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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岗位安全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严格遵守巷道维修操作规程,工作前首先检查顶邦压力大小、棚子是否牢固安全,在拆除坏棚子前,巷道必须清理好,遇有危险,能迅速退出。

2、维修巷道时,必须遵守先外后里、先支后拆、先上后下、先近后远、先顶后帮的原则、严格按照生产科编写的维修措施施工;

3、拆除棚子时,遇有大块浮岩或围岩破碎,必须先架设前探梁或抬中栌,用长柄工具处理破碎围岩,并确保安全退路畅通无阻;

4、在修理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工取得联系,随时注意车辆来往,并在作业区前设立警标,防止车辆伤人;

5、作业地点若有电气设备和其他设施,如电缆、电线、风筒管路等,必须加以妥善保护,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电气设备;

6、架设的棚子或抬栌等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严禁偷工减料;

7、经常巡查运输轨道接口、道岔、枕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利安全行车;

8、钉道或修道时必须与运输人员取得联系。在斜井钉道和修理时,必须取得信号工的同意,停止开车后,才能进行工作;

9、严格交接班制度,把当班安全情况与下班应注意事项交代清楚;

10、在独头巷道内维修,必须先检查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并采用局扇送风。

篇2: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巷修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技术规定,保证组织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贯彻。

2、认真执行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施工质量,各项技术指标的顺利完成。

3、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修改、制定和完善、追踪和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生产现场和设计条件制定修改不符合实际条件的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

4、熟悉地质和地区情况,掌握地质变化,做好超前预测预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注意积累技术资料,不断改进技术管理,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技术科取得联系,并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

5、参加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上好技术课,抓好技术练兵,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作好职工上岗换证工作。

篇3:机厂水电暖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水电暖维修工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并熟悉管路系统,对所维修管路质量负直接责任。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保安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2条本着增产节约、增收降耗的原则,发扬主人翁精神,不怕脏,不怕累,努力做到及时供水、安全供水、经济供水,对全矿地面供水管路的维护负责。

第3条熟悉工作环境,对地面供水管路布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定时巡查维护管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管路不堵塞、不破漏。

第4条坚守岗位,随时监听机器有无异声,注意观察水泵压力表有无异常,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和停机,避免事故发生,杜绝违章操作。

第5条做到及时供水,保证矿井生产、生活用水的正常供给。

第6条做到优质服务,大公无私,按实际用水量及时填写好报表。

第7条坚持原则,管好用好材料,把好材料消耗关,坚持修旧利废,为矿井增产节支做贡献。

第8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9条出现下列情况的,水电暖工未能严格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矿相应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犯规章制度,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蛮干的;

2、未认真履行本岗位责任职责造成后果的;

3、发现本岗位职责范围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的;电工维修时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的,造成的后果应负直接责任。

4、不服从工作安排,违犯劳动纪律、培训制度,不按规定佩戴劳保、防护用品,违犯公司及矿各项规章制度的;

5、未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工作的。

篇4:机厂支柱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支柱维修工是矿山维修工的重要工种。应熟悉并掌握基本操作技能,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维修保养和基本操作要求等,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单体液压支柱的维修及管理工作。

第2条认真贯彻党的安全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为天”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第3条检修支柱时,严格执行双人作业和监护制度,所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严禁野蛮装卸支柱,严禁随地摆放。

第4条检修支柱时,所需配件必须有设备配件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配件或旧件,确保井下安全使用。

第5条支柱的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所有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耐压和保压试验。

第6条加强工作责任心,集中精力,遵章作业、严禁“三违”。

第7条上班时间不喝酒、不打闹,不会客,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8条认真填写支柱检修记录及试验记录,建立支柱检修台帐和编号管理。

第9条搞好场地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整齐。

第10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矿相应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犯规章制度,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蛮干的;

2、未认真履行本岗位责任职责造成后果的;

3、发现本岗位职责范围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违犯劳动纪律、培训制度,不按规定佩戴劳保、防护用品,违犯公司及矿各项规章制度的;

5、因维修质量不高、不达标,造成事故或影响安全生产的;

6、未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工作的。

篇5:运搬区电气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保证在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确保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3、搞好本工区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4、及时参加工区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安全活动,对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机械事故苗头,发生事故时,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并保护现场。

6、熟悉井下的各种避载线路、避载设施和避灾安全常识,发生事故灾害能及时安全沿避载线路进行撤离。

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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