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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政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生在区辖区内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接受和办理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违法举报案件。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违法举报案件包括案件及其线索。

第三条在区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区行政区域内下列情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属于奖励范围:

(一)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贿、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销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剂,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三)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四)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及肉类制品的;

(五)生产、加工、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六)生产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或者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七)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八)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提炼、销售“地沟油”;各餐馆购买、使用“地沟油”从非法渠道购买食用油,以及附买没有包装标志或标志不全的食用油;

(九)未经许可从事食品市场经营活动或生产食品添加剂的;

(十)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条各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举报后,应按各自职责尽快组织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区食安委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查实的食品安全隐患应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举报人直接向区直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镇(街)食安办举报的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由首接部门、单位直接受理。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受理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单位处理。

第七条各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受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具体举报途经包括:

(一)来访举报;

(二)电话、信件、传真举报;

(三)其他举报渠道。

第八条受理部门、单位应将核查、处理结果及时答复留有真实姓名和具体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答复的方式限定为口述或书信文体。

第九条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协助调查情况,举报分为三个等级:

(一)掌握比较充分的证据,并可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为一级举报;

(二)掌握部分违法行为的证据并可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为二级举报;

(三)提供查办线索,不掌握违法行为证据,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为三级举报。

第十条对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分三类: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标准属一级举报的为300元、二级举报的为200元、三级举报的为100元;

第十一条对于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个案的等级、奖励企等级划分由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分核定,并将相关情况报区食安办。区食安办负责举报奖励经费的管理和举报奖励金的核放工作,奖励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第十二条对举报食品安全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的奖励实行一事一评,一事一奖。同时符合市奖励办法要求的举报,可申请市级奖励。

第十三条对举报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经区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违法案件发生在区行政区域内,情况基本属实且相关职能部门事先尚未掌握监控的,举报人可获得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事项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多人联名举报同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第十四条举报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每月评审一次。每月中旬对上月的举报开展奖励评审工作,并在当月的25日前颁发奖励金。

第十五条受到表彰或奖励的举报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到区食安办签领奖金;逾期未领的,视为放弃领取奖金资格。

第十六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虚报伪报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由区公安、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泄露举报人情况。有关单位或个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公安、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各有关职能部门,是指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指卫生、公安、教育、工商、环保、经促、农林和水务等部门。

第十九条举报人不包括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有特定责任和义务的人。

第二十条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举报奖励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2:宾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应急措施1、加强日常监测,根据就餐规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员状况,如出现就餐人员出现异常,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组长。2、接报后应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成员按其分工,布置任务,在最短时间内按预定方案执行。3、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关原材料、餐饮用具的留样工作。4、可使用紧急催吐方法尽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时做好呕吐物留样待查。5、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报卫生部门。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阿旗天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20日

篇3:项目实施奖励办法

任何一个项目,都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它顺利的进行!以下是项目实施奖励办法,提供给大家参考!请阅读!

项目实施奖励办法【1】

1.总则

1.1.项目工程人员的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公司为从事创造创新性技术开发之人员专制定的奖励。

1.2.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除岗位职级工资之外对工程人员所做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一种激励。

1.3.为提高项目工程师的满意度,保障项目工程师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以推动技术工程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

1.4.为规范奖励报酬的使用,体现公平竞争、合理开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考核原则

2.1.公平、公正、重绩效,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2.2.坚持量化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衡量考核工程人员的工作绩效。

2.3.可变性原则,此考核办法每年审核修改一次。

2.4.工程师参与制定的原则,工程部门所有员工都有权参与本制度的修订工作。

3.项目奖励资金的来源

3.1.来源于公司全体员工薪酬体系中的绩效奖金未得到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年度员工考核得分系数提取设立。

3.2.来源于每年开发项目获得的开发奖励基金,即公司每年根据新产品销售额之系数提取的专项奖励资金。由公司高层设立。

4.项目奖金的管理

4.1.公司为项目人员设立并提取的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

4.2.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采取按项目顺利量产后提取、发放项目奖金办法,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进行管理。

5.项目奖励评定办法

5.1.项目奖励类别及标的

项目类别

特类

A类

B类

C类

项目奖励

指标总额

6千~1万

4千~6千元

2千~4千元

1千~2千元

注:1)按项目技术难度、完成时间、投入人力、效益评估等划分奖励标的类别;

2)特类指全新开发产品,开发风险大、开发周期长、预期发展方向、销量、效益等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项目。

5.2.项目类别计分评定方法是采用累加计分制:从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计分评估后累加,根据累加分数确定项目类别,分别是:

1)项目的技术含量及技术指标的先进性(25分);

2)项目开发工作量和自主开发难度(30分);

3)项目对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及对科技进步推动的效果(15分);

4)项目潜在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及其它相关因素(30分)。

90分以上为A类,70~89分为B类,60~69分为C类。

5.3.项目类别评分标准:见附件9.2:项目类别评分细则。

5.4.项目类别评分结果的确定:在新产品项目立项时,由工程部高层对开发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报公司批准备案。

5.5.项目开发完成后对原评估评分结果进行最后确认,确认程序是由工程部高层对开发绩效自评,再报副总审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

6.项目奖励评定及分配办法

6.1.项目开发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办法:将项目考核分为进度考核、质量考核、成本控制考核三大块,为鼓励项目开发人员的积极性,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在进度考核方面设有奖励,在成本控制方面设有节省奖励。

(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见附件9.1)。

6.2项目开发考核评价执行部门:工程部高层对开发项目依照以上评分标准对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阶段进度、质量、成本、产品技术水平、市场效益预测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经工程部高层报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向公司员工公布。

6.3项目奖励基金的计提:项目开发成功或基本成功(基本达到项目立项时所确立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性能指标):按照本办法计提项目奖金。实际可计发项目奖金=项目奖励指标额×项目评价总得分/100。

6.4项目开发奖金的发放:项目开发组获得计提奖金后,根据项目组参与人员承担工作的权重,提交分配所得奖金的结果经工程部高层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给予奖金。

6.5项目开发失败处罚:

6.5.1.因人为原因致使项目开发失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信誉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组责任人处以所造成损失5%~15%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工程师承担5%~10%罚款。并取消该项目组责任人下一年度项目组责任人的资格。

6.5.2.因技术水平达不到、开发方向错误或其他不可预知的客观情况出现导致开发失败,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原则上不罚不奖。

7.考核监督

7.1.为保证项目开发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激励性,人事部须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记录,并备案存查。

7.2.人事部有权就项目开发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开发绩效的评价接受和处理有权投诉。

8.本管理办法的施行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施行。

9.附件:

特殊项目激励奖实施办法【2】

目的:

为完善医院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本着公平公正、按劳分配的原则,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实现医院有序发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优秀员工奖:

业绩突出、表现突出人员按季度评选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励300元、二等奖励200元,三等奖励100元(本评比只限科室员工,科室负责人不参与评比);

2、优秀团队奖:

业绩突出、表现突出的团队按季度评选,评选结果最佳的团队可获得流动红旗,科室可获得300元的现金奖励。

评比标准:

3、初始基础分值为60分,以60分为及格分值,90分为奖励分值。60分以下为警示线,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并帮助改进。60分—90分为合格,不惩罚也不享受奖励,超过90分者方能享受奖励资格,超过90分的前三名按顺序享受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团队奖一名。

惩罚原则:

1、评比结果不及格且分值最后1名的个人,下个季度的绩效奖金降低1%;连续两个季度不及格且分值为最后1名,调整为试用员工,停发一切奖金与绩效。直到考评及格后方能恢复绩效。

2、评比不及格且分值最低的团队,下一个季度取消团队内员工评优资格,连续两个季度不及格且最低的,将对该团队负责人调整为代理负责人,个人绩效减半。

3、试用期员工考核不及格的,作解聘处理。

优秀员工评比细则:

业绩能力:业绩突出优异的个人20分,业绩最差者-15分。

沟通服务:患者口头表扬一次+20分,患者赠送锦旗一次+30分,患者写感谢信等书面表扬一次+20分,患者电话表扬一次+15分;患者投诉一次-20分,与患者争吵一次-30分,并取消评优资格;复诊率最高者+20分,复诊率最低者-20分;

劳动纪律:不挂牌上岗一次-2分;不戴口罩-5分;诊疗区域内吸烟者-20分;脚放在凳子、桌子上者一次-20分;上班吃东西一次-5分;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聚众聊天一次-5分;高声喧哗一次-10分;上班时间打闹嬉笑-20分(取消个人评优资格);上班玩手机游戏者一次-5分;长时间(30分钟)打电话一次-5分;串岗(科室间帮忙除外)一次-5分;脱岗10分钟以上-10分;上班穿高跟鞋一次-5分;迟到一次-2分,早退一次-5分,旷工一次-50分(取消评优资格),每月请假超过3天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改革创新:因业务能力提高,为医院创造更高价值给予奖励10-20分。提出管理流程优化措施、节约措施、服务流程及方式改进等可行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奖5-15分。

团队精神:关心团结同事、维护团队荣誉奖5-20分,诋毁他人的一次-20分,在患者面前对他人的治疗处理方案妄加评议一次-2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30分(取消评优资格);打听或泄漏工资-10分,对外泄露医院保密信息-50分,取消评优资格。

勤俭节约:不关水电一次-10分,发现节约行为一次+5-15分,提出可行性节约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一次奖5-15分。

工作态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严谨者奖5-10分,工作拖沓懒散者-10分;工作态度恶劣-10—30分,表情僵硬、面无表情者-10分,未使用十字文明用语的-10分;不服从医院安排的-20分,的取消评优资格。

特殊贡献:危急重病人抢救有功者奖20—50分、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阻止事故发生者奖20—40分,发生医疗差错的个人或团队取消评优资格。

优秀团队评比细则:

团队业绩:业绩突出优异的团队奖20分,业绩最差的团队-15分。

劳动纪律:团队里有员工有以下行为者,对该团队做以下积分处理:不挂牌上岗一次-2分;不戴口罩-5分;诊疗区域内吸烟者-20分;脚放在凳子、桌子上者一次-20分;上班吃东西一次-5分;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聚众聊天一次-5分;高声喧哗一次-10分;上班时间打闹嬉笑-20分;上班玩手机游戏者一次-5分;高频率长时间打电话一次-5分;串岗(科室间帮忙除外)一次一次-5分;脱岗5分钟以上-10分;上班穿高跟鞋一次-5分;迟到一次-2分,早退一次-5分,旷工一次-50分,每月请假超过3天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患者评价:患者口头表扬一次+20分,患者赠送锦旗一次+30分,患者写感谢信等书面表扬一次+30分,患者电话表扬一次+15分;患者投诉一次-20分,与患者争吵一次-30分;

业务技能:因业务能力提高,为医院创造更高价值给予奖励10-20分。提出管理流程优化措施、节约措施、服务流程及方式改进等可行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奖5-15分。

团队精神:关心团结同事、维护团队荣誉奖5-20分,诋毁他人的一次-20分,在患者面前对他人的治疗处理方案妄加评议一次-2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30分(取消评优资格);打听或泄漏工资-10分,对外泄露医院保密信息-50分,取消评优资格。

改革创新:团队负责人提出优化管理流程等可行性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的团队奖5-10分,

勤俭节约:科室(部门)不关水电一次-10分,发现节约行为一次奖5-15分,提出可行性节约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一次奖5-15分。

工作、学习态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严谨者奖5-10分,团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一次奖5-10分,服从医院调遣安排奖5分,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团队评比资格。

特殊贡献:危急重病人抢救有功者奖20—50分、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阻止事故发生者奖20—40分,发生医疗差错的团队取消评优资格。

卫生状况:卫生检查桌面、地面、门头、窗台、设备洁净奖10分,卫生检查发现一次污垢、灰尘-10分,科室内物品、设备摆放整齐、合理奖10分,科室凌乱不堪者一次-15分,控感检查季度持续优异的团队奖10分。

制度及精神执行落实:及时传达医院精神,认真落实医院相关规定、制度及安排奖5-10分,消极懈怠、执行不力者-20分。

监督执行部门:办公室

实施时间: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评比时间:每季度一次,季度总结会时宣布评比结果并颁奖。

附注:

1、本评比标准及细则为试行阶段,有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2、提出的建议条款个人与团队的不能相冲突,冲突时以团队利益为重,以科室分值计算。

3、科室及个人有优秀表现的科室负责人及同事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上报,但情况必须属实,且需说明时间、事件、证明人,若有虚假,上报者将取消一年的评比资格。

篇4:酒店客房部员工奖励规定办法

酒店客房部员工奖励规定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1.在饭店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中,开拓进取、敢于改革、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做出显著成绩,有突出贡献的。

2.在工作中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的,主动为宾客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多次受到客人赞誉表扬的。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部门采纳的。

4.拾金(物)不昧,价值较高,主动交公,影响较大的。

5.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发展,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使饭店避免重大损失的。

6.为维护饭店、客人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或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敢于举报,查证属实,抓获案犯,为提高饭店信誉作出贡献的。

7.积极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在部门组织的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8.能够积极主动配合领班、主管及部门工作的。

9.在工作中顾大家、舍小家,在群众中能起带头模范作用的。

10.外语考试成绩优秀的。

11.受到房务部、质检通报表扬的。

12.协助部门对外创收做出贡献的。

客房部员工考评标准

一、违反下列各条,扣5元。

1.仪容仪表不规范。(如头发、服饰、站姿、未化淡状等)

2.见到客人和上级领导不使用敬语。

3.没有按规定及时接听电话。

4.公共区域和客房内设备设施有损坏未及时报修的。

5.维修过后未认真验收,卫生未及时打扫。

6.未按规定操作而造成能源浪费的。

7.未认真填写各种单据。(如工作单、酒水单、物资领用单等)。

8.未提前认真作好团队、会议、VIP房的准备工作。

9.迟到10分钟以内的。

10.工作车、吸尘器没按规定摆放的。

11.所报维修没有认真记录的。

12.收送客衣时未与洗衣房人员当面清点衣服件数、未检查客衣口袋的。

13.客人不可签单,衣服洗好后没及时让客人付现的。

14.客人磁卡遗失,经核对身份正确后,未主动通知总台重新作卡的。

15.客人私自在房间使用大瓦灯泡及电炉、电饭锅、电炒锅没有及时上报处理的。

16.客人灯罩上晾有衣服没有委婉向客人指出的。

17.吸尘器插头插在卫生间转换器上的。

18.用湿抹布擦灯泡和床头板的。

19.没有严格按照“备品库管理规定”执行的。

20.备品库内物品未按规定位置摆放的、没按规定量领货的。

21.卧具上可毛发达三根以上的。

22.领取、交还磁卡、呼机,未按规定手续签字的。

23.领班所到楼层未按规定填写时间的。

24.物资汇总开领料单有误的。

25.部门所需报表未及时打印的。

26.床铺的不规范的。

27.被套、床罩、开线没及时缝补的,床单、枕套、五大巾开线破损严重未进行更换的。

28.地毯、墙纸上污迹、痰迹,没及时清理的。

29.走客房床底、圈椅,杂物没除净的。

30.客房内客人遗留下的杂物未清理的。

31.卫生间毛发达到三根以上的。

32.杯具没换或更换过不合格的。

33.例牌菜不合格,房间当天不能做第二天没补做的。

34.布草车、筐内杂物没清理干净的。

35.脏抹布与布草混放的。

36.OK房质量不高,一个房间内查出三处不合格的。

37.服务间货架上放有布草之外的物品的。

38.服务间卫生不整洁凌乱的。

39.中班例牌菜经返工仍不合格的。

40.服务间货架、水车上垫布有明显污迹,水车、杯具摆放乱,并有杂物的。

41.公共区域卫生不合格的(地角线、排风口、呼叫器、消防器材、标牌、铜字、走廊地毯、烟灰筒等)。

42.房口车上垃圾满了没及时倾倒的。

43.东、西楼梯两边卫生不合格的(蜘蛛网、消防器材、闭门器、扶手、地面、门头、柜子等)。

44.垃圾通道小房间没清扫、盖子没盖上的。

45.工作结束时,工作车、吸尘器没及时清理的。

46.秘书功能未及时解除的。

47.做夜床时开水未换的。

48.未按规定配发报纸的。

49.当班期间客人借用的物品遗失的。(另按价赔偿)

50.私自将报纸送给他人。

51.未及时复机。

篇5: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篇一: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篇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职责

(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餐饮服务单位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五)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篇三: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在上级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细则有关规章制度。

2、对购回食品把好质量检查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准入库。

3、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卫生检查监督或检验,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习惯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即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定期对炊事班全体同志作食品卫生知识宣传讲解,每学期对次事班卫生知识的考试或考核一次。

5、认真听取师生员工对食品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达到改进工作的目的,提高食品卫生服务质量。

6、指导食堂做好灭蝇、防蝇、防鼠、灭鼠、杀虫等工作。

7、组织炊事班人员进行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坚持新工人必须先体检合格,持证才能上岗的制度。

8、参与每两周一次对食堂各岗位进行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

9、把好食堂各岗位的卫生关,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

10、服从学校临时性的工作安排。

篇四: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及时纠正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5.对食堂提供的集体用餐供应的食品做好留样工作,并进行经常性检查。

6.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

7.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发现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的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9.对食品及餐用具的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10.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调离相关岗位。

11.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1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她们的责任意识及卫生意识,提高岗位技能。

篇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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