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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进出口目标任务考核评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扩大我市外贸进出口规模,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确保完成省市年度外贸进出口目标任务,特制订本考核评分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外资外贸外经目标的通知》(政办发〔2016〕22号)中下达的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2016年度外贸进出口目标任务。

三、考核依据

以海关提供的进出口统计数据为考核标准。

四、考核评分办法

1、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100分;

2、年度进出口完成率低于90%的不得分,完成率达90%以上的,得基础分50分;

3、完成率达90%以上的,每增加1%得5分比例分,不足1%部分不计分;

4、最终得分=基础分+比例分

5、两办印发《2016年度县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实施细则》任务指标中“外贸进出口”的3分,按照本指标计分办法的最终得分,乘以3%为2016年度县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的外贸进出口最终得分;

五、奖励办法

1、根据考核分值从高向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完成率100%及以上的获得一等奖,完成率90%~100%之间的依完成率多少排出二、三等奖;

2、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考核对象由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市商务局考核表彰县(区)商务局、各开发园区经发局外贸条线工作依据。

六、本办法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篇2:粮食局2016年仓储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一、规范化管理(12分)

国省库仓储企业做到了“五统一”,一般粮食购销企业做到了“四统一”得10分,差一项扣2分。按时完成市局要求的各种报表、资料得2分,不报不得分,漏报、迟报分别扣1分。

二、化学药剂管理(10分)

认真执行《省粮食部门化学药剂挂你办法》,按照市局招标确定的生产厂家由区市县粮食局统一采购并履行合同,按时付款,实行专人保管、专库储存、专账管理,没有出现大小事故得10分。出现药剂事故不得分,擅自采购不得分,不履行合同或不按时付款扣2分。没有专人保管、专库储存、专账管理,差一项扣1分。

三、小粮仓建设(10分)

按时完成市2016年自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市局抽查合格的得10分;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扣2分,未按时上报资料的扣2分,未在规定时间经市局抽查验收的扣2分。

四、“四无粮仓”检查(10分)

区市县粮食局开展“四无粮仓”检查两次,有总结、有分析、有解决措施、四无比例达96%以上得10分;没有达到两次检查扣2分,没有总结分析、解决措施每次扣2分,“四无”比例没有达到96%的缺1%扣2分。如果出现储粮安全事故,霉烂粮食并造成损失的,该项不得分。

五、仓储技术(10分)

国省库安装并根据粮情变化使用了除低温储粮技术外的其他三项技术得5分;粮温、虫害,用药量同比减少得5分;同比增加不得分。一般粮食购销企业常规施药的仓间采取了两次投药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一般粮食购销企业按制度坚持运用了电子测温,根据粮情变化使用了机械通风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六、人才培养(10分)

从省粮校等专业院校引进人才一名得2分,此项累积得分不超过6分;未引进不得分。开展了职工业务培训或者技能竞赛并有记录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七、智能粮库建设(10分)

没有建设任务的区市县按85%的比例得8.5分。有建设任务的区市县,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得1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八、粮油仓储设施管理(8分)

严格执行《省国有粮油仓储设施管理办法》(粮发〔2003〕26号)得8分,没有按规定报批、擅自改用、迁建、拆除、报废、置换,没发现一处扣2分。

九、市局检查(10分)

市局年终抽查或组织普查验收合格得10分;检查发现储粮隐患或工作上的疏漏一次扣2分,此项扣完基本分止。

十、加分项目(10分)

(一)受到省局或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加5分。

(二)小粮仓建设超额完成的,每超100个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

篇3:烤烟生产绩效考核办法

按照市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烤烟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度烤烟生产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2016年烤烟生产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烤烟生产“稳规模、提质量、增效益”为目标,以加强从烟队伍作风建设为抓手,努力实现烤烟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考核内容

2016年烤烟生产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目标任务考核,将烟叶指导性目标任务和烟叶质量纳入考核内容;二是日常工作考核,将烤烟生产各个阶段管理工作、综合信息、烤烟督查和烟基建设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为量化绩效考核内容,便于本办法落实,特制定《2016年度烤烟生产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三、考核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绩效考核工作是推进烤烟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每一项工作抓实抓细,落实到位,实现烤烟生产提质增效、烟农增收的目标。

二要建立台账。各烤烟办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记录工作内容、进展和完成等情况,做好痕迹化管理,确保有据可查。

三要统筹兼顾。烤烟生产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全年工作的成败,因此要做到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既要完成计划任务,又要提升烟叶质量;既要重视生产结果,又要做好阶段工作落实;既要抓好烤烟生产,又要规范日常办公秩序,全面推进烤烟工作。

篇4:某质监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行政管理水平,推进工作作风转变,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确保全局围绕中心优质、高效完成任务,按照市局党组关于强化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原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实施机构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

第三条考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着眼贡献,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考评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局属各二级机构班子成员

第五条考评内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重点工作目标、教育培训、办公环境卫生以及是否受到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等(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第六条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实行领导检查、部门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领导检查、部门考核基分为100分,群众评议基分为100分。每周,局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同志深入各部门进行随机检查,实行动态考评。每月,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信息办等负责考核部门依据《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进行考核,并于月底将《市质监局月绩效考评登记表》(见附件2)交人事教育科。每季度首月5日前,人事教育科汇总后提交市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并对认定后的考核结果公示。在此基础上,组织考评对象进行季度测评,绩效考核季度测评按照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人员各占1/3比重进行测评打分,三项分数之和即为本季度个人绩效测评分数。

二级机构人员的扣、加分均计入该部门行政负责人和分管班子成员季度考核分。

季度考核个人成绩=考核分×60%+测评分×40%+加分。

第七条奖惩措施根据每季度个人绩效考核总成绩按照综合科室、业务科室和二级机构分别排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前三名人员全局通报表扬;后三名人员全局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人员待岗学习15天,若上岗后仍被评为最后一名则直接调整岗位,并在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四个季度绩效考核的平均成绩作为个人平时考核成绩,年终考核时个人平时考核成绩占比60%,年终测评成绩占比40%,两项成绩之和将作为个人评优、评先依据。

第八条本办法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局属各二级机构也要成立相应考核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全面实施绩效考核。

第九条修订后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5: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按照《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粮食安全工作,确保我县粮食安全考核工作取得佳绩,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粮食安全工作,成立县粮食安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督考办主任、县发改局局长、县粮食局局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局、县统计局、县水务局、科技局、农发行县支行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组成,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粮食安全保障的相关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县粮食安全工作。

二、强化落实对接

《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对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等,规定的非常详细,按照市级要求,我县制定《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表》。凡承担考核任务指标的各相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并第一时间与上级对口部门取得联系搞好对接,搞清楚、弄明白承担的具体工作及考核目标的具体要求,确保在工作中及考核中不出现任何纰漏,不落项、不丢分。同时,各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首年考核取得好成绩。

三、加强调度督导

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主要参考。县督考办牵头,会同县发改局、粮食局等部门,要定期对相关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行动快、效果好、成绩优的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追究责任等处理,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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