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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池岗位管理责任制(1)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7

一、部门概述:

海鲜池是酒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酒楼超大型的海鲜池,负责所有水体制冷机组、循环泵及水处理室、冷库的调试及管理,冰鲜与海鲜的养殖与售卖。

二、组织结构: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称:海鲜池主管

直接上级:财务总监

直接下级:记帐员、领班

主要联系部门:采购部、厨房部、餐厅部

素质要求:

(1)文化程度:大专水产养殖或相关专业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掌握水产特别是海鲜养殖技术,能够防治不同门类海鲜的各种病症。

(3)任职经验:具有五年以上室内水产养殖经验,了解各门类海产的种类,各自分布水域、表征特性、营养价值与食用方法等基本知识,熟悉各门类常见品种的生存环境,掌握渔业水质标准及各种水产养殖用水的主要物理与化学性质,能够对海鲜味质量的优劣进行鉴别。

(4)其它要求: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主要职责:

(1)根据总监授权,主持海鲜池工作。

(2)制定本部工作目标、计划及各项工作制度。

(3)有计划、有重点地合理安排本部的日常工作。

(4)参与本部各项采购合同的洽谈。

(5)及时向总监汇报本部工作。

(6)对直接下级的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并根据检查与考核结果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7)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意事项:

(1)为确保海鲜的成活率及酒楼的海鲜质量,要严把质量验收关,与供货商划清关系,不得以权谋私、损公肥私。

(2)密切关注海鲜市场,丰富并适时调整本部进货品种,坚持以质论价、同质价廉、同价质优的原则进货,为确保海鲜质量与毛利提供有力保障。

评估标准:

(1)及时了解全国各地海鲜市场动态,根据市场制定采购计划,体现“鲜全廉”的超市理念,引导顾客消费。

(2)定期考察本地海鲜市场及同行,根据本地市场和顾客需求,合理调整海鲜养殖结构与售价。

(3)严把海鲜质量验收关,杜绝人情货、回扣货,切实维护酒楼信誉。

(4)协同厨房、餐厅、销售等做好海鲜菜品的开发与销售工作。

(5)与厨房沟通,及时做好死鲜的处理工作,尽量减少损失。

(6)与厨房部配合,积极受理餐厅部由海鲜引起的客人投诉。

(7)对新进品种做好本部员工及餐厅导购与服务员的培训工作。

(8)开餐前后巡视海鲜池各缸体内各类水产的养殖情况,以提早预防并及时治疗可能出现的各种病症,经常检查水处理与给氧设备,防止意外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检查并考核下属员工的日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

(10)做好下属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杜绝售卖过程中缺斤短两、生死调包等现象的发生。

篇2:正规厨部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整个厨房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全面的技术管理,抓好属下的思想工作。

二、做好中厨房各岗位人员的调配,安排好工作,并经常性检查,保证中厨运作的正常。

三、经常与餐厅方面以及公关销售部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宾客对厨房出品的意见、建议,提高出品水平。

四、做好下属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参观、学习组织工作。

篇3:A厨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厨房每一个员工必须认清安全生产与自身利益的重要性。

严禁在工作场所内打闹、奔跑;

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标准的操作进行,严禁不懂的操作行为;

厨房的刀具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点存放和用后放回原处的原则;

厨房范围严禁堆放杂物;

过热液体严禁存放于高处;严禁往高温的油中溅入水珠;

严禁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厨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在定期杀虫时要注意食品的安全保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使用天然气时必须先检查气阀开关,然后开始点火以确保安全,必须做到火不离人,人离关火的习惯;下班时必须关闭火炉的开关并每天进行签名确认关闭气阀的制度;

2、要严格执行厨房的消防安全制度。

所有的消防通道不能摆放任何障碍物;

严禁厨房抽烟或厨房在运作时进行电焊工作;要定期清理运水烟罩上的油污和积垢;

严禁用火时人员离岗;严禁违反厨房的使用工具的安全操作手则进行生产工作;

严禁强行使用未修复好的炉具或工具;对所以的用电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所用的工具,对使用过的灭火设备必须报告保安部并对其进行更换或补充;

积极参加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及加强消防意识安全教育

篇4:X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

(一)领导班子职责:(10分)

1、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次以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3、能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实际成效;

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5、抓好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起到抓班子、带队伍的作用。

(二)主要领导职责:(9分)

1、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两手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贯彻落实,《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2、认真督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抓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支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干部任用失察。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责:(6分)

1、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措施得力,取得成效;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抓好分管的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25分)

(一)廉洁自律工作:(10分)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做从业规定;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兼职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不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2、定期召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座谈会,班子成员能主动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年度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二)查办案件工作:(8分)

l、领导班子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2、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组)对案件的查处,对违纪人员的处分符合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有关规定;

3、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

(三)纠正不正之风工作:(7分)

1、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开展作风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风有明显改进;

3、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或行政审批权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三、源头治腐和党风廉政教育(25分)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5分)

1、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源头治腐的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果;

2、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领导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抓出成效;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10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

2、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列入到党校(或本单位)的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干部学习廉政规定二次以上;

3、加大党员廉政教育投入,有必要的廉政教育资料,形成廉政教育大格局;

四、加强勤政建设和创新发展环(15分)

l、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创新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勤政建设创新发展环境的工作计划;

2、贯彻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开展优质规范服务的实施方案》,取得明显成效;

3、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认真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4、认真及时办理有关创新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措施得力,并取得成效。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10分)

1、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并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2、制定和落实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

篇5:烟草专卖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苏烟党字(1999)第26号省局党组关于《××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行)的通知》和《××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增强全体职工的廉政勤政意识和责任感,形成党政齐动手,纪检和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全体党员干部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生动局面,结合本局(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党风廉政责任制是进一步规定党政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职责的制度,我局(公司)党政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实行逐级廉政责任考核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第二条,党政组织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副职负有相应的重要领导责任。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条,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对全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加强行政管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⒈不准违反规定分房、购房、建房和用公款装修住房。

⒉不准超标准接待来客,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禁止铺张浪费。

⒊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宴请,不准用公款私请。

⒋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换乘进口豪华小轿车,不要购买、换乘排气量大于2.5升的国产小轿车。

⒌不准在下属单位或有业务来往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⒍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用名义占用公物。

⒎严禁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

⒏不准乱采乱购物品,一般物品均有办公室统一扎口办理,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由职能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⒐单位基建工程、装璜等不得个人说了算或让亲戚朋友承包,要采取公开招标、议标,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并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审计、验收制度,杜绝高估冒算,保证项目质量,严禁基建中有谋私行为。

⒑不准私立“小金库”,一切经济往来帐要纳入财务收支。

⒒不准私分和滥发钱物。

⒓不准对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无故不办、不查,并要建立登记、领导批办、承办结果的工作制度。

⒔不准个人侵占和挪用单位在工作业务往来中的回扣费、好处费、贵重礼品礼金。所收钱物要上交办公室入帐管理。

⒕不准公车私用,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不准私自驾车外出和用公车自学开车。

⒖严格执行通讯费用报销制度和按规定配置手机。

⒗领导干部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以家属和亲友名义经商办企业。

第五条,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醒制度和提拨任用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选拨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⒈不准以其它形式代替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⒉不准违反组织程序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⒊不准个人决定干部的任免,不得以个人好恶处理人事关系。

⒋不准未经考察和上级同意随意调进干部。

⒌不准领导将配偶或直系亲属安排在本单位工作。

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⒎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的纪律和法律法规等活动。

⒏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⒐不准在干部选拨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及营私舞弊。

⒑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⒒不准在选拨任用干部中收受礼品、礼金。

第六条,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的建设,规范烟草专卖人员执法行为,更好地执行《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实施条例》,强化对专卖罚没款、物品和*管理。

⒈不准违反《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查处案件和办理*。

⒉严格实行专卖罚没款“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截留、挪用、擅自处理罚没款,罚没款由财务部门专立帐户,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⒊不准违反规定将罚没烟、收购烟、*烟擅自私分或作价处理。

⒋不准接受*(案)单位或个人的钱物和吃请。

⒌不准专卖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违反办案纪律,通风报信、滥用职权、询私舞弊。

⒍坚持二人以上办案制度,市场检查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查扣卷烟必须开具罚没收据,坚持两人以上兑现举报人奖金制度,手续完备。

第七条,规范业务经营,加强网络建设,制止“体外循环”,卷烟销售如实入帐,经营利润如实反映,在卷烟购销业务中不发生以权、以烟违纪行为。

⒈不准以烟谋私,以权谋私。

⒉不准在自已家里洽谈业务,签证协议或合同。

⒊不准批供卷烟单人签字,实行双人签字制度,公司适销货源要全部进网销售。不适销货源有序外销。

⒋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确定卷烟价格,卷烟价格一律由定价小组集体确定。

⒌不准在业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难以拒绝的要如实上交,不得占为已有。

⒍不准私自以公司名义为外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

⒎不准经营利润“体外循环”,卷烟的购进和销售做到商品如实入帐,实际价格在公司帐上如实表明,经营利润如实反映。

⒏不准为系统外单位、个人违章购进卷烟提供任何条件,包括出借帐户、合同、准运证、介绍信、工作证、资金等。

⒐“多种经营”不准在立项、投资、进人等方面个人说了算,必须坚持集体研究。

⒑公司在职人员不准在“多种经营”企业和批发部领取补贴和奖金。

⒒不准“多种经营”企业违反规定经营卷烟批发。

⒓不准公司职工到下伸批发部吃拿卡要、报销单据和接受任何礼品、礼金。

第八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有序、有章,财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现代化,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⒈不准违反财经纪律。

⒉不准做假帐、帐外帐。

⒊不准拖欠税金。

⒋不准报销超越审批权限的发票。

⒌不准挪用公款或未经批准借款。

⒍不准干部、职工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⒎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⒏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⒐不准出现因工作失误被审计机关罚款的现象。

⒑不准泄露审计中的机密事项。

⒒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第九条,责任追究:

各科室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的,轻者批评教育,实行戒勉谈话,书面提醒或口头提醒以及本人写出书面检讨,同时,给予经济处罚,扣减直接责任人当月效益业绩工资50%,扣减部门负责人当月效益业绩工资的20%;部门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按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扣减分管领导当月效益业绩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除经济处罚外,按国家党纪、政纪条例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局(公司)领导班子必须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讲学习、讲*、讲正气,模范带头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局(公司)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条款的,按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局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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