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室岗位职责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机关办公室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8

每一个机关单位,其办公室都有多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办公室是负责哪些综合工作的,岗位职责是怎样的呢以下是详细的机关办公室岗位职责资料,可供参考。

一、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二、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局内各股室、所属各单位以局名义、局办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及时了解和研究文体系统管理工作的经验,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县及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

五、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组织迎接市县两级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负责组织好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组织局机关职工学习和各种会议,准备学习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

九、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和物资、车辆管理等工作。

十、配合领导做好党务、工青妇、老干部、政工、人事、计划生育和户籍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水电暖维护、美化、基建、安保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机关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办公室主任岗位,在不同的单位中,负责着办公室的不同的管理工作,在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岗位有哪些具体的岗位职责呢以下整理了机关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的范本,仅供参考。

机关党委办公室是机关党委处理日常事务的综合管理服务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机关党委决定,负责拟定、落实机关党委的工作日程;负责落实机关党委会议的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的印发;督促和检查机关党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机关党委负责同志。

二、协助机关党委书记起草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总结和机关党委各类公文、规章制度、信函及工作简报等。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根据机关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等信息工作,为机关党委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抓好机关党组织建设,督促和指导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探索新时期高校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五、认真搞好党员教育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好党内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负责机关党委的党费收缴工作。

六、认真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机关工作特点,围绕作风建设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

七、做好机关工会活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X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立场坚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廉洁从政,端正行风,保守机密,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仪表整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条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和威望。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

(二)散布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传播有损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

(四)传播有损安定团结*局面的言论;

(五)违反宪法或法律的其他*言行。

第四条令行禁止。工作人员必须维护政令的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各项决议、决定,做到令行禁止。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办公室党组会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对上级的指示拒不执行或采取消极态度;

(三)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第五条恪尽职守。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勤政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态度冷淡、生硬、蛮横;

(二)对部门、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置之不理;

(三)主观臆断决定问题,造成工作失误;

(四)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

(五)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懒散,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工作消极,完不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七)对部门和基层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处理不及时;

(八)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事项不主动;

(九)对需要向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

第六条廉洁从政。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行贿或介绍贿赂;

(二)索贿或受贿;

(三)贪污或私分公款公物;

(四)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让下属单位出资或变相出资供子女上学;

(六)到基层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娱乐、购物等费用;

(七)由下属单位用公款为自己装修住房;

(八)利用职权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九)执行公务时,接受超标准接待;

(十)借开会之机,用公款旅游;

(十一)用公款组织、参加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按摩等高消费的娱乐及健身活动;

(十二)无偿占用基层单位或其他单位公物;

(十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十四)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

(十五)公款私存;

(十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十七)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讯工具;

(十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端正作风。工作人员必须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独断专行;

(二)对下级及关系亲密者护短、迁就、包庇;

(三)怂恿、暗示下级说假话;

(四)编造假工作情况,欺骗上级和群众;

(五)采取伪造*等手段为自己或他人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和学历等;

(六)在接受调查、取证和质询时,提供伪证;

(七)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八)阳奉阴违,搞两面派行为;

(九)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

(十)弄虚作假,破坏团结等其他不良行为。

第八条保守秘密。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同意阅读领导的秘密文电、资料;

(二)泄露不宜公开的领导谈话、讲话、批示、指示;

(三)泄露有关会议酝酿讨论的人事任免、奖惩等秘密;

(四)向他人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五)未经批准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将这些文件资料及复制品带离办公场所;

(六)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作品中涉及国家秘密;

(七)发现秘密文电、资料丢失或被窃不及时报告;

(八)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经济、科技等情况;

(九)其他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遵守社会公德。工作人员必须文明礼貌,品行端正,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时时处处注意维护自己在公众中的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讲公共卫生;

(二)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

(三)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

(四)组织参与或支持*、迷信等活动;

(五)观看、收藏和传播*书刊及影像;

(六)在社会生活中侵犯他人利益;

第十条弘扬家庭美德。工作人员必须尊老爱幼,生活严谨,认真执行有关法规,严格履行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二)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四)乱搞不正当关系;

(五)损害家庭和睦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仪表整洁。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着装仪表必须得体、整洁,讲究文明礼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男性留长发、穿背心、拖鞋;

(二)女性浓妆艳抹;

(三)语言粗俗,讲脏话;

(四)举止不端,粗野傲慢;

(五)酗酒滋事,扰乱工作或公共秩序。

第十二条认真学习。工作人员必须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学习规定和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公务必需的能力。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故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

(二)不接受培训、考试或考核;

(三)不接受党组及领导的正确批评或诫勉。

篇4: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效能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和对各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

(一)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二)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与本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措施、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中心任务、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处理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五)组织机关效能立项监察和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六)组织评议和考核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机关效能工作,总结推广机关效能建设先进经验;

(七)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社会监督员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工作;

(八)完成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有关机关效能方面的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职责

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是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规划;

(三)在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各单位机关效能实施监察和协调指导;

(四)负责承办来文传阅、领导小组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处理督办等工作;

(五)负责搜集各种渠道的信息,了解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负责搞好领导小组活动准备,承办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文件、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七)协助领导小组对机关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八)协助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机关效能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九)向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报告工作,接受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的工作指导。

篇5:X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立场坚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廉洁从政,端正行风,保守机密,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仪表整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条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和威望。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

(二)散布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传播有损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

(四)传播有损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言论;

(五)违反宪法或法律的其他政治言行。

第四条令行禁止。工作人员必须维护政令的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各项决议、决定,做到令行禁止。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办公室党组会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对上级的指示拒不执行或采取消极态度;

(三)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第五条恪尽职守。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勤政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态度冷淡、生硬、蛮横;

(二)对部门、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置之不理;

(三)主观臆断决定问题,造成工作失误;

(四)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

(五)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懒散,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工作消极,完不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七)对部门和基层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处理不及时;

(八)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事项不主动;

(九)对需要向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

第六条廉洁从政。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行贿或介绍贿赂;

(二)索贿或受贿;

(三)贪污或私分公款公物;

(四)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让下属单位出资或变相出资供子女上学;

(六)到基层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娱乐、购物等费用;

(七)由下属单位用公款为自己装修住房;

(八)利用职权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九)执行公务时,接受超标准接待;

(十)借开会之机,用公款旅游;

(十一)用公款组织、参加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按摩等高消费的娱乐及健身活动;

(十二)无偿占用基层单位或其他单位公物;

(十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十四)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

(十五)公款私存;

(十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十七)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讯工具;

(十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端正作风。工作人员必须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独断专行;

(二)对下级及关系亲密者护短、迁就、包庇;

(三)怂恿、暗示下级说假话;

[1][2]下一页

**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四)编造假工作情况,欺骗上级和群众;

(五)采取伪造证件等手段为自己或他人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和学历等;

(六)在接受调查、取证和质询时,提供伪证;

(七)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八)阳奉阴违,搞两面派行为;

(九)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

(十)弄虚作假,破坏团结等其他不良行为。

第八条保守秘密。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同意阅读领导的秘密文电、资料;

(二)泄露不宜公开的领导谈话、讲话、批示、指示;

(三)泄露有关会议酝酿讨论的人事任免、奖惩等秘密;

(四)向他人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五)未经批准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将这些文件资料及复制品带离办公场所;

(六)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作品中涉及国家秘密;

(七)发现秘密文电、资料丢失或被窃不及时报告;

(八)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情况;

(九)其他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遵守社会公德。工作人员必须文明礼貌,品行端正,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时时处处注意维护自己在公众中的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讲公共卫生;

(二)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

(三)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

(四)组织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等活动;

(五)观看、收藏和传播黄色书刊及影像;

(六)在社会生活中侵犯他人利益;

第十条弘扬家庭美德。工作人员必须尊老爱幼,生活严谨,认真执行有关法规,严格履行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二)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四)乱搞不正当关系;

(五)损害家庭和睦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仪表整洁。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着装仪表必须得体、整洁,讲究文明礼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男性留长发、穿背心、拖鞋;

(二)女性浓妆艳抹;

(三)语言粗俗,讲脏话;

(四)举止不端,粗野傲慢;

(五)酗酒滋事,扰乱工作或公共秩序。

第十二条认真学习。工作人员必须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学习规定和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公务必需的能力。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故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

(二)不接受培训、考试或考核;

(三)不接受党组及领导的正确批评或诫勉。

上一页[1][2]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