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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人员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管理对象

登高作业人员

管理责任人

带班队长

监管部门

作业单位

监管人员

作业单位负责人

工作任务

登高作业

编号

snmh—登高作业人员―01

所需工具

矿灯、梯子、脚手架

所需个人防护

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手套、安全带

1.作业人员进行2m以上的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2.作业人员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带合格、完好,佩带完好后,将安全带吊挂在稳固的物体上,并确认不脱扣;

3.作业人员作业前先检查并确认作业范围内无人,并设置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不得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

5.必须先检查确认梯子稳定、无歪斜、无扭曲变形;踏板防滑。

6.作业人员使用脚手架登高作业时,必须先检查并确认支架分布均匀且间距不大于1.2m,脚手架的跨度不得小于1.2m,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m时要设置栏杆;金属材料制作的脚手架,作业时须将脚手架搭设牢固、可靠,不得有脚手架歪斜、晃动现象;

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对现场进行清理。

1.矿人力资源科(培训)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登高作业安全知识培训;

2.登高作业前班组要组织登高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岗位风险源辨识;

3.带班队长、安监员对登高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检查、佩带安全带、检查梯子、脚手架的完好性,立即制止、批评教育,教育不听者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篇2: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制定灭火预案的工作程序,确保灭火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辖区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的制定。

3.0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制定辖区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

3.2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灭火作战计划图的绘制。

3.3消防管理中心组长负责根据灭火预案的内容具体组织演练。

4.0程序要点

4.1制定原则。

4.1.1适用性原则。制定的灭火预案要符合实际情况。

4.1.2有效性原则。制定出的灭火预案在发生火警、火灾的处置实施时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具有实用性。

4.1.3可操作性原则。制定的灭火预案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实可行。

4.2重点防火部位。

4.2.1大楼公共娱乐场所。

4.2.2会所。

4.2.3超高层建筑。

4.2.4高层建筑。

4.3灭火预案的制定。

4.3.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小区的发展情况,小区火灾特点及火险隐患较大的部位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并进行标识,在每年12月10日前制定完毕小区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或进行修订),并报公司审批。

4.3.2灭火预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消防管理中心器材准备情况;

b)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时间;

c)有具体的演练经费预算;

d)有灭火预案演练的责任人;

e)须经公安消防队审核通过和备案。

4.4基本情况。

4.4.1周围情况(某小区):

a)公共娱乐场所的两侧均设有走火安全疏散楼梯,毗邻单位均设有防火分区或防火分隔物,会所有较好的逃生和自救环境,可直接选择高空滑绳自救和高空缓降器救人;

b)高层建筑的两侧设有疏散走火楼梯,毗邻建筑较远,楼层各单位间设有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物,楼顶设有防排烟系统进行排烟和抽风。因楼层较高,给逃生和自救带来困难,必要时可以沿下水管道下滑进行自救和逃生。

4.4.2水源情况:

a)大酒店一楼水泵房和楼顶设有生活用水水池,可转化为消防用水,东西两侧每层楼均设有四个消防接合器,距大楼10米处的地面消防栓可直接向大楼供水;

b)会所每层楼通道均设有两个室内消防栓,首层前面有游泳池可直接转为消防水池,有3个消防接合器及1个地面消防栓向大楼供水;

c)大酒店、会所的内部装修材料是防火阻燃的建筑材料,部分仍属于燃烧材料,耐火极限为二级,其中如卡拉ok间,装修空间小、顶棚低,大部分属可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燃烧速度很快。

4.4.3物资性质:

a)大酒店、会所大楼内均存有不同性质的物资,大部分属易燃或可燃物资,燃烧速度快,着火点低;

b)高层住宅区,只存放一些家庭日常用品,物质单一、量少。一般不易着火。

4.4.4单位消防组织与装备:

a)消防组织及相关部门职责:

——以消防管理中心为主的战斗队组织指挥火警、火灾的扑救,各消防员均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

——成立以保安部为主的义务消防队负责疏散抢救被困人员,转移贵重物资、技术资料,交通管制和安全警戒;

——机电维修部主管指导电工开启相关自动灭火设备,保证消防供水和应急照明;

——重点防火部位营业部门的负责人指导员工转移物资,协助疏散顾客。

b)消防装备:

——消防管理中心可铺设水袋供水;

——重点防火部位安装有自动灭火系统,能施放药剂自动灭火;

——自备手提式、推车式“1211'’灭火器,能扑灭小型和初期火灾。

4.4.5火灾危险性及火势发展特点:

a)在大酒店,会所营业区厨房内都存放有液化气瓶,大酒店仓库有很多可燃物资,一旦着火,火势猛烈,会引起爆炸危险及人员伤亡。一般在5分钟内难以控制的火势会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b)高层建筑的电梯井和各种管网井底直通楼顶,发生火灾时,火势迅速向上蔓延,燃烧速度快,加上高层建筑楼层较高,供水压力不足,给扑救带来很多困难。

4.4.6灭火措施:

a)在公共娱乐场所装有防火门及防火卷帘,应急处理时先关闭防火卷帘,把火势控制在着火区域;

b)正确运用灭火方法(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抑制法),灵活掌握战术方法(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分片消灭等);

c)正确选择铺设水带线路和架设消防梯,水枪手选择着火源较近处猛烈射水;

d)正确运用灭火器从不同方位施放药剂,主攻着火源和燃烧猛烈处。

4.4.7注意事项:

a)防构筑物倒塌伤及人员;

b)防死火复燃,火灾扑灭后应反复检查,彻底消除火种,必要时可留人看守;

b)防人员中毒窒息,灭火和疏散时应戴好防毒面具,以免烟雾和有毒燃烧产物过量而引起窒息;

c)防爆炸,有爆炸迹象应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4.4.8灭火作战计划图(平面图)。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绘制重点防火部位灭火作战计划平面图,贴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或存档备案。

4.4.9审批意见:

a)重点防火单位签署意见。由重点防火部位所在单位的负责人签署意见;

b)公司总经理审批意见;

c)送公安消防队备案签署审批意见。

4.5应用。

4.5.1制定的灭火预案要在消防演习中体现,按照具体制定的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的内容,定期组织演练。

4.5.2在消防培训中要体现出灭火预案的内容,由消防管理中心组长定期组织训练。

4.5.3在发生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时,能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预案展开灭火战斗。

4.6修订。根据灭火预案在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和应急处理中的实际应用情况,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演练效果组织讨论,对原制定的灭火预案中无法具体操作的部分进行修改。

4.7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灭火预案的相关记录,归档管理,长期保存。

5.0记录

5.1《灭火作战方案》。

5.2《灭火预案》。

6.0相关支持文件

6.1《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6.3《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3:攀登作业安全防护规程

攀登作业的安全防护

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750px为宜s,不得有缺档。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1250px,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0、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见附录四附图4.1。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11、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形式参见规范。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1/20,并应控制在250px以内。

12、钢屋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1000px,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2)、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篇4:洞口作业安全防护有关规定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有关规定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625px但大于62.5px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1250px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3)、边长为50~3750px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500px。4)、边长在3750px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375px,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2000px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3、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规范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符合规范的规定。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符合规范的规定。

篇5:化工罐内作业安全技术操纵规程

化工罐内作业安全技术操纵规程

(1)可靠隔离进进罐内作业的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尽不答应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进检验的罐内。

(2)切断电源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进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验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验,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空气置换凡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人罐前必须用空气置换惰性气体,并对罐内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罐内动火作业除了罐内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动火规定外,氢含量应在18%~21%的范围。若罐内介质有毒,还应丈量罐内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

(4)罐外监护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作罐外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罐内全部操纵职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纵职员;监护人除了向罐内作业职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罐内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职员,想法将罐内受害职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罐外的急救工作;假如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进罐内;凡进进罐内抢救的职员,必须根据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及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决不答应不采取任何个人防护而冒险人罐救人。

(5)用电安全罐内作业照明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使安全电压在干燥的罐内不大于36V,在湿润环境或密闭性好的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V;若有可燃性物质存在时,还应符合防爆要求。悬吊引灯时不能使导线承受张力,必须用附属的吊具来悬吊;引灯的防护装置和电动工具的机架等金属部分应该用三芯软线或导线预先可靠接地。

(6)个人防护罐内作业前应使罐内及其四周环境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戴防毒面具人罐作业,这时防毒面具务必事先作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并规定在罐内停留时间,严密监护,轮换作业;罐内空气中含氧量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均符合安全规定时才能进行作业,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罐内作业职员必须穿着好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衣袖、裤子不得卷起,作业职员的皮肤不要露在外面;不得穿着沾附着油脂的工作服;有可能落下工具、材料及其他物体或漏滴液体的场合,要戴安全帽;有可能接触酸、碱、苯酚之类腐蚀性液体的场合,应戴防护眼镜、面罩、毛巾等保护整个面部和颈部;罐内作业一般穿中筒或高筒橡皮靴,为了防止脚部伤害,也可以穿翻毛牛皮靴等工作鞋。

(7)急救措施根据罐的容积和外形、作业危险性大小和介质性质,作业前做好相应的急救预备工作。对直径较小,通道狭窄,一旦发生事故进进罐内抢救困难的作业,下罐前作业职员就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以备有腰带(胸带)及肩带,用肩胛骨中心的铁环吊起来的构造为好,以便把罐内受害者以站立的姿势拉上来。操纵职员在罐内作业时,监护人应握住安全带的一端,随时预备好把操纵职员拉上来。罐外至少预备好一组急救防护用具、如隔离式面具、苏生器等,以便在缺氧或有毒的环境中使用。罐内从事清扫作业,有可能接触酸、碱等物质时,罐外预先预备好大量的净水,以供急救用。

(8)升降机具罐内作业用升降机具必须安全可靠。使用的吊车或卷扬机应严格检查,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并指定有经验的职员负责操纵;在罐内使用梯子时,最好将其上端固定在罐壁上,下端应有防滑措施,根据情况也可采用吊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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