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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1、土方开挖前施工人员应先熟悉、研究地质资料及现场四周的构筑物,地下管线管的情况,掌握地质情况,根据工程土质的地下水位情况制定排水或降水方案。同时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责任制,组织职工贯彻落实。

2、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如需调整设计,应及时上报甲方、监理现场负责人,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4、基坑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地这1.5m;土方外运时,为了确保安全,在运土出入口处应设安全岗,配备专人指挥车辆,运土司机要遵守交通法规和广州市区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卸土。

5、土方开控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进行加固:

6、工人上下深基坑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7、基坑周边必须设0.9m高牢固的栏杆防护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基坑下面休息。

8、在基坑底及面上分别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9、夜间挖土方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10、机构开挖后边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其它作业;人工修坡前,注意检查土坡稳定性,处理好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进行。

11、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该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篇2:建筑工程土方开挖安全措施

1、开挖土方要严格按照现场指挥要求和施工方案要求。

2、挖土完毕后,由于水池、电梯坑部位挖土较深,故应立即组织砂袋挡土墙施工,以防止土方滑坡。

3、开挖的土方不得堆放于坑边1m内,且堆放的高度不超过1.5m。

4、土方开挖时,在建筑物四周设钢管防护栏杆,夜间在防护樯杆上拉设警示灯。

5、土方开挖后,用竹梯上下基坑,竹梯应有一定斜度,且牢固。

篇3:基坑土方开挖与回填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土方开挖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发生边坡塌方。

(3)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4)基坑(槽)开挖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放坡。施工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支撑或放坡,并密切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当采取不放坡开挖时,应设置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

(5)采用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机事故。

(6)在有支撑的基坑(槽)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防止碰坏支撑。在坑槽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的强度,必要时应加强支撑。

(7)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8)在进行基坑(槽)和管沟回填土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所使用的打夯机等要检查电器线路,防止漏电、触电,停机时要切断电源。

(9)在拆除护壁支撑时,应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护壁支撑时,必须先安装新的,再拆除旧的。

篇4:土方开挖安全措施交底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秦皇岛市抚宁县大新寨新民居建设工程,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县大新寨镇,层数为5+1层砖混结构经济适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50000平方米,本工程采用机械挖土,挖土深度-2.5m,土层从上至下依次为杂填土、耕植土、中砂、卵石、混合花岗岩,放坡系数为1:0.5,多工种交叉作业。针对此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和现场情况特编制以下安全措施,如有未尽事宜,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及相关操作规程、规范执行。

二、危险源辨识:

⑴高空坠落

⑵物体打击

⑶机械伤害

⑷触电

⑸边坡失稳

三、针对危险源所采取的措施:

高空坠落

a、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上下施工坡道,避免人员直接跳到基坑。

物体打击

a、堆土要在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b、在基坑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

c、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机械伤害

a、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b、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触电

a、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b、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c、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边坡失稳

a、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b、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c、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础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支撑破坏。

四、一般要求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

2、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

3、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4、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5、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6、,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7、电缆两侧1m范围应采用人工挖掘。

8、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9、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0、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1、基础开控前,必须摸清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12、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

1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14、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15、如有未尽事宜,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及相关操作规程、规范执行;

16、非接受交底人员禁止入场。

篇5: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拦并进行围档,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措施,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载超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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