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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台塔吊交叉施工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多台塔机交叉作业时,除满足自身塔机的安全规程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两台搭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如果两台塔吊距离不能满足此条件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处于低位的塔机,其回转限位应调至小于一圈,臂端部距高位塔机的塔身面2米左右时起重臂应停止转动。

(2)指挥人员及司机,应根据当时风力、起重臂的惯性及时采取停转措施,尤其是夜间作业应严格按此要求进行施工。

(3)塔机停机后应采取地锚牵拉措施,使起重臂的不能与高位塔机的塔身碰撞。

2、处于高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米。

3、每班作业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进行交接手续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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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交叉作业是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者是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施工现场经常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以及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这些都属于交叉作业的范畴,极易发生坠物伤人、高处坠落、机械打击等安全事故。因此,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交叉作业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示警围栏;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照明;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作业时须带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脚攀登;作业中不准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索绑牢后吊运;六级以上大风时不能施工工作。

2.支模、砌砖、装饰装修交叉操作时

上下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隔离层)。

3.拆除脚手架与模扳时

地面应划有安全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没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扦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5.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管理

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若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的单项作业,即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时,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篇3: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b、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c、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d、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e、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悬挑式钢平台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b、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c、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d、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e、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f、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g、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h、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4、交叉作业:支模、砌筑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篇4:塔吊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

塔吊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塔吊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

1、施工人员均需经过入场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人员严禁在现场嬉戏、打闹。

4、土方开挖中遇到地下管道、线缆必须及时上报,经过有关人员核查、处理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5、挖土机械要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6、土方开挖按规定的顺序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角的操作方法。

7、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配合挖土的人员,在槽内作业时要注意安全,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工作范围。挖掘机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铲斗落地。

8、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性能,防止触电事故。

9、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10、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在基坑周围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并在槽边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篇5: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施工中应尽量减少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3、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4、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5、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6、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柱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7、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8、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9、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c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10、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注意事项:

1、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2、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3、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4、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

5、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6、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7、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8、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9、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

10、在系统试运时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由试运人员进行监护。

11、路线交叉施工现场必须摆置和悬挂具有夜间视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

12、夜间施工作业要装置警示灯和指示灯,并派出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疏通过往车辆,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

13、日常在路线交叉作业面,应设置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疏导交通,不造成交通堵塞现像以保证路线交通安全通畅。

14、路线交叉施工,交叉上方作业面应加设安全保护网,应设置扶拦杆,档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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