水等重大事故后,矿山辅助救护队必须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的所在位置,为指挥部制订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五、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救护队人员不得少于6人,并根据事故性质的需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

六、矿山救助救护队必须备有所辖区域矿山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技术资料。矿山辅助救护要定期对所辖矿区进行安全检查,熟悉矿山工作情况,协助搞好安全预防工作。

七、发生事故后,必须做好后勤工作,及时提供抢险救灾的人力、设备和器材。

篇3:辅助救护队员岗位职责

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全心全意为矿山安全生产服务。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3、在担任电话值班时,要坚守岗位、接听电话要及时,认真做好记录,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体质锻炼和业务技术学习,适应矿山救护素质需要。

5、爱护救护仪器装备,做好仪器装备的维护保养,使用时保持完好状态。

6、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和训练,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7、在处理事故时,要在精神上、体力上、装备上都处于良好状态。

8、主动搞好集体卫生,个人环境卫生,按军事化管理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篇4:辅助救护队安全职责

1、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的需要,救护队必须执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有紧急任务时,随时作好行动准备。

2、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险区,协助专职矿山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人员。

3、做好安全生产预防检查、事故调查、分析本矿井存在的潜在隐患和预测可能导致的事故,并积极控制和处理。

4、参加矿井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培训。

5、坚持下井检查制度,每天下井检查不安全因素。并逐条以报表形式落实到各区队,要求限期整改,再进行复查,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6、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事故救援工作。

7、做好本矿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培训。

篇5:救护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区长领导下,负责救护队的全面工作,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遵章守纪,持证上岗。

二、负责本队的技术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日常管理和战斗准备工作。

三、熟悉和掌握本矿的生产系统、通风系统情况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四、负责指定专人保管救护队的所有技术装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

五、参加处理事故时,负责指挥本队的一切战斗行动,完成作战任务。

六、认真贯彻、执行矿山救护的规程规定和条例,确保训练和救护工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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