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办法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会议安排
第六条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A公司会议和学习制度
为了统一公司各种会议和学习时间,特制定有关制度如下:
(一)经理办公会
时间:每周一次,每周六下午1:30,小会议室。
召集人:×××经理
要求: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参加。
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以下事宜:
1、全年、季度或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制定和实施各种规章制度;
3、生产安排及财政支出情况;
4、职工奖励、处分;
5、公司其他重大事宜。
(二)党总支会议
时间: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4:00~5:00召开
召集人:×××书记
要求:支部书记、支委参加,组织委员作记录
内容:根据总公司党委对党员的学习部署,党总支布置党员学习内容、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文秘资源网、组织党员参观、培训等活动。
附:至少每两月召集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具体时间、安排视情况而定
(三)生产会议
时间:每周二上午9:00~11:00召开
召集人:生产副经理
要求:生产科、企管科、综合办、制造部、预算科、设计室、经营科、财务科、技质科等相关科室科长及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参加,生产科作记录
内容:根据分公司当前生产形式,安排、协调生产。
篇3: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
冷水关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
一、主席团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每次会议的时间一般为1天。会议邀请党委政府领导人列席,必要时邀请有关方面的人员列席。
二、主席团会议必须有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出席始得召开。主席团授权人大主席决定开会时间、地点,并根据每次会议议题,决定列席人员。
三、每次主席团会议做到有计划、议程、主题和记录,会后有简报。主席团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以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由主席转交乡政府领导人贯彻执行,主席团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的主要内容:
1、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各级人大的决定、决议在本乡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或审议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检查督促乡人民政府对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印发审议意见,适时听取政府贯彻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3、审查批准乡人民政府对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提留、统筹预算的部分变更。按大会授权批准决算。
4、检查督促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听取其情况汇报。
5、讨论决定我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席团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撤销乡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和村民代表履行职责。
7、加强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和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领导,保障其依法开展工作。
8、对故意不向主席团会议报告或拒不执行决议决定等事项的单位,经2名以上主席团成员提议,主席团决定,可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或对其单位负责人提出质询案或罢免案。
五、每次主席团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准备审议的议题,应提前向乡政府发出通知。政府应在主席团会议召开1―2天前书面将要汇报的内容交人大主席团。
六、召开代表小组组长座谈会,布置代表活动,收集选民意见,了解代表活动事宜;年终总结人大工作,研究下年度人大工作要点。
七、主席团年终召开代表小组组长或有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总结全年人大工作,研究下年度工作要点。
篇4: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总部会议管理。
3、管理权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3.2会议提拟人或主办部门(含各中心/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3.3会议的审批权限详见“5.1会议提拟与审批”。
4、会议分类:
序
号
会议名称
主题/特点
类别
主持人
参加人
1
例会
(含早会)
固定时间、固定汇报程序,
尽量解决即席提出的问题。
公司例会
主办中心/部门
负责人
部门/中心或公司
全体人员
2
动员会
发言固定、没有讨论程序
公司临时
行政会议
主办中心/部门
负责人
会议提拟人提拟
3
研讨会
对某一课题或问题切磋、探
讨,不一定有结果
公司临时
行政会议
中心/部门
负责人
会议提拟人提拟
4
鉴定/评审会
对某事物的价值、性能,质
量鉴别,必须有结论
公司临时
行政会议
集团总经理或其指定
会议提拟人提拟
5
专题会
为某一专题而开,必须有结
论
公司临时
行政会议
提拟人指定
会议提拟人提拟
6
评比会
一般在年底或某一重大活动
结束后召开
公司例会
人力资源中心
总监
会议提拟人提拟
7
总结会
总结前一段工作,研究、部
署下阶段工作
公司例会
中心/部门
负责人
会议提拟人提拟
8
汇报会
下级向上级或有关人员汇报
工作情况
公司临时
行政会议
会议提拟人指定
会议提拟人提拟
9
调度会
任务安排,人员派遣,设备
物资情况的调动
公司临时
行政会议
会议提拟人提拟
会议提拟人提拟
10
部门例会
各中心/部门固定汇报程序
部门会议
中心/部门负责人
自定
5、管理内容:
5.1会议提拟与审批。
5.1.1公司月度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5.1.2公司临时行政会议、公司年度例会由集团总经理直接提拟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提拟、集团总经理批准。
5.1.3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其中,中心/部门会议属非例会性质且需另行核给专项费用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批同意;属例会性质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拟方案呈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会议计划与统筹。
5.2.1每月28日前,总经办应与各部门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临时行政会议,统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汇同公司月例会编制《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前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
5.2.2凡总经办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行政会议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2天完成会议提拟和报批手续,并报请总经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5.2.3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5.3会议准备。
5.3.1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提拟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5.3.2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2、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3、公司总部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
4、部门在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公共会场的,应向会议室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由会议室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5.4会议组织。
5.4.1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5.4.2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5.4.3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详见附件3)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5.4.4多个部门参加的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主持,集团总经理另有授权的,从集团总经理授权。
5.4.5公司月度例会、临时行政会议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须征得与会人员同意。
5.4.6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5.5会议记录。
5.5.1公司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
5.5.2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一般为本部门的内务文员,名单报总经办备案),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3、集团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5.3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5.5.4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1、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
2、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5.5.5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的会议纪要须报总经办一份存档备查。
5.5.6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按以下规定:
1、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司各类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用完后的记录本应作为机要档案及时转总经办统一归档备查。
2、本部门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统一归档备查。
5.5.7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6会议跟进。
5.6.1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5.6.2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会议的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总经办负责落实,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6.3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5.7奖惩。
5.7.1奖励。按《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5.7.2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
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5.7.3处罚。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10元的罚款。
2、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6、附则。
6.1本制度由集团总经办负责解释。
6.2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3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5:某电台台务会议事规则
某电台台务会议事规则
为切实加强台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发挥集体智慧,进行科学决策,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一、应提交台务会讨论决定的主要事项:
1、贯彻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的重要事项,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和省、市党政主管部门重要决议、决定;
2、本台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本台人、财、物管理方面重要管理规定、办法的制订与修改;
4、本台各业务部室的设置和调整,中层干部的推荐和任免;员工的招聘及特殊人才的引进等事项;
5、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6、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
7、涉及本台干部职工利益的大事;
8、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台务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台务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各成员。
三、台务会必须有五分之三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问题时应发扬民主,每个成员都要发表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达不成一致意见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请示决定。
四、台务会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对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重大宣传活动的安排,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反复比较论证,必要时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五、台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议、决定,更不允许公开散布与集体决议、决定相违背的意见,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各行其是,另搞一套。台务会研究的事项,全体成员应注意保密,不得超越保密期限和范围擅自泄漏外传,每个成员都要切实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