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采煤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使安全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矿井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井负责人,常务副组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调度副主任及矿井技术负责人。

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件、通报、指令及规程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2)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并制定妯整改措施。

(3)研究制定区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研究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及对安全有功人员奖励的决定。

(5)检查职工按章作业情况。

(6)组织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7)加强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由矿井负责人可调度主任主持,除井下盯岗外,班长以上的干部要全部参加。

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指示、会议、文件、通报、指令,研究制订本矿井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2)总结分析本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

(3)针对本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及安全重点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并拿整改方案,明确负责人,定期完工,以达到动态日常检查的标准化。

(三)职工安全活动制度

1、为了加强职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1)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职工安全会,由矿井正职主持,由班长组织职工参加。第次活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2)会议内容: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通报、指令,及本坑口贯乇落实听具体措施;总结分析全坑口的安一质量标准情况,布置当前安全重点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3)每名职工必须自觉参加安全会,接受安全教育,对因事不能参加汉天安全会的职工给予补课,否则不得安排其上岗。

2、群监员安全活动制度

(1)对群监员实行档案管理,每月逐一进行登记。

(2)每月对群监不于一次培训,每季进行一次测验,均存入档案。

(3)群监员上井后,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汇报表。

(4)群监员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带动本班组及身边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5)群监员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大胆制止和纠正“三违”现象。

(四)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负责制

(1)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和近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职工“三违”及时制止并追介处理。

(2)要按安全检查系列表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安排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措施,限期解决。

(3)上井后填写好“干部下井对本人行经路线相关安全质量负责,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

(五)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或责任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找出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并进行教育。

(2)对出现工伤或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及所在班给予处罚,同时追究盯岗人员所在班组领导的管理责任。

(3)对因管理失误或不积极处理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六)隐患排查责任人制度

(1)由矿井负责人或调度主任负责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2)盯岗人员及现场班长负责当班隐患排查。

(3)对查出的问题要现场解决。对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不能限解决的要分析事故,追究责任。

(4)对由于排查不细而出现事故的要追究排查人员责任。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根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提高企业各级管理者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效果,规范各自应奂其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体系,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纯净测量的管理制度,明确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与评审的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二、建立企业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量。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四、责任制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五、各级管理层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建立落实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1、签订责任状。

2、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授予权,对表现好的给予奖励,晋职加薪,评优等;建立约束机制,对失职或不尽职者实行降职撤职,降薪、罚款;全员风险抵押。

七、企业应定期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

篇3: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表明管理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承诺,明确责任总站和责任人员相应职责,使安全生产方针,得以切实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

1、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应有员工参与并与相关方沟通,由管理层提出初稿之后,经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

2、安全生产方针应体现: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风险特点,预防伤害和疾病,预防财产损失,持续改进。

3、安全生产方针应文件化,并由企业最高管理者签发。

二、安全生产方针的传达

1、安全生产方针可采取会议、显著位置张贴、职工培训及再教育内容、印刷在现场安全手册中以及多媒体等形式向员工有效、充分传达。

2、安全生产方针应传达给相关方。

3、安全生产方针应能向公众获取或向公众披露。

三、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

对安全生产方针应定期评审,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持续适应性。

四、安全生产方针的修定

当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应及时对安全生产广告进行修订,以保证其持续适宜性。

五、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安全生产方针同企业安全环部具体管理,并指定责任人,企业各部门应保留安全生产方针文本,以供查阅和查阅。

篇4: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三条公司员工对一切损害公司磷石膏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节?尾矿库管理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科为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

(5)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6)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7)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现场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2)做好磷石膏堆放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及人员安全;

(3)做好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第七条公司必须建立下列尾矿库管理档案:

(1)建设文件及有关原始资料;

(2)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防洪抢险组织和防洪物资的准备情况;

(5)尾矿库抗洪抢险措施;

(6)尾矿库各构筑物运行指标和实测数据;

(7)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八条加强尾矿库的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库内水位,确保防洪安全:

(1)沉积滩坡度应在1%以上,库内平时不要积水,暴雨时应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以便及时排走库内洪水;

(2)排水系统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树枝、泥沙等淤堵或堵塞,库内进口段和下游管道须保证畅通;

(3)排洪构筑物应注意有无异常变形、位移、冲刷、损毁等影响构筑物安全的情况,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允许裂缝开展宽度为0.2mm;

第九条为防止尾矿库在汛期发生重大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

(1)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

(2)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渠)道;详细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全情况,提前排除库内蓄水,降低库内水位,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3)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4)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5)加强值班和巡视,密切注视库内水情变化和坝体两侧沟谷地表径流和山体、尾砂边坡的稳定、泥石流动态,发现险情及时报告,采取紧急措施,严防事态恶化;

(6)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准备连续暴雨的袭击。

第十条排除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第十一条尾矿坝的安全管理:

(1)定期检查坝体位移,当位移量变化出现突变或者有增大趋势时应通知设计部门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2)检查坝体有无裂缝发生,应查明裂缝的范围、形态、深度、性质,判定危害程度,妥善处理;

(3)不允许出现大面积浸润线逸出,一旦发现必须及时查明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情况,及时通知设计院,然后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妥善处理,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尾矿库区安全管理:

(1)检查周边山体稳定性,当发现有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情况时,应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采取应急方案妥善处理;

(2)尾矿库内严禁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

(3)尾矿库内严禁设计超标高堆放尾矿、违章尾矿回采和开垦等;

(4)尾矿库内禁止违章排入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

第三节尾矿库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尾矿库的安全检查的目的是:

(1)掌握各种设施的工作状态及其变化规律,为正确管理、处理事故、维修等提供依据;

(2)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

(4)了解尾矿库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四条尾矿库的检查工作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1)经常检查:由尾矿班组组织进行,交接班应有记录,并保留记录;

(2)定期检查:由安全环保科组织进行,每年汛前、汛后应对尾矿库进行全面检查;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等非正常情况后,尾矿库班组应及时组织检查,必要时报安全环保科会同检查;

(4)安全鉴定:对于大、中型及位于地震区的尾矿坝,当尾矿坝堆积坝高度达到总堆积高度的一半至三分之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一至二次安全鉴定工作,其重点应为抗洪能力及坝体稳定性。

第四节?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虚报情况、伪造材料者,根据性质、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100-1000元罚款,并作降职或离职处理,处罚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对一切损害公司为矿库设施的行为有监督和举报权力,隐报、瞒报、不报者给予200元罚款,屡犯者作离职处理。

篇5:防治煤层自燃相关管理制度

一、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进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健全、完善矿井灭火注浆系统,把注浆量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做到逢采必注。并严格要求注浆质量,浆液水土比不得超过5/1。三、火区和采空区密闭要有专人按规定定期检查,采区回风巷、巷道冒顶和高顶处及其它无人工作和一般人员不行走的巷道,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有毒有害气体和发火征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自燃发火。四、回采工作面结束后或无用的废旧巷道,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在20天内将所有设备器材全部撤除运走,通风区负责在一个月内全部封闭。五、每一次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7日内矿通风区负责向公司通风处报由矿长签发的火灾事故报告书。六、通风区要建立自燃事故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记载自燃事故发生时间,发展过程、防灭火措施及火灾处理过程。七、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注销火区,由矿上提出注销报告,经通风部、安监部、救护队等单位共同鉴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