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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1.如需要动火作业,要坚持动火审批制度。由要求进行作业部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单,召集焊工、安全、保卫、消防等有关人员到现场,据现场实际情况,议出安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定出作业时间,由参加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动火单上签字,然后交给主管领导审批。

2.将施工区和营业区进行防火分隔,消除动火区域的易燃易爆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确护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3.严禁在夜间动火施工。

4.厨房和正当动用明火的区域;要定期对烟道和排油烟机进行清洗,对积堆的油物及时清除。确保不出现火灾隐患。

5.煤气使用要严格遵守煤气的使用要求;保证随停随关;禁止有忘关阀门和没有完全关闭的可能,以防引起煤气中毒和爆炸的可能。

篇2:消防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开机前,应对消防机控制系统供电。

第二条检查机械周围有无障碍物,开启舷外排烟排出阀及冷却海水排出阀。

第三条检查滑油、冷却淡水量,不足时予以补充。

第四条打开消防海底阀及冷却海底阀、燃油阀。

第五条各部检查确认无误后合闸起车,在1200转/分运转,使柴油机运转10分钟,待各部正常后逐渐增加到2200转/分,打开消防塔的有关阀门,关闭舷外排出阀及放残阀或考克。

第六条炮塔不准在航行中升起及喷射。防止管臂变形及影响船舶稳性。

第七条每周进行一次消防泵及原动机起动运转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排除。

第八条泡沫灭火装置使用完毕后,关闭混合器的海水进口调节阀和泡沫舱的主阀。

第九条消防结束后,降塔打开舷外排出阀,关闭消防炮的有关阀门。

第十条停车时先把转速降至1200rpm,等水温降至40℃左右时再停车,关闭舷外排出阀及冷却水海水排出阀,打开炮塔及管路中的放水阀放掉存水。

篇3:水消防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散粮筒仓系统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应随时检查确认各仪表、水泵、管路、阀门等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条消防水池应保持规定的水量。

第四条消防泵房的室内温度不低于4℃。

第五条保持高压段水表指示压力不低于0.85mpa,低压段水表负压不准超过规定数值。

篇4:消防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启动前应盘车检查有无卡紧现象。

第二条保证正常润滑。

第三条关闭出口阀,打开进口阀。

第四条启动电机,确认电机水泵运转声音正常后,慢慢打开出口阀门。

第五条停泵前,先关闭出口阀门。停车后,关闭进口阀门。冬季要将泵体下部丝堵,打开放水,以免冻裂,并放掉管线里的存水。

第六条水泵轴承温度不超过75℃。

第七条喷淋管上水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

第八条水泵填料室正常漏水不超过10-20滴/分,否则压紧或松填料盖。

第九条试运转后,要在滑动石上涂防锈油,防止锈蚀。

第十条水泵要保持良好,定期试车。

篇5:消防塔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平时应做好消防机、消防泵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条:消防塔每班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试验,检查确认旋转、俯仰及升降机构正常,限位开关动作良好。

第三条:经常检查减速齿轮箱的油量,每月对升降塔外套筒、内套筒及轴承滑动表面。加油,保持良好润滑。

第四条:每月应检查提升钢丝绳的松紧程度及钢丝卷筒的工作情况,必要时加以调整。

第五条:经常检查消防塔供水管路各阀门,阀门处要涂油保护,保持开关灵活。

第六条:经常检查电气部件,操纵控制系统的可靠性,测量电机的绝缘情况,确保电气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第七条:不准使用岸电检查试验消防塔。

第八条:消防炮升起时,航速不准超过6节。

第九条:消防时顶靠码头或大船要轻稳,应避免船身弹撞,防止升降管臂弯曲变形。

第十条:升降塔工作完毕后,要降落至低位(但不应使低位限位器动作),并排除升降塔套筒及消防管路内的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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