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

4.4.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电缆等必须报总包单位验收、登记方可进场;

4.6.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项手续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备执行自检后上报上级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6.4、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对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定机定人;

4.6.5、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五个不准,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员不准开机或上机乱摸乱动;b工作期间不准打闹嬉戏吃东西看书报,不擅自离岗;c不准超负荷突然增速和急速冲击作业;d不准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e不准任意拆卸固定和属于机器上的零件,变更机械性能和结构;

4.6.6、机械传动部位必须装有保护装置,电力部位必须装有防雨装置,如因此类保护装置缺失而引起的操作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担事故的损失以及责任;

4.7、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9、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0、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0.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0.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实施者要做好记录和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力所能及的条件;

4.10.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负责;

4.10.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0.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2.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2.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及其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2.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2.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2.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2.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正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电缆、配电箱、脚手架扣件等,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4.12.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2.10、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国家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2.11、分包单位应制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5、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5.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的安全检查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5.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6、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6.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

6.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6.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6.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滋事;如出现打架斗殴事件,由当事人及所属分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

6.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至始至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篇2:建筑工程分包管理职责(三)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职责(三)

(1)协助项目副经理工作,负责项目业主指定分包工程的生产组织、进度计划落实、施工方案的审核与实施、工序协调、质量控制等工作。

(2)参与编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3)负责业主指定分包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报主任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4)参与进度计划的编制,负责业主指定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的细化和落实工作。

(5)参与业主指定分包工程分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6)协助材料后勤股准备符合合同要求的业主指定分包工程材料和设备样品或资料,负责样品或资料呈报工作。

(7)协助技术质量股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参与项目阶段交验和竣工交验。

(8)负责业主指定分包工程分包商现场施工的管理控制工作和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联系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

(9)协助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体系运行和争创质量奖工作。

(10)负责审核业主指定分包工程的物质设备需求计划和进场计划。

篇3:建筑工程总承包对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总承包对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1)进入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

提交由建设单位确认为指定分包商的证明文件:

分包工程的投标书及投标过程情况说明。

中标通知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暂行施工协议)。

指定分包商的经营范围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2)填妥"指定分包商情况登记表":

分包商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取得合法地位和资质等级证书。

提交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确保施工队伍能进入现场施工。

提交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按合同规定做好分包工程保险等事宜。

(4)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要点

1)提供本分包工程的质量、计划编制书。

质量计划与目标。

图纸会审情况及技术交底。

作业指导书及工序控制点。

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的监控。

对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的控制。

产品的验收交付。

2)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要点

对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

对工序间的技术接口实行交接手续。

复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

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加强产品保护和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

接受总包责任方和监理单位的指导。

认真做好本分包工程的验收交付。

按合同规定做好本分包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处理事宜。

(5)分包工程的进度控制要点

1)编制本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构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的顺序。

3)编制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以保证项目施工的均衡进行。

4)编制资源供应计划,包括物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劳务计划等。

5)编制图纸深化及呈审的进度计划。

6)执行月报制度

7)按月向总包责任方报告本分包工程的执行情况。

8)提交月度施工作业计划。

9)提交各种资源与进度配合调度状况。

10)做好协调照管工作

11)参加有关分包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参与对总工期的协调。

12)及时根据总包责任方工作安排作出进度的调整计划。

13)在进度上有重大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向总包责任方报告。

14)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向总包责任方提出的建议,要求总包责任方及时回复和解决。

(6)有关安全、消防、现场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1)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

2)签订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

3)签订本分包工程的安全协议书。

4)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5)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接受总包责任方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事宜。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及时向总包责任方报告。

9)做好消防与治安管理工作

10)开展消防与治安的教育工作。

11)配合总承包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2)严格执行动火申报制度。

13)做好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14)按总包责任方要求做好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建筑材料设备划区域整齐堆放,施工区域内"工完料尽场地清"。

15)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16)保持工地卫生、文明,努力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7)指定分包商必须满足建设单位与总包责任方所签的合约要求,在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总包责任方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总包责任方对各分包的管理实施办法。

2)指定分包商进场物资管理办法

3)总包责任方对进场物资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各指定分包商应指定对口管理人员参与进场物资的管理工作。

4)指定分包商提供设备、材料进场的总计划,并按月提供月度计划,以期能够使总包责任方统一协调与安排。

5)进场物资的流转程序:各种进场物资必须在10天前向总包责任方提出申请,具体写明进场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及所占场地面积,待总包责任方批复后再执行。

6)物资进场后,须24h内及时疏散至地面。

7)各指定分包商应落实专人对进场物资予以保管,并注意对产品进行保护,防止失窃与损坏,尤其对小件贵重物资及易燃物品重点进行保管。

8)指定分包商应做好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有责任每日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废弃物与垃圾应按总包责任方的场布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9)指定分包商劳动力管理办法

10)指定分包商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总包责任方申报。

11)须提供劳务人员的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务工证、健康证)及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

12)指定分包商应专人管理外来劳动力的使用,开展必要的消防与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13)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违反规定者应由指定分包商承担有关责任。

14)各指定分包商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府、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有序地进行。

15)指定分包商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16)各分包商应认真学习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消防、法令和规定,并予以自觉执行。

17)各指定分包商应与总包责任方签订分包工程的安全协议书,并接受总包责任方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总交底。

18)指定分包商应配备专人分管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完善并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消防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对分包工程落实相关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19)分包商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及施工过程中都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尤其是指定分包商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督促所属员工遵守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各项规定。

20)指定分包商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21)各分包商必须接受总承包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商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管理要求的),总包责任方可以协助分包商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商承担。

2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总包责任方。

23)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向总包责任方报告,立即组织抢救及保护现场。

24)分包商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包责任方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作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表3-2总包责任方的会议协调安排

序号

会议

名称

时间

地点

出席范围

负责

部门

资料

备注

1

总计划会

每月一次

另定

总包责任方各部门负责人、分包负责人

内业

技术组

月总分包计划文本

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参加

2

工程

协调会

每周一次

另定

分包代表、总包责任方内业技术组、安监组

内业

技术组

周计划协调纪要

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参加

3

设计

协调会

每月一次

另定

同上

内业

技术组

出图计划协调纪要

同上

4

安全

巡视会

每月一次

另定

分包负责人、总包责任方代表

质安部

巡视纪要

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参加

5

技术题会

随机

另定

待通知

内业

技术组

专题纪要

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参加

6

联席会

另定

分包代表、总包责任方代表

项目

经理

会议纪要

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参加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