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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组织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7

生产组织与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00)

扣分标准

生产准备

30

1.因人员、设备、*、手续不全,而影响工作,发现一次扣5分。

2.由于原材料、半成品贮备不合理而影响使用或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机械设备、电器电路疏于检修而影响生产的,发现一次扣10分。

生产组织

30

1.生产关键时候,干部不能深入现场指挥协调,而延误生产时间或使问题复杂化,而影响生产或工艺进度,发现一次扣10分。

2.现场情况不清,落实现场情况不准,造成失误,工作安排混乱,发现一次扣10分。

3.因措施不当,影响顾客生产,每次扣10分。

生产管理

40

1.无故不参加公司生产例会,每次扣5分。

2.不服从生产办的工作安排、指挥和调度,造成某项工作整体部署受挫,给公司财产或信誉造成损失,发现一次扣10分。

3.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生产的事故、故障,而不及时汇报,发现一次扣10分。

4.干部不能坚守岗位值班,出现生产工作无法安排,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施工过程中与客户配合不好,引起纠纷,发现一次扣10分。

二、否定指标

1、因措施不当或责任原因,造成填井返工和报废井,每次扣100分。

2、服务态度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扣100分。

3、不执行调度指令,给公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扣100分。

篇2:质量综合月度考核标准模版

质量综合月度考核标准

一、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标准分(100分)

扣分标准

质量管理

30

(1)单位没有制定质量目标和质量考核规定扣10分(2)没有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查不到记录扣10分(3)没有成立QC小组扣5分(4)QC小组一个月至少活动一次,每少一次记录扣5分。

产品质量

25

(1)原材料按规定需送检,每漏检一次扣5分(2)不合格原材料要有处理意见和记录,没有扣5分(3)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原始生产(包括技术服务)记录,每缺一项扣5分(4)产品出厂检验每漏检一次扣5分(5)检验报告(技术服务完井质量单)没有或不及时发放,每次扣5分。

服务质量

10

(1)定期服务回访并要有记录,每缺一次扣5分(2)服务回访定期总结和对意见有处理结果,每缺一次扣5分。

质量体系运行

20

(1)不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每缺一项扣5分(2)质量记录每漏填一次扣5分(3)内、外审核出现一项轻微不符合项扣5分(4)出现问题和不合格项不按规定采取纠正措施,每次扣5分

计量标准

15

(1)没有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扣5分(2)计量器具不按规定送检,每次扣5分(3)没有建立标准登记台帐扣3分(4)不按规定上报送检记录每次扣2分。

二、否定指标

1.生产单位不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扣100分,并酌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产品(包括技术服务)被用户或油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出不合格或因服务质量影响了公司声誉,经查确属单位责任,扣100分。

3.质量体系外审核出现严重不合格项,影响了公司的质量体系取证,扣100分。

三、考核结果判定

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75-84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75分者扣除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并视应负责任的轻重扣发责任单位月度效益奖金的5-10%。

篇3:思想文化工作考核标准

思想*工作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标准分

扣分标准

党建与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25分

按照要求组织和开好“三会一课”,党员活动记录规范完整、内容准确具体;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有计划,措施有落实,基础资料填写及时、规范;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合理划分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具体,效果明显;落实党费交纳制度,党费交纳足额、及时,并建立台帐,以上缺一项扣2分。干部考核中班子成员有不称职者或民主评议党员中有不合格党员者扣5分,对于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未及时完成而造成影响的扣10分。

基层建设与宣传报道工

25分

思想教育活动开展及时,记录健全、完整(职工大会每月一次,

职工*学习每月二次,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每季一次,谈心活动

每月二人次,半年及全年思想*工作总结),缺一项扣2分。宣传报道及时,信息员作用发挥好,每月《情况交流》至少一篇,缺一次扣5分,不及时完成当月各种宣传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工作扣5分。

党风廉政与综合治理工作

25分

党风廉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遵纪守法,发生违法、

违纪事件不得分。综合治理,本单位无民转刑案件,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封建迷信及其它丑恶现象等不良行为。凡有不良行为一项不得分。本单位治安防范措施得力,重要部位落实“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无财务损失及被盗案件发生。凡发生一起不得分。落实消防责任制和消防措施,不落实扣5分。

民主管理工作

10分

民主管理小组会、班组民主管理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公开栏内容齐全,工资、奖金、考勤、工时每月公开一次;合理化建议活动由民管小组每季度向职工征集一次,并由队委会责成有关人员组织落实,以上缺一项扣2分。

工会与共青团工作

15分

工会组织健全,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发生,无劳动争议、无越级*事件发生,发生一次不得分。基层“职工之家”与“团员活动室”设施齐全,公司工会及团总支组织各种活动积极参加,对于交办的各项任务未及时完成而造成影响的扣10分。按时收缴会费及团费,无收缴记录扣5分。职工互助安康保险入会率达到90%以上,达不到扣5分。开展青年思想工作好,无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一次不得分。

注:扣分标准中各项未达标时,扣完标准分为止,不再另扣分。

二、否决条件如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否定指标:

1、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厂纪厂规,有重大违纪问题发生的扣100分。

2、单位职工思想不稳定,如有集体越级*,严重违法乱纪,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0分。

3、单位基层建设未通过“达标基层队”检查验收的,扣100分。

篇4:A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双文明建设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四个单位的考核

1、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预拨月度基本工资和70%月度效益工资;完不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百分之几。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

2、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3、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第十一条思想*工作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各单位思想*工作考核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80-8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2%;70-7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60分的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

二、奖金的考核发放

第十二条各基层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工作考核合格;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的经营指标且收支平衡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核拨基本奖金。若安全挂黑牌或思想*工作考核不合格,按公司安全和思想*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按规定考核发放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机关各科室的效益奖金与其承包的基层单位的经济效益、奖金挂钩发放。

(以上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

第四章考核组织与程序

第十五条考核组织

1、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组*员如下:

主任委员:关增臣李新玉

副主任委员:魏玉忠宫新军姜作快郭保雨

成员:赵小平王宝田石志民路用庆

李永利贾马莉王景华李媛媛

2、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经营考核办公室设在企管办。考核办公室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的考核工作,办理具体事务。

第十六条考核程序

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考核由考核办公室组织。生产办、企管办、党群办等有关科室将各单位月(季)考核资料于次月1日前交公司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交公司考核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形成公司月(季)度考核公报予以公布。

2、劳资办公室根据公司月季度考核公报和考核委员会有关决议,于每月6日前将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核拨给各单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如实反映经营成果和思想*工作情况,有关科室应严格按规定标准进行考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安全生产以及修保厂和特车队的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修保出厂及时率、修保返修率以生产办的考核报表为准;生产经营成果、质量综合管理、服务质量、环境绿化卫生指标的考核以企管办的考核为准(生产经营成果的考核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思想*工作考核以党群办的考核为准。

第十九条本考核管理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考核管理办法由公司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的经营指标主要指上缴管理费、利润指标;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主要指标为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指标)。

篇5: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十四、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十五、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年终授予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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