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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开挖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严禁施工车辆载人。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示界限的红灯,物件应捆扎牢固;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靠边走,不得与行走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搭车;

5、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洞内采取有轨运输时,应做到:

⑴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应小于车轴距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⑵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跨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

⑶单线运输时,在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错车道,错车道的长度应满足最长列车运行的需要;

⑷洞内轨道坡度宜与隧道纵坡一致,卸渣地段应设不小于1%的上坡道;

⑸在线路尽头应设置挡车装置和标志以及足够宽的卸车平台;

⑹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的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理;

7、洞内采取无轨运输时,应做到:

⑴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机会时5km/h;机动车的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10km/h;

⑵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⑶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弯道凸镜,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⑷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反光贴,组成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碰撞;

⑸在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时,应开灯鸣号,

(6)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渣场弃渣时应设置正坡,并设置挡车方木。有专人指挥倒车、修整道路修筑挡车坎。

(8)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

篇2:隧道开挖支护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查明情况后再行加固;

2、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3、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规范值。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面的距离。施工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4、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5、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6、喷锚支护宜采用光面爆破,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风压力应保持在0.4Mpa左右。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7、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8、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篇3:隧道开挖衬砌安全注意事项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严密,边缘设置10cm踢脚板。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2m的双道护身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2m以上高处作业时,应符合国家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6、在洞内作业地段倾斜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7、机械转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使用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和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8、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篇4:开挖爆破安全技术交底书

开挖爆破

(1)爆破安全

①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②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③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④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

⑤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⑥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a、有塌落危险时;

b、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c、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d、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e、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f、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g、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h、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2)爆破作业安全

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500m:

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a、照明不足;

c、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d、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e、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f、没有警戒好的。

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7)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8)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有无瞎炮;

b、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c、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d、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9)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0)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1)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告标志。

12)如出现瞎炮,按瞎炮处理交底执行。

(3)开挖安全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②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③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④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4)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

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③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④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⑤应戴防护眼镜和面罩。

⑥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⑦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⑧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⑨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篇5:隧道安全施工措施要求

1、洞内通风与照明(通风机装设专用电表、专人值守、照明要保持洞内明亮,及时补充损坏的灯泡),隧道未贯通前,洞内施工时,通风机24小时开启通风,原则上通风口距离掌子面不高于15米,风口风量满足洞内人员新鲜空气的需求;道路洒水降尘,降低洞内施工职业危害。

2、现场配电箱必须配备箱盖并上锁(下班后),上班期间,只将箱门关上,锁挂在箱门上;电线全部要架空并包扎好电线接头。

3、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要正确树立、悬挂。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杜绝乱堆乱放等现象。

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场地使用原材料标示牌,并树立整齐、规范。

6、洞内爆破时,持证爆破人员接线、起爆、检查,爆破安全员现场监管;运送爆破器材用专用车辆,不能使用摩托车,人工运送,必须分开起运,不能一人同时拿炸药及雷管。

7、洞内出渣车辆行驶速度不能太快,须限速行驶(10-20km/h)。

8、电线路架空时必须要规范线路,不能相互缠绕、不能多台机器共用一个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并装设电器开关熔断断路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固定配电箱悬挂规范,距地不低于1.4m,移动式配电箱要有支架,并树立,距地不低于0.8m。

9、掌子面、下导坑要依据施工技术要求保证安全开挖,严禁超开挖,严格执行地质超前预报,了解施工前方地质状况并及时提出安全处置方案;初支施工中,根据不同的围岩情况检查锁脚锚杆、系统锚杆、拱架等刚性支撑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及设计施工基本要求,防止初支变形造成坍塌;及时封闭仰拱及跟进二衬施工,形成封闭环,保证洞内后期开挖施工安全。

10、洞内、洞外机具及材料必须分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存放;氧气瓶与乙炔瓶间隔距离5米以上,不能倒置,不能用液化气代替乙炔。

11、施工住宿区域要干净整洁,不乱扔垃圾及乱排污水;食堂生熟要分开,不使用腐烂、变质食物。住宿区域内电器线路搭设要规范,无私接乱接、接头暴漏等现象。设漏电空气开关,装入配电箱,插板固定牢固。移动插板防止触电。住宿区域禁止采用大功率电器做饭等。住宿区域内的防火问题的查看和处理。

12、全面清理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专员),无证不得作业。

13、瓦斯隧道的安全防范措施:低瓦斯(浓度低于0.5):加强通风,洞内不得有明火,焊接等动火需办理动火审批(在瓦斯检测浓度较低时及通风良好时施焊),洞内的明火防火问题(洞内抽烟、烤火等),洞内的电气线路的短路造成的火花的防范(安装漏电断路器、更换老旧线路、采用电缆线、电线挂于洞壁、防止线路被车辆等来回碾压等);高瓦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4、隧道出入洞登记制度的规范(出入洞进行登记,交接班必须有记录)。

15、隧道放炮执行“一炮三检”记录,爆破时要有专人警戒并放哨和设立警戒区域;洞内爆破人员撤离安全距离不低于200米;爆破完成后15分钟以后进洞检查。

16、台车车架有坑的地方作业点必须照明明亮。

17、洞内喷浆、开挖等班组禁止洞内睡觉。

18、施工用电线路安全问题(避免传电、导电事故发生)开挖台车、台架上装设漏电开关及电器开关熔断断路器(闸刀开关)。

19、洞内每个工序建立交接班制度,形成交接班记录。

20、行车问题:注意坑道、台车位置、人员密集区域,弃渣场指挥人员的安全。

21、洞外施工的机械设备的维护,保障安全使用,防止伤人,变压器周边禁止进入靠近,防止高压触电。

22、正确使用、佩戴安全劳动保护用品,遵章守纪,不违章、冒险作业、不违章、冒险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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