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磨系统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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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磨系统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1.巡检设备时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上班或在岗位上喝酒;

2.进入磨内和设备内部检查时,必须接安全电压照明灯;

3.清理堵料时,必须与中控联系停机清理;

4.关磨门或人孔门时需系好安全绳(带),确认内部无人后方可进行;

5.停机后煤粉仓若存煤粉要注意监视,定时记录好温度变化情况;

6.设备检修完毕后,现场要进行检查,确认具备开机条件后,与中控联系转入中控;

7.定期检查本系统静电接地设备,设备检修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接地设施;

8.应定期检查co2设施的完好情况;

9.煤磨系统严禁烟火,检修需动火时,必须事先做好防火处理,报告安全专管员批准,安全专管员到现场监护。

篇2:车间现场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

2、工作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行车在头顶上方工作时,应主动避让。注意观察平车运行情况,及时避让。

3、要随时观察作业区域是否有起吊、探伤、检验等其他工作,及时避让。

4、不动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设备、设施,不进入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作业场所。

5、在机床周边作业时,要及时机床通知操作人员,并服从其安排。工作时,随时注意机床运行情况。

6、作业时,周围机床出现异常响声、故障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提醒操作人员,并迅速避让。

7、对工作区域废油废液应用木屑等及时进行处理,并放置在规定位置,防止出现火灾隐患。

8、正确使用各种清洁药剂,严禁浪费。

9、垃圾要及时运走,不得堆积,不得焚烧。

10、积极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水管、电路等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11、不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篇3:车间维修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车间设备维修现场作业人员:

1、检修人员到检修现场时,首先检查和了解现场情况,研究和采取安全措施,由机修班组长或检修工作负责人与车间有关人员联系,由当班值班长通知岗位操作人员予以配合,保证人身安全。

2、停车检修时,由检修负责人当面对岗位操作人员下达指令,岗位操作人员确认指令后,拉掉开关,切断电源,有断开保险的,应将保险开关关闭,并在开关挂上牌(警示牌),未经检修负责人允许,任何人不得开动设备。

3、检修设备时,必须等设备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同时相邻运转的设备也因同时关闭,在设备未停稳时,不得进行拆卸工作。在设备运转时,严禁修理转动部位或跨越转动设备。

4、检修工作人员如要进入浮选机,陶瓷过滤机、泵房、矿池、料仓等内部,或进入不易被人检查发现的设备时,必须在进入设备之前,通知检修负责人和岗位工人,并派人在外监护,防止他人开动,以保安全。

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所带的工具和拆下的零件要放稳系牢,防止掉下伤人或损坏设备。

6、凡是上下多层同时作业时,在上层工作的人员,必须将工具、材料、机件等,放置牢固,以免伤人或损坏设备。

7、检修完毕时,必须将检修时拆掉的安全栏杆和安全罩及其他防护装置全部安装还原后,才准许试车,等到设备试车正常后,通知岗位操作人员检修结束,方可离开维修现场。

8、本规定从即日起严格执行,如在检修作业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三生选矿公司

2012年2月17日

篇4:设备现场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前,作业人员应检查运输道路、用电线路、各种管线、作业现场、机械设施、作业用具均符合安全要求;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详细讲明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

3、作业人员应掌握现场各项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4、必须情况下,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安排专人负责警戒。5、架上作业前,必须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跳板是否固定;

6、施工器材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7、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和余料、废料都应及时清理、回收;

8、油漆及其稀释剂应密封,存放于隔离烟火、通风良好的仓库;

9、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罩、护栏、盖板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改动时,应经项目主管人员同意。

10、所有受力杆件、钢丝绳、起升动力及锚固设施应校核其受力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3.0。钢丝绳安全系数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即缆风绳为3.5;缆索起重机、承重机为3.75,手动起重设备4.5;机动起重设备5~6;作吊索无弯曲6~7;做捆绑吊装8~10(其钢丝绳因磨损,断丝应按标准折减受力强度,直至报废)。

11、所有拖拉绳(缆风绳)需用φ12.5mm以上的钢丝绳,且需设专用地锚。不准栓在电杆、树木或脚手架上。地锚必须根据受力大小按标准埋设,选位适宜。拖拉绳与地面夹角不宜大于45°,如条件有限应适当加深地锚埋设深度以增大垂直方向的压力。

12、起重用钢丝绳可以卡接,卡子方向应一致,间距为5~6倍,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压板应压在受力绳上。绳索(千斤绳)两头搭接长度应不少于15倍,且不得短于300mm.。

13、物时,必须使每根或每个分支钢丝绳均匀受力,钢丝绳与地面水平夹角不得小于45°。

14、索具与重物如有尖锐棱角接触点,须用麻袋、胶皮、木板等补垫,且应按钢丝绳变形角度降低破断拉力(破断拉力计算按规定)。

15、就位或经过移位后的起重设备,在开始吊重之前应慎重地进行试吊,即将重物吊起距地面20~30cm时停车察看钢丝绳、支撑杆件、基础、地锚等设施有无变异和危险症状,如出现变异或危险,应立即将重物放下,并采取加固和其它措施。

16、牵引绳和水平导向滑轮受力时,严禁在其内侧三角区站人或行走。

17、捆扎重物人员、挂钩人员要注意吊钩、钢丝绳是否定好,吊物要捆扎牢靠,吊钩要找准重心,吊物要垂直,不准斜吊或斜拉,物体吊起时,禁止人员站在吊物之上,其下方禁止有人。

18、在使用撬棍施工时,所选择的撬棍,大小要便于操作,一般采用φ25以上的圆钢。撬拨重物时,支点要选用坚固构件,不易滑动,且坚硬、规则的物件,以免打滑,破碎伤人。

19、高处使用撬棍作业时,其临边危险处禁止操作,防止撬棍滑脱,人体重心失控,造成人员坠落;同时在使用时不可随意加长或松手,防止滑倒,掉落伤人,多人同时作业须有统一指挥。

20、使用手拉葫芦作业时,必须按其额定起重范围使用,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使用时,起重量应减半。操作时拉动环链不得过快,拉力要均衡,拉链方向始终应与链轮的切线方向一致。

21、手拉葫芦垂直吊物时,拉动环链的操作人员应站在葫芦的侧下方。拉链人员可依据吊物的轻重设置,最多不超过四人,但在正常吊物中,若突然拉力增大,应先查明原因,不可盲目增加人力。

22、起重前要认真检查吊钩、链条、齿轮是否完好,制动力矩是否有效。如传动齿轮有裂纹,断齿或齿厚磨损达30%以上应报废;链条产生塑性变形或直径磨损10%应报废。制动力矩可采用试吊的方法检验,认定确实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作业。

篇5: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措施要求

(1)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2)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与线路电压绝缘等级相符,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在建工程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KV及以下不得小于6m,35~110kV不得小于8m,200kV不得小于10m,330~500kV不得小于15m。

(4)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50cm。

(10)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遇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12)能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3)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14)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①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②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③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15)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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