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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子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须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溜子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掐溜尾时,要先停电并检查顶板、支架等情况,要弄清正反运行方向,掐好溜尾后,要打好压柱,如确因工作需要溜子,再进行试运转,确无问题,方可交付使用。

2、溜子严禁倒拉、乘人、拉大矸石、运送炸药、雷管,严禁用溜子运送支柱、铰接顶梁、工字钢、木料等。

3、溜子道各部溜子的设施齐全,信号灵敏,压柱牢固,按钮不灵不得使用。

4、如用溜子运送溜槽、设备时,溜子段备用物料码放整齐,溜子一侧至少有0.7m宽的人行道,要将其放平、放稳,专人在溜槽设备的后面溜子外面紧跟物料而行,密切注意溜子、物料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溜处理。

5、溜子司机在听到溜子启动信号后,方可启动溜子,开溜子时,要集中精力,开一会儿停一会儿,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溜处理。

6、用溜子运送物料,溜子启动时一部溜子只能运送一件物料,严禁多件物料同时运送。溜子段严禁有其它平行作业和闲杂人员停留,物料过溜头时,溜子要停下来,人工运过溜头。

7、物料在溜子道上山下放时,上山下方不得有人,运料的人员要在物料的后方,不得站在其前方,防止物料伤人。

8、人工运转物料时,不得站在溜子上,工作面运料时,人员从非机道内上下。

篇2: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须知

通风管理

1、工作面风量按措施要求由通风工区进行调整并定期检测,风速不宜过大,保证做到既能有效排放瓦斯,又不会造成煤尘飞扬。

2、工作面风流中各种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规定。

3、工作面温度不得超过26℃。

4、进入采区的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经过风门必须做到“过一道,关一道”,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更不得撞坏。

5、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检,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6、巷道扩散通风不大于5m,否则进入施工前要检查瓦斯,且必须采用局扇通风。

篇3:供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须知

供水管理

1、经常检查供水管路,发现漏水或堵塞要及时处理,保证管路畅通。

2、对锈蚀严重的水管、阀门,通风工区要及时更换。

3、发现停水,立即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尽快恢复供水。

4、通风工区对掘进巷道要及时延接防尘管路,对回采工作面不用的管路要及时拆除,不得影响工作面推进。

篇4:煤仓清堵安全技术措施须知

煤仓清堵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煤仓管理,保证煤仓完好、出渣顺利和安全生产。当煤仓堵塞时,要及时进行清堵,以确保顺利生产。

2、清堵原则及准备工作

A、为了保证煤仓的畅通,煤仓使用应严格控制存煤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并严防杂物积水进入煤仓,以防堵塞。煤仓应由指定人员定期检查,发现堵塞,及时处理。

B、清堵原则:煤仓下口轻微堵塞一般采用人工处理,人工处理困难时,经矿总工批准,方可放炮处理。

C、清堵准备工作:

首先查明堵塞部位上下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时,应立即采用瓦斯排放方法,直至浓度正常,并保证正常通风瓦检。排除煤仓积水。探明堵塞原因、部位,以确定正确的处理方法。处理前在煤仓附近安装电话,以便发生意外后及时汇报联系。

D、查探煤仓前,应查明仓内瓦斯浓度,确保无危险后,方可派人进入仓内。查探人员必须携带矿灯、佩戴好防护用具,并严格佩戴保险绳。查探人员禁止进入仓内时间过长或进入过深,以防止仓壁煤矸掉落伤人。煤仓上应有专人监护、联系。

3、人工处理安全措施:

A、加固周围巷道,排除仓内积水、瓦斯、设好警戒,切断有关电源,并保证煤仓内通风情况良好。要设专人进行联系和警戒。

B、人员站立地点应严格选择,以防仓内积水、余渣,确保安全。

C、禁止一人作业,现场应有监护、警戒人员。清堵人员必须携带矿灯、佩戴好防护用具,并严格佩戴保险绳。

D、清堵时要和煤仓下口的皮带机司机严格联系好,皮带机运行时严禁人员进入煤仓。有人在煤仓内,严禁运行皮带机。

E、清堵结束时,必须等皮带机停稳、给煤机关闭之后,人员方可从煤仓下口下来。皮带机未停稳或给煤机未关闭,严禁人员通行。

4、放炮清堵措施:

A、必须严格遵循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03条和第304条有关规定达到每个施工人员。

B、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在特殊条件下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小于0.6m,但炮泥必须封满。

C、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D、炮眼深度超过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E、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放炮处理。

F、必须采用经部批准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

G、每次放炮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H、每次放炮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若浓度超限,则严禁放炮处理。

I、每次放炮前,必须洒水防尘。

J、在有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K、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L、严格遵守其它放炮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M、现场严格设置警戒,并通知受威胁地点人员撤人。

N、放炮工作严格遵循井下放炮的有关规定。

O、选用有经验的、操作谨慎的放炮员担任放炮工作。

P、放炮后及时排除隐患。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Q、要确保煤仓内通风情况良好,瓦斯浓度不超限。

篇5:土方工程作业安全措施

1.现场安全管理

在进行土方工程作业前,出现以下情况如:施工现场准备不充分,安全无保障;无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设施未做到齐全有效;危险作业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对机械设备、工具性能不熟悉以及作业人员不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建议禁止施工。

2.土方工程作业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等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l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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