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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筑和拆除有关安全技术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1、建筑安全作为一个行业的安全,建筑安全问题在这里专门提及,是因为这是一个多发的事故领域。伤害事故集中于“四害”,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触电伤害。建筑行业还存在职业健康问题,首先是尘肺病,此外还有因寒冷、潮湿的工作环境导致的早衰、短寿,因过热气候、长期户外工作导致的皮肤癌,因重复的手工操作过多导致的外伤,以及因噪声造成的听力损失。

建筑安全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实施“三同时”制度和劳动安全卫生预防评价,坚决执行“一标准三规范”,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已于1999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此外,要对实施建筑工程的经理、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体员工加强相关的安全培训。

2、拆除安全拆除工作中事故发生的原因,最严重的是建筑物、构筑物过早倒塌以及从工作地点和进入通道上坠落,根本原因是工作不按严格、适用的计划和程序进行。

①计划与调查业主应提供详细的图样,包括最初的建设和后来的改动,以评估拆除工作中的安全健康风险。如业主不能这样做,就应聘请有关经验的结构工程师或专家来做。业主还应提供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的信息。在确定拆除方法之前,业主要确定需要保留的结构。

拆除工作要由有经验的、有资质的专业承包商完成。

对于拆除工作的计划和方法,业主和承包商要达成一致,以保证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在确定工作方法之前,承包商要进行调查。在结构方面,要搞清单个建筑的自身特点,与其他建筑物构成整体时拆除的特点,结构是否发朽,是否可以提供进入任何地点的条件,是否要求支顶棚,拆除工作要求的气象条件,拆除工作对相邻单位造成的影响等等。在化学方面,要注意是否存在化学污染的残余物及其对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②方法、程序和技术理想的工作原则是,按照与建筑物建设时相反的顺序来拆除。在选用的方法中,应逐步减低建筑的高度,或者使用控制爆破技术,减少高空作业。当要采取机械作业时,合同商要为机械作业提供安全使用的空间。当工作无法在要拆除的建筑物的那一部分进行时,就要用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塔式动力驱动的车式工作平台。在没有这样的条件时,可以使用安全网。但是在工作的初期,合适的人选及工作平台还是必要的。

要了解结构工程的原理,懂得因移动、切割或者切断建筑物构架对削弱建筑物强度的影响。这对于避免建筑物过早塌落是必需的。

拆除工作程序应包括:

a、在拆除、拆卸建筑物、房屋时,其作业工序及方法(包括图样、说明);

b、关于人员进入指定位置、工作平台及所需机械装置的详情;

c、结构强度已经减小的建筑的情况;

d、对作业人员、公众的保护措施,如将非有关人员清除出现场,在场区以外的边界区域内,在工程的特定情况下也要加以控制;

e、关于迁移或切断电源、气源和包括上、下水在内的公用服务的详细说明;

f、关于所需临时性服务的说明;

g、垃圾、废弃物的处理;

h、环境保护方面必须采取的措施(噪声、粉尘、水污染、地面污染物);

i、对于有害健康的物质、易燃物等的详细控制措施;

j、对作业场所交通控制的安排;

k、培训的要求;

③拆除技术

a、逐片拆除使用手工工具的手工作业。有时,是为使用其他方法做前期工作。应该考虑的是,提供安全的作业场所、安全的出入方式及碎料的丢弃。这种工作,在开始时可以使用诸如气锤、冲击锤及液压臂等机械,要注意操作机械时的安全、操作时的空间、设备的能力和对操作手的保护。

b、有控制地解体包括对建筑物进行预削弱,然后用爆破或者缆绳拉倒来完成。使用爆炸物时,要考虑作业人员的资质、爆炸物的存放、起爆保护、点火程序等。缆绳拉倒,要考虑人员的专业要求、材料的选择及足够的作业空间。

篇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要求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随着我市“三大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全市工程建设规模急剧增长,新增工程和在建工程始终处于历史新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压力和困难,工程安全事故仍呈多发态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合建管[2006]60号)文件精神,我站对下一阶段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要吸取近期工程安全事故沉痛教训,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所负予的安全责任,制定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依法办理安全报监手续,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不得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施工,并对违法发包、违法开工承担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应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建设部建质[2005]184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对监理单位有关要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现场存有重大危险源的,在要求暂时停止施工的同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要认真对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查摆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特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与当前企业经营模式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摆正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要加大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施工企业应根据目前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分段巡查和设施验收等各项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企业的工程项目定期检查工作的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检查,原则上不得少于1次,检查中要结合《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巡查手册》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行为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奖罚制度严格执行。

三、要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持证上岗工作和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文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足额为项目部选派认真负责、技术过硬的持C类考核证件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企业安全部门要对本单位所属每一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进行逐月业绩考核,防止项目专职安全员长期脱岗现象;此外,负有总承包管理责任的施工企业还应认真检查项目部的电工、焊工、龙门架起重工、塔吊(人货电梯)司机、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分包单位的脚手架高处作业人员、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安装人员持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情况,坚决杜绝无证上岗,证件过期失效情况的发生。各施工企业还应在各项目中标之后,及时掌握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情况,早做安排,该聘用的早聘用,该培训的早培训、该复审的早复审,一律不准用在培、待陪人员代替持证人员进行上岗作业。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加强对作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和检查,施工单位要密切配合项目部做好对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采取有效的培训方式,严格执行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严禁上岗的教育制度,提高广大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努力解决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频频造成事故的隐患。

施工企业应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作为每次安全检查的必查项目,对于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人数不足、不能持证上岗或长期不在岗的;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未落实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安全责任。

四、近期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特别提示和预警

1、从8月份起,全市建筑工程所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必须采用双道扶手栏杆,上栏杆高度应为1.20米,下栏杆高度应为0.50-0.60米。

2、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加大对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安装等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高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其安全帽、安全带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检查,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防护用品,供作业人员使用。

3、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龙门架安拆过程的安全监管,按照合建管[2006]56号文件要求,坚决遏制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特别要在安拆过程中实行指挥统一和现场监护的工作制度,严禁安拆人员将身体伸入龙门架的标准节内进行作业;在安装作业中,卷扬机操作工必须谨慎操作,在指挥信号明确无误情况下,方可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擅自开动卷扬设备。

4、各类存在落物可能的防护棚、操作棚的尺寸必须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高度为2~5m,坠落半径2m;高度为5~15m,坠落半径3m;高度为15~30m,坠落半径4m;高度为30m以上,坠落半径5m;),并采用双层防护的技术规定,严防落物伤人。

5、各建筑工地要坚持整治“四乱”工作的长效管理,市区内主次干道的工地要特别注意场容场貌的整洁,因施工场地等原因而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除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制作专用挡板,其上书写“施工占道给您带不便,请绕道行走!”或“为了您的安全,请绕道行走!”等提示标语,同时拉上警戒线进行必要的隔离,做到文明施工。

我站近期将对以上几项工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加大处罚,惩一儆百,解决一批“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较快的扭转当前安全生产不利形势,为全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打好切实保障的基础。

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篇3: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检查技术要求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

1.2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搭接、架体防护、脚手架材质、通道。

1.3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有施工方案,搭设高度超过24m的架体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搭设高度超过50m的架体,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

3)施工方案应完整,能正确指导施工作业。

2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设排水设施,基础垫板及立杆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设置距地高度不大于200mm的纵、横向扫地杆,并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3)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并应牢固可靠;

4)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封闭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

3)作业层应在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内容应量化。

1.4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水平杆设置

1)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上,两端与大横杆固定;

2)作业层铺设脚手板的部位应增加设置小横杆;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应大于18cm。

2杆件搭接

1)纵向水平杆杆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使用搭接。

3架体防护

1)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4脚手架材质

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5通道

1)架体必须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上下通道。

2悬挑式脚手架

2.1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的规定。

2.2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脚手架材质。

2.3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拆除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批,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0m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2悬挑钢梁

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2)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并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5)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相设置。

3架体稳定

1)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

2)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

3)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45°~60°的要求;

4)架体应按规定在内侧设置横向斜撑;

5)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150mm。

5荷载

1)架体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值。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分段搭设的架体应进行分段验收;

3)架体搭设完毕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量化。

2.4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间距

1)立杆底部应固定在钢梁处;

2)立杆纵、横向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应符合方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架体防护

1)作业层外侧应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封挂密目式安全网。

3层间防护

1)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平网封闭;

2)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4脚手架材质

1)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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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门式钢管脚手架

3.1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的规定。

3.2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架体防护、材质、荷载、通道。

3.3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批;

2)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

3)专项施工方案应完整,能正确指导施工作业。

2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

2)架体底部设排水设施,基础垫板、立杆底座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从脚手架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连墙件;

2)架体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采用旋转扣件与立杆相连,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应按规范要求高度对架体进行整体加固;

4)架体立杆的垂直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4杆件锁件

1)架体杆件、锁件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组装;

2)纵向加固杆件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使用的扣件与连接杆件参数应匹配。

5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钢脚手板的挂钩必须完全扣在水平杆上,并处于锁住状态。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内容应量化。

3.4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在外侧立杆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平网封闭。

2材质

1)钢管不应有弯曲、锈蚀严重、开焊的现象,材质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3荷载

1)架体承受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料。

4通道

1)架体必须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上下通道。

4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4.1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的规定。

4.2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脚手板、交底与防护验收。一般项目包括:架体防护、材质、荷载、通道。

4.3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有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批;

2)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应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

2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设排水设施,基础垫板、立杆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纵横向扫地杆距地高度应小于350mm。

3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连墙件;

2)架体拉结点应牢固可靠;

3)连墙件应采用刚性杆件;

4)架体竖向应沿高度方向连续设置专用斜杆或八字撑;

5)专用斜杆两端应固定在纵横向横杆的碗扣节点上;

6)专用斜杆或八字型斜撑的设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杆件锁件

1)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碗扣节点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3)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时,顶部24m以下的连墙件层必须设置水平斜杆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架体组装及碗扣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钢脚手板的挂钩必须完全扣在水平杆上,并处于锁住状态。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内容应量化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4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防护

1)架体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作业层应在外侧立杆1.2m和0.6m的碗扣节点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3)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平网封闭。

2材质

1)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不应有弯曲、变形、锈蚀严重的现象,材质符合规范要求。

3荷载

1)架体承受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不得在架体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料。

4通道

1)架体必须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上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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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5.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5.2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架体构造、附着支座、架体安装、架体升降。一般项目包括:检查验收、脚手板、防护、操作。

5.3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批,架体提升高度超过150m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2安全装置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机械式全自动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应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处;

3)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与建筑结构附着;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倾覆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5)在升降或使用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8m或架体高度的1/4;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同步控制或荷载控制装置,同步控制或荷载控制误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构造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度、宽度不应小于1.2m;

2)直线布置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7m,折线、曲线布置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3)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2m且不应大于跨度的1/2;

4)架体悬臂高度应不大于2/5架体高度且不大于6m;

5)架体高度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

4附着支座

1)附着支座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使用工况应将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

3)升降工况时,应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处;

4)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架体安装

1)主框架和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

2)内外两片水平支承桁架上弦、下弦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件,各节点应采用焊接式螺栓连接;

3)架体立杆底端应设在水平桁架上弦杆的节点处;

4)与墙面垂直的定型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应与架体高度相等;

5)剪刀撑应沿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45°~60°的要求,剪刀撑应与主框架、水平桁架和架体有效连接。

6架体升降

1)两跨以上架体同时升降应采用电动或液压动力装置,不得采用手动装置;

2)升降工况时附着支座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升降工况时架体上不得有施工荷载,禁止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

5.4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验收

1)动力装置、主要结构配件进场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2)架体分段安装、分段使用应办理分段验收。

3)架体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有责任人签字确认;

4)架体每次提升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2脚手板

1)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2)作业层与建筑结构间距离应不大于规范要求;

3)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

1)架体外侧应封挂密目式安全网;

2)作业层外侧应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3)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4操作

1)操作前应按规定对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定岗作业;

3)安装拆除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架体安装、升降、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应设置专人监护;

5)荷载分布应均匀、荷载最大值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6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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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的规定。

6.2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脚手板、交底与防护验收。一般项目包括:架体防护、杆件接长、架体内封闭、材质、通道。

6.3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有施工方案,搭设高度超过24m的架体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施工方案应完整,能正确指导施工作业。

2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设排水设施,基础垫木应符合规范要求;

2)土层地基上立杆应采用基础垫板及立杆可调底座,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纵、横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开始设置连墙件;

2)架体拉结点应牢固可靠;

3)连墙件应采用刚性杆件;

4)架体竖向斜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竖向斜杆的两端应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节点处;

6)斜杆及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杆件

1)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插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3)当双排脚手架的水平杆层没有挂扣钢脚手板时,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

5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钢脚手板的挂钩必须完全扣在水平杆上,并处于锁住状态。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内容应量化。

6.4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防护

1)架体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作业层应在外侧立杆1.0m和0.5m的盘扣节点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3)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2杆件接长

1)立杆的接长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搭设悬挑脚手架时,立杆的接长部位必须采用螺栓固定立杆连接件;

3)剪刀撑的接长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封闭

1)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4材质

1)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不应有弯曲、变形、锈蚀严重的现象,材质符合规范要求。

5通道

1)架体必须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上下通道。

篇4:模板质量要求支立拆除安全要点

1、根据要求桥涵所用的模板均要求在工厂定制,在使用前均应进行验证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模板不得使用。

2、模板的支立及拆除

(1)机械吊送模板时,应捆绑结实牢靠,并设有专人指挥,起吊后吊臂下方不得有人站立或在下方做其他工作。

(2)人工运送支立较大型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超负荷运送。

(3)模板支立要按照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多块单独竖立时应设临时支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作业平台,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的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4)安装模板所需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工作平台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5)拆除模板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照程序分段拆除,严禁硬砸或用机械拉拆。

(6)用锤斧拆除时,应注意四周、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

(7)拆除作业不得双层作业,3米以上模板拆除时,应用绳索或用起重设备拉紧缓缓送下。

3、钢模板及支撑的材质的具体要求

(1)钢材应符合《普通碳素钢》的标准,满足刚性要求。

(2)使用的焊条应与焊接的钢材相适应。

(3)定型钢模板必须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对成批的新钢模板,使用前应进行荷载的实验,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支架、脚手架施工中的安全要点

脚手架原材料的要求

(1)钢管脚手架应采用¢48mm、壁厚3.5mm的钢管。其材质应符合GB700的技术要求,凡钢管表面有凹凸状、疵点、裂纹、变形和扭曲等现象严禁使用,每根钢管两端的切口要平顺,严禁有斜口、毛边、卷口等现象,钢管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2)扣件是钢管脚手架杆件联结件,是保证脚手架整体稳定和可靠性的安全保证部件,凡有变形、裂缝。砂眼等现象的扣件不得使用。

(3)脚手板的厚度应不小于50mm,宽度应为200-250mm,不应有疤结、裂纹现象。、

起重吊装及高出作业的安全要点

在墩柱施工过程中所需向上输送的材料,特别是混凝土均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如(塔吊)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等。

1、悬空高空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或随时进行体检,如有不宜登高的病症,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作业时一定要系安全带,不得穿拖鞋、硬底鞋,所需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使用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

4、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5、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专用通讯工具设备。

6、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笼。

篇5:设备拆除施工对安全一般要求

1.要求拆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常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架图如下:?

2.要求施工方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施工的要点,做到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不违章操作,同时做好自我保护;把安全生产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2.1开工前管理人员教育开工前,组织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颁发《安全资格证》;考试不合格、不参加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2.2施工人员入场前教育工人入场前先组织学习,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员、进行讲课,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防护要点、安全奖罚制度。2.3民工队管理人员定期教育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民工队工长以上的领导及安全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定期教育。2.4特殊工种培训上岗施工队入场后,对电焊工、电工、架子工、氧割工、起重工(含:起重设备操作、指挥、司索工种)等特殊工种,除严格检查工人上岗证的情况外,应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再培训。3.应健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管理网络,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有各部门单位领导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实施工程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制定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抓安全、人人管安全、事实讲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前,参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对进场的全部工器具、设备进行试验和维修保养,并登记保留记录,以备核查。不合格的工具一律不准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每个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准许上岗。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大反习惯违章工作力度。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能力。在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中,要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能确保安全生产的施工措施,按技术交底制度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中严格按方案实施,不能随意改动。坚持安全第一,以质量为根本,以安全为保证,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求进度。可要求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建立:安全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检查、总结前日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针对下一步施工内容布置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日制度。各部门必须保证每周有一小时安全活动时间,总结一周来的安全工作,分析有无违章现象及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下周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票制度。根据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措施,逐级审批,确定作业区域,做好作业标记,方可实施。班前会制度。宣读工作票,指出当天工作安全注意事项,消灭事故隐患,保证每天安全施工。4.安全技术的主要措施施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方案”按方案施工。对施工过程的主要要求:4.1设备拆除1)各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电气焊操作前办理动火证。2)吊车作业时,操作范围内严禁站人。3)在拆钢平台时在拆除钢格板时,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拆除横梁后,操作架上人员将横梁拴好吊装带,挂在天车吊钩上后,操作如人员下到地面后,使用天车将横梁向东移动吊至地面。4)设备拆除前,由专业电工检查设备,确保切断供电,再进行拆除。5)由于本次拆除的设备等,多使用天车移动后,再运出室外,因此在室内运输时,天车操作人员必须注意保护室内设备,注意人员安全及设备完好。4.2吊装作业1)吊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穿好工作服、工作鞋。高空作业(2米以上)系好安全带。专业人员佩带专职标志。信号工的旗、哨或对话机要随身携带。各工种要有与本人相符的操作证。2)起重工在起吊物件前,要确认构件重量,选用与之相匹配的吊索具,并且要检查吊索的安全性(如钢丝绳是否断股等)。3)严禁起重机超负荷作业。4)在物件起吊时,要确认物件绑扎平衡牢固后,方可起吊起升,并在合理位置绑扎溜绳。5)在物件起吊离地面50厘米处时,起重工应再次确认构件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升。6)物件起吊的速度不可过快。7)每一个物件拆除时都要核算重量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要先将物件用钢绳捆好并将钢丝绳吃足够的力后才可进行气割作业。8)在起重机吊装物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走动。9)在钢物件装车时,应拉住溜缝,协助就位,此时人员应站物件两侧。10)物件装车回落,应缓慢下落。下落放置时,人员应扶在物件外侧,不得将手扶在物件与地平物件与物件的连接面。11)拆除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拆除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人人心中有数。12)当确认物件找正,放稳,做好临时固定,稳定后,方可摘钩。13)按照拆除方案指定的顺序进行,并有专人指挥。机械进退道路畅通。14)进入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并将其挂在安全绳上,随身的工具要挂好或放入工具包中。15)拆除时要注意考虑结构的失稳问题,作业人员不得位于被拆物件上作业,并要远离物体。16)拆除时,被拆物体区域非作业人员不得通过或停留。17)吊车要专人指挥指挥信号要明显、准确。18)拆除吊运时严禁斜拉硬拽,不得超负荷吊装。19)拆除时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即斜拉硬拽不吊;超负荷不吊或不清楚重量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物不清不吊;掉间带棱角缺口无措施不吊;吊件上有人或浮物不吊;吊件在地下重量不明或未采取措施不吊;氧气瓶等爆炸性物质无保护性措施不吊。20)吊件整体在吊装能力允许范围内尽可能一次拆除,必须分解的必须考虑稳定性,采取加固措施。各类管道拆除时必须明确管道内介质已排空放净或压力已放净。带电设备拆除时切忌确认电源已段开。21)拆除过程中随时与甲方人员联系,协调吊装设备使用,设备的摆放位置,平台、建筑物各构件的承载能力,与生产区的交叉作业。要保证既不影响生产有不影响拆除和吊运。3.3氧割作业1)气焊点火时,不能对人,燃烧的割炬不能随手放置。2)乙炔气瓶,必须装有防火装置。3)氧气表、乙炔表及割炬上不得沾有油污、油脂。4)氧气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搬运氧气,乙炔瓶时不应碰撞,遗缺、氧气瓶不能同车运送。氧气、乙炔瓶严禁物体打击,要有防雨、防晒措施,乙炔瓶须立放。5)工完场清。工作完毕后将氧气、乙炔瓶关闭好。检查作业场地,确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4.4高空作业防护措施高处作业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施工前经检查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在施工前现场进行安全教育。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待水清除后方能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下的物件及物资等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高处作业时,在下方设置警戒区,设立安全警示牌,由现场安全员在下方监督安全生产和维持周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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