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1、技术保障措施

(1)架子搭设完毕,用合格密目安全网铺围护于架子的外围及底部。

(2)钢管与扣件进场前应经过检查挑选(选择标准应符合规范JGJ130-200第3条),所用扣件在使用前应清理加油一次,扣件一定要上紧,不得松动。每个螺栓的预紧力在40N·m~65N·m之间。

(3)架子搭设到10m高度时由架子搭设人员进行自检;架子搭设完毕后由搭设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检单位对整个脚手架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该脚手架作为建筑物装饰作业时,安全防护屏障及装修时作业平台,严禁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道等固定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脚手架的安全性是由架子的整体性和架子结构完整性来保证的,未经允许严禁他人破坏架子结构或在架子上擅自拆除与搭设脚手架各构件。其中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下列杆件严禁拆除:主节点处横、纵向水平杆,连墙件。

2、质量保障措施

(1)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岗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

(2)技术人员在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必须给作业人员下达安全技术交底,并传达至所有操作人员。

(3)脚手架必须严格依据本《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搭设时,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搭设情况,保证搭设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脚手架搭设完备,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与单项作业验收表对脚手架进行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处,必须限时或立即整改。

3、安全保障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登高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架子在搭设(拆卸)过程要做到文明作业,不得从架子上掉落工具、物品;同时必须保证自身安全,高空作业需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得上架子。

(3)在架子上施工的各工种作业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在卸料平台上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下、向外抛、掉物品,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4)雨、雪、雾及六级以上大风等天气,严禁进行脚手架搭设、拆除工作。

(5)应设安全员负责对脚手架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

A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

a在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后

b停用超过二个月,复工前。

B检查保修项目

a各主节点处各杆件的安装、连墙件等构造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b扣件螺丝是否松动;

c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安全员巡视检查。

(7)脚手架临街面必须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8)搭拆脚手架期间,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篇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交底

交底内容:

1、按本工程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之规定进行施工,根据施工平面图,首先对立杆的纵横向进行放线定位。

2、应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

3、对基础应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现场土质情况等进行验收,确认其承载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立杆的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也可用糟钢,垫板的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扫地杆,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从高处向低处延长两跨,纵向扫地杆与立杆固定,高差不大于1M。

4、立杆必须用连墙杆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连墙杆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水平间距不得大于6M(3跨),连墙杆必须采用钢性连接。

5、两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

6、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的接头杆不得设在同一跨或同一步内,不同步或同跨的两邻纵向水平杆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8、剪刀撑的设置与地面的夹角应在45°—60°之间,斜杆的延长应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M,并不少于两只扣件。

篇3: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要求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要求

(1)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最大搭设高度,可根据下表确定。

(2)对门架配件、加固件进行检查验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构配件。

(3)对脚手架的搭设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4)基础处理:

为保证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立杆基础施工应满足构造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在脚手架基础上应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要准确。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篇4: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本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作业要求的交底。

2)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门架、配件。

3)对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4)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5)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棒和锁臂的设置应符合JGJ128—2000第6.2节要求。

②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③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架后,应按JGJ128—2000第7.4.5条要求检查并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④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⑤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⑥水平架或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应满铺。

⑦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⑧栏板(杆)、挡脚板应设置在脚手架操作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6)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②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连牢。

7)连墙件的搭设除应符合JGJ128-2000第6.5节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②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③连墙件宜垂直于墙面,不得向上倾斜,连墙件埋入墙身的部分必须锚固可靠。

④连墙件应连于上、下两榀门架的接头附近。

8)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扣件规格应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

②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③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9)脚手架应沿建筑物周围连续、同步搭设升高,在建筑物周围形成封闭结构;如不能封闭时,在脚手架两端应按JGJ128—2000第6.5.2条的规定增设连墙件。

篇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第8.1.1~8.1.5条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脚手架底座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7)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8)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9)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范JGJ130—20**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10)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②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11)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②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JGJ130-200l第6.3.5条的规定。

③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④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⑤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JGJ130--20**第6.35、6.36条的规定。

12)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JGJ130-20**第6.2.1条的构造规定。

②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13)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JGJ130-20**第6.2.2条的构造规定。

②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n

③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a.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b.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c.宽度小于lm的窗间墙。

d.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e.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mm的范围内。

f.独立或附墙砖柱。

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4)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15)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或φ≯51)相同。

②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③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④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⑤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6)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②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③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④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7)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②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③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④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