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的安全重点措施
为加强机电安装工程处的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施工事故,实现安全形势稳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认清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公司领导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下发了一系列加强矿建施工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文件。在全处的共同努力下,安全工作已经深入人心,但是隐患依然存在,尤其是一些重大技术难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冒头倾向。
2、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是目前处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总体上看,我处的安全管理有基础、有经验,但由于刚成立、结构、人员等诸多因素,安全基础管理出现不相适应、甚至滑坡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技术管理、现场管理、设备管理弱化,劳动组织管理松弛,以包代管较为普遍;安全投入不足,工作质量、工程质量、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队伍培训缺失,不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等。必须把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住关键、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改变上述不良状况。
二、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基固本,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现场、区队和班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又要研究影响煤矿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推动政策治本;坚持当前和长远的统一,既要抓好当前的薄弱环节,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又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五要素”,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五)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把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依法治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决定》、《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把煤矿安全生产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之上,推进依法治安战略的实施。
(八)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安全举报制度;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
四、强化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使企业安全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企业内部安全指标考核体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办理保险;建立以安全为重点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业绩作为管理人员晋升、奖励的重要因素;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十一)建立并严格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
(十二)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实施煤矿井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严把建井队伍的资质等级关,杜绝井下工程转包,严禁资质证书出租、外借。井下工程严禁使用与资质不相符的施工队伍。严禁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工程承包给没有防突专业技术和装备的队伍施工。安全管理上,实行属地管理,事故统计在建设单位。一旦发生事故,要视情况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还应查清设计、监理、评价等单位和机构的相关责任。异地办矿的,谁办矿谁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三)明确改制、破产、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破产重组的国有重点煤矿,按照管人、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主管单位负责安全;收购兼并地方中小煤矿的,由收购单位负责安全。股份制煤矿由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负责安全;不论何种形式在安全管理上必须统一标准,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十四)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跟踪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对安全业绩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十五)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必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对各矿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命,要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采、掘、机、运、通、安监、地测等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六)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开发机制。煤矿企业集团应逐步建立安全科研机构,配备足够的科研人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配备专门的瓦斯治理研究人员。确定安全科研项目,保证安全科研经费。制定奖励制度,激励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和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
(十七)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与科研、地质、高校、设计、协会等机构联合,对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开展科研攻关。对灾害严重、经专家论证现有技术条件难以保障安全的煤层,应停止开采。
(十八)加强现场技术管理。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对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审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在用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坚持单项工程编制专门措施。技术人员必须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工作,必须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协调管理小组,加强现场协调指挥。要严格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标注图纸资料,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对记载矿井开采情况和隐患的技术资料,以及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
(十九)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的鉴定报批工作。采煤工作面提高单产、采用放顶煤回采工艺、增加采掘工作面数量,必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在通风系统可靠,瓦斯、火灾、煤尘防治技术有保障的前提下实施,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必须设专用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设置排放瓦斯尾巷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要保证通风设施的质量,从巷道设计入手优化矿井通风系统。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必须“先抽后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保证正常配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在完善防尘系统的基础上,强化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和运输转载点等自动喷雾的使用,推广煤体注水工艺,从源头治理粉尘。必须按标准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要有专职管理队伍,专人维护,定时检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六、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二)加强基层班组建设。重点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班组。要提高班组长的素质,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班组长任职标准,将班组长岗位工作经历纳入煤矿各级管理人员选拔的基本前提。建立以安全为核心的班组考核标准,规范班前活动程序,每班进行考核。煤矿企业集团每年召开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工作会议。
(二十三)严格按照规定的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严格正规循环作业,严禁违反定员标准组织生产。采掘一线逐步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禁同一区域多单位违反程序作业,多头指挥。执行特殊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在现场交叉作业。
(二十四)加强设备管理。严把设备的安全准入关。定期对在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安全有效。加快设备更新,严禁超期服役。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杜绝电气失爆。
(二十五)有效制止煤矿“三违”行为。建立和完善井下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要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处罚、教育规定,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七、加大安全投入,治理整改隐患
(二十七)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重点突出“一通三防”和重大水患的防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抽放设备和工艺先进,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系统完善有效,防治水工程、设备到位,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对提取不足、挪用安全费用、投入不到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十八)认真排查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对矿井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定职工报告隐患的奖励办法。由矿长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活动,明确隐患整改的期限和质量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对存在《特别规定》所列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改,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矿井,吊销该煤矿矿长的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八、加强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安全准入
(二十九)加大煤矿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养、设立定向奖学金、偿还助学贷款、提高就业待遇等措施,培养采矿、矿建、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煤矿主体专业的学生,同时培养好技术工人,解决人才短缺问题。选送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矿山事业、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基层管理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培养后备人才。
(三十)加强安全培训。煤矿企业和各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培训基地,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对提升员工专业素质的要求。加强培训师资建设,规范培训教材。做到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九落实”。积极推广以区队、班组为单位,成建制进行培训。改进煤矿安全活动日,结合生产实际,提高活动效果。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三十一)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确定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各重点产煤省(区、市)根据情况,在重点矿区确定若干个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经常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职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促进安全工作。
(三十二)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准入。新任命的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处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矿长还必须具备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等副职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科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现任的上述管理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2年内必须调整到位。才能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
(三十三)变招工为招生,并实施到位。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1年的正规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发挥老工人的技术“传、帮、带”作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十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招用职工(包括招用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就业前培训,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生产矿井井下禁止使用“包工队”。
九、推进科学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三十五)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制定各岗位工作质量标准和各单项工程质量标准,由跟班负责人、安监员、质量检查员依据标准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制定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办法,实行重奖重罚。严把质量毫米关,杜绝劣质工程。企业每季度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
(三十六)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通过规范制度、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实现人、机、环境的高度和谐统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借鉴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选择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矿井;生产矿井要选择基础设施好、装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的采掘工作面,进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推广。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
(三十七)建立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资金投入。要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经常开展演练。要加强预案宣传和应急救援教育,公示应急救援流程,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
十、积极推进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三十八)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保障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三十九)要发挥各级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优势,开展切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积级组织开展“安康杯”活动,广泛开展亲情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发挥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社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矿务公开,定期组织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安全督查等活动。要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积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等。认真核查处理群众安全举报,接受职工提出的安全建议。要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赋予井下职工以下十项权利: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煤矿不得因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
(四十一)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安全文化理念,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办好企业电视、报纸和网站安全专栏,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矿山、进入社区、深入人心。
十一、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
2、加强施工进度的监管。生产技术部作为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并严格规范各项目部的生产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对各项目部的监督、检查。要把安全施工作为重要内容。
3、加强监督。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处营造关心每一个安装项目部、关注工程进度、关爱一线职工的良好氛围。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全生产技术部的安全工作会议,
篇2:临近营业线施工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类施工,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各项规章、管理条例,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1、加强现场防护
1)现场作业钻机施工机械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既有线栅栏或相邻线路路肩等以外2m位置,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挖掘机、起重机、钻机等自行式施工机械每台机械设置一名工地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防护员严格按照路局要求,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施工期间,驻站联络员与防护员通过对讲机进行联系,时刻掌握营业线列车运行和现场施工状况,保证联系畅通。
2)机具设备所在位置必须设置应急处理明示牌,清晰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等信息。
3)防护员除按规定配备相关安全防护品外,现场须配备对讲机、信号旗、厂制的应急短路铜线。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出现险情时严格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置。
4)起重机、挖掘机等机械在即有线来车时停止作业,工地防护员密切撑握既有线行车状态,了望距离不足时要增设远端防护员,明确相邻工点之间的来车通知的相互联络方式。
2、强化现场过程控制
1)钻机在移位、转场前,架子队安全员、技术员及工地防护员必须全部到场,经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场地处理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移机
2)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准确掌握相应作业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安全培训相关书面档案做到随机存放备查,安全培训定期开展。
3)挖掘机、起重机等施工机械在作业时,其行走方向应设置为垂直既有线方向,从而使其易倾覆方向为非既有线位置。
3、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
加强对现场大型机械施工管理,将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项目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展开动态周报定期上报,认真组织各施工及落实各项强制性安全规定,对工地防护员应急处理能力进行检查考试。
1)桩机安装前,应掌握勘探资料,并确认地质条件是否符合该钻机施工要求,地下有无障碍物,作业范围内有无障碍物,施工现场与接触网的安全距离等;
2)安装钻机时,钻机钻架基础应夯实、平整。钻架下应铺设枕木
3)钻机安装与钻头的组装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竖立或放倒钻架时,应有熟练的专业人员进行;
4)钻架的吊重中心、钻机的卡孔和护进管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钻杆中心允许偏差为20mm;
5)钻头与钻杆连接螺纹应良好,滑扣时不得使用,钻头焊接应牢固,不得有裂纹。钻杆连接处应加便于拆卸的垫圈。
6)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有专人负责看护。
7)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部件安装紧固,转动部位和传动带有防护罩,钢丝绳完好,离合器、制动带功能良好。
b润滑油符合规定,各管路接头密封良好,无漏油、漏气、漏水现象。
c电气设备齐全、电路配置完好。
d钻机作业范围内无障碍物。
e作业前,应将各部操场手柄先置于空要位置,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f开机时,应先送浆后开钻;停机时,应先停钻后听浆。泥浆泵应有专人看管,对泥浆质量和浆面高度应随时测量和调整,保证浓度合适,停钻时,出现漏浆应及时补充。并应随时清除沉淀池中杂物,保持泥浆纯净和循环不中断,防止塌孔和埋钻。
g开钻时,钻压应轻,钻速应慢。在钻进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情况和钻进深度,选择合适的钻压和钻速,均匀钻进。
h加接钻杆时,应使用特拷贝蝗连接螺栓均匀紧固,保证连接处的密封性,并清洁工作。
i钻进中,应随时观察钻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异响、吊索具破损、漏气、漏渣,以及其它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钻。
j提钻、下钻时,应轻提轻放。钻机下和井孔周围2m范围以内及高压胶管下,不得立人,严禁钻杆在旋转时提升。
k发生提钻受阴时,应先设法使钻具活动后再慢慢提升,不得强行提升。如钻进受阻,应采用缓冲击法解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钻进。
l钻架的承载部位不得超载。
m钻进进尺达到要求时,应根据钻杆长度换算孔底标高,确认无误后,再把钻头略微提起,降低转速,空转5~20min后再停转。
n钻机的移位与拆卸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说明书进行,在钻机移位与拆运过程中,应防止磁撞机架。
O遇台风暴雨天气应将设备放倒,待台风暴雨过后再行施工。
P如遇大风天气设置缆风绳进行防护,避免桩机向既有线方向倾倒
篇3:路桥隧道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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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项目部路基、桥梁、隧道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理》、《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济南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项目铁路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路基、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一、路基施工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工艺方面,必须按施工开挖顺序进行作业,而不得以取巧为目的,开挖“神仙土”等,以免导致滑坡和塌方引起设备和人员的损失。
2、设备安全防范方面,必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目的,运行前和运行中均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交底和检查,如设备班前检查,运行过程定期检查和交班检查,使用一段时间后的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性能;落实设备“定员、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手段;特种作业人员需经相关培训,取得岗位资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带病作业,不得以工期、进度、经济效益等理由,违章指挥和强迫病机作业;
3、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是作业工程中安全防范的基础,安全教育的目的,主要也在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群体群防意识是安全生产的关键。
4、预防地质造成的伤害。路基作业,绵延数公里。由于开挖和填筑造成山体原有平衡的打破,部分地段因防患不到位,加上水流环境的改变,时刻都有造成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施工过程中,必须正视他的存在,时刻防范地质灾害过程环境的生成,并及时地实施打破确保安全,同时要关注气候对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影响,在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
5、路基夯实作业,应有专人指挥,防止土质基础松软下陷引起龙门架倾倒;强夯机在移动时,应选择平坦坚实的地面行走,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连续2日及以上下雨天气应停止夯实作业。
6、电力安全防患,路基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均以自身动力为中心运作,一般不涉及耗电的问题,但作业区间“三电”不及迁移,作业过程造成环境改变,可能造成电力线路破坏,造成人生安全。
7、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外设围栏,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
8、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既有线施工确保铁路行车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必须严格按照铁道部、指挥部及所在管理局有关既有线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
2、凡在既有线近旁施工,均应在限界处设置醒目的隔离、警示标志(桩、绳、网),严防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近旁施工要有专人负责。
?3、石方爆破对既有线、运营设备有影响的,必须采用控爆技术,通过试验选定爆破参数和单位耗药量,并采取覆盖、遮挡措施。
?4、桥涵施工拆除既有线路基防护设施和路基边坡、护道时,必须采取路基加固措施,保持路基稳定,保证线路排水畅通。搭设支架、脚手架。作业平台必须稳固可靠,并加强检。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l、坑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空地,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排水时,须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3、坑深2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上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应设置挡板供出碴时掩蔽,出人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红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需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保持通风良好,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五、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l、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置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因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起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锤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六、高处作业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底轻质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资材料的吊栏。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7、人工倒运钢丝绳上高空,中间休息时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8、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订。
9、禁止上下交叉作业,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架空钢丝绳上有节头、卡子,滑车等障碍时,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翻越。
11、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m,应设置安全网。
12、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七、缆索吊装施工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吊装前应做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垄、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设立统一指挥系统,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扬机不得突然提升或下降构件,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构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斜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组卷扬机要协调运行。
6、起重和牵引卷扬机不得同时开动;双筒卷扬机除冲孔之外,禁止放空档;牵引上禁止悬挂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10、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八、导梁(桥梁)安装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桥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冲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操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十、提梁机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在启动提梁机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4、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5、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6、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7、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8、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9、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⑥歪拉斜挂不吊;
?⑦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⑧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⑨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⑩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10、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11、露天作业的提梁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12、工作后应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十一、运(移)梁车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运梁车使用路面:在箱梁上平面、铁路路基及压实的级配石路面。
2、车速在空载、平地时不得超过10km/h,在满载、平地?时不得超过5km/h,在满载、爬坡时不不得超过2.5km/h。在微动时不得超过0.18km/h。
3、满载爬坡时纵坡不得大于3.0%,横坡不得大于4.0%?
4、紧急停机装置必须严格按照工作顺序进行:按红色蘑菇形按钮→微电系统仃电→整车仃→发动机不仃
5、驾驶室设灭火器。
6、运梁车驾驶室设2套主前灯、室内顶灯、平台两端设方向指示灯、车辆故障报警灯、车架侧面设置2个黄色信号灯,工况警示灯必须良好。
7、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运梁车的结构及各项技术参数。开始作业前,要作好各项检查工作,如:道路清障,机电、液各专项检查,结构的连接、通讯、信号的检查等。各项检查通过后方可作业。
8、装梁前,应仔细核对待架成品箱梁合格证,检查外观、梁长、编号等,核对无异后方可吊装。
9、装梁时各支点对位要准确,纵向偏差为±20mm,横向偏差为±10mm,如位置偏差超标,须重新对位。
10、启动前,应全面检查一遍箱梁的支垫及支承情况,检查运梁车的方向及制动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
11、在整个运梁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高度集中精力,密切注意运梁车及前方道路情况,发现异常,及早采取相应措施,非紧急情况,严禁高档位急起急停。
12、雨雪及大风等恶劣条件下,不得进行运梁作业。路面湿、滑及冰冻等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降低运梁速度。
13、架桥机后支腿后方箱梁面上在保持运梁车前端与支腿最小净距15cm除设止轮器。
14、梁前端接近架桥机尾部时应提前减速,慢速喂梁。必要时点动对位,严禁冲撞、挂碰架桥机任何部位。
15、运梁车喂梁到位后,运梁车的前后支承油缸在梁端腹板处支承牢靠。
16、当现场实测风力达到6级时,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17、运梁车驮运架桥机转场时运梁车进入架桥机腹内后,应先将运梁车降低到最低高度,然后前后起重天车将驮运支架安装到指定位置,运梁车升高驮起架桥机使架桥机与地面脱空≥25cm。检查驮运支架与运梁车是否固定牢靠。
?18、运梁车应固定由正司机负责保养或指导保养,每班开始作业前,均需对电气、液压系统作全面检查,并在空车状态下试动作,确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19、液压润滑系统的油位,每班均需观察,并及时补充或更换。液压管线的接头,应无任何渗漏现象,如有异常及时更换或维修。
20、所有制动器应固定由操作正司机一人负责调整,其他人不得擅动,以便操作人员对设备制动状态心中有数。
十二、龙门架超重运输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l、龙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龙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加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龙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龙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龙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5米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龙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千斤顶使用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千斤顶操作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并做承载试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2、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3、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坚硬木材。
4、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则加设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一端顶升或下落时,另一端要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5、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scm之内。
6、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十四、预制件运输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应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与其它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道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或转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木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简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6、拖车运输购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宜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车地点路面要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刹车。
十五、脚手架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连系和剪刀支撑。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术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六、CFG桩钻机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钻机应放置平稳,安装后钻杆中心线的偏斜应小于全长的1%;
2、钻孔中如遇卡钻,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下钻,在未查明问题前不得强行启动;
3、钻孔过程中遇有机架晃动、移动、偏斜应立即停钻;
4、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连续2日及以上下雨天气停止钻机作业;
5、在地基基础较差的部位施工,每台钻机设3-6根揽风绳固;
6、在移动或转移过程中应制定可行性安全措施,设专人安全监护。
十七、旋挖钻机施工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钻机应摆放平稳,钻机钻进时,孔口人员应集中精力,钻具需要立悬或摆放时,必须牢固垫稳,操纵岗位不得离人;
2、钻孔过程中遇有机架晃动、移动、偏斜应立即停钻;
3、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连续2日及以上下雨天气停止钻机作业;
4、随时检查桩施工附近地面有无开裂现象,防止机架和护筒等发生倾斜和下沉;
5、钻机转移过程中必须保证钻桅放倒,且重心适当,同时道路足够宽,足够密实,倾斜度不允许超过规定值,以保证钻机安全,停工时必须把钻桅放倒。
十八、电、通信光缆、天然气(煤气)管道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在施工中严格保持与电、通信光缆、天然气(煤气)管道的安全距离;
2、对天然气(煤气)管道严格控制重型设备通行碾压,派驻专人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制定天然气泄露专项安全应急响应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在安全距离范围实行封闭式警戒。
3、在通信光缆、电下方设置限高标志。
十九、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道路的养护、碾压,保证路面平整良好,遇雨天路滑停止运输,晴天对路面进行洒水;
2、加强车辆性能的检查和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3、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必须限速行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和违章驾驶;
4、按照规范正确装载,严禁超长、超高和超宽运输,严禁货车载人和人货混装;
二十、隧道施工安全重点控制措施?
1、隧洞施工要按照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开挖、支护、衬砌方法和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2、软弱围岩、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或浅埋、偏压、滑坡地段隧洞,应组织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
3、隧洞内施工应由专人统一指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减少交叉和相互干扰。
4、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
5、爆破起爆后,应派专人进行检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
6、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规范为准,一般情况下最大距离不大于两茬炮的进尺距离。
7、洞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通风设施要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通风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
8、成洞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未成洞段必须采用低压照明、动力线电缆供电,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
9、爆破器材应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制度,严禁库外存放。
10、专职安检人员每班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围岩和临时支护状态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微小变化,并应逐级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11、隧洞施工应制定防坍塌、涌水、瓦斯等抢险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物资,明确组织和人员分工,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
篇4:危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
为了全面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增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危险源的分析:对于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危险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来说,施工企业把预防五大伤害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坑塌、触电、机械伤害作为防护重点。建筑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简而说之就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类容易构成以上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其事故发生的部位即为危险源。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和监控措施: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
(一)?不安全因素
1、基坑支护无方案或方案不能指导施工;
2、操作者仅凭经验不按规范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不能对基坑支护设施很好地维护造成基坑坍塌。
(二)?基坑支护的形式、适用范围及支撑方法
浅基础(挖深5米以内)支撑形式:(见下表1-1)
(三)?基坑支护措施
1、基坑支护方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基坑支护要经过严格计算,并根据工程特点绘制基坑支护详图。
2、比较浅的基坑(槽),若确有成熟可靠的经验,可根据经验绘制简明的施工简图。在运用已有经验时,一定要考虑土壁的类型、深度、干湿度、槽边荷载以及支撑材料和与经验的做法相同或相似,不能生搬硬套已有的经验。
3、选用坑壁支撑的材料要选坚实的、无枯节的、无穿心裂折的松木或杉木,不宜用杂木。木支撑要随挖随撑,并严密顶紧牢固,不能整个挖好后,最后一次支撑。挡土板或与坑壁间应分层回填夯实使之密实,以提高回填土的抗剪强度。
4、挡土桩顶埋深的拉锚,应用挖沟的方式埋设,沟宽尽可能小,不能采取全面开挖回填的方式,扰动土体固结状态。拉锚安装后应按设计要求的预拉应力进行预拉紧。
5、锚杆的锚固段应埋在稳固较好的土层中或岩层中,并用水泥、沙浆灌注密实。锚固须经计算或试验确定,不得锚固在松软的土层中。
6、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和观测邻近建筑物情况。如有支撑松动变形、位移等现象,应及时加固或更换。加固方法:可打紧受力较小部分的木楔或增加立柱及横撑等。如换支撑时应先加新撑后拆旧撑。如改支撑在混凝土基础上,须待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后,方可将被替换的支撑拆除。如基坑附近建筑物有下沉、变形情况,应立刻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7、对深基坑开挖,除观测邻近建筑物变形外,还应测试板桩和支撑的内应力,当应力达到设计值的90%时(或支护变形大于10mm)要采取防范措施。
8、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的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上而下,逐层拆除,拆除一层,经回填后在拆上层。拆除支撑应注意防止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产生下沉或裂缝,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四)监控措施
1、基坑开挖前后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护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控方法及精度要求、检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根据开挖深度的需要,保护物体均作为监控对象。
基坑降水工程:
(一)不安全因素
1、基坑大量浸水而引起土方塌方。
2、井点降水对周围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使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均匀沉降或开裂或倾覆。
(二)预防措施
降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满足支护结构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边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分析确定。
1、降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城市环保和水资源部门审批,确定排入下水管网入口。
2、降水井抽水时,必须按照降水施工方案配合相应的降水设备,按照井点平面,剖面布置图进行布管和安装。
3、对不透水层应进行处理,以防止开挖时塌方。
4、井点供电设备应采用双线路,防止中途停电或发生其他故障,影响排水。必要时,应设置满足施工要求的发电机组,以防止突然停电造成水淹基坑或其他事故。
5、井点降水期间,安全人员必须对基坑周围地面详细检查,防止塌方。
6、当井点降水曲线在邻近建筑物基础之下时,必须考虑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避免邻近建筑物的破坏。
7、为了达到控制沉降的目的,在降水前,必须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查勘,并做好记录,以便确定降水对沉降的影响。
8、为防止井点降水对周围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一般在井点降水与相邻建筑物之间设置一道截水帷幕回灌井点,以形成隔水屏障,控制相邻建筑物下部的地下水位。必须及时填写记录,并以次调整注水量和排水量,以控制沉降速度。
(一)?监控措施
1、降水设备运行(抽水)期间,必须24小时值班,应配备电工、机修工。值班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检查和记录主机的真空度,检查连接部位有无漏气、漏水,检查抽水机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易损部件;检查并记录观察孔的降水深度;观察并记录地面变动以及边坡稳定情况;检查井点出水情况,并做好出水量的测量与记录工作。
2、设专人对周围建筑物进行监测,特别是降水初期与停机后数日内,必须详细检查。
3、沉降与水平位移观测必须采用精密水准仪和经纬仪进行测量,测量人员和仪器必须固定,读数要准确,测量数据必须详细记录。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一)不安全因素
1、边坡坡度不够,倾角过大,土体因自重及雨水或地下水的浸入,剪切力增加,内聚力减弱,使土体失稳而滑动或塌方。
2、开挖土方,不合理的切割坡脚,或坡脚被地表、地下水冲蚀,破坏了土体(岩体)的内力平衡,使上部土体(岩体)失去稳定而滑动或塌方。
3、土体(岩体)本身层理发达,破碎严重,可内部有弱软层(如软泥),受水浸后滑动或塌落。
4、施工管理不善,人员上下碰撞支撑或距基坑边的堆土、材料的机械设备等原因引起土方坍塌。
(二)预防措施
1、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在滑坡区域内,修设排水系统,主排水沟宜与滑坡方向一致,沟底设防渗层,支排水方向与滑坡方向成30-45度斜交,防止冲刷坡脚,处理好滑坡区域附近的生产及生活用水,防止浸入滑坡塌方地段。如因地下水的活动有可能形成山坡浅层滑坡时,可采用支撑盲沟,盲沟应布置在平行于滑坡滑动的方向有地下水露头处。
2、加强地质调查和研究,注意地质构照及地下地表水流向和分布。认真规划,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避免破坏地表的排水、泄洪设施,消除滑坡,塌方因素,保持坡体稳定,预防滑坡、塌方发生。
3、保持边坡有足够的坡度,避免随意切割坡体的坡脚,土坡尽量削成较平缓的坡度或台阶形。
4、上下基坑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支撑上下。
5、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水泥罐,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
(三)监控措施
1、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2、开挖过程中如有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
三?模板工程
(一)不安全因素
1、模板工程尤其是高大模板的安装没有可靠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引起模板坍塌事故。
2、模板支拆无防护或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二)预防措施
1、模板工程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严格审批方可实施,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其方案必须有模板安装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点详图,并经过验算核实。
2、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的安装,应先检查基坑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塌方的危险,必须采取安全加固措施之后,才能开始作业。
3、单梁或整体砼楼盖支模,应搭设牢固的操作平台。要避免同时交叉作业楼层较高超过40米时,不宜用工具式钢支柱,宜采用钢管脚手架立柱或门式脚手架。
4、支模立柱支撑在散水回填土上,一定要夯实并垫垫板,否则雨季下沉,冬季冻胀都可能造成事故。支阳台模板的操作地点要设护身栏、安全网。
5、支拆模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不能随意更换作业人员。
6、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区域应设警戒线,并专人现场监护,以防有人误入被砸伤。
7、拆除的模板向下传递,要上下呼应,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拆除。
8、安装模板无验收手续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9、顶层砼挑檐以及建筑物外围复杂悬挑造型模板的搭拆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三)监控措施
1、严把模板施工方案关和模板安装验收关。
2、精心设计砼浇筑方案,浇筑前派专人观测模板支撑系统的应力,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工排险。
?四?起重吊装工程
(一)、不安全因素
1、吊装施工中操作人员不慎高处坠落或落物伤人。
2、因超载吊装塔机倾翻。
3、吊运施工中刮碰电线发生触电事故。
(二)、预防措施
1、防止高处坠落措施
(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2)在高空使用撬杠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安装好构件,应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杠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宜急于求成。
(3)雨期或冬期里,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如扫除构件上的冰雪,在屋架上绑麻袋,在屋面板上绑草袋等。
(4)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探头跳。
(5)安装有预留孔洞的楼板或屋面板时,应及时用木板盖严。
(6)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高空作业。
2、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遵守“十不吊”。
(2)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配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3)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
(4)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5)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6)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无关的人员入内。
3、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1)起重机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严禁斜吊,超负荷不吊。
(3)满负荷吊装时,将构件吊离地面0﹒5米后,观察平稳,拉好溜绳,控制构件摆动。
(4)机抬吊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并在操作时,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在整个抬吊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5)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检查。
(6)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或设备,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吊装作业。
(7)指挥人员应统一指挥,信号鲜明、准确。起重机驾驶人员应听从指挥。
4、预防起重机吊运施工中刮碰电线措施
(1)吊物通过高压线上方,起重机与外电线路小于安距离时必须做好电线防护,搭设防护棚防护栏等,设置醒目的标志。
(2)塔式起重机保护零线要作好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3)若吊物不在操作者所及的范围内应单项动作,并设二人进行指挥。
(一)?监控措施
1、对于大型构件必须编制吊装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立可实施。
2、现场设专人监护,设置警戒区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五、脚手架工程
(一)不安全因素
1、搭设脚手架的材质,如扣件等个别不合格,在搭设或施工过程中忽然开裂而发生坠落事故。
2、基础或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使脚手架严重变形或倾覆。
3、搭拆脚手架时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发生坠落或打击事故。
(一)?预防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范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详细绘制立面图、平面图和结点详图。
2、严把材料关,严格按规程规定选择质量、规格符合国家的材料。公司采购的脚手架钢管、扣件和安全网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连墙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对于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扶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4、连墙件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砼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采用两根直径4mm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少于6mm钢筋。
5、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的有关规定进行。底座底面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6、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应连墙件以上两步,脚手架每搭设两步验收一次。
7、脚手架的搭拆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持证上岗。
8、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加固。
9、各种构件严禁抛掷地面。
(二)?监控措施
1、进入现场的脚手架管件必须进行查验。
2、脚手架搭拆时现场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戒区域。
六、拆除与爆破工程
(一)?不安全因素
1、拆除屋面时,操作者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无防护措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杂物乱扔,危及下方人员的安全。
2、墙体时,墙体倒塌伤人。
(二)?预防措施
1、拆除工作前,应对其结构强度进行详细调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对全体职工进行详细的交底。拆除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施工。
2、建筑物,应遵照拆除方案自上而下地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拆除作业工人,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分操作,拆除某部分时,要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拆除梁、柱之前,应在拆除其承重的全部结构后进行。
3、城市市区内的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拆除建筑物开始前,应在建筑物周围设安全围栏和安全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拆除场地。
4、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许多人聚集和集中堆放材料;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应用起重机吊下和运走。散碎材料应用溜放槽溜下、禁止乱扔。拆下的材料要及时清理运走。
5、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上端必须挂牢,操作者系好安全拉绳,防止高处坠落。
6、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有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或墙体严重腐蚀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为防止墙体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2)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三)监控措施
1、在建筑物周围设几名监护人员,禁止他人入内。
2、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阻止不安全行为。
爆破工程:
(一)?不安全因素
?用药量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放炮飞石伤人,或破坏邻近建筑物等。
(二)?预防措施
1、?工程踏勘时的两顼任务:
(1)?摸清爆破工程地点周围环境的障碍物及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
(2)?选择好避炮室的位置。根据安全要求,选择好临时爆炸材料仓库的具体位置,
(3)?根据工程性质及施工条件,会同生产技术部门编制爆破工程施工方案。如果在城市中爆破,爆破方案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好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爆破方案不得施工。
(4)?认真实施爆破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落实好组织措施
?对爆破条件复杂的工程,要成立现场爆破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可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当地派出所的有关人员组成。在进行爆破之前,要召开工地周围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爆破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尤其要从组织上落实,做到责任明确。有关放炮的时间、信号、警戒范围等也在联席会议上进行交底和落实。
2、?严格按爆破方案规定的药量、技术措施进行装炮前要检查炮眼深度、方向、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并将规定的药量预先分别放在炮孔的旁侧(一般为0.3m以内);装炮过程中检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现象应立即制止;装炮后检查炮孔预留的堵塞长度是否符合要求,如系炸药卡在眼孔上部(这种情况最容易造成爆破碎石飞远),要设法将其装入炮眼底部,并堵塞炮泥。查覆盖网是否连接牢固。
4、坚持“爆破效果分析制度”每次放炮后,检查爆破效果,发现放炮后飞石超出规定距离,即使没有伤人和打坏建筑物,也应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
(三)、监控措施
1、严格审查爆破与起爆方法、安全距离、警戒范围、保护方法、破坏情况、倒塌方向范围,以及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认真检查施工中每一环节,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控,严防他人入内,起爆时,确认所有人员撤离后,方可引爆。
七、紧急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紧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公司建立以下紧急救援系统。
(一)紧急设施
1、报警系统
现场用于抢队的报警系统必须与工地的办公区、值班室、门卫等岗位相连。
2、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如基坑支护工程的支撑,设置监测及自报警系统,其应力变形一旦警戒值就自动报警。
3、紧急救援工具
主要用于抢险的工具根据以上六大类工程配备相应的救援工
具。
4、应急照明
用于事故现场紧急停电时以及救援时的照明。
5、紧急医疗工具
用于紧急医疗救护的基本器材,如急救药箱、担架等。
(二)紧急联络与通讯
发生事故需要外部救援时,除起动工地报警系统外,按预案规定的通讯方法向有关部门联络。
(三)紧急撤离方法
撤离时以人员安全为主,不要急于抢救财物,并针对现场具体情部有序地向安全区域撤离。
(四)紧急工作组
紧急工作组的组成目的是对工地内可能发生的重大险情况作出响应,其工作宗旨是减少人员伤亡,并关注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紧急工作成员必须经过紧急医疗救护和事故预案等紧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工作组应经常组织和演习。
紧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
救援组:主要负责人和物质的抢救、疏散、排除险情及排除救援障碍。
事故处理组:按事故预案使用各种安全可靠的手段,迅速控制事故的发展,并针对现场具体情况,向救援组提供相应的救援方法和必联络组:负责事故报警和上报,以及现场救援联络,后勤供应,接应外部专业救援单位施救。
联络组:负责事故报警和上报,以及现场救援联络,后勤供应,接应外部专业救援单位施救。
警戒组:主要负责安全警戒任务,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劝退或撤离现场围观人员,禁止外人闯入现场保护区。
(五)紧急救援的一般原则:
以确保人员的安全为第一,其次是控制材产的损失,紧急救援最关键是速度,例如基坑支撑系统变形,若及时发现并及时地采取了可靠的加固措施,可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此外还需要培养施工人员正确的意识,凡发现险情要立刻使用事故报警系统进行通报,紧急救援响应者必须是工作组成员,其它人员应该撤离至安全区域,并服从紧急工作组成员的指挥。
(六)急救知识与应急措施:
紧急工作组成员除必须熟练掌握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手动及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技术外,还必须熟练掌握,消灭重大事故隐患和降低事故危害的应急措.
篇5:旋喷桩施工方法技术措施
(1)旋喷桩施工方法
1)清理平整场地,清除地下障碍物,对地下管线进行迁移或保护,测定旋喷桩桩位。
2)采用*Y-100型钻机,钻ф110mm孔至设计孔底标高以下0.3m处,成孔检验合格后钻机移至下一桩位。
3)旋喷机就位,调试水、水泥浆压力和流量满足设计要求。
4)下管旋喷。并根据地层变化随时调整提升速度、注浆压力、流量、浆液配方等参数。见表5.3-4。
旋喷参数表表5.3-4
项目参数取值
提升速度(cm/min)10
旋转速度(转/min)5~16
喷射量(L/min)60~70
气流压力(MPa)0.7
高压水流压力(MPa)20~40
低压水泥浆液压力(MPa)2~5
水尼浆液水灰比1:1
5)旋喷至设计顶标高以上0.3~0.8m处停机,将旋喷管提出地面。
6)选用施工机具如表5.3-5
表5.3-5
设备名称规格性能用途
高压泵高压水助喷
泥浆泵DB6-101,压力3-5MPa,排量150-250L/min旋喷注浆
空气压缩机VY-12/7气压助喷
旋喷管三重管气、浆成桩
钻机*Y-100型钻机成孔用
(2)旋喷机施工技术措施
1)施工前根据现场环境和地下埋设物的位置等情况,复核高压喷射注浆的设计孔位。施工前预先挖设排浆沟及泥浆池,施工过程中将废弃的冒浆液导入或排入泥浆池,沉淀凝结后运至场外存放或弃置。
2)钻机安放保持水平,钻杆垂直,其倾斜度不得大于1.5%。施工前检查高压设备及管路系统,其压力和流量满足设计要求。注浆管和喷嘴内杂物清除干净,注浆管接头的密封圈良好。
3)钻孔集团和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大于50mm。实际孔位、孔深和每个钻孔内的地下障碍物、洞穴、涌水、漏水及与工程地质报告不符等情况均详细记录。
4)当注浆管贯入土中,喷嘴达到设计标高时,即可喷射注浆。喷射时先达到预定的喷射压力、喷浆量后再逐渐提升注浆管,由下而上喷射注浆,注浆管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大于100mm。
5)高压喷射注浆过程中出现压力骤然下降、上升或大量冒浆等异常情况时,查明产生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6)高压喷射注浆完毕,迅速拔出注浆管彻底清洗注浆管和注浆泵,防止凝固堵塞。为防止浆液凝固收缩影响桩顶高程,必要时可在原孔位采用冒浆回灌或两次注浆等措施。
7)正式施工前进行试桩,以确定不同地层合理的水压力,提升速度,浆液配合比和压力等参数。
8)施工过程中根据地层变化及时调整浆液配合比、压力和提升速度。保证成桩桩径和搭接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浆液中掺加速凝剂,确保填土层及砂层动水中成桩质量。
9)采取信息化施工工法,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反馈信息,对水量、水位、帷幕体的变形等持续观测。
10)采取抽芯检查,观察帷幕体均匀程度,不合格者及时进行补喷。
11)旋喷过程中保证桩体的连续性,若因故停止,第二次旋喷的接桩长度大于30cm。
(3)施工注意事项
1)水泥浆在旋喷前1h内拌制,水灰比宜用1:1,旋喷过程中冒浆量控制在10~25%,相邻两桩施工间隔时间大于2d且大于2m距离。
2)由于填土层及砂层中地下水渗流速度快,为避免旋喷后水泥浆液大量流失,采取在旋喷水泥浆液中掺加速凝剂的措施。速凝剂掺量及凝结时间根据成桩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