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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设计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根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全市博导开发的结果满足建设项目预期的功能要求、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与健康要求、保持相关记录要求,防止因设计而导致安全、健康危害的产生与存在,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设计管理制度,对设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设计管理制度包括下列内容:审核设计单位资质的要求,审核设计文件(图纸)的要求,负责设计管理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要求设计单位(人员)进行交底的规定,保存相关设计文件(图纸)的规定。

二、企业应保证建设工和的安顿设施与主体工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选择设计单位

建设项目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设计单位承担。

四、设计审核、评价、评审

1、设计液压充分考虑风险(安全)预评价结果。

2、设计文件(图纸)应按制度规定进行审核。

3、设计文件应对设计工艺流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需要进行评价的设计与开发项目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5、设计应按照规定进行评审

五、变化、审批及技术交底

1、设计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修改文件。

2、设计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批。

3、设计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六、设计管理部门职责

1、企业设计管理应以规划部或技术部为主,安环部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

2、企业规划部或技术部应妥善保存设计文件和图纸,包括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防排水系统图、风水管网系统图、避灾路线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充填系统图等。

企业安环部应妥善保存开发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专篇评审批件等。

七、施工组织设计,基建期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生产期由矿山企业自行编制。

篇2: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保证生产保障系统的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重点关注提升运输、供配电、通风、防排水和防灭火等系统。

二、建立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关注安全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提升运输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运行可靠。

三、建立供配电系统管理系统管理制度,供电系统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地面电力设施应装置避雷装置。地面及井下供配电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供配电系统应可靠运行。

四、建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对矿井的空气实施监测,合理设置防止风流串联的通风构筑物,井下硐室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能力应满足安全规程的要求。通风系统应可靠运行。企业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

五、建立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文地质详细勘查、受水危害的矿井应设置安全隔离矿柱,井下设置排水设施和设备,建立防排水系统,其能力应满足井下排水要求,并有预防和控制突水、透水的措施。矿井井口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六、建立防灭火系统管理制度。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GB60016-2006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隔离设施,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主要进风巷和风硐、进风井筒及其井架与井口建筑物、主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井下机电硐室、爆破器材库及油库等应采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管网应符合要求。消防通风应畅通。

七、管理部门及职责

生产保障系统管理,以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安环部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

篇3:通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1、保证井下通风质量,空气成分氧气比值不低于18%。一氧化碳空气含量低于24ppm。

2、井巷和采掘作业面空气中含尘量不超过0.5mg/m3。

3、掘进作业面和通风不良的采矿,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4、局部通风的通风口与作业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得超过10米,抽出式通风不得低于15米。

5、掘进作业面、采矿作业面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面,出货前应喷雾洒水降尘,同时刷洗巷道壁20米。

6、局部主扇主通风道通风有效风量不低于60%。

7、通风降尘作业人员,作业前应检测好空气中氧气含量及一氧化碳浓度,并填写好记录,禁止单人作业。

篇4:供应商承包商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1、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的能力满足企业要求。

2、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许可、管理制度、供应能力及安全绩效,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选定的供应商应签订供应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4、企业应对供应商的供应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5、供应商在企业现场活动时,应遵守企业的安全要求。

二、承包商的选择与管理

1、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确保承包商的能力满足企业要求。

2、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承包商应具备许可、管理制度、承包能力及安全绩效。并对承包商进行了评估。

3、选定的承包商,就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4、企业就识别承包商工作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并在允许承包商品的员工使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前应对其进行培训。

5、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服务过程实施检查,以识别及控制承包商造成的风险。

6、承包商在企业现场活动时,应遵守企业的安全要求。

三、企业安环部的职责

1、企业安环部协助相关部门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并对其活动过程给企业带的风险负责。

2、安环部指定专人参与跟供应商、承包商的联系、协调工作,处理与供应商、承包商的争端。协调或联系人员应定期沟通供应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并对供应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进行了评估。

3、保存合同批准过程的相关记录,并做好事相应在活动记录。

篇5:输送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输送机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3、熟悉自己所操纵的设备的型号、规格、构造、原理,能排除其一般故障。

4、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经常保养设备,按时注润滑油。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立即检查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5、在运输机运转中而没有太多煤的情况下,认真检查刮板链条或皮带接头有无问题。

6、经常保持运输机的机头、机尾及机身处无浮煤、无杂物。

7、保管好备品、配件、材料和工具。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叫做“手交手,口交口,你不来我不走,事情说清我再走”。

2、接班人必须提前到达现场,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一次,看看有无问题。

3、接班人必须将本班的设备运转情况、配件、材料、工具等,以及上级领导的指示,都要一一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4、交班人发现接班人行为异常,比如醉酒或有病,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解决。

5、接班人认为交班人应该做到的事情未做到,或情况未说清楚,应拒绝接班。

6、交接双方同意后,应履行一定的手续,交班人方可序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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