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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器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矿工使用自救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培训由矿方组织进行,当矿井发生灾变时,及时将自救器正确佩戴按避灾路线进行逃生。

2、坚持全员入井,每人必须佩戴自救器。

3、在工作时不得将自救器搁放于工作地点,必须随自携带。

4、在入进前必须检查氧气是否充实。锣栓是否灵敏,氧气袋是否漏气。

5、自救器不得摔滚和掷落,以防自救器失效。

6、严禁多人带一个自救器入井,必须每人一个。

篇2: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新汶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附表1。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调度)。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分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时间

公司领导

相关人员

备注

1、11、21

孙永和

冀成涛

2、12、22

李国

余向东

3、13、23

郭淑兴

周凯

4、14、24

许强

王广利

5、15、25

刘群林

张汪洋

6、16、26

李彪飞

刘延安

7、17、27

陈元京、谭业振

宋智强

8、18、28

孔凡伟

秦翀

9、19、29

高强

梁峰

10、20、30

张含臣

冯伟

31

冯士钢

焦明成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现场带班人:年?月?日

时间

巡查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及防控措施

负责人

备注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篇3: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篇4:斜巷采区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斜巷运输管理,减少运输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率,提高运输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斜巷运输管理制度如下:

一、斜巷管理制度

1、斜巷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执行。

2、斜巷上车场、各甩车场、底车场应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标志牌板。

3、斜巷轨道各车场联络信号必须声光具备,每个斜巷轨道入口处都应设置行车红灯和“行车严禁行人”的标志牌。

4、斜巷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固定,上车场必须有专职把钩工,下车场必须有专职信号工。

5、斜巷轨道把钩工,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做好监督把口工作。

6、行人进入斜巷轨道必须征得把钩工同意,同时应走人行道,并不得在巷道中停留或走在道心。遇有车通过时,要及时躲在宽敞处,待车通过后方可行走。

7、斜长超过30米的斜巷必须制作行人台阶,行人台阶宽度不少于500mm,距道不小于500mm距离。

8、斜巷安装的风水管至轨面下高度应不低于1.7m,并不得侵占安全设施的空间位置。

9、斜巷安装的电缆悬挂高度到轨面上应不低于1.7m。

10、严禁斜巷轨道作为停(存)车场,在斜巷轨道上处理掉道车时,车的下方严禁站人,绳要保持拉紧状态,严禁脱钩处理,违者按“三违”论处。

11、斜巷内安设局扇时,一般不应安装在人行道一侧,离道间距不小于500mm,条件不允许时,局扇必须吊挂一定高度,确保人行道畅通。

二、斜巷绞车管理制度

按《陈四楼矿小绞车管理办法》执行。

矿车掉道硬用绞车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三、斜巷安全设施要求

1、斜巷水平上车场,必须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器。阻车器坑应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积水。

2、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装设一道常闭挡车栏。1.2米以上绞车装设自动联锁挡车栏,1.2米以下绞车装设手动绳式挡车器。

3、各斜巷中部车场及上部车场入口处要设置防止车辆误入的挡车栏。

4、上部车场挡车栏到中部巷道之间必须设置一道自动防跑车装置,根据巷道变化情况,坡度较大段可增设一套自动防跑车装置。

5、各种安全设施应刷红白相间的防锈标志漆,每道间距为200mm。

6、斜巷安全设施要实行编号管理,挂牌管理,明确日常维修人员,每天检查一遍,确保灵活可靠。

7、各种挡车栏、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行车时方可打开,每发现一次不常闭罚责任者100元。

8、阻车器、挡车杠因操作不当造成挡车设施损坏的,必须按价赔偿,使用维护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并追究队领导责任。

9、斜巷提升应使用标准三环链和连接销子,并做特殊标记,发现一次不正确使用,对责任者罚款200元,联责队长罚款20元。

10、斜巷专用连接装置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两年应送检验部门进行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机电科运管组负责。

11、机电科、运输队要建立车辆连接装置台帐和检查记录,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12、私自拆除安全设施的按破坏生产论处,由矿组织追查处理。

13、掘进施工工程结束后,需移交后续单位使用的各种运输安全设施,在移交巷道时,由机电科运管组参加一并移交后续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数量不够或损坏的,由原使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配齐。

14、需拆除的运输安全设施,由拆除单位会同机电科运管组移交给机修厂维修,维修完好后,变机电科库房。

15、机电科运管组应经常检查库存运输安全设施情况,及时通知机修厂加工补充,因机电科运管组未通知加工而造成影响的,由矿追查机电科运管办的责任。因机修厂加工不及时而影响使用的,由机电科追查机修厂的责任。

16、手动绳式挡车器安装技术要求:

(1)挡车部分;轨座固定在钢轨上要牢固,钢丝绳从轨道下的轨座中穿过,用4付绳卡子卡牢,钢丝绳直径在15.5mm以上,专用吊绳轮固定在顶板或棚梁上位置适当,挡车器落下时,顶端距轨面高度在0.3~0.5m之间,抬起时高度不低于1.6m,两侧距运输设备的间距间隙不小于0.2m,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50元。

(2)操作部分:采用标准配重(矿统一加工),重量和拉绳长度适宜,加设导向滑轮,固定牢固,操作安全方便,不挤绳不卡绳,否则罚款责任单位50元。

四、斜巷及采区轨道质量标准要求

1、轨道的轨距误差在10mm之内,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2、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10mm,高低和左右偏差不得大于2mm,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3、两根轨道水平差不得超过10mm,直线巷道两轨保持同一水平,消灭阴阳道,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4、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和4个螺栓固定,消灭无眼道,零部件齐全,紧固,无撑棍,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5、轨枕间隙为1m,并与钢轨垂直,轨枕规格质量符合标准,规格1.0m×0.14m×0.12m,应采用松木,供应科按此标准供应道木。离工作面迎头100M以外应全部为永久轨枕,不准有浮枕,轨道与巷道平行,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6、绞车巷道内地辊要齐全、灵活可靠,地辊之间一般间距为15米,以轨枕、道木无明显磨痕为准,巷道内变坡点处应增加地辊,每缺一处罚款50元。

7、加强地辊管理,地辊坑应清洁无杂物,地辊转动灵活,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30元。

8、现场检查发现钢丝绳磨地板或磨轨道的一处罚款20元(一米长度为一处)。

9、加强井巷流水、淋水治理,必须对巷道淋水段采取堵水、搭遮水棚、导水等措施,防止淋水、流水流入轨道,否则每处罚款20元。

10、加强巷道水沟的维修,清挖。保证水沟畅通无阻,杜绝流水浸入轨道、地辊坑,否则每处罚款20元。

11、斜巷内不得存放杂物,干净整洁,不得有大于5cm的石块、矸石等,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12、轨道必须按巷道中腰线铺设,做到平(轨道水平)、直(一条直线)、严(无缝)、圆(弯道圆滑)、净(运输环境干净)。

13、服务年限超过1年以上绞车道的道岔,均使用标准搬道器,严禁使用非标准道岔,否则罚款200元/处。

14、主绞车道应铺设22kg/m轨道,采区小绞车可铺设18kg/m或15kg/m的轨道,并采用与轨道型号相符的道岔及零部件进行铺设。

15、同一巷道内轨型要一致,严禁在有杂拌道现象,否则一处罚款200元。

16、开拓巷道每形成一个联络巷,必须使原轨道铺设达到永久轨道标准,否则工程质量不能按照合格品进行验收。

17、水平巷道处每间隔0.5m铺设轨枕,在拐弯处用标准拉丝固定,否则每处罚款20元。

18、道岔处必须铺设轨枕,轨枕间距为0.5m,否则每处罚款20元。

19、工程竣工后的轨道线路由矿组织验收,并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接。

凡达不到以上标准,限期整改,超过规定期限整改不合格的,由机电科运管组对责任单位按标准进行罚款。

20、投入的新轨道由供应科安排加工,加工时要按标准加工,按5m/根截齐,并按标准孔(?16mm)和标准孔距(100mm)加工,每发现一根不齐或眼孔距不符合标准,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领用,并追查供应科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10元/根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21、加工新道轨时要锯齐,钻标准孔,不得割眼。

22、供应科要经常保持有500米轨道铺设的备用轨道及相应配套材料,数量不足时及时补充,并根据生产计划及时安排加工轨道。否则影响生产的一次对供应科负责人罚款100元。

篇5: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范本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08安全年奋斗目标,根据《2008年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泰矿政字[2008]1号)规定,经泰丰集团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时间

20**年1月1日—20**a年12月31日

二、年度考核目标

1、泰丰集团(不包括双丰公司、赛特公司)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一级非人身伤亡事故,轻伤控制在4人次以内,实现安全生产(莲花山煤矿、翟镇煤矿可参照执行)。

2、煤矿全年轻伤控制在3人次以内。

3、泰丰集团各部室、煤矿生产工区、辅助工区、职能科室、地面单位及其他各分(子)公司轻伤率为0。

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由安监站考核,集团公司及其他单位由经营管理办公室考核。

四、奖罚办法

1、安全风险抵押金奖金分季度兑现和年度兑现,季度奖励分别为交纳本金额的10%、15%、20%、20%,年度奖励为交纳本金额的35%。

2、扣罚标准:见附表。

五、管理规定

1、实现季(年)度安全目标,享受季(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奖金,完不成季(年)度安全目标,不享受或部分享受季(年)度风险抵押金奖金。

2、职务调整人员需补交风险抵押金本金而未补交的,按原交纳金额享受奖励,按新调整职务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

3、季(年)度结束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人员、撤职人员、辞职人员等提前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季(年)度奖励;内退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按出勤时间享受季(年)度奖励。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风险抵押金本金调整的人员,参照第2条规定分段享受奖励。

4、泰丰集团内部借调人员按现单位交纳风险抵押金本金,享受奖励,承担风险。

5、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经营管理办公室、安监站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否则按原交纳本金享受奖励,按现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当职务发生变动时,劳动人事部及各子(分)公司须及时通知经营管理办公室、安监站按规定调整抵押金本金数额。

6、驻莲花山、翟镇煤矿工作组人员按原岗位标准执行。

7、季度或年度风险金奖罚依照本规定由安监站和经营管理办公室按考核职责分工进行计算,经分管副总审查签字,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转财务部发放。

8、不超过安全控制指标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奖金不予扣除;超过安全控制指标的,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以个人交纳额为限。

9、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及行政责任追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另行处理;凡是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分别扣除季度奖励的10%、15%、20%、25%、30%。

10、王家寨煤矿发生轻伤以上事故的,整个集团公司季度风险奖励全部扣除,煤矿人员本金、年度奖金扣除比例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奖金扣除标准》的规定,其他人员本金、年度奖金扣除比例分别为10%、30%;王家寨煤矿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整个集团公司季度风险奖励、年度奖励全部扣除,煤矿分管人员本金扣除比例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奖金扣除标准》的规定,其他人员本金扣除比例为30%。

六、煤矿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规定

1、煤矿一线职工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为每人100元。

2、经营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职工1月份实际出勤人员,编制职工抵押金本金缴纳明细表,经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在1月份工资中扣除,存入个人安全帐户,做为08年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的本金。

3、职工风险抵押金实行月度台阶式递进,每月递增100元并存入个人安全帐户。集团公司实现安全年,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年终职工安全账户金额一次性奖励给个人。

(1)本人无工伤,非事故责任人;

(2)未被停止工作办学习班;

(3)采掘直接工年度一般“三违”不超过3次、严重“三违”不超过1次,采掘辅助工、辅助单位井下人员一般“三违”不超过1次。

4、本人出现工伤或事故责任人,扣除个人安全账户中所有金额,账户余额归零。其它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年终只退回本金。

5、新入矿人员从正式上岗月份起按规定扣职工风险抵押金本金,并从扣款月份起递增。

6、安监站按月调整职工风险抵押金本金,经安全矿长、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字后,由经营管理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予以加扣。

7、调整人员年终奖励分段考核,出勤不足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考核。

8、各单位月底将本单位职工出勤不足人员、岗位调整人员报安监站以便及时调整。

9、年底前停薪留职、放长假、开除、辞职等离矿人员个人安全账户有余额的一律不再奖励,只退回本金。借调外单位、内退等人员按实际出勤月份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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