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仰坡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边仰坡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对所有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持证上岗。

本分项的安全负责人是王选林,安全员是安福成。

本分项的安全环保交底附后。

各工种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保障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供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必须停止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要穿好防滑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应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作业人员宜佩戴口罩、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5、各工种施工人员的人身不受伤害保障措施。凡从事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戴合格的绝缘手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电工、焊工必须戴合格手套,穿好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成罩。

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除。钻孔作业平台四周要设置1.0-1.2m防护栏杆,下杆离地面高度0.5-0.6m,栏杆外采用密目网封闭。底部设置严密固定的18cm的挡脚板。防止坠落的危险,因此必须进行严密、牢固的封闭,不得随意拆除。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洞口必须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操作时应穿软防滑鞋,坡度大于25度,应采取防滑措施。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品。

6、工地现场工程实体可能出现的险情,采取什么措施可以避免险情发生。爆破作业危害防治措施:

a、降低爆破震动强度的措施:减小爆破规模,降低一次爆破装药量;采用毫秒延时雷管,减少最大一段起爆药量;加大间隔时间,避免不同段起爆炸药量爆破产生震动迭加增强效应。

b、降低爆破冲击波的措施:合理选择爆破参数;堵塞长度和抵抗线;爆破岩体如漏气或存在软弱夹层应进行必要地处理;尽量使爆破方向不朝向建筑物和人员活动场所。

c、爆破飞石事故的预防:爆破技术设计要合理;按设计要求钻孔、装药、起爆,确保装药施工质量;按设计要求的填(堵)塞料、填(堵)塞位置和长度,进行填(堵)塞施工。

d、预防爆破毒气中毒的措施:作业人员避炮应选择上风方向的安全位置;使用合格的炸药;爆后15min内不得进入爆区。

本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哪些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险情,采取什么措施可以避免险情发生。

a、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

b、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之外的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c、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d、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E、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F、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G、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2.8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

7.3、施工准备阶段

3.1影响边坡施工安全的危害因素

3.1.1开挖线上部不稳定岩体、松动岩块,直接影响下部作业安全,应进行清除或加固支护处理。

3.1.2岩石性质的影响:包括岩石的坚硬程度、抗风化能力、抗软化能力、强度、组成、透水性等。

3.1.3岩层的构成与结构的影响:节理裂隙的发育程度及其分布规律、结构面的胶结情况、软弱面和破碎带的分布与开挖坡面的关系。

3.1.4水文条件的影响:主要是地下水的埋藏深度及动态变化,地表水的作用情况。

3.1.5地貌的影响主要是边坡的高度、坡度和形态。

3.1.6风化作用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风化作用减弱岩石的强度。

3.1.7气候影响因素。

3.2施工布置

3.2.1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保证安全、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

3.2.2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地基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

b、交通道路畅通,区域内通行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

c、生产车间,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d、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区并满足相关规定布置。

3.2.3?施工区内起重设施、施工机械、移动式电焊机及工具房、水泵房、空压机房、电工值班房等布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

3.2.4?大型施工机械与车辆停放场的布置应与施工生产相适应,要求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基础稳固,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3.2.5?弃渣场布置应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3施工道路布置

3.3.1?永久性机动车辆道路、桥梁、隧道,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801)的有关规定,并考虑施工运输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修建。

3.3.2?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a、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5%。

b、道路最小转变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有足够的回车场地和安全墩)。

c、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0m,单车道不宜窄于4.0m。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位置。

d、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e、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

f、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g、应设有排水设施,排水设施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3.3.3施工现场临时性桥梁,应根据桥梁的用途、承重载荷和相应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修建,并符合以下要求:

a、宽度应不小于施工车辆最大宽度的1.5倍。

b、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护栏杆。

3.3.4?施工现场架设临时边坡栈桥应符合以下要求:

a、基础稳固、平坦畅通。

b、人行坡栈桥宽度不得小于1.2m。

c、手推车便桥宽度不得小于1.5m。

d、临边、临空处应按规定设有挡脚板、防护栏杆等。

4、开挖

4.1覆盖层开挖

4.1.1在覆盖层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风化岩块、堆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

4.1.2在覆盖层开挖前按设计要求完成截水、排水沟的施工,验证排水效果,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

4.1.3覆盖层开挖应按设计边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坡面按设计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4.1.4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保证施工安全。支护主要采取锚固、护面和支档几种形式。

4.1.5作好汛期防水、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4.1.6对于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支护时,应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支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

4.1.7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除。

4.1.8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4.2边坡石方开挖

4.2.1边坡石方开挖采取自上而下的开挖方式,同时应作好边坡开口线上下一定范围内的锁口和锚固工作。对于需要支护的边坡,采用边开挖边支护的方法,永久支护中的系统锚杆和喷混凝土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一个梯段高度,永久支护中的预应力锚索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两个梯段高度。

4.2.2边坡开挖时,不得采用对坡面产生破坏的爆破方法,可在坡面3-5米以内预留保护层;也可先进行坡面预裂爆破再进行主体石方开挖爆破,一般采用梯段加预裂爆破一次开挖。严格控制一次最大单药量,质点振动速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2.3对于边坡易风化破碎或不稳定的岩体,应先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边开挖边支护。在有断层和裂隙发育等地质缺陷的部位,应在支护作业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层的开挖。

4.2.4在开挖面靠近马道或平台设计高程时,各级马道及平台预留1.5~2m的保护层,保护层开挖严格按照保护层开挖技术要求进行,并在马道或平台外侧,分别设置马道护栏及其它挡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

4.2.5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4.2.6边坡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两马道间的高差、钻孔设备和装载机械的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

4.3钻孔作业:

4.3.1钻机司机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4.3.2钻机的工作地面应平整,在倾斜地面作业时,履带板下方应用楔形木块塞紧。不得在斜坡上横向钻孔作业。

4.3.3应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作业人员宜佩戴口罩、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4.3.4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有无盲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残空中钻孔。

4.3.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4.3.6钻孔质量应符合爆破设计要求,不得因钻孔误差影响爆破效果或发生安全事故。

在施工工程中要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按照《黄土隧道施工技术要点》和《山西省交通厅公路建设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8.1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必须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且必须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进出登记制度。

8.2隧道施工中必须对设计要求的必测项目进行监控量测,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有针对性的选测项目,量测数据应及时做好回归分析。长大隧道和不良地质隧道必须采取长、中、短距离相结合的综合物探技术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并采用水平地质钻探核实验证,每个水平地质钻探断面至少布设三个钻孔,前后两次钻孔搭接长度须达到5m以上。

8.3洞口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洞顶、洞口、辅助坑道口的地表截、排水系统;按设计要求进行边、仰坡放线,自上而下逐段开挖,不得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不得随意采用爆破施工,禁止采用深眼大爆破或集中药包爆破;地质条件较差时,必须先进行明洞施工。

8.4?IV级、V级及VI级围岩,严禁采用全断面法开挖。

8.5隧道开挖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0人,凿孔过程中,必须有安全员随时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进。

8.6?Ⅳ级、V级、VI级围岩,初期支护的挖、支、喷三环节必须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不得大于30m,二次衬砌的施工时间必须在围岩和锚喷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及时进行,距离开挖面不得大于100m。

8.7隧道施工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在进入隧道150m以后须以设计能量全速通风。压入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开挖面不宜大于15m,排风式风管吸风口不宜大于5m。

8.8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必须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拱顶下沉或地表下沉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8.9瓦斯隧道必须配备瓦斯检测仪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等设备。瓦斯隧道内照明器材、施工机具等,必须采用防爆型。隧道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严禁一切火种、引燃物品、手电筒等携入施工现场。在钻眼、装药、放炮前及放炮后四个环节上必须搞好瓦斯巡回检测工作。

8.10瓦斯浓度达到以下数值时,必须停工进行处理:

(1)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8.11当在同一隧道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担任掘进的单位必须加强联系,服从统一协调指挥。两个工作面的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由负责人决定另一端停止掘进,将人员和设备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禁止人员入内,直至全面贯通。

8.12长大隧道开挖面至二衬之间,必须设置直径不小于50mm钢管的救生通道。其中不良地段,开挖面必须设置长度大于50m的直径为600mm钢管,壁厚不小于10mm,作为必要的安全逃生通道;同时须布设应急照明、通风通道,安装声光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确保洞口边坡及仰坡自上而下开挖,不得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套拱应按设计施工,一次性开挖到设计标高,底部宜采用扩大断面,并保证一定厚度。具体要求:a、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应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时、土块或裂缝应先予清除或支护。

b、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操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c、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d、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e、开钻前对使用的机具详细检查,既能发挥机具效率,又能保证施工安全。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修理。

f、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妥当。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钻杆。

g、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h、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隧道施工场地狭窄,人员集中,能见度又差,在现场拆卸修理容易发生事故。

i、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残眼中可能留有残药,继续在残药中钻孔会发生爆炸事故。

j、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放置移动。

H、监控量测措施

(1)隧道现场监控量测应成立专门量测小组。

(2)量测组负责测点埋设、日常量测、数据处理和仪器保养维修工作,并及时将量测信息反馈于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和施工队。

(3)现场监控量测应按量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与其他施工环节紧密配合,不得中断工作。

(4)各埋设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并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

(5)每天测量完毕,对所测数据认真分析,针对所分析的问题进行动态化调整设计参数,将新奥法原理完全应运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初期支护安全。

9、安全用电措施。a、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b、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c、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d、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e、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经常对电线、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严防漏电与短路事故;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板上操作高压电气回路;低压电气设备应加装触电、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式防护装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带电工作时,必须制定出安全措施,在专职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此外还需使用绝缘可靠的保护工具;带电作业时,应启动应急停电装置或启动主断路器,并在作业区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规程进行。

a.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b.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c.联结导火索和火霄管,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屑设备,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d.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e.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f.装药要用术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人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g.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h.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人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i.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应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对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2)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n以内。

(3)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戒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振。

(4)装药时,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5m以外。

(6)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j.水下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水下爆破一般采用裸露药包法和炮眼法。炸药应选用没有变质和防水性能好的,如果选用其他炸药,必须采取严密的防水措施。

(2)水下爆破应采用电力起爆。除遵守上述电力爆破有关要求外,其电雷管脚线和电力主线都要做到防水、绝缘。

(3)水下钻眼时,应使用带有套管的钻服机。装药及爆破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和值勤人员,必要时应封航。

(4)装药时,要按顺序进行,一般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对号人孔,以免潜水员挂断起爆电线。

(5)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炮工不得携带对讲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自源。

(6)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将药包固定在爆破点上,严防潜水员返回时把药包挂起来。爆破时,装药的船应移向上游。

k.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索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l.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爆炸之后20min前进人工作面。

m.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莹)、荮壶法不得小于200m。

n.坑道内两个邻近工作面之间的厚度小于20m时,一方起爆另一方工作人员应全部撤离工作面。

o.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p.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袭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l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2)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11、特种机械设备要进行具有资格的单位安检和标定,待安检和标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篇2:土石方钻爆开挖安全手册

一、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各单位及施工人员,在有高边坡(含基础开挖形成的坡壁、面板堆石坝的迎水面和背水面等)的部位进行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作业单位在筹划现场工棚、机房、设备、材料放置点等临时设施布置时,应尽量避开排水、泄洪冲沟,并不得靠近边坡部位。

3、在进行边坡开挖之前,必须对边坡开挖范围内及边坡上部存在的危石等危险物进行清理。边坡植被清理不准采取焚烧的方法,在边坡上部有可能发生滚动物或有人、动物活动,应视具体情况在开挖边口上方设置挡石墙或安全围拦。

4、边坡的上部或下部有人行通道、机行道、公路的部位,施工之前必须制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划定现场安全范围和现场安全警界、明确各方面的安全职责,有关单位协商意见尚未统一时,不得盲目施工。

5、土、石方开挖应严格按自上而下、先清除危石、滑坡体,后开挖的程序施工,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严禁将坡面挖成反坡。

6、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间、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全面抽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7、要严格控制开挖掌子面的高度,正铲开挖其掌子面高度不能超过天轮,反铲开挖掌子面高度一般控制在该机规范以下,装载机装运掌子面高度不能超过铲斗举起的高度。

8、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派专人到现场监视、指导作业。

9、对边坡上出现的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要及时按有关技术要求处理,避免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

10、开挖爆破作业除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各项规定外,必须结合该部位的地质情况,组织爆破试验,选定合理爆破参数,并坚持不断优化爆破设计,防止爆破对边坡岩体和周边建筑物的破坏。

11、每次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效果,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哑炮必须按有关排炮程序和要求处理。对开挖的掌子面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松动的岩石散落在坡面上、路边的不稳定的石块,要及时清除。如出现不稳定的危岩体,要及时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处理。

12、高边坡在实施梯段开挖时,应在施工平台或马道上设置拦碴墙等防护设施。

13、在进行地面以下部位开挖时,坡壁四周临空面要设置安全防护拦。

14、要严格按设计边坡坡度施工,削坡要随进度进行,严禁在形成较大高差后再削坡的施工方法。

15、削坡、危石撬挖人员必须掌握安全施工方法。在悬崖、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绳(禁止多人共用一根安全绳)。严禁站在易滑落石块下方撬挖、严禁同一断面上下同时撬挖。撬挖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16、在开挖工作面的下方严禁人员、机械进入,除设有明显安全警示外,还应派专人在现场监护。

17、随着开挖高边坡的进展,跟进形成边坡排水系统,防止施工用水、雨水及地下水的破坏,造成边坡失稳。

18、处在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区域的高边坡,要制定雨季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19、高边坡开挖现场周围及工作面的危险部位、出碴路口及可能遇到溶洞、地缝、地勘洞等情况,都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置安全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需要设安全警戒哨卡的,必须确保班班落实到位。

20、进入施工部位,必须给施工人员提供安全通道,上下爬梯应设扶手和防滑措施,较高爬梯中间应设休息平台,严禁违章攀爬。

21、施工中要对边坡的稳定性进行严密监测,发现有异常变化,要立即报告处理。对风化危石要及时排除。

22、进入工作面的临时机行道路,其宽度、坡度、拐弯半径要满足规范要求,施工中对其有损坏时,要及时修整,要确保机械、运输车辆行走安全。

23、在陡坡上修筑机行道时,必须保证机械的自身安全。如不能满足施工机械工作水平度,要先用人工整修,不得强行用机械作业。

24、弃碴场倒车必须设专人指挥,并划定边缘停车安全距离。

25、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严禁在高边坡下搭设临时设施、房屋。

26、边坡支护应紧跟开挖进度进行,以确保施工安全和边坡稳定。系统锚杆和混凝土喷护、预应力锚索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应以满足边坡稳定和限制卸荷松弛的要求为准。

27、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支护作业区及周边边坡的稳定情况。排除危石及障碍物,确保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边坡支护施工。

28、边坡支护应在工作平台、脚手架上进行,工作平台、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并确保满足作业操作和承重荷载要求,承重连接部位应采用双扣件。在临空面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29、在工作平台、脚手架上进行打孔、安装锚索、锚杆和混凝土喷护等作业,要严格执行其操作规程和高空作业的各项安全规定。

30、作业人员在进行混凝土喷护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31、喷射作业的堵管处理,应采用敲击法疏通,若必须采用高压风疏通时,风压不得大于0.4Mpa,同时应将输料管摆直,并要控制好喷头,喷头不得正对站人的方向。

32、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沙浆,以防罐体放空,沙浆喷出伤人。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

33、锚索张拉时,应在千斤顶伸长端设置警戒线,以防出现异常情况伤人。

34、施工过程中机械故障需要处理,必须停机、断电、停风后进行,并挂"有人检修,严禁启动"等警示牌或派专人看守。恢复生产,在开机送风、送电之前必须预先通知有关的作业人员。

35、检验锚杆锚固力时,拉力计必须固定牢靠;拉拔锚杆时,拉力计前方或下方严禁站人;锚杆杆端一旦出现颈缩时,应及时卸荷。

36、预应力锚索张拉时,孔口前方严禁站人。

37、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必须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确保安全运行。

38、施工机械进入施工部位,必须检查行走路线,确认路基、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39、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回转半径内停留。配合机械作业的清理、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联系。

40、挖掘机械工作位置要平坦,工作前履带要制动,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许装车。

41、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大型设备进入工作面,必须保证路基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42、钻爆机械要确保扑尘装置完好,风管接头必须绑扎牢靠,严防脱管伤人。

43、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站人,严禁用装载机转运火工材料。

44、推土机在开山辟路时,要严格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规范的规定以内。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为辅助制动。

45、运输车辆必须确保方向、制动、信号等安全可靠。装碴高度不得高出车箱,要防止行进中掉石伤人。

46、喷射机、注浆器等带压力工作的设备,均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确保灵敏可靠。

47、施工机械停止作业,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地方。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严禁在大于15度的斜坡上停放。夜间要有专人看管。

48、施工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禁止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49、机械运转中不准人上、下车,必须上、下时,要通知司机停车。

50、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严禁超载,严禁人、物混载。

51、施工作业中,发现有滑坡、塌方征兆,设备要及时撤离,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二、风动凿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凿岩前检查各部件(包括凿岩机、支架或凿岩台车)的完整性和转动情况,加注必要的润滑油、检查风路,水路是否畅通,各连接接头是否牢固。

2、工作面附近进行敲帮问顶,即检查工作面附近顶板及二帮有无活石、松石,并作必要的处理。

3、工作面平整的炮眼位置,要事先捣平才许凿岩,防止打滑或炮眼移位。

4、严禁打干眼,要坚持湿式凿岩,操作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开眼时先低速运转,待钻进一定深度后再全速钻进。

5、钻眼时扶钎人员不准戴手套。

6、使用气腿钻眼时,要注意站立姿势和位置,绝不能靠身体加压,更不能站立在凿岩机前方功钎杆下,以防断钎伤人。

7、凿岩中发现不正常声音,排粉出水不正常时,应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消除后,才能继续钻进。

8、退出凿岩机或更换钎杆时,凿岩机可慢速运转,切实注意凿岩机钢钎位置,避免钎杆自动脱落伤人,并及时关闭气路。

9、使用气腿凿岩时,要把顶尖切实顶牢,防止顶尖打滑伤人。

10、使用向上式凿岩机收缩支架时,须扶住钎杆,以防钎杆自动落下伤人。

三、回转式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1、了解施钻处的地质条件,按照施工工艺,选择相应的钻头、压力和钻进速度。

2、钻架与平台移位时,塔架与平台上不得有人和未捆绑的浮物;使用SPI-300型拖车钻、车装钻机移位时,应先放塔、后移位;移动平台、安拆钻架时应有人统一指挥。

3、钻架与平台安装要平稳、周正、牢固,零部件要齐全;明齿轮、皮带传动以及裸露的旋转轴头均应配齐防护栏杆或防护罩。

4、基台木轨道铺设要稳固、长度合适;平台板铺设要防滑、牢固;塔梯、工作台、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钻架上部要有便于高处作业的工作台;水上钻探台要坚固牢靠,不受水流的影响。

5、每班应对平台、钻架、提引系统、机械设备等各部位的螺栓进行检查。

6、钻架顶与供电高压线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或满足安全要求;配电箱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施,箱柜外有防雨措施,电器设备外壳装有保护接地或接零;电气开关要完好无损,熔断器、保险丝等按规定使用,不准超过额定标准或以铜丝、铁丝代替。

7、所使用钢丝绳及绳卡必须安全可靠,且经常检查保养。

8、按要求填写日常运转记录及加换油记录。

四、电动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动前的准备和检查:

1、清除机体和电动机附近的工具和杂物,并清扫干净;

2、曲轴箱中的油质和油量应符合要求;

3、压气管路中各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开机前的位置;

4、长期停机后,应向齿轮油泵内注满机油,摇动齿轮油泵使油压升到1公斤力/平方厘米以上。

5、各联接部位无松动现象,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电动机及电气设备应正常、接地良好;起动设备动作灵活,操作把手应置于零位,油断路器在断开位置,可控硅励磁装置所有开关均处于停机位置。

6、中间冷却器如有气压,应进行排放;调节卸荷器使空压机处于无负荷状态。

7、打开冷却器进水阀,并调至适宜流量;向注油器内注入清洁的压缩机油至规定高度,摇动注油器手柄,向气缸内注油,并确认油已进入气缸。

运转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仪表指示、各部油位、油压、油温、水温、排气温度及气压等应符合要求:

(1)冷却水温不超过30℃,出水温度不超过40℃;

(2)润滑油压力在1-3公斤力/平方厘米;

(3)机内油温有十字头的不超过60℃,无十字头的不超过70℃;

(4)一级气缸压力1.8-2.2公斤力/平方厘米;二级气缸压力8公斤力/平方厘米,不允许超过8.4公斤力/平方厘米;

(5)轴承温度不超过85℃,排气温度不超过160℃;

(6)电动机温升不超过60℃;

2、电动机及机械部分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电气各部分运行正常无过热现象,电流表、电压表的指示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3、注油器工作应正常;

4、中间冷却器及各管路等部位无漏水、漏气等现象;

5、冷却水流量等均匀,不得有间歇性的排气及冒气泡等现象;

6、卸荷器和安全阀压力调定后不得变动;

7、中间冷却器及储气罐内积水和油每班应排放2-3次;

8、各部螺丝、销子无松动现象。?

?五、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爆破器材实行专人领用、专车运输、安全人员现场监督使用、专人负责退库手续,必须做到领退帐清。

2、起爆器材和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两台车同行时,距离必须不得小于200米。应尽量避免在人烟稠密地区行驶,中途尽量减少停车或休息。禁止翻斗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拖拉机运输爆炸物品。

3、运输爆炸物品时,不准超过额定载重量。不准同时运载人员或其他货物。装卸及运输中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非押运人员严禁乘坐。运输中行进速度不超过40km/h,能见度差时速度减半,在斜坡道上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禁止紧急刹车

4、爆破方案和爆破设计要严格审批制度,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要在安全边界设置警戒哨和警戒标志。在爆破前发出警报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退库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班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6、实施爆破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地质情况、爆破材料性能、工程进度要求及钻孔机械等条件,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爆破设计。

7、施工技术人员应按钻爆设计认真进行炮孔布点,保证布点精度;钻孔作业人员按工艺要求进行钻孔作业,保证钻孔质量和精度;严禁打残孔,严禁边钻孔边装药。

8、掘进人员应经常查看工作面附近地形及岩石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装药前应采用风吹或水洗方法对钻孔作业面和炮孔进行清理。

10、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孔内泥浆石粉是否清理干净;遇照明不足、泥沙未处理或可能有溶洞涌水时,禁止装药爆破;刚打好的炮孔温度过高不宜立即装药。

11、爆破器材临时加工点,原则应是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如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应设专门加工洞室,加工洞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2、严格按爆破设计进行装药,装药后要可靠堵孔,保证堵孔长度和堵塞质量。

13、洞挖爆破优先采用非电导爆系统连网,一般禁止使用电雷管起爆;如必须采用电雷管起爆,装药时距工作面30m以内范围,必须断开电源,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照明;如采用火雷管起爆,则导火索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后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且不得短于1.2米,一人一次点炮数不得超过5个,严禁用明火点炮。

14、炮孔的装药、堵塞和引爆线路的联结,必须由经过训练的炮工按爆破设计进行。

15、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设备应撤至受飞石、有害气体和爆破冲击波影响范围之外的安全地点,无法撤离的施工机具应妥善防护。

16、几个工作面同时爆破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协调、统一信号,确保人员全部及时撤离。

六、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级政府制订的条例、规章制度等;爆破必须根据安全技术设计。

2、爆破物品在使用前后必须清点,严格按当日领用当日清退的原则记入班报表,对失效(哑炮处理)的爆炸物品,也应记入班报表;严禁乱丢乱放,工地应配备雷管箱并上锁。

3、爆破物品的加工应在房内或安全地点进行,无关人员一律得进入;加工时严禁烟火。

4、导火索插入雷管后,应用雷管卡紧器卡紧,严禁用钳子夹、小木棒塞和用牙咬等办法来联接导火索和雷管;需要加工的爆破物品要多少加工多少并妥善保管,严禁乱放。

5、导火索要根据炮眼深度、数目、起爆安全距离和点炮时间而定,无绝对安全把握的情况下,导火索最短不得少于1.2米。

6、向炮眼内装药时,应用木棍装填,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不可用力过猛,不得冲击起爆药包或从起爆药包中拉动雷管。

7、点炮前应仔细检查,无关的人与物是否已经撤离安全距离以外,并用哨子报警;确认安全后才能点炮。

8、点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点炮数目在两个以上时,禁止使用火柴、香烟等点火,应使导火索点火;井下一人只准点5根(组),露天只准点10根(组)。

9、点炮后爆破手必须仔细听清炮响数目,如炮响数目与点炮数目不符或不清时,应根据导火索燃速,确定进入爆破区检查时间,但最少应等到最后一个炮响后30分钟。

10、放炮后,不管有无哑炮,爆破员必须对爆破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吹哨子解除警报。

11、处理哑炮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场,禁止用压缩空气吹炮泥,雷管、炸药,禁止在炮眼中拔出或掏出炸药雷管;可用起爆药重新起爆。

12、使用电雷管前必须清理现场杂散电流,需按要求穿着纯棉等不起静电的衣服,雷管导线在接入导爆电源前按要求始终短接。

13、穿越煤层或爆破面时有可能存在瓦斯,需要按照规范使用掺有消焰剂的炸药。

七、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6、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对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篇3:电缆沟开挖安全措施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明确监护人和被监护的工作;

2、工作区域设置围栏、防止行人通过或逗留设置道路行驶警示牌,防止交通伤害的发生;

3、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4、主要危险点:①地下设施、管线外破;②塌方;③防发电机、地下电缆外破触电。

5、主要安全措施:①施工前,应与地下管线、电缆等地下设施主管单位沟通,根据作业区域地下设施埋设走向图,掌握其分布情况,确定开挖位置。特别是涉及天然气(煤气、自来水、地埋电线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时,应请其主管单位现场指挥、协调。②要及时清理坑口土石块,土质松软处,应加设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圩区、水田等地段应采取相应防塌措施。③发电机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前放置平稳,防止发电机漏电漏油。电缆沟开挖采用人工开挖,开挖注意原地下带电旧电缆,防止外破触电。

篇4:开挖过程防止损伤地下管线安全措施

为保障基坑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安全,施工前必须对地质条件与管线现状进行详查,据此制定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

一、工程地质条件及现况管线调查

为有效地防止基坑开挖过程损伤地下管线,必须对工程地质条件及现况管线进行仔细和认真的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制定有效的施工保护措施。

1、必须先对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勘察,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应的工程地质勘查报告,作为基坑设计和施工的依据。

2、基坑开挖范围内及影响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地面构筑物,施工前必须凋查清楚。现况各种管线,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有关资料,必要时向规划、管线管理单位查询,查阅有关专业技术资料,掌握管线的施工年限、使用状况、位置、埋深等,并请相关管理单位现场交底,必要时在管理单位的现场监护下进行坑探。

3、对于资料反映不详,与实际不符或在资料中未反映管线必须采取雷达探测、坑探的方法进行查明,确定管线的位置、埋深和结构形式,查明管线的使用状况。

4、基坑影响范围内的地面、地下构筑物必须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调查,掌握结构的基础、结构形式等情况。

5、将调查的管线、地面地下构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实际情况按照比例标注在施工平面图上,作为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的依据。

二、制定现况管线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必须根据管线调查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管线运营安全。

1、对于基坑开挖范围内的管线,与建设单位、规划单位和管理单位协商确定管线拆迁、改移和悬吊加固措施。

2、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面构筑物、房屋的安全受施工影响,或其危及施工安全时,均应进行临时加固,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3、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召开工程范围内有关地上构筑物、地下管线、人防、地铁等设施管理单位的调查配合会,由产权单位指认所属设施及其准确位置,设明显标志。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专人对地下管线进行监测,随时检查、维护加固设施、保持完好,必要时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并记录,确认安全,遇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三、应急预案

对于具有中、高度危险因素的地下管线、地面构筑物,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第三章工程难点、施工对策与施工计划工程难点:

土方开挖过程中护坡桩的破碎、原市政管线和电缆沟的避让、土方开挖量大、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

施工难点的前置条件:

1、协调天街公司同意对进

B2、B3现场的大门处的施工并在各方面予以配合。

采取措施:B2北侧室外小市政至停车场东侧大市政污水管道工程,我们将对施工现场进行总体协调。道路破损及沟槽开挖各增加一台大型挖掘机和路面打夯机进行施工,以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工作效益完成此处的破损及开挖工作,根据实际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以充分保障阶段性施工重点、保证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

制定施工计划:

1、2012年8月24日晚至2012年8月25日早完成道路的临时围挡搭设、路面破碎及沟槽开挖,路面铺设钢板做临时通路后拆除临时围挡的相关工作,保证人员及车辆的通行。

2、2012年8月25日晚至2012年8月26日早完成污水管道施工,通水试验及回填夯实相关工作。

3、2012年8月26日至2012年8月26日晚完成道路混凝土浇注、路面铺设钢板做临时通路工作。

4、2012年8月27日早拆除道路铺设的钢板及相关路面清理工作。

第四章

围挡搭设、沟槽开挖及管道施工

根据现场实际勘察及业主要求,本工程施工需先搭设围挡,并在地面上做明显标志,设专人疏导人流及车辆通行,围挡数量以沟槽两侧长度为准,路面混凝土破碎,清运渣土。

然后根据大市政的污水管道路由进行土方的开挖,拆除原有堵死的污水管道,沟底重新整平夯实,开槽严格控制中心位置,如过障碍所产生沟槽变动需业主现场确认后下发设计变更解决,开槽断面槽底宽为2.5米,沟槽挖深-3.6米,沟槽上口宽3.8米,

开槽发现土质为砂土则要增大放坡系数打支撑处理。

沟底整平夯实后采用C20

混凝土浇注管道垫层,垫层厚度为10cm,宽度以沟槽底宽为准,

堆土在沟槽南侧,

沟槽两边清出0.5米走道,

本工程因在路面施工,

为了保证人流及车辆的通行,在沟槽表面需铺设20mm厚钢板做临时通道,

铺设钢板长度与沟槽一致,在钢板下采用T28d槽钢做支撑过梁,间距为

1米做一道支撑。污水管道施工完毕,通水试验完成后进行土方回填工作,土方在胸腔回填时采用木夯,每30cm夯实一次,密度为95%,路面以下回填,密实度为95%,回填合格后进行道路的混凝土浇注。

第五章

安全施工措施

5.1

生产安全保证措施

在施工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到管生产的同时管安全,保障职工的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受损害,全面有效的实行安全生产。

参加施工的各工种人员,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要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施工开槽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在开槽作业之前,必须探明地下管线位置,埋深,并在地面上做明显标志,管线周围2米范围内严禁机械作业。

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防护栏及各种灭火装置不得擅自拆除和挪动,个人防护用品需摆放在指定位置,便于急用。

坑槽边坡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4沟槽和基坑必须随时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为2米,上下两道横杆,下道横杆距地面0.3米。

按施工平面图要求布置堆放各种材料,设备,材料必须码放整齐,材料堆放高度符合规定

5.2

消防保卫措施

设警卫值班室,并派专人负责,以防止材料,机具,设备被盗,夜间安排人员巡逻。施工现场设有专门的吸烟室,禁止在现场吸烟。

油,油漆等易燃易爆品设专人进行特别管理。对工人进行治安和消防教育,并教会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教会使用灭火器材。使用电气焊时要有灭火设备,气焊操作时两瓶要保持5米安全距离。

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

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明和用火证。

动工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篇5:基坑开挖安全措施卡

单位工作负责人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危险点1、砸、碰伤2、坍塌安全措施规程规定1.人工清理、撬挖土石方应遵守下列规定:(1)先清除上山坡浮动土石(2)严禁上、下坡同时撬挖(3)土石滚动下方不得有人,并设专人警戒(4)作业人员之间保持适当距离2.人工开挖基坑时,应事先清除坑口附近的浮石;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3.坑底面积超过2平方米时,可由2人同时挖掘,但不得对面作业。4.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5.坑深超过1.5米时,上下坑应有攀登措施,如设梯子等。6.凡坑深超过1.5米时,挖坑人员应戴安全帽。7.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的大小应视土质特性、地下水位和挖掘深度确定。各类土质的坡度土质类别砂、土、淤泥砂质粘土粘土、黄土竖土坡度(深、宽)1:0.751:0.51:0.31:0.158.挖掘泥土坑、流砂坑时,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挡土板时,应经常检查其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9.不得站在挡土板支撑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上搁置传土工具。10.更换挡土板支撑应先装后拆。电建安规99条电建安规100条电建安规101条电建安规102条电建安规105条电建安规106条电建安规107条电建安规108条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