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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餐饮业管理办法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1】

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

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条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第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第七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第八条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者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标价,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第十三条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第十四条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餐饮经营者应当在促销活动开始前做好原材料储备及服务准备工作,依照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促销活动期间,餐饮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提供相关商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人员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

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结果应当通知投诉者。

第十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或委托相关机构建立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餐饮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与餐饮经营相关的信用信息。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并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餐饮行业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业行业统计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设立、公布投诉电话。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

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处理过程中,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第二十一条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十二条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权力、徇私作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

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

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条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第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第七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第八条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者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标价,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第十三条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第十四条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餐饮经营者应当在促销活动开始前做好原材料储备及服务准备工作,依照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促销活动期间,餐饮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提供相关商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人员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

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结果应当通知投诉者。

第十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或委托相关机构建立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餐饮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与餐饮经营相关的信用信息。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并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餐饮行业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业行业统计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设立、公布投诉电话。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

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处理过程中,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第二十一条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十二条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权力、徇私作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

关于贯彻执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意见【3】

各设区市商务局,定州市、辛集市商务局: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颁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现转发全省贯彻落实。

同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紧制定实施意见

餐饮业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对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拉动相关产业、提升城乡服务功能、改善就业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力争年底前完成,确保国家行业指令的贯彻落实。

二、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好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实施本《办法》的意义和规范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办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三、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依法依规文明执法

要在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前期保障工作,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并与有关执法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依规文明执法。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餐饮业市场秩序

要重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对政府和企业的双向服务的功能。

引导行业协会在宣传政策法规、推广行业标准、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和促进作用。

河北省商务厅

20**年10月20日

篇2:餐饮业财务制度

成本的控制是该行业的主要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要为成本控制建立复杂的会计系统。其实,经营上的控制比会计记录更能有效地消除由于过高的原料价格、不恰当的配料所带来的浪费。通常的情况是,这种浪费比未完全销售所导致的浪费更为严重。

各环节的会计记录最好由办公人员来完成。尽管出纳及办公人员并不要求是全职的,但兼职的出纳及兼职的记帐员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会计上的各种问题,餐厅的经理最好能向专业的会计师请教。

会计制度总述

一、功能组织

由于餐厅的大小及经营方法不同,所以为该行业设计一个统一的功能图是不可能的。例如,在采购原料方面,有的是经理亲自去采购,有的是主厨或专业的采购人员去采购。有些经理几乎不从事食品方面的管理而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对顾客的接待及酒吧服务上。

尽管通常有厨房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的区别,在小规模的餐厅中通常不区别两者的功能;相反,具有酒类服务、熟食零售及其他类别的服务的餐厅中,通常要把这些服务的功能单独区别开来。

只有当某项经营活动大到有必要分析各种职能的服务功能时,才有必要建立一个功能组织图。此时,各种功能的建立是基于招聘到各种能胜任各种职位的人员的基础上的。通常的情况是,在一个不断发展的餐厅中,当"瓶颈"突破时或缺少某一服务人员会导致整个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时,才有必要确定一个详细的功能组织图。

二、各类人员及其职责

1.食品核对员

对烹任后食品的控制是防止由于少收帐或错收帐所导致的收入损失的重要一环。良好的管理意味着使用简单的方法逐个核对系统终端给客户的菜看是否是顾客所要求的。尽管完善这一环节会导致为顾客提供服务的时间的滞后,但这一环节有利于完善会计记录,因而是必不可少的。

食品核对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判断能力。当侍者与食品核对员负责最后现金的收取时,就会存在欺诈的可能性,因此,应仔细挑选食品核对员。由于这一环节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故良好的判断力是必不可少的。

每日经营结束后,食品核对员的记录应作为总收入帐户的控制而记录在帐簿中,并且与侍者的发票进行核对。

2.主厨

一流的烹任有赖于厨师的手艺。厨师的工作通常包括提供菜单、实际的烹饪以及由于食品的标准及繁忙时间所致的总的监督。主厨除了应根据天气、季节、不同事件而提供有关的菜单外,也应该知道成本及竞争性的售价。

3.酒吧服务员

如果允许酒吧服务员购买酒料饮料,他应该为过多的存货及销售不畅的品牌负责,也应为顾客喜欢的品牌的缺乏负责。

三、会计系统的原则

1.收入

收入一般分为三类:食物、饮料、其他杂项。最后一项可能包括香烟、糖果、寄售等。如果其他杂项这一类中的任何一项的金额变得越来越大,在帐簿中应为其设置单独的一栏。

2.直接费用

服务是一项直接费用并且应包括在各项与之有关的项目中。为了避免过于复杂的会计系统,该行业已形成一种共识,即把服务员的工资作为该项计算的要素。这一项通常是销售的30%,但也有可能在25%-35%之间波动。

3.间接费用

许多权威机构把间接费用分为三类:食品准备、食品服务、其他项目。这种划分的目的在于为各餐厅之间的比较提供一个统一的标准口径。然而,这种划分会导致把重点放在各种分类与销售预计的百分比关系上。过分把重点放在这里是不恰当的。实际上,各种费用的控制应与顾客的满意程度相联系。更进一步说,间接费用用销售百分比来表示的话,有些项目会显得过小而没有必要对其进行单独的控制。把各种项目组合在一起还有助于消除对它们进行更深层次分析的倾向。

为了保持平均利润,应仔细审查各项间接费用并确定其是否越过管理上的标准。管理人员必须考虑某一项服务的改进是否有助于利润的提高。消除没有必要的服务的改进会把某些费用降至适当的水平,同时也不至于失去顾客。管理上的这种考虑同时所带来的结果是加强了顾客所期望的服务,同时消除了那些无助于利润提高的服务。

四、建议使用现金制

由于餐饮业的服务相对简单,其帐簿及各种记录应建立在现金收支的基础上。尽管有些客户会拖欠,餐厅在支付原料上也会有拖欠,然而,一本记录恰当的现金簿、独立的工资记录、一本日记帐就足够了。应收帐款及应付帐款可以通过其他的控制帐户进行处理。日记帐把日常经营活动记录下来并且最终体现在收益表及资产负债表上。

数据处理程序

一、销售收入的核算

如果销售收入是根据食品、饮料、其他杂项进行分类,则各类应使用不同的发票,或者是在告知记帐员时应明确销售的类别。

每日的现金收入在现金日记簿中记录,该记录应与出纳所报的现金总数相核对。

二、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要在现金收入簿中的应收栏中进行记录,并且加总记入每日的销售收人中。每月底,将该栏总记转入应收帐款。当应收帐款收回时,现金收入记入现金日记簿并且在其他杂项栏中进行记录。实际的销售发票应留存起来作为未收帐的控制工具。由于把应收帐记入销售栏中会增加销售记录的准确性,对坏帐所导致的损失也应用适当的分录予以反映。

三、采购及支付程序

采购通常有两种形式:支付现金后收取货物;建立一个采购部门处理订单。在后一种情况下,供货商开具发票并在某一特定日期要求兑现。零星的采购及其他杂项费用一并用备用金支付。

在采购及支付程序中应将各种职能区别开来,这样能使现金的挪用降至最低的程度。这种基本的规则在小型商业组织中经常被忽略。购货人不能是收货人,负责现金支付的人不应是购货或收货人。

只要有可能的话,农产品的供货商应每月支付一次。这种方法有助于确定每月的采购量,也有利于每月采购价格的确定。对那些无法接受一个月结算一次的供货商来说,货款的支付可降至每个星期一次。

篇3:餐饮业财务报表

餐饮业财务报表1

序号科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毛利率%量化同比上月同比备注

1一、主营业务收入

21、菜品类

3——主菜品

4——荤菜

5——素菜

6——锅底收入

7——蘸水

8——小吃收入

92、酒水类

10——白酒

11——啤酒

12——红酒

13—鲜榨收入

14——饮料

15——香烟

163、茶楼

174、其他类

18——餐巾纸

19——消毒筷

20合计

21折扣

22赠送

23代金卷

24抹零

25优惠合计

26总合计

说明:

费用明细表2昆都店昆都店

序号科目金额序号科目金额

1二、日常费用支出26固定资产投入

2房租2194027税金

3工资28清洁费(不动)108

4奖金、福利29

5水费30

6电费31

7液化气32

8柴油33

9煤球34

10员工寝室65035

11员工餐36

12广告宣传费37

13办公费38

14维修费39

15低值易耗40

16电话费41

17运输/停车/车费42

18招待费43

19洗涤费44

20培训费45

21促销费46

22汽油费47

23考察费48

24差旅费49

25合计50餐饮业成本一般采用倒挤成本的方法核算。2、购买蔬菜、调料等制作间的用品,根据票据及验收单入账

借:原材料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3、根据制作间领料出库单入账

借:营业成本

贷:原材料4、月底将制作间剩余材料盘点,根据盘点表入账

借:营业成本(红字)

贷:原材料(红字)5、结转成本(营业成本本月实际发生数-月末盘点数)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成本6、下月初,将上月盘点表剩余材料记入下月帐中(上月盘点红字金额数)。

借:营业成本

贷:原材料

篇4:酒店餐饮业存货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管理--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取“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酒店申购单》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酒店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酒店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酒店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4、对需特别制作(指经营物品上需加注酒店管理公司或酒店的标识)的各种经营性材料及物品(如一次性餐具、纸巾、客房洗具、拖鞋、茶具等),原则上应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相对固定的制作供应商,签订定期的供货合同(除非因产品质量、结算价格及其他合作方面的原因需更换)及价格协议(按时间段);每月末,各物料使用部门(指客房部、餐饮部和休闲娱乐部)根据酒店预计需要量拟定需求计划,填制《***酒店申请单》(一式四联,申购部门留存一联,其他三联经审批后一联交采购部、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篇5:餐饮业工作业务流程

一、餐饮业

(一)、餐饮业主要业务流程

餐饮业是从事饮食品的加工烹制,为客人提供就餐场所和设备,供客人食用,并为客人提供服务性劳动的企业。

(二)、标准会计核算

1、直接消耗餐料购入

(1)标准分录:

摘要:付(应付)**餐料款

借:5401主营业务成本

贷:1001现金、1002银行存款(或:2121应付账款)

(2)标准附件:采购发票(附清单)、银行付款单据

(3)标准附件审核流程:

采购发票由采购人员、后厨大厨、部门经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2、需要入库餐料购入

(1)标准分录:

摘要:付(应付)**餐料款

借:1211—餐料库

贷:1002银行存款(或:2121应付账款)

(2)标准附件:采购发票(附清单)、餐料入库单、银行付款单据

(3)标准附件审核流程:

采购发票由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部门经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餐料入库单由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部门经理签字。

3、后厨领用餐料(月末汇总做)

(1)标准分录:

摘要:餐料库调厨房餐料转账

借:5401主营业务成本

贷:1211—餐料库

(2)标准附件:调拨单,餐料盘点表

(3)标准附件审核流程:

调拨单由仓库保管员和后厨大厨签字。

餐料盘点表由保管员和部门经理签字。餐料盘点表中减少数与调拨单汇总数一致。

4、月末将已经入库未付款餐料入账

(1)标准分录:

摘要:已入库未付款餐料列帐

借:1211—餐料库

贷:2121应付账款

(2)标准附件:餐料入库单

(3)标准附件审核流程:

入库单由采购员、保管员和部门经理签字。

5、购入酒水等直接可销售的商品

酒水采用售价法核算,按售价进酒水库,售价与成本的差进餐饮料差。

(1)标准分录:

摘要:付(应付)**酒水等款

借:1211—酒水库

贷:1002银行存款(或:2121应付账款)

1211—餐饮料差

(2)标准附件:采购发票(附清单)、酒水等入库单、银行付款单据

(3)标准附件审核流程:

采购发票由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部门经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酒水等入库单由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部门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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