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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度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10分)

1、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计划生育工作、协会工作、“三给合”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会理事会组织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稳定。每缺一项扣5分。

2、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研讨会。村社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等大型会议,有计生工作议题,有领导讲话并有记载。每缺一项扣1分。

3、计划生育、计生协会活动有经费。经费不到位扣5分。

4、按时准确做好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登记发放工作。差错一例扣1分。

二、全面完成人口计划(15分)

1、计划生育率达到85%,每降5%扣1分,瞒报漏报一例扣10分。

2、村有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室,并规范、标准,计生协会有牌子、有活动记录、有计生宣传栏、宣传书、报、画(张贴规范),每缺一项扣1分。

3、每年至少有四次(元旦、春节、人口日、《公开信》发表纪念日、国庆节)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总结,并有活动记录。缺一次扣1分。

三、规划统计(15分)

1、出生、死亡及时、准确、全面上报,发生时间、性别、孩次、单位都务必准确无误,差错一项扣1分。

2、生育对象和出生情况按月累计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缺一次扣2分,缺一项扣1分。

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误差率达到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率达100%,每差1%扣3分。

四、科技药具(10分)

1、村计生服务室、普查室设备、设施齐全、完善规范,有牌子。无普查室或服务室扣2分,其余缺一项扣1分。

2、当地育龄妇女环情监测、孕情监测、生殖保健检查(即“三查”)率达到95%以上,每降5%扣1分,低于50%扣15分,不开展扣20分。

3、避孕药具应用率达到95%,有效率达到90%,药具随访、术后随访率达到100%,每项降低1%扣1分。

4、药具发放员和计生专干至少懂得三种以上避孕药具知识,少懂一种扣5分。

5、孕前健康检查达到当年出生人口50%,差5%扣1分。

五、政策法规(10分)

1、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生育一孩、报批二孩,不擅自开口子。违背一项扣10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在处理违法违规人员中,村、组领导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懈怠工作1次扣5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其责任。

3、严格执行“七不准”和“十禁止”,违者视其情节,扣3―5分,造成恶性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三结合”工作(10分)

1、新建立规范化“三结合”基地一个加2分。

2、有帮扶规划和优惠政策,以文字记录为准,缺一项扣3分。

3、按镇政府和计生办下达的帮扶任务(新增户、帮带户)务必圆满完成,协助配合签订好责任书,搞好技术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未按要求完成任务不得分,并由其责任人承担其损失责任。

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5分)

1、严格执行《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对流出、流入育龄人员的办证、验证率达到90%以上,每降低1%扣2分。

2、对流入人员公平对待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发生一例计外生育,扣5分。

3、对流出人员的信息反馈率达到80%(以县级医院或计生服务部门检查证明为准),下降10%扣1分。

八、协会工作(10分)

1、村(居)协会达到计划生育协会“六有”、“四落实”,缺一项扣2分。

2、计生协会班子建立健全,协会理事会、会员有活动、有记录,保障其参与村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缺一项扣1分。

3、会员联系户达到要求,每降低5%扣1分。会员费收缴金差5%扣1分。

九、全程代办工作(5分)

为育龄群众提供全程代办计生事项服务,有记录,每年至少全程代办50件以上,每少5件扣1分。

十、村(居)计生专干业务工作(10分)

1、按照村级计生专干工作职责,做好年度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半年、年终工作有总结,缺一项扣3分。

2、按要求做好软件资料的建立、立卷、归档工作,并要规范、准确,缺或差错一项扣2分,不规范扣1分。

3、各类报表必须准确、及时、真实、全面,缺项或差错一项扣2分。

4、镇政府、镇计生办、村两委交办的事项务必按时完成(确有困难须报经交办单位同意),每滞延1天扣1分。

十一、临时急办工作(加分)

1、迎接县、市、省级主管部门检查合格一次加3―5分,检查不合格扣3―5分。

2、为全镇或全县作示范现场,示范成功一次加5分,年终由镇政府或计生办给予奖励表彰。

以上考核共十一项,为了打破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旧思想,2013年考核继续以100分制计算,允许得分超过100分,优、良、中、差拉开距离。得分在100分以上的单位,由镇政府或计生主管部门给予特殊奖励,得分低于70分的单位,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职人员追究其行政责任,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希各村、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决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圆满完成人口计生的各项工作任务。

篇2:计划生育考核办法模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全面推动我乡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2013年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现将乡2013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实施办法通知于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计划生育“三结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计生“三结合”基地村建设

村为该年度“三结合”基地村。全村共有328户,973人,其中计生户173户。耕地面积999亩。该村种植丹参350亩,林下种药160亩(白芍160亩)。

三、2013年“三结合”目标任务。

四、对计划生育户的优惠政策

1、每年对计划生育户给予一定的资金、物质帮扶。

2、政府及帮扶部门每年必须为计划生育户提供两条以上致富信息,培训两次以上致富技术。

3、参军、就业等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

4、新增的致富项目优先安排给计划生育户。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100分。考核项目为:①责任人明确得5分;②帮扶项目清楚实际得25分;③帮扶措施适当得30分;④见面时间符合要求的得10分;⑤使帮扶户人均收入比上年增长30%以上得30分。

2、“三结合“工作由政府组织,计生办负责实施,部门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具体考核。

3、考核经费及来源

参与帮扶单位及部门的责任人均以1200.00元作为考核任务。政府各部门责任人用1200.00元的津补贴作为考核经费,乡级各单位责任人从统筹资金中提取1200.00元作为考核经费.

4、考核办法

凡经“三结合“领导小组的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1200.00元考核全领.考核在70―90分的为良,考核经费1200.00元按比例领取;考核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1200.00元经费全扣.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望各单位部门认真遵守落实.

篇3:开发区201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满分100分)

(一)基础工作(100分)

1.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计生主任有承诺书。(10分)

2.计划生育档案齐全,填写准确无涂改。(50分)

3.计生主任工资达到支部书记的80%,且每月不低于300元。(20分)

4.建立儿童落户和育龄妇女户籍关系迁入迁出的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非正常的户口迁移。(10分。每出现1例非正常的2000年以后出生落户和育龄妇女户籍关系迁入迁出扣10分,本项扣分上不封顶)

5.计生主任的按时参加“六集中”活动(每旷工一次扣2分,迟到或请假一次扣1分),《村情日志》填写规范。(10分)

(二)统计管理(300分)

1.无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100分)

2.无出生漏错报。(100分,对2006年以来的违法生育漏报被有奖举报查实的加倍扣分。)

3.无已婚育龄妇女漏管,育龄妇女信息上报及时准确。(40分)

4.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准确,达到口述、证件、村报表、镇报表、WIS信息“五一致”。(20分)

5.及时为群众出具办理证件、手续所需的计划生育证明。(20分)

6.及时准确核查信息共享信息。(20分)

(三)流动人口及城市计生管理(100分)

1.组织网络健全,人员报酬落实。(20分)

2.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无漏管。(20分)

3.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上报、变更及时全面。(20分)

4.流动人口信息准确,达到口述、证件、WIS信息、流动人口平台信息“四一致”。(20分)

5.及时督促办理和审核《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分)

6.与流动流出育龄妇女签定计划生育合同。(10分)

(四)政策法规(100分)

1.《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发放到户率达100%。(10分)

2.计划生育家庭法定奖励政策、上级利益导向政策享受人群上报准确,发放到位。(50分)

3.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违法生育当事人在当年度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当事人所在村级单位先行垫付,待当事人上交或依法征缴后再返还给垫付单位。

4.有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公开内容及时齐全。(10分)

5.无计划生育信访案件。(10分,出现信访案件的扣分标准见《奖惩规定》)

(五)科技管理(200分)

1.及时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查体,查体率达到100%。(100分。按查体比率扣分,对大月份怀孕或违法生育对象的查体记录标示为已查的,此项不得分。)

2.及时组织目标人群参加免费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宣传品发放率100%。(40分)目标人群查体覆盖率每降低1%扣1分;知晓率每降低1%扣1分。

3.已婚育龄妇女彻底避孕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100%;《不宜放环证明》开具时间符合要求,填写内容、整理方式符合规范。(30分。每发现1例避孕节育措施未及时落实的扣5分,每发现1人的《不宜放环证明》未按规定出具和整理的扣10分)

4.对孕期、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及时,随访率100%。(20分)

5.计生服务室有检查床、文件橱、药具柜、药具箱、免费发放点标牌、窗帘等。药具管理制度上墙,药具分类摆放,无过期失效产品。有专(兼)职药管员(持有合格证)。(10分)

(六)宣传教育(100分)

1.有人口学校,人口学校有专(兼)职教师(有聘书),有桌椅和黑板,有教学资料。有宣传刊板或宣传画、宣传挂图等。(20分)

2.有宣传教育一条街或有固定的宣传栏、宣传橱窗或宣传标语3条以上。(20分)

3.每户都要有宣传品(的免费应知应会上下册小画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折页,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有奖举报办法。当年新婚对象还要要有三优丛书,已参加免费孕前检查的还要有优生健康教育处方。不包括明白纸)。(30分)

4.村干部和育龄妇女按规定参加培训,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记录规范。(30分)

(七)协会工作(100分)

1.村级协会组织健全,按规定开展协会活动。(40分,查看《协会记录》)

2.《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制定程序规范,内容符合“五四三一”要求,奖励条款落实到位,对违约责任予以追究。(50分)

3.“爱心三大工程”(指“爱心助孕工程”、“爱心送子工程”、“爱心扶助工程”)开展及时到位。(10分)

二、奖惩规定

(一)本年度获市及以上先进单位称号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

(二)为市及以上提供会议、观摩现场的,分别加10分、20分、30分;提供其它现场的加5分。

(三)在市及以上组织的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的,分别加2分、4分、6分。

(四)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计划生育稿件的,每一篇加20分;在市级主流媒体发表的,每一篇加10分;提供新闻线索被采纳的每一条加2分。

(五)新上或更新计生设施规模较大或投资较大的,视情况加3~10分。

(六)对街道或上级的计划生育工作支持较大的,酌情加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居)单位,直接给予黄牌警告或重点管理:

1.年内群众举报违法生育漏、错报被查实的。

2.在各级半年检查、年终检查被查实违法生育漏、错报的。

(八)出现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的,三年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单位。

(九)对在各级的检查考核中出现问题的,加倍扣分。

(十)对出现到上级*的,按市人口计生局《信访工作日常监控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进京*的每人(件)次扣40分,集体访每件次扣100分;对到省*的每人(件)次扣20分,集体访每件次扣50分;对到市*的每人(件)次扣10分,集体访每件次扣25分;对到市*的每人(件)次扣5分,集体访每件次扣10分。扣分上不封顶。”

三、考核办法

街道每半年一次组织对村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街道党工委的名义下发通报。考核结果与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级计生主任工资挂钩,并纳入街道对村级的总体考核,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附则

(一)本考核办法由区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区街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小组负责考核。

(二)本考核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篇4:X计生局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办法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人口领组发〔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3年度镇乡及县直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请遵照执行,确保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镇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办法(100分)

(一)党政重视(10分)

1.建立健全了各种机构(计生领导小组、群众自治指导小组、计生“三结合”领导小组、便民维权领导小组、便民维权评议小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计生协会组织、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和相关制度。

每少一种机构或少一项制度的扣0.5分。

2.镇乡人民政府年初有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群众自治、计生“三结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意见。党政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全年不少于6次、召开部门联系会不少于6次。

每少出台一种意见或少研究一次扣0.5分。

3.镇乡人民政府与村(居)及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了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居)的目标责任制,并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落实了奖惩办法。

每少签订一个单位的目标责任书扣0.5分;未实行包片责任制的扣0.5分;未纳入考核和奖惩的扣2分。

4.计生队伍健全。乡镇有专职计生干部、村(居)有专(兼)职计生干部,计生干部的工资报酬得到了落实。

每缺一名专兼职计生干部的扣0.5分;工资报酬未兑现的扣1分。

5.人口目标全面完成。全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2%以上。

符合政策生育率82%以下的记零分,并给予“一票否决”。

6.示范村(居)建设全面完成(一类乡镇3个、二类乡镇2个、三类乡镇1个),且达标。

少建一个或已建,但未达标的分别扣1分、3分。

(二)示范村建设(27分)

1.计划生育群众自治(10分)

(1)全面推行了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落实了“双包一挂”责任制。

辖区内每少一个村级单位未实行群众自治的扣1分;未落实“双包一挂”责任制的扣3分。

(2)制定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公约程序各内容合法,权利义务对等、干群关系对等、奖励与处罚对等。

发现程序或内容不合法的各扣2分;未体现“三对等”的,每差一项扣1分。

(3)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服务协议达95%以上,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生合同达90%以上;与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服务协议达95%以上;与出租房主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达90%以上。

签订率未达标的,每少一个百分点各扣0.5分。

(4)流出的育龄妇女办证率达95%以上,流入人口验证率达98%以上,建有流入、流出育龄妇女信息卡;将流入人口纳入了属地化管理。

办验证率每低一个百分点各扣0.5分;未建卡的扣2分,未建齐的酌情扣分。

(5)全员流动人口录入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信息回复率达95%以上,且回复及时、准确。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回复不及时、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6)建有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出育龄妇女信息卡,且信息准确、完整、更新及时。

未建卡的各扣3分;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各扣2分;更新不及时的扣2分。

(7)村(居)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阵地落实。

每少建立一种机构的扣0.5分;每少建一项制度扣0.5分;阵地未落实的扣1分;阵地未达标的扣0.5分。

(8)每季至少召开了一次群众自治领导小组和议事小组会议;实行了村(居)务公开制度(每季不少于一次)。

每少开一次会议扣0.5分;每少公开一次扣1分;公开不及时或内容不完整的扣0.5分。

(9)违约处理到位。干部违约率处理达100%,群众违约处理率达95%以上。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10)乡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自治指导小组成员对群众自治工作的运行情况逐村(居)进行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未开展民主评议或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各扣2分。

(11)年终乡、村(居)有群众自治工作总结。

没有年终总结的各扣0.5分。

2.优质服务工作(8分)

(1)全面落实了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发现一例应享受而未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的扣0.5分。

(2)“三查”工作:全年组织对重点一孩、二孩妇女两次以上的“三查”,且“三查”面达80%以上。

每少查一次扣3分;“三查”面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开展了出生缺陷干预的宣传,组织孕期妇女孕情监测4次以上;叶酸发放面达40%以上,(示范村叶酸发放面达80%以上)。

未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叶酸发放宣传的扣1分;每少组织一次孕情监测的扣0.5分。叶酸发放面低于40%和80%的各扣1分。

(4)婚前医学健康检查率达办理结婚登记人数50%以上,且上报及时,数据准确。

未达到婚检面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3分;报表每迟报一次或数据不准确的各扣0.2分。

(5)巩固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6)避孕药具工作:乡镇建有药具调供存账、分户帐,且账账、账物相符;乡镇药具库房规范、品种齐全、库存量达标;培训村级药具发放人员全年不少于2次,有培训记录、培训人员花名册和测试资料;培训用药人员全年不少于2次,参训率达80%以上,有培训记录;村有药具发放点,药具发放有记录;药具应用率、随访率、有效率分别达95%、98%、98%以上;示范村药具标准化建设达标(要求:随访册记录完整;有药具知情选择上墙;有乡镇开给村级的调拨单;有流动人口使用避孕药具花名册;避孕药具知情选择同意书);到县站领取药具每年不少于2次;报表报送及时,数据准确

未建调供存帐、分户帐的各扣2分,帐帐或帐物不符的各扣0.2分;库房不规范、品种不齐全或库存量不达标的各扣0.2分;村级药具员培训,每少一次扣1分;培训记录、培训人员花名册和测试资料每少一项各扣0.2分;村无药具发放点或药具发放记录的分别扣1分、0.5分;药具应用率、有效率、随访率每低一个百分点各扣0.1分;示范村药具标准化建设不达标的,发现一个村扣1分;领取药具每少一次扣0.5分;报表不及时或数据差错一项各扣0.2分。

(7)综合避孕率达92%以上,及时率达80%以上。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3.宣传教育及婚育文化工作(6分)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120次;有固定的宣传专栏,全年不少于4期;场镇书写规范的固定标语不少于2―5条。

宣传活动每少开展一次扣0.1分;无固定宣传栏的扣1分,每少办一期扣0.2分;每少书写一条固定标语的扣0.2分。

(2)人口学校能够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五期教育每半年举办1期,受教育面达90%以上。

每少开展一期扣0.5分;受教育面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村建有固定的读报(宣传)栏、婚育文化大院、2户以上的中心户,制度健全、设置规范、活动经常(每月不少于一次),记录完整(有活动记录、学习记录、咨询记录、借阅记录等);宣传品入户率达85%以上。

村无固定的读报(宣传)栏、婚育文化大院、2户以上中心户的各扣0.5分;制度不健全、设置不规范、活动不经常,记录不完整的各扣0.2分。

(4)干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95%以上;群众生殖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每低一个百分点各扣0.2分。

4.协会工作(3分)

(1)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协会组织机构,会员登记、会员证的发放、新增会员的登记表、会员的缴费花名册、章程的制定并落实了协会会员联系户责任制。

未完善乡、村两级协会组织机构、会员登记、会员证的发放、新增会员的登记表、会员的缴费花名册、章程的制定和未落实协会会员联系户责任制的扣1.5分。

(2)乡、村两级有协会会员之家,并每月开展活动并有记录。

无会员之家和活动开展记录的每少开展一次扣0.1分。

(3)建立健全了协会组织、会员之家、中心户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

协会组织、会员之家中心户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的扣0.5分;未上墙的扣0.5分。

(4)资料规范:会员及会员联系户登记簿、活动记录每月不低于1次、好人好事记录每年4次,评议记录每年2次,书写规范,收集齐全,归档及时。

每少一种资料扣0.2分。

(三)政策推动工作(15分)

1.建立健全独生子女花名册及父母奖励金兑现台帐。

未建花名册或奖励金台帐的各扣1分;花名册人员有误差或台帐兑现金额有差错的各扣0.5分。

2.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确认程序合法、确认对象准确、文书规范。

每发现一例确认程序不合法、文书不规范的各扣0.5分;发现有一例确认对象不准确的扣5分。

3.便民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未建立领导小组或评议小组的各扣2分;未出台工作意见或落实倾斜政策的各扣1分;未实行政务公开或办事流程公开的各扣0.5分;年终无总结的扣0.5分。

4.计生“三结合”工作:任务完成、帮扶资金落实、帮扶项目统一、帮扶措施到位、帮扶效果明显、基地建设达标、各种资料规范。

任务未完成的扣3分;帮扶资金不落实、帮扶项目不统一、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效果不明显、基地建设不达标、各种资料不规范的各扣0.5分。

5.关爱女孩行动落实(有优惠政策并得到落实)。

无优惠政策的扣1分;政策未兑现的扣0.5分。

6.开展了打击“两非”活动,出生婴儿性别比正常。

未开展打击“两非”活动的扣1分,出生婴儿性别比不正常,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四)行政执法工作(30分)

1.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正确执法、文书规范。

每发现一件程序不合法、执法不正确、文书不规范的分别扣0.5分、0.5分、0.2分。

2.对违法生育的对象均要先形成规范性的执法文书,再进行处理。

每少办理一件执法材料的扣0.5分;未办材料,先收款的,每发现一件扣1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85%以上。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4.行政告知面达98%以上。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5.再生育审批:上报及时、事实准确、材料规范。

上报不及时、事实不准确、材料不规范的,每件各扣0.5分。

6.建立了群众诉求登记簿,群众的合理诉求落实率达100%。

未建立扣2分;落实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五)统计工作及信息化建设(15分)

1.统计误差控制在1%以内(3分),统计报表迟报(网上提交及纸质报表)一次或差错(报表逻辑错误)一次扣1分。

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2%以上(5分):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5分,低于两个百分点扣4分,低于两个以上百分点计0分。

3.基础卡、册规范(3分):村级报告单、镇级汇总登记薄、SCPIP系统数据三者一致。逐月对照检查,村级报告单缺一份扣0.5分,表内对应填报信息子项目缺一项扣0.2分;统计业务档案装订不规范的扣2分,基础卡、册规范以平时考核为主占单项总分70%,半年考核占单项总分10%,年终考核占单项总分20%。

4.网上信息交换及时准确,流动人口录入达100%(2分)。(接受省、市年度人口质量检查的,县人口计生局以此确定该乡镇年度质量标准)。流动人口录入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5.各种手术统计上报数据准确逻辑性强(2分),每误差一例扣1分。

6.出生人口统计误差一人(计内、计外)在业务总分中扣3分;人口自然增长率超出控制范围在业务总分中扣3分。

7.监测点乡镇同时参照省统计监测点质量评估体系考核。

(六)其他工作(3分)

1.全年完成不少于12篇的计生工作信息任务。

每少一篇扣0.2分。

2.建立了行风评议制度,每年组织一次群众对计生行风评议工作。

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未组织评议的扣0.5分。

3.签收文件不及时一次扣1分。

4.全年组织村级计生干部业务培训不少于二次以上,有记录。

每少一次扣1分。

5.计生综合档案收集规范、完整,归档及时。

计生综合档案收集不规范、不完整,归档不及时的各扣0.5分。

6.未建立信访工作记录的扣1分;反馈不及时的扣0.5分。

二、县级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共同工作目标(100分)

1.加强人口计划生育领导,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了专兼职人员,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党组(班子)专题研究计生工作不少于4次(10分)。未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的各扣2.5分;未制定全年工作计划的扣4分;少研究一次扣1分。

2.认真宣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并按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5分)。兑现了的记5分,未兑现不记分。

3.违法生育行为得到清理、查处(25分)。按政策及时进行了党纪、政纪和经济处理的不扣分,否则每少一项扣10分。

4.积极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且检查面达98%以上。未组织检查不记分;检查面不足98%的,按比例记分。

5.建立健全了基础卡、册(5分)。未建卡、册的不记分;未建齐或内容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6.及时向所在社区报送计划生育相关资料、报表(10分)。未报送的不记分;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的酌情扣分。

7.协助做好租(借)单位(含职工)房屋的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25分)。不协助的不记分;协助力度不到位、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二)实行倒扣分的项目及单位:

1.计生“三结合”工作。

考核内容:落实了帮扶对象、帮扶项目、帮扶措施;建立健全了帮扶资料;兑现了帮扶资金、物资;进行了技术培训;被帮扶对象年均纯收入增长达30%以上;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出台了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有年度工作总结。

考核办法:被考核部门每差一项扣3分。

考核单位:林业局、供销社、畜牧食品局、教体局、粮食局、农业机械局、水务局、卫生局、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人口计生局、文广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交运局、国税局、人社局、地税局、住建局、发改局等22个部门。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考核内容:全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考核办法:每低一个百分点扣乡镇0.2分;

被考核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人口计生局、民政局。

3.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

考核内容:被考核部门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结合部门和行业特色,在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时制定了向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政策,并且得到了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家庭享有优先发展权。年终有总结。

考核办法:县纪委、监察局、效能办对侵害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各扣1分;其他部门未制定倾斜方案的扣3分;倾斜措施未落实的扣3分;年终无总结材料的扣3分。

考核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财政局、人民法院、司法局、农业机械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和移民局、教体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劳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人口计生局、文广局、药监局、卫生局、妇联等24个部门。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考核内容:协助社区、计生办做好流入(出)人口的清理、查验证、“三查”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不协助的扣10分;协助不力的扣5分。

考核单位:县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劳局、住建局、城管局、卫生局、工商局、人口计生局等9个部门;

5.计划生育群众自治。

考核内容:组织部将人口计生政策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民政、司法、人口计生局对村(居)制定的村规民约(公约)、服务协议、合同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了及时审查和指导;财政局做好了社会抚养费的及时上解和下拨。

考核办法:未纳入培训规划的扣1分;未审查或指导不及时的各扣1分;经费上解下拨不及时扣1分。

考核单位:县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人口计生局等5个部门。

6.生育环境治理工作。

考核内容:公安部门在新生婴儿上户时,须查验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的证明,并按月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上户信息;县人民法院落实专人做好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卫生部门、人口计生局做好打击“两非”工作。

考核办法:每发现一件未经人口计生部门出据证明,而上户的新生婴儿,扣1分;未通报上户信息,每缺一月扣0.5分;送达的强制执行案件,在两个月内未执行的,每件扣1分;未开展或参加打击“两非”的各扣1分。

考核单位:公安局、法院、卫生局、人口计生局等四个部门。

三、全年分值折算及责任追究

对镇乡及部门的考核,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行季度抽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季度抽查60分,年终检查40分,实行百分制计分,两者之和为全年考核得分,并将考核结果报县目标办,一并纳入镇乡及部门全年综合责任目标考核。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乡镇和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一)未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

(二)本单位人员(含聘用人员)违法生育的;

(三)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因违法行政引发恶性案件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五)拒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篇5:X计划生育技术目标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2013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成功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奠定坚实基础,现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希认真遵照执行。

一、站内组织管理(15分)

1、制度建设(3分)

各站在3月底以前制定并上报本年度的工作计划(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季度,并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检查记录)、考勤制度及考勤登记(要求:考勤记录不能代签)、绩效奖惩制度(要求:绩效工资与手术量、平时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积极性相结合)、学习制度(要求:有分月学习计划并细化到具体学习内容,每月有具体的学习记录)值班制度、无菌技术管理制度、随访制度等,有完成计划的进度、指标、措施、步骤以及年度总结。

每缺一个制度扣0.5分,内容不全或未按要求具体细化的一项扣0.2分,3月底前未上报计生局的,扣2.0分,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不逗硬落实的,此项不得分。

2、作风及效能建设(3分)

严格请销假制度,要求工作日原则上不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一天以内由站长批准,请假两天以内由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健全请假手续。请假无假条的,一次扣1分;被计生局查实一次迟到、早退或脱岗、旷工的,扣1分;上班时间打游戏、看电影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一次扣0.5分;被县效能督察通报的,此项为零分,并扣减站内职工绩效工资300元/人;站内职工内讧、闹情绪的,一次扣1分;不服从县人口计生局工作安排的,一次扣1分。

3、个人执业形象(2分)

上班时间穿拖鞋或不穿工作服的,一次扣0.2分;服务态度差,扣0.5分;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影响单位形象的,扣1分。

4、服务机构形象(2分)

要求:站内环境清洁,无科室出租或承包现象,各科室设置合理、物品摆放规范。

站内有纸屑、窗台有灰尘等不清洁现象的,发现一次扣1分;科室物品摆放杂乱的,发现一次扣0.3分;出租或承包科室的,扣2分。

5、财物管理(5分)

500元以上医疗设备有卡片,并标明责任人、购买日期,仪器完好无损,有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未建记录的扣0.5分,记录不规范的扣0.2分。发现有乱收费行为的,扣1分;向服务对象索取费用的,扣2分;另对当事人处以收受金额10倍以上的处罚。财务管理混乱的,扣0.5分;财务支出不合理的,扣1.0分;发生赤字的,扣5分。

二、技术质量管理(35分)

1、严格按审批项目施术,无超范围服务。(2分)

有超范围服务的,扣2分。

2、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分)

有无证上岗的,扣2分。

3、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安全施术(7分)

施术不戴医用帽子、口罩、手套的,一次扣0.5分;不严

格按照流程洗手,更换手术衣的,一次扣0.5分。全部开展规定的检验项目得2分,检验项目少开展一项的,扣0.5分;术前严格检查、记录清楚详细的得2分,有检查不全、记录漏项的扣0.5分;术中操作规范的得2分,术中操作不规范的,扣0.5分。术后指导、记录及时准确的得1分。以上考核,以平时抽查为评分依据。

4、严格无菌管理制度。(5分)

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得到落实,有手术室、B超室、妇检室、治疗室、检验室、电子阴道镜室、污物贮藏间及器械高压消毒等消毒记录。手术室、治疗室各种包、盒、瓶有标签,注明内容物及其消毒效期、消毒人员。

有高压消毒记录,得0.5分,记录不准确、逻辑性不强的,扣0.2分;采用浸泡方法消毒器械的扣1分。

有紫外线消毒记录,得1分;紫外线消毒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不得分;记录不准确、逻辑性不强的,扣0.5分。

无菌和有菌物品严格分开,得0.5分;未分开存放的,扣0.5分。

5、急救药品、设备齐全有效。(1分)

急救药品不齐或有过期变质药品的,扣1分;输氧及其它急救设备不能正常使用、配备不全的,扣1分。

6、规范病历文书,做好资料归档。(7分)

2010-2013年的各种档案资料按年度、类别收集整理装档。要求:病历资料齐全、完整,书写规范、辅检粘贴件完整、管理符合要求,(有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健康处方、高压检查卡、检测试纸、血常规检查、小便常规检查、阴道涂片检查、随访记录等),得4分。缺一种资料扣0.5分;病历数量与手术登记不符的每差1例,扣0.1分。病历书写规范、术语准确、无缺漏项和涂改,得3分;有漏项、涂改或用语不准确、书写潦草的,1项扣0.1分;病历粘贴不规范,扣0.5分;病历未及时书写的扣0.2分。

7、2010年-2013年的门诊登记、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登记、手术登记、术后随访登记、检验报告登记簿等分年度整理并填写规范,有逻辑性。(5分)

内容填写不规范的,扣0.5分;缺乏逻辑性的,扣1分;少1项登记的,扣1分。资料归档不及时,扣0.4分;归档资料不齐的,少一项扣0.2分。

8、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得到落实,有质量管理分析报告(对本站的工作质量作出评估,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每年1次。(1分)

无质量管理分析报告不得分。

9、严格按照蓬人口发〔2011〕10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2分)

有技术人员培训进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查看计划安排、学习记录、考试试卷、工作小结等)。积极鼓励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时间不少于7天。站内未组织学习和考试的不得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扣0.5分,不按照计生局安排参加学习进修的不得分。

10、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1分)

有推诿手术或服务对象的不得分。(以调查服务对象为评分依据)

11、开展特殊病例、术例学习讨论。(1分)

未开展的不得分;已开展但记录不详的扣0.5分。

12、诊疗仪器设备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等制度健全,落实到位。(1分)

药房有防腐、防虫、防火、防鼠、防盗、防潮设施。药品摆放整齐,无过期、失效药品。特殊药品有专柜保管、专人专账管理。有制度未落实的扣0.5分,管理不规范的扣0.2分。有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记录、医疗废物处理记录等,记录不规范扣0.2分。

三、优质服务工作(35分)

1、已婚育龄妇女享有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达100%。(3分)

免费手术项目落实率低于100%的,扣3分。

2、开展技术服务宣传。(4分)

中心站每月应到联系乡镇开展一次以上宣传和药具发放工作(须有图像资料),少一次扣0.2分;辖区内示范村育龄群众应享有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以记录、计生办签字和群众调查为准)。

3、每年面向育龄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五期教育培训2次以上。(2分)

有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培训教案、考试试卷、成绩花名册、办班小结,缺一样扣0.5分,内容填写不规范的,扣0.2分。

4、对2010年-2013年期间的“B”超三查档案进行整理归档,要求普查面均达已婚育龄妇女80%以上,每年普查2次以上;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80%以上,凡是普查结果有异常的,须有随访记录及联系电话。(8分)

普查率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5、计划生育手术知情面达100%(2分)。

低于100%的按比例扣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6、开展了孕期全程监测。监测面不低于当年合法生育妇女人数的30%(示范村达80%以上),每人受检5次以上。(3分)

低于30%的按比例扣分,检查次数不达5次的,每少一次扣0.1分(以到村调查为评分依据)。

7、开展优生优育指导。(3分)

有0-3岁婴幼儿早教教案、培训资料、花名册;优生优育咨询记录;独生子女健康检查登记簿等。

每缺一类扣0.5分;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扣0.2分。

8、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有男、女生殖保健咨询记录,每年40%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生殖道感染免费普查,且建立了生殖健康档案。男性参与率20%(2分)

检查率、参与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扣0.2分。

9、优质服务信息录入及时,内容准确。(5分)

病历录入不完整、不准确的,按比例计分,“B”超三查录入不及时、不完整的,按比例计分。

10、开展了绝经期取环。(1分)

未开展的,不得分。

11、开展打击“两非”活动。(1分)

有开展打击“两非”活动的宣传活动记录、标识、总结,缺一样扣0.2分,有参与“两非”行为的不得分。

12、其他各种咨询记录和登记册。(1分)

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15分)

(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7分)

1、组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低于全县各站平均数的,此项不得分。(3分)

2、建立完善孕前跟踪管理制度,随访服务达100%。(1分)

3、优生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3分)

优生健康教育面达90%以上,有优生教育教案、优生知识答卷、优生教育花名册、优生知识读本、活动现场照片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资料不齐、不规范扣0.2分。

(二)叶酸发放工作(8分)

1、按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叶酸片发放工作的通知》(蓬人口发〔2011〕57号)要求,2012年叶酸发放面达40%(示范村8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力争

控制在10‰以内。对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站,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5分;对低于目标考核任务50%的站,此项不得分。(5分)

2、做好叶酸的宣传工作。(1分)

有宣传资料(优生知识宣传内容、当年新婚对象宣传花名册)、宣传活动记录。未开展的扣1分,无宣传活动记录的扣1分,资料不齐的扣0.5分;当年新婚宣传率达到90%以上,低于的按比例扣分。

3、叶酸发放资料规范齐全,报表及时准确。(2分)

有叶酸发放登记簿、知情同意书、统计表,年度计划、总结。

表册填写不规范的,扣0.5分;随访不到位的,扣0.5分;报表不及时的,扣0.5分。随访对象须有电话号码。

五、其他工作(实行倒扣分)

1、当年无手术事故发生,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

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全站评优评先资格,扣拨全站公务费;惩扣责任人纳入考核的全部绩效工资,惩扣站长20%纳入考核的绩效工资,惩扣站内职工10%纳入考核的绩效工资。属责任事故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属技术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条例》执行。

2、对于接受省级以上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发生一次扣5分,同时惩扣站内在岗职工工作津贴700元/人;对于接受市级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发生一次扣3分,同时惩扣站内在岗职工工作津贴500元/人;对于接受县计生局检查、评估不合格的或被县计生局通报批评的,发生一次扣2分。对于接受上级检查得到表扬、肯定或被作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予以宣传的,县计生局将予以奖励工作经费。

3、上报免费手术弄虚作假的,倒扣5分。

4、上报免费手术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的,倒扣5分。

5、应参加义务献血未参加的,倒扣2分。

6、不按时完成局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倒扣10分。

六、全年分值折算及责任追究

2013年是我县创建“国优”的攻坚年,各站要以创优为契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由人口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季度抽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季度抽查60分,年终检查40分,实行百分制计分,两者之和为全年考核得分。凡年度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全额拨付公务费和纳入考核的绩效工资;得分低于95分的,每少1分,扣减全站公务费和纳入考核绩效工资的2%。低于90分的,每少1分,扣减全站公务费和纳入考核绩效工资的5%。惩扣经费各站必须按各站目标考核落实到人头,在本人绩效工资中扣减,不得由站内经费支付。未严格落实惩扣经费的站,县人口计生局将加倍惩扣来年工作经费,并追究站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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