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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篇2: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规程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7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9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10使用后剩余的油料等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11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12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13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4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5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火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16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7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篇3: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消防管理措施(4)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消防管理措施(四)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引起火灾

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因导线安全步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所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

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开关触点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

变压器长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器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5)、电热设备、照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6)、电弧、电火花引起火灾

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决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许多,这就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可以说是可以预防的。

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2.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12.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12.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篇4:火车站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措施

火车站站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措施

1现场环状布置的消防管,隔50米设一消火栓,各区每一层设一消火栓,每层留设水龙头。

2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项目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由项目经理任队长,安保部长任副队长,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例会,并记录在案。

3与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绘制现场消防警示图,合理配备消防器材。

4施工现场执行用火申请制度,凡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如电焊、气焊(割)、熬油膏等,必须实行工程负责人审批制度办理动用明火许可证。对易引起火花的用火操作应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在用火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要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熄火,清除火源溶渣,消除隐患。

5在各自施工的防火操作区内,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或安装临时消防水管。生活区内应配齐灭火器材。工地工棚搭建严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设,以防火灾发生。

6工地上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罐分开存放,做明显标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严格用电制度,各分包单位须配有专职电工和合格的配电箱。如需用电应事先与专职电工联系。严禁各分包单位擅自乱拉乱接电源,工地严禁使用电炉。

8在装饰施工现场、木料加工棚等易引起火灾的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碘钨灯照明,同时配足灭火器材,如有违反规定处以重罚。

9建立健全各种业务档案:

9.1消防组织及义务消防队人员档案;

9.2辖区内的重点防火部位档案;

9.3各种具有火险危险的工种培训、教育档案;

9.4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档案;

9.5重点火险隐患通知书档案;

9.6火灾案件统计档案;

9.7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档案;

9.8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

篇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措施(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措施(七)

施工现场由项目专职人员负责保卫工作,建立保卫工作责任制,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2、制定保卫、消防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3、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标志,实行凭证件出入制度。

4、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6、现场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周一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半月召开一次治保会。每周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7、工地消防设施应按广州市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有醒目的消防标志。

8、施工现场按上级有关要求设置专业保卫人员。

9、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更不允许群打群殴的现象。

10、加强对分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11、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12、变配电室、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定安全。

1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职工携物离开现场,要开出门证。

14、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应足够,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5、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为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16、应随着工程的施工随层设置消防管,管径不得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保证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7、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1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9、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设施,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两栋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2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1、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22、施工现场除了指定的吸烟区外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23、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少于5m。使用两瓶同盟明火的作业间距不得少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24、在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措施。

25、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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