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焊工操作时
一、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电焊工焊接时须使用焊妆面罩,清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气焊(割)工应带防护眼镜。
二、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管路上焊接,在距焊接场所5m以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装过易燃介质器焊接时,须用碱水或蒸气彻底清洗指残介质,扣开刀孔或手孔确实无误后,方可旋焊。
三、在焊修乙炔气发生器前,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用明火试爆,确实无误后,方可旋焊。
四、移动式乙炔气发生器附近,严禁接触火源距焊接现场保持10米以上。
五、乙炔气发生器应设防爆及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经常检查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水注,不宜过高或过低,仪表和安全应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六、乙炔气发生器应设防爆及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经常检查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水注,不宜过高或过低,仪表和安全应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七、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禁止用火烤乙炔气发生器上的零件及其附属工具不能用绝铜制作,以防产生铜而引起爆炸。
电气焊
电气焊2、氧气瓶及减压器严禁接触油脂
一、在接装减压器前,应先开起一下氧气瓶阀将瓶口污物染质吹掉,氧气乙炔气瓶高低压表要灵敏可靠。
二、氧乙炔气瓶应妥善搬运存放,避免碰撞和震动不得在阳光下爆晒并应避开热源。
三、减压器装上后,应先开起气瓶,再开起减压器,工作结束后应先关闭气瓶,再关减压器,操作时焊工应在减压器侧面。
四、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放完,应保留0.1-0.2mpa的压力。
五、氧气胶管与乙炔气胶管不得换用或代用,管路连接处严防漏气。
3、焊炬使用中应防止过分受热
一、当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然后再关闭乙炔气阀门。
二、乙炔管破裂着火时,应迅速折起前一段胶管将火熄灭。氧气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禁止用折管办法灭火焰。
三、电焊机必须有可靠接地。
四、电焊把线应有良好绝缘,破皮漏电处应及时修好。
综上所述,本文已为讲解电气焊的安全操作规程,相信大家对电气焊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希望本文能对各位读者有比较大的参考价值。
篇2: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0)
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一、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栅,并备有消防器材。
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头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三、焊钳与把线必须红色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四、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应切断电源。
五、焊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应清除干净,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六、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应有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七、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八、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应连接牢固。
九、更换场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梯登高。
十、消除场地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梯登高。
十一、多台焊机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零接地,并有隔光板。
十二、钍钨机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机时,必须戴手套、口口罩,将粉尘及时排除。
十三、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十四、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
十五、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十六、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
十七、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十九、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二十、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
二十一、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着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二十二、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篇3:电气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制度范例
电气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制度(范本)
1.工操作必须执行消防部门下发的有关通告中的规定,落实文件精神。
2.电汽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焊前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及器材、作业结束用火证交回,严禁非电焊工操作。
3.外包队电汽焊操作人员必须持原籍县以上操作证。经保卫部门批准,经防火安全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
4.作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地点范围作业,要对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垂直作业要进行隔挡和石棉布封严孔洞。高层外檐作业,必要时地面要增设人员看火。
5.焊焊割作业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施工等易燃易爆作业严禁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6.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高空、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7.作业完毕,必须切割电源、汽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
篇4:电气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制度
1.电气焊工操作必须执行消防部门下发的有关通告中的规定,落实文件精神。
2.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焊前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及器材、作业结束用火证交回,严禁非电焊工操作。
3.外包队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原籍县以上操作证。经保卫部门批准,经防火安全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
4.作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地点范围作业,要对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垂直作业要进行隔挡和石棉布封严孔洞。高层外檐作业,必要时地面要增设人员看火。
5.电气焊焊割作业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施工等易燃易爆作业严禁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6.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高空、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7.电气焊作业完毕,必须切割电源、汽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
篇5:电气焊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焊从业人员未经学习和考核,无操作证的,不得进行焊接和焊割作业。
2盛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与器具,未经彻底清洗和分析,不得动焊。
3负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对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墙的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在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或焊割作业。
5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现场周围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或者施行防火保护措施。
6需要焊接输送油料等易燃液体管道时,通常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动焊,没有绝对安全措施不得带液体焊接。
7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且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灭火器材。
8焊接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