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井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某井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煤矿依法合规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晋政办电发[2016]8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关于停产整顿的指令,要求停产整顿至少一个月,我矿从2016年4月1日起全矿停产整顿,到目前为止整顿完毕,根据上级部门精神,可以复工复产,由于停产整顿一月多,为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工作,彻底消灭采、掘、机电、通风、运输、火灾、水灾等各种隐患,特制定以下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措施。

1、复工复产前,由矿长负责召开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组织管理人员对矿井十大生产系统(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防灭火系统、压风系统、供水灭尘系统、行人系统、通讯系统)及六大安全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全方位进行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三定”,经复查确认隐患和问题解决处理后,方可复工。

2、复工复产前,由各队队长负责向本队在册职工贯彻学习所用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考试,对于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要进行重新贯彻及考试。

3、复工复产前,由矿安监处组织对全矿管理干部和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4、复工当班,由机电科负责安排人员开启主斜井井口静压水管阀门。

5、复工前,由机运科负责安排人员开启副立井绞车,空罐上下提升罐笼,确认安全后,方可升降人员。

6、复工前,由机运科负责安排人员开启主斜井绞车,上下提升矿车,确认安全后,方可运输材料。

7、复工当班,由采掘队长负责安排人员开启停产时所关闭的静压水管阀门。

8、复工当班,由跟班队长负责采掘工作面供电、供水、供风等系统安全可靠。采掘工作面只有在检查确认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供电,否则严禁向工作面电气设备供电。

9、复工当班,由机电科负责安排专人巡检风、水管路阀门开起后管路上有无跑水、漏风现象,发现问题,立即组织处理。

10、复工当班,掘进工作面只有确认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允许人员进入工作面掌子头,并由跟班队长负责组织工长、安全员进入工作面后,检查工作面通风、顶板状况、支护质量、掌子头积水情况等,发生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11、复工当班,采煤机、刮板送输机、掘进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等机电设备司机负责开机前按照机电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全面检查,并进行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转。

12、复工当班,由各跟班队长负责确认工作面顶板支护、供电、通风、运输、供排水、压风以及机电设备正常后,方可组织人员恢复正常作业。

13、全矿要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消灭各类事故。

14、复工当班,只有在确认工作面顶板支护、通风、供电、运输、供水、排水、压风等各项工作正常,当班出勤人数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三员两长齐全,特殊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篇2:通风队节后复工安全措施

为了保障春节后开工复工安全可靠,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春节后的开工复工安全工作,特制定通风队春节后的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1、由于矿井在春节期间保持正常通风,对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每班检查一遍,复工后,恢复节前的瓦斯检查制度,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每班检查两遍。未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在开启局扇时,先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扇,逐步检查进入掘进工作面,所经检查证实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限后,再安排作业人员进入掘进工作面。

2、对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风量进行全面测定,保证复工正常生产期间,矿井风量保持稳定。

3、加强盲巷的管理,对井下各点盲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不合格的栅栏要及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严禁任何人擅自拆除栅栏进入盲巷。

4、井下巷道进行全面的洒水降尘,保证各用风地点空气干净、新鲜。

5、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性,减少矿井漏风,保证风流稳定。

6、井下消防材料库进行全面检查,防灭火设施全面检查,保证完好齐全。

7、通风队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本措施并保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其他未尽事项按各专项措施及《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篇3:春节后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已过,经项目部研究决定:今年春节放假后定于月日(农历)正式复工。为确保安全、正常进行停复工,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请相关人员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

一、停工放假期间主要工作

1、放假停产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周密安排放假停工停产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矿井放假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放假停工停产期间,必须做到“一停四不停”(一停:停产,四不停:不得停电、停风、停止排水、停止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保持主扇风机24小时不间断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保证通讯畅通,防患于未然。

做好值班巡检和矿井重要生产部位的安全保卫。

二、春节后复工开工时间安排

1、2015年月日为全体员工报到时间,报到时全体员工应带好身份证。并到各自施工队或部门报道。

2、制定并落实复工安全保障措施,严禁隐患不排除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盲目复工;

3、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召开“收心会”,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复工安全措施、安全作业规程等,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性。复工前,要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保证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的正常供电。

2、严格瓦斯检查排放。由矿辅助救护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检查。停产停风地点瓦斯超限的,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只有在停风区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数值、且符合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瓦斯;

3、恢复矿井通风。必须检查和恢复通风系统,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不正常的矿井不得恢复工;

4、检查矿井行走路线和作业场所安全。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认真检查支护情况,对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细致检查,凡存在严重隐患的,不得恢复工;

四、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开工前,首先由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负责对上下出口工作面内的通风、瓦斯、支护及顶板、按照由外向里、由上而下的顺序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由维修工负责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对生产用电器设备逐台送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工。

开工前,对掘进巷道内损坏、变形、失效的支柱,要按照由外向里、由上而下的的顺序逐步进行整改,确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开工。

开工前,工作面机电设备、信号系统、通风、防尘、排水系统等必须完好。

开工前,首先施工巷道内的煤矸、杂物清扫干净,顶板破碎处用顶柱加固,顶柱要接顶背牢。

开工前,机电工必须提前将所有工作面的电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由机电工负责送电,并试运转。

开工前,首先由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负责对巷道内的通风、瓦斯、支护及顶帮围岩情况,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由电工负责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对生产用电器设备逐台送电。确认一切正常后放可开工。

开工前,对放假期间因故造成停风的巷道,必须由通风队编制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当瓦斯浓度小于0.8%时恢复通风后方可开工。

开工前,对出现偏帮、局部冒顶,支架损坏、变形的巷道,要制定扩修措施,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逐步进行整改,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施工。

开工前,各部门要加强对已停运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恢复开机前要检查设备绝缘和完好状况,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试车。

开工前人员到位后,对井下的通防设施进行整改完善。

开工前,井下所有巷道必须冲尘,达到要求。

开工前安排好人员下井对井下所有工作面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认安全方可恢复生产。

开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学习和教育。迅速收回过节思想,淡化节日气氛,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开工前,由各施工队长开班收心会,帮助职工进行节前后思想的转变,让职工尽快从思想上、行动上转到工作上来。并随同检查人员下井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做好恢复生产期间的准备工作。

五、安全措施

(一)、巷道返修措施:

1、返修巷道时必须从外向里,任何人员严禁进入返修点以内。

2、全面检查清理巷道内的浮煤、浮矸。

3、检查锚杆、锚索是否合格,并对不合格的锚杆、锚索进行补打。

4、返修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防冒顶片帮伤人。

5、严禁无风和微风时进行返修工作。

6、返修工作地点附近瓦斯浓度大于0.8%时严禁进行返修。

7、返修地点若有电缆、水管、风筒通过时,必须对电缆、水管、风筒进行遮挡保护,避免损坏电缆、水管、风筒。

8、返修结束后立即吊挂好电缆、水管、风筒。

(二)、排水措施:

1、必须经电工检查抽水电缆、接线盒、水泵,并确认不失爆,且经瓦检员检查积水位置瓦斯浓度不超过0.8%后,方可启动水泵排水。

2、各工作面排水时必须有瓦检员负责积水区的瓦斯检查,若瓦斯浓度超限,立即停止水泵排水,处理积存瓦斯。

(三)、机电管理:

1、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坚决杜绝电器失爆。

2、电缆必须吊挂平直,严禁出现矿车摩擦、挤压电缆。

3、电缆吊挂必须执行高压在上,低压在下,两电缆间距不小于100mm的标准。

4、检查提小绞车的各零部件是否齐全,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电动机不渗水受潮。

5、钢丝绳无变形、断丝,绳卡无松动和移位。

6、电器设备无粉尘积聚,设备放置处无淋水和顶板完好。

7、检查刮板机运转是否正常。

8、检查风镐、风钻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管路检查:

1、检查风水管路不漏水、不漏风,各阀门完好,无锈蚀和损坏。

2、检查风水管路各连接处不脱节,管路畅通无阻。

(五)、巷道清洁卫生:

1、巷道保证无积水,无杂物。

2、备用材料堆放整齐,电器设备摆放齐整。

其他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巷道安全技术措施有关规定执行。

篇4:铁路建设工程暂停与复工监理工作措施

铁路建设工程暂停与复工监理工作

[1.1工程暂停的条件

1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停工处理;

3出现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停工处理;

4发生紧急事件必须停工;

5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或拒绝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违背合同不履行投标承诺义务。

以上条件具备一条即可暂停施工。

[1.2工程暂停的处理程序

1工程暂停指令

⑴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暂停

总监理工程师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

⑵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暂停

总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协商因工程暂停造成的工期、费用等变化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

⑶工程暂停指令的内容

工程暂停指令应符合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明确停工原因、范围,判定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整改要求,确定复工的条件或标准。

⑷备案

所有工程暂停指令都必须报建设单位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下发施工单位。

2工程暂停期间的监理工作

⑴记录

自签发工程暂停指令时开始,监理工程师必须如实记录所有与工程暂停原因、暂停项目及能否复工有关的一切事实,记录施工单位或其它方面为复工而做的有关工作。

⑵处理

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监理工程师根据暂停工程的实际情况,核实工期、费用的变化情况,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费用问题。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各方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3复工

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在引起暂停的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在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相关资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2费用索赔

[2.1费用索赔的依据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

2铁道部发布的现行标准、规范和定额;

3本项目的施工合同;

4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原始凭证。

[2.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处理

1费用索赔处理流程图否

2处理程序

⑴索赔申请

当发生的索赔事件具备下列条件时,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申请:

①索赔事件已造成施工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②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施工单位或不完全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申请表》,并附原始凭证材料及相关说明。

⑵监理工程师审查

①确认是否受理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索赔申请的条件是否成立,若不满足上述规定则退回施工单位,满足规定时继续处理。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查、取证

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派,自受理索赔申请之时起,专业监理工程师立即着手调查与该事件有关的所有情况,获取相关证据,供审查该索赔事件用。

调查必须全面、细致,取证必须真实、客观,力求取得原始的、有说服力的证据。

在调查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③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

在取得足够的证明材料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分析、研究索赔事件,依据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初定赔偿金额后,总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以确定索赔审批意见。

如果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补充提交相关资料。

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①在三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经过建设单位的正式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准费用索赔。

②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时必须高度重视时效性。如果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理期限而未正式批准,则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自动成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该申请的要求予以赔偿。

③如果索赔事件的过程很长,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中间批准意见,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作出阶段性赔偿,以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⑷中间索赔报告

①当首次提出索赔申请时索赔事件仍在继续进行,施工单位可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继续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提供新的证明材料。

②总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施工单位的中间索赔报告有效后,将其纳入索赔处理程序。

⑸与工期索赔关联

当施工单位申请的索赔事件与工程延期相关联时,应结合工期延期处理、综合考虑。

[2.3建设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处理

1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的经济损失时,建设单位可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申请。

2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的处理程序与上述程序类似,只是申请主体由施工单位变更为建设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时,必须保证公正、客观的态度,以确保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3合同争议的调解

[3.1调解的准备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任何一方的调解申请后,应立即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着手调查、取证。

2项目监理机构根据调解申请所涉及的事宜,研究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依据,以便对本次调解进行科学的评判。

3项目监理机构分析、研究申请调解事件的过程、事实、证据及相关依据,提出调解方案。

[3.2总监理工程师调解

1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磋商,按初步制定的调解方案进行调解。

2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争议双方应签订书面调解文件。

3若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4若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无任何一方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提出异议,则此处理意见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如果一方或双方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此意见提出异议,且无法调整、协商至双方均可接受的程度,则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转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5在合同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外,争议双方都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3.3仲裁或诉讼

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后,项目监理机构有义务按仲裁机关或法院的要求,公正、诚信地提供与合同争议有关的证据。

[4合同的解除

[4.1合同解除的基本原则

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2施工合同的解除应符合该合同的相关约定。

[4.2建设单位违约

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在下列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中所应计的款项;

2按批准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施工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证明。

[4.3施工单位违约

由于施工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施工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1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和已得款项;

2清理施工现场预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检查、验收,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4.4非双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依法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处理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