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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

为克服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创造一种生动活泼的环境,使每个专业技术人员能在与本人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素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公司设职称领导小组,作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领导机构,负责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分厂设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小组,负责分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向公司职称领导小组的推荐工作;制订分厂专业技术人员的设置,评聘方案并提交职称领导小组;以及对分厂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届期满的考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适用于公司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聘任职务限于已取得某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且在相应或相近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或考试程序

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申报,经部门领导批准,报相应级别的人事部门核定其任职条件,确认后,推荐到职称领导小组审查,最后报地方人事局,参加其相应系列的评审或考试。

四、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敬业爱岗,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支持公司各项改革。

(二)学历条件

“员级”和“助师级”职务: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中级”职务: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高级”职务: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员级”职务: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助师级”职务: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工作三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中级”职务:大专、大学毕业担任“助师级”职务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副高”职务: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四)能力、业绩条件

“员级”职务: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

“助师级”职务: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中级”职务: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结合实际制定研究技术计划,规划,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成绩,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

“高级”职务: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的复杂问题,成绩显著,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工作和业务学习。

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

财会、经济、统计、审计专业的资格取得,需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学历、工作年限的要求,方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

六、职称外语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凡要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必须通过一门外语的考试,因特殊情况采取“先评候补”取得资格者,在聘期内必须通过外语考试,否则不再续聘。

七、职称计算机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必须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考试费用的规定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其评审、答辩、考试等各项费用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九、考核及聘用办法

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实行两年一聘用,一年一次年度考核,两年一次任届期满考核。

(一)考核原则:强调政治与业务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开性原则。

(二)考核范围: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任命到相应岗位后的工作优劣,贡献大小。

(四)考核内容: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即考核政治思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专业技术任务的数量、质量,实绩,效益,补充新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五)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政治思想好20分;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25分,完成专业技术任务45分,通过各种途径补充专业技术知识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总结,被指导人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评价,考核评语。

(七)考核结论:95分以上为优秀,80—94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终身制,凡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将对其实行低聘或解聘,没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九、待遇:聘期内按公司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由公司职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技术人员管理办法【2】

一、基本行为规范:

1、忠于职守、服从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或者敷衍塞责。

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级提高工作效率,业务技能上应力求精益求精。

3、工作时间内谢绝会客;如确有必要,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4、在办公场所内不得吸烟、乱扔纸屑;保持环境美观整洁。技术部管理制度。

5、同事之间应相互尊重和友好合作,不得有吵闹、聊天、搬弄事非等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6、办公时间不得利用公司电话、电脑等办公设施办私事。

二、电脑使用和管理:

1、电脑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软硬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3、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4、公司鼓励员工探索、开发网络资源,为领导正确决策和提高管理水平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非技术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技术部。技术部管理制度。

三、电脑维护管理:

1、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

2、对电脑维修维护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而遗失。

3、如电脑软硬件需要更换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总经理批准。

4、如发生涉及电脑软硬件重大损失事故,公司应将其作专案处理。

5、凡外请技术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技术部应派员陪同并予以协助。

6、若因员工操作不当而额外增加的电脑维护费用和造成的其他损失,公司将酌情责令其赔偿。

四、网络维护管理:

1、网络管理员负有安全管理和规范操作的义务。若因违反操作而引发的事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2、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需寻求技术帮助时,技术部人员一律不得拒绝。

3、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了解、检查网络运行情况并作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对各类网络记录不得擅自删除。

4、网络管理员应当依据公司制定的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对上传信息严格审查,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公司秘密的信息在网络上传输。

5、公司为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对网站的更新及资料上传下载实行专人负责。如有违反本规定者,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并结合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机房管理:

1、如有工作原因确需进入机房,原则应有他人陪同,并在上作好详细记录。

2、未经许可严禁他人员进入机房;如需进入,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由技术部门的人员陪同,且作好记录。

3、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各自的系统口令保密,禁止越权操作;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的信息处理系统加设系统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

4、涉及密码的文件须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公布。

5、对机房的维护管理应建立详细的档案登记,对登记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删除、丢失、泄露。

6、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己的文件、账号,由系统管理员修改有关的口令。

7、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除名等处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8、爱护机房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下班前清整机房、保养设备;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整齐,东西放置要规范合理。

9、机房的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和配制。

技术人员管理办法【3】

1、总则

工程技术管理,是对公司及项目中各技术活动和技术作业的各种因素、资源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的总称,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目标的有力保障措施。

技术管理的方针:科学、严谨、创新、精益求精。

2、适用范围

本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未经同意,严禁对外传阅。

3、术语定义

3、1工程技术:指公司参与施工的公路工程和商品混凝土供应的相关项目和业务的技术业务。

3、2施工组织设计:以施工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以指导建设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综合性文件。

3、3施工方案:以单位工程或其中的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以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并重点考虑施工方法、资源配置、质量及安全文明控制的具体文件。

3、4作业指导书:是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项目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成熟的施工经验和行业通用的施工工艺编写,是阐明施工活动或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法的技术性文件资料。

3、5技术交底书:是在工程施工之前,向承包商或专业工程师或施工作业技术人员明确设计意图、施工内容、工序要求、工艺方法、资源配置、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的技术性资料。

3、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条件,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布置施工道路、水电管网、机械停放、料库料场、拌合预制、工地实验等生产设施和项目办公、生活设施。

3、7工程质量目标: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明确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预期达到的水平。

3、8项目回访保修:承包人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对工程使用状况和质量问题向用户访问了解,并按照有关规定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在保修期内对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过程。

3、9项目管理:在项目持续过程中对项目的各方面进行策划、组织、监测和控制,并把项目管理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应用于项目活动中,以达到项目目标的全部活动。

3、10竣工: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建筑、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工程竣工后应由业主确认并签发竣工证书。

3、11施工测量:工程开工前及施工中,根据设计图在现场恢复道路中线、定出构造物位置等测量放样的作业。

3、12缺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4、技术管理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我公司目前主要经营范围,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就是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一部分是工程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

4、1公司技术管理主要工作有:

4、1、1贯彻、执行、传达国家关于公路建设行业的强制性法律、法规。

4、1、2掌握本行业和相关行业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

4、1、3掌握国家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颁布,并在公司内部传达和执行。

4、1、4制定公司内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4、1、5对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4、1、6对公司内所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进行合理的调配、标定、鉴定、维修、贮藏和跟踪服务。

4、1、7对公司已竣工项目的竣工资料、施工图纸等技术性文件资料进行规范管理。

4、1、8建立工程技术部门技术规范使用、仪器使用、施工组织设计、竣工资料等各种台帐和记录。

4、1、9收集、整理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1、10指导编写、收集整理、组织评比各项目工程的和技术性论文。

4、1、11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职称评定、职称晋升等工作。

4、1、12根据公司领导安排,配合人事部门对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考核和评比。

4、2项目部技术管理主要工作内容有:

4、2、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2、2审查设计文件和进行施工现场勘察。

4、2、3编制,并组织和保证项目技术工作人员有效实施和执行。

4、2、4编写分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

4、2、5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积极地指导、检查、评比、验收。

4、2、6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查、检验记录和其他质量记录。

4、2、7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负责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和工程保修期间技术服务工作。

4、2、8配合合同管理、物资设备、质量、试验等部门,积极完成自己在协作过程应分担的工作任务。

4、2、9配合公司做好项目内部岗位技术培训计划。

5、技术岗位设置及其职责

5、1技术岗位设置

根据公司目前涉及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质量体系管理要求,对技术管理机构分两层设置。公司层次:设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如需)、工程管理部、中心实验室;工程项目部层次:设置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如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工地试验室。

5、2技术岗位职责

5、2、1公司技术岗位职责[1]。5、2、1、1各项目工程技术监督管理。

5、2、1、2各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5、2、1、3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管理。

5、2、1、4公司测量仪器管理。

5、2、1、5竣工资料、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

5、2、1、6负责项目工程技术总结、论文的收集与管理。

5、2、2项目工程技术职责

5、2、2、1审查设计文件和进行施工现场勘察。

5、2、2、2编制,编写分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

5、2、2、3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积极地指导、检查、评比、验收。

5、2、2、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进行积极、及时、科学、有效的分析、论证、总结和解决。

5、2、2、5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查、检验记录和其他质量记录。

5、2、2、6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负责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和工程保修期间技术服务工作。

5、2、2、7做好内部技术人员的岗前岗位培训和学习。

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本管理制度主要针对的是项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施工项目进行施工准备和正常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对拟建工程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等方面所做的全面合理的安排,是指导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性文件,目的是使施工过程能充分做到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均衡性和协调性,并实现施工生产活动的最佳经济效果。

施工组织设计是由项目经理组织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编写,具体要求是:

6、1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任务

6、1、1根据业主对施工项目的各项要求,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方案;

6、1、2确定合理、可行的施工进度,拟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

6、1、3采用最佳的劳动组织,计算确定施工中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需要量;

6、1、4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以确保全面高效的完成施工项目。

6、2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6、2、1是各项施工准备的依据;

6、2、2可体现基本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可进一步验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6、2、3由于它制定了拟建工程所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和资源需要量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是指导开展紧凑、有秩序施工活动的技术依据。

6、2、4直接为物资供应、机具搭配、技术和劳务人员的合理组织提供依据。

6、2、5提高工程施工过程的预见性,减少盲目性。

6、2、6是公司统筹安排施工生产要素的投入与施工产品产出过程的关键和依据。

6、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6、3、1基本内容

6、3、1、1编制依据

6、3、1、2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主要有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总包、主要分包、施工条件(水、电、道路、场地材料等情况)和周边环境、主要工程的内容和数量,以及主要技术标准和气候、水文和地质状况。各专业工程设计概况、分析工程施工中的关键问题。

6、3、1、3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工作主要分为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

技术准备包括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试验工作计划、员工岗前培训、技术交底准备、其他文件的准备。

生产准备包括现场道路、水、电来源及接入方案,场地平整布置及周围建筑物(构造物)及地下管线的调查情况,机械设备的来源,各种临时设施的布置,劳动力的来源及有关证件的办理,选定分包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等。

6、3、1、4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就是以图表形式列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详细阐述项目各职能部门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以达到分工明细、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清晰、协作配合默契的目的。

6、3、1、5施工部署

主要确定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环保目标,制定工程总体施工方案(施工区段成阶段划分、施工流程,大型机械设备及精密测量装置的配备,拟投入的各工种劳动力的数量、计划分包项目名称及具体进场与出场时间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6、3、1、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与管理

结合工程实际,本着少占耕地、方便使用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加以说明,画出各阶段现场平面布置图,并阐述施工现场平面管理措施。

6、3、1、7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出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并阐述具体的保障各级进度计划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相应的奖罚条例。

6、3、1、8资源需求计划

用表格形式列出主要资源需求计划,如:劳动力需求计划、主要材料和编制计划、机械设备、大型工具、器具需求计划、生产工艺设备需求计划、施工设施需求计划。

6、3、1、9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6、3、1、10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6、3、1、1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6、3、1、12雨期、冬季、台风、暑假、高温、夜间高原地区等施工保证措施。

6、3、2施工方法

6、3、2、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①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②当公司有施工工艺标准时,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可引用施工工艺标准中相应内容,对施工工艺中没有的内容,应详细编写,重点突出。③当公司无施工工艺标准时,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项目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编写。

6、3、2、2工程重点、难点、关键的施工方法及措施项目应结合项目技术能力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先列出重点、难点、关键部位工序,然后详细介绍施工方法及保证措施。

6、3、3附加内容

6、3、3、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名称、须详细阐述其推广程序、应用部位、施工方法、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使用成果的总结签定。必要时对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预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之用完成后,要对其理论及时事后总结,对其成果进行组织鉴定。

6、3、3、2成本控制措施

控制成本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优选材料、设备质量和价格、优化工期成本,减少赶工费,跟踪监控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差额;分析产生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全面履行合同;减少业主索赔机会;加大施工索赔力度;健全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组织机构,落实控制者责任。

6、3、3、3施工风险防范

列举并评估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细述防范对策和管理措施。

6、3、3、4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概述分包项目名称和内容,总包与分包单位的主要协调配合措施,总包对各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措施及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保的要求。

6、3、3、5工程创优计划及保证措施

明确创优目标及过程线路图(目标分解表),细述所采取的技术、组织及经济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报监理、业主审批后报工程技术部备案。

工程技术交底是在工程施工之前,向专业工程师或现场施工负责人明确施工内容、方法、标准的技术作业资料。

7、1分类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情况,施工技术交底分两个作业层次

一个是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项目上的专业工程师和其他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另一个就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的技术交底。

7、2技术交底内容

技术交底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7、2、1交底的项目名称、计划开工和完工日期

7、2、2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质量要求、标准及质量检验的程序

7、2、3施工技术方案和控制要点

7、2、4施工工艺操作流程

7、2、5施工需要的材料数量及规格

7、2、6施工需要的设备配置及作业要求

7、2、7施工需要的各类人员的配置

7、2、8安全要求

8、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是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项目技术交标准、相关规范规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施工经验以及成熟实用的施工工艺所编写的,主要阐明施工过程中或施工活动的具体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艺要求和施工方法。以用于规范工程技术人员的活动行为和明确工序质量标准,对指导施工和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作业指导书的编写是由经理部和各部室完成,首先由项目总工程师或部室负责人根据本项目或部室的实际情况对编写作业指导书工序或工种进行分类、整理,然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写。

编写的内容应有:

8、1编写依据

8、2作业对象和适用范围

8、3人员、机械、材料的配备

8、4作业程序

8、5作业方法

8、6作业控制要求和措施

8、7质量检验标准和质量记录要求

8、8安全注意事项

9、试验作业

工程试验作业是切实保障工程质量的一道关键环节和重要工作。

9、1原材料的试验和检验

9、1、1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控制工程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

项目采购部门应填写交项目试验室,由试验室主任指派试验人员配合材料采购人员到货源处取样,进行性能试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与供应方签订供应合同)。

9、1、2试验室对进场的主要原材料按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的批量和项目进行检测试验。

9、1、3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单的材料和型号与图纸要求不相符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9、1、4进场的材料要做到材质证明随材料走,材质证明要与代表的材料相符,做好材料的标识、标志、储存和保护。

9、2构(配)件进场质量检验

9、2、1对于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安装前应检验出厂合格证,内容包括:构件型号、规格数量、出厂强度、出厂日期。

检验后加盖检验合格章,安装后,在合格证纸上注明使用部位。

9、2、2对有缺陷的构件处理:如果认为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使用,一定要在合格证上注明鉴定处理意见和使用部位。

9、3试验管理制度

9、3、1项目经理部建立工地试验室,配备足够的具有公路工程试验资格的试验人员,并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工程内容的不同,在各工区设立实验点(站)

9、3、2试验室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试验检验工作,业务上受公司中心试验室的指导,同时还要受业主、质量监督站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

9、3、3试验室应建立以下各项规章制度9、3、3、1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9、3、3、2试验文件、技术规范、试验规程管理制度

9、3、3、3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的填写与检查制度

9、3、3、4试验室安全制度

9、3、3、5试验质量保证制度

9、3、3、6试验委托制度

9、3、3、7标养室管理制度

9、3、3、8试验台帐制度

9、3、3、9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9、3、4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验

9、3、4、1试验室在工序施工之前,应完成工序质量控制所必须的各项基础试验,并提出控制参数和数据。

9、3、4、2根据进度计划安排,试验人员在工序进行前做好各种配合比的设计与验证工作。

9、3、4、3没有设立试验站(点)的工区,业务上受项目试验室的绝对领导,项目试验室对试验站(点)的工作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9、3、4、4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室应按合同、规范或业主的要求,分清与试验室试验检验的项目,并按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9、3、4、5试验室对压实度检测、混凝土试件制作、测定混凝土稠度、测定沥青混合料湿度等频率较高的检测项目,试验站(点)试验人员按规定的取样地点、时间进行检测试验,试验管理人员进行20%频率的抽检。

9、3、4、6每道工序完工后,项目试验室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填写检验试验结果的记录、报告、台帐。

9、3、4、7工序检验和试验结果不符要求时,应将信息及时传递相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按规定重新检验,直至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9、3、4、8在交工验收前,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试验室人员参加,依据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按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检验。

9、3、5试验、检测记录管理

9、3、5、1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要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字及试验日期,并加盖试验专用公章。

9、3、5、2工程试验检测记录应使用签字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没有填写的地方应划“—”。

9、3、5、3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如须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并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同时加盖更改人印章或签字。

9、3、5、4试验资料应专人负责整理记录管理工作,规定文件资料借阅、查找制度;对外发出的报告及上报的资料应建立总登记记录和总台帐。

9、3、5、5试验室所有的质量记录,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向业主提供足够份数,其余的质量记录由试验室装订成册上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9、3、5、6完工后,试验室应将所有的试验记录、报告以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评定结果等资料,按交工验收要求整理成册,以准备交工验收。

10、测量工作

10、1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同时必须做到:

10、1、1在测量工作的各个程序中实行双检制,其中:

10、1、1、1测量队应该对有关设计文件和监理签认的控制网点测量资料,由2人组独立进行,核对的结果应作记录并进行签认,成果须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复核签认,总工程师审核后方可使用。

10、1、1、2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在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10、1、1、3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测量队长、测量组长对各自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

10、1、2各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组应自检复核和签认;对分工衔接上的测量工作,测量队或测量组要进行互检复核和签认。

10、1、3项目测量队组织对控制网点和测量组设置的施工用桩及重大工程的放样进行复核测量,经项目技术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检查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10、2项目经理部总工和技术部门负责人要对测量队、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完善检查记录;测量队对测量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完善检查记录。

10、3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具体包括:

10、3、1项目交接桩资料,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测量控制网点,放样数据变更文件。

10、3、2项目及各工点、各工序测量原始记录,观测方案布置图、放样数据计算书。

10、3、3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

10、3、4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文件。

10、4控制测量、每项单位工程施工测量必须分别使用单项测量记录本。测量记录统一使用水平仪簿和经纬仪簿及全站仪簿。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

记录中不准连环更改,不合格时应重测。手簿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观测日期、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气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和觇标类型及编号,并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凡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毁。

10、5内业计算前应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起算数据;计算书要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采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计算时,应使用正版软件。

10、6测量队、组应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分项整理立卷;因人事变动所涉及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应由测量队、组长主持办理交接手续;工点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测量组应将全部测量记录资料整理上交测量队,经测量队检查合格后,经理部方可验收工程;项目工程完工,线路贯通竣工测量完成之后,测量队应将项目全部测量记录和资料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项目经理部按交工验收的要求将测量记录资料编入竣工文件。

10、7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10、7、1公路工程施工常用测量仪器主要有:水准仪、经纬仪、光电测距仪、全站仪(包括觇标、水准尺等附属工具)。测量工具主要指量矩尺、温度计、气压计。测量队、组对所配置的仪器工具具有使用权和负有保管责任。

10、7、2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0、7、2、1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和工具前,必须认真阅读仪器说明书,熟悉各部分性能、操作方法和日常保养知识,了解各种仪器使用时必须具备的外部环境条件。仪器精度与性能应符合合同条件及规范要求,仪器的配置与使用范围应经项目总工程师签认确定。

10、7、2、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均视为不合格。

ü已经损坏。

ü过载或误操作。

ü显示不正常。

ü功能出现了可疑。

ü超出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

ü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

出现了上述不合格项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做明显标记。只有排除不合格原因,再次检定确认合格,并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验证签认后,方可使用。

10、7、3测量仪器使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其要求的环境条件,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架立、使用仪器。仪器架立后司仪人员应专心守护,不得擅自离开。

10、7、4测量仪器转站,严禁将带支架的仪器横扛肩上;经纬仪、光电测距仪和全站仪转站必须装箱搬运,行走困难地段所有仪器必须装箱护行搬运;测量收工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擦拭仪器装箱;携带仪器乘车必须将仪器箱放在座位上,或专人怀抱,不得无人监管任其受振。

10、7、5项目经理部的测量队应建立仪器总台帐、仪器使用及检定台帐测量组也应建立相应的分帐;仪器档案由项目技术部门保存原件,测量队、组长保存复印件,复印件随仪器装箱;仪器使用者负责使用期间的仪器保管,应防止受潮和丢失;测量仪器应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外借他人使用。

10、7、6测量仪器工具的移交和检定要求对测量仪器其进行年检和标定,并且年检和标定工作必须在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当仪器在项目上时,由项目上负责;当仪器在公司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在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应将使用的仪器随同台账一同移交公司工程管理部保管。

11、施工过程控制

作为施工企业施工的技术人员,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正在作业的工序根据设计文件、规范、项目要求、标准进行检查、检验和指导,以进行动态控制。

运用的方法主要有:测量、试验、观察、分析、总结、指导、提高。

所以作为施工企业技术人员要作好施工过程的动态控制,须做到以下工作:

11、1掌握施工图纸、项目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11、2认真核对试验、检验、测量数据,仔细分析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

11、3坚持做好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工作。

11、4对关键、重点、难点工序或控制点,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施工方法,并保证其有效的实施和执行。

11、5做好自检、互检、接检的“三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随即处理,或立即将信息反馈,及时处理。

11、6保证技术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11、7在工序开工前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指导施工人员掌握领会作业指导书的作业方法和控制措施。

12、施工日志

工程施工日志是项目工程技术施工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所必须填写的原始性记录,是工程施工现场过程控制的第一手资料。

项目工程自项目总工程师至下属各级技术工作人员从一进入施工现场到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任务或项目总工程师另行要求,各自填写施工日志。

待工程交工验收后,除业主竣工资料中要求部分的施工日志外,其余施工日志均应全部收回,随同工程技术资料交回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以备后查。

根据要求工程施工日志的填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1技术工作人员工作内容;

12、2工程施工作业内容;

12、3天气状况、日期、时间;

12、4项目工作要求、监理工作指令;

12、5工程变更设计及处理情况;

12、6现场作业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试验检测人员、测量人员的数量及姓名;

12、7施工机具的搭配及运转情况;

12、8施工过程的检查、指导情况及工程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情况;

12、9不合格项的处理程序及采取的措施;

12、10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状况的描述;

12、11其他事宜。

上述施工日志的填写内容,项目总工程师可根据各技术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职别、内容的不同进行调整和完善。但工程完工后,必须将各施工日志收回进行整理,随同其他技术资料一同移交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室。

同时工程施工日志在填写过程中须注意:

ü不得缺日、隔日或无故不填写。

ü不得缺页、撕页或肆意涂改,坚决杜绝事后补做记录。

ü填写内容要整洁、完善、齐全,不得漏项。

ü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业务领导应定期对下属工作人员的施工日志进行检查和纠正。

ü及时收回并交由专职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归档整理。

13、技术文件资料

与施工企业、施工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主要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本、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设计核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技术方案、变更设计、施工记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施工日志、工程检查检验报告、试验报告、试验检验记录、测量记录、各种施工规范和规程标准、与工程技术有关的照片录音录像照片、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来往的技术性文件、监理工作指令和指示、建设监理单位审批或下发的各项与技术要求有关的文件或通知、竣工资料、验收报告、保修单等。

对于上述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必须遵从如下要求和规定:

13、1对技术文件资料须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且必须有专人负责。

13、2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往来的各种与技术相关的文件必须受收、发文登记记录控制,要求收件单位、收件人、发件单位、发件人填写和签字,并注明日期。

13、3技术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在工程完工后,如须随同竣工资料一同移交建设单位的,项目上必须留存复印件。

13、4随同移交建设单位的竣工资料必须有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同时移交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留存、管理。

13、5竣工资料之外的其他技术性文件资料,在工程完工后亦不得销毁、丢弃,应随同竣工资料一同移交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室留存归档。

13、6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配备必须满足施工项目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实用,同时也必须是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14、变更设计

由于项目工程具有很强的不可预见性和施工控制的动态性,所以变更设计是完善原施工图纸、补充原设计缺陷、纠正原设计错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同时,变更设计又涉及到施工企业的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及费用,故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亦必须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亦须做到以下几方面的事宜:

14、1严格审查施工图纸,认真调查施工现场,并仔细核对有无不吻合的地方。

14、2根据客观实际情况,材料、机具使用和工艺应用有无与设计要求不符的地方。

14、3对于与设计施工图纸不符的地方应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并要保存记录。

14、4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对图纸进行会审,重点审查图纸设计标高、尺寸、数量、完整情况,以及与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地形是否吻合。

14、5与变更设计有关的记录、图纸、表格、数据、纪要等技术性文件资料应做为重点保管,以便做为费用索赔的重要依据。

14、6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有书面通知,若是口头通知的,应保存好施工日志记录,但应日后及时请监理、设计、业主予以确认。

14、7对于须变更的设计,须拿出可靠的数据、有利的证据、科学的实验报告。

15、技术总结

工程技术总结是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质量负责人负责编制和撰写的,主要是总结工程施工经验、推广先进的施工工艺、培养优秀的技术人员、广泛地进行技术信息交流。技术总结要求每项目至少写一篇,且须包括以下内容

15、1工程概况

15、2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组建情况

15、3技术管理情况

15、4质量控制情况

15、5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情况

15、6施工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写情况

15、7技术交底书的执行情况

15、8项目工程存在影响技术质量的环境和因素

15、9工程中有无特殊的项目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

15、10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和方法

15、11对特殊处理项目的主要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15、12本项目中所使用的新施工工艺、方法

15、13项目认为可推荐、推广或互相借鉴的先进工艺和方法

15、14竣工资料整理情况

15、15对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方面的建议

15、16其他事宜

技术总结上述主要内容项目总工程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16、技术监督、检查

为有效保证公司对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每年每项目至少进一次检查和考核,主要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和考核:

16、1项目技术检查内容

16、1、1施工图纸

16、1、2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6、1、3技术交底

16、1、4施工组织设计

16、1、5施工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16、1、6重点、难点、关键工序的控制

16、1、7技术资料的管理

16、1、8技术工作人员的职责

16、1、9不合格项的纠正

16、1、10其他

16、2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16、2、1质量目标、方针

16、2、2质检工程师职责

16、2、3项目质量计划

16、2、4项目质量目标

16、2、5质量管理体系

16、2、6质量责任书

16、2、7质量记录和内业资料

16、2、8不合格项的控制

16、2、9其他

公司主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对上述被检查内容和项目进行调整和完善。

17、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

17、1公司和各项目应提倡技术创新,促进新工艺、新材料、新办法、新设备(简称“四新”)的使用。

17、2技术创新要有有效的、科学的、可循的论据证明;

17、3对“四新”的使用始终以经济指标为首要考核、评价指标,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经济成本过高、过大的都不能使用。

18、技术创新和技术性论文

18、1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指工程技术人员在技术领域内充分利用自己或组织与集体的智慧和才能,发明出有利于工程技术发展和更新、或能够降低工程经济成本、或最大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工艺或技术方法。

为了达到自主创新、自我发展、持续前进,更好地激励广大技术人员创新建业的目的,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8、1、1公司和项目组织应积极鼓励、引导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创新。

18、1、2为有发展潜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营造有利的工作环境。

18、1、3加强技术人员创新队伍的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技术人员的思想、文化、技术技能素质。

18、1、4加强日常技术人员的考核、激励,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活力。

18、1、5建立有效的协调、组织、沟通机制,形成工程实施合力资源。

18、2技术性论文

为使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方法,提高公司总体技术水平,以及及时发现、培养和使用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骨干,提高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公司和项目部应积极提倡、要求工程技术人员撰写工程技术论文。

内容主要针对该项目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和新设备,具有一定的理论或技术创新内容,具体范围包括:18、2、1工程技术、施工工艺、方法,或18、2、2质量管理、质量检测、检验,或18、2、3工程试验、检测、测量,或

18、2、4试验、测量仪器维修、标定、鉴定和使用,或18、2、5机械制造、维修、保养,或18、2、6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索赔,或

18、2、7工程技术人员认为有创新价值、须共同交流的其他技术信息。

篇2:某客房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客房部、前厅部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管理的成效,调动各级管理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和工作读到检查力度,更好地完成酒店及各部门的任务,特制定此制度:

一、坚决执行逐级负责制,即经理发现问题处罚主管,主管发现问题处罚领班,领班发现问题处罚员工;不允许越级管理或越级汇报,越级处罚。

二、经理(主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主管或服务中心文员(领班),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整改,并由经理(主管)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后或在工作日志上注明,对于既无汇报又无注明者处罚2分。经理(主管)于每日下班前再次检查当日发现问题的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人按完成任务给予5分人处罚。

三、经理(主管)对于头一次发现的问题给予提醒不处罚,对于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给予2分的处罚。

四、经理(主管)每日根据昨日的工作检查情况安排当日工作,对于昨日的工作未能及时完成者,按制度扣2分。

五、对于执行的表格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如未按制度执行且主管(领班)又未发现未及时督导的,给予直接领导2分的处罚。如服务员报告表的要求。

六、经理发现下属员工不讲普通话的,给予主管2.5分的处罚;经理(主管)发现下属员工犯错误,视错误的轻重给予主管(领班)1-5分的督导不利的处罚。

七、服务中心表格如房态表、维修日统计、外借表,客衣交接本等表格认真填写。特别是房态更改表,应将所有15:00前退房写至上面,若发现退房房号在此表上未显示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服务中心本班次人员应对各种表格做好监督检查,若发现未签还或未及时催还等现象发生,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

八、对于某些部位出现积尘,或垃圾较多(垃圾袋5个,或烟头10个),将对主管进行2分的处罚。

九、服务中心卫生夜班每日打扫,经理将一周内不定期检查,发现卫生不到位,将给予2分处罚。

十、部门出现客人投诉或不满,给予主管2分的处罚。

十一、其他未按规定完成工作的,视情况给予2-5分的处罚。

十二、领班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允许将手机带到工作岗位,只有自己做到,员工才能做到),为员工树立榜样。

本规定自2005年4月30日起试行。

客房部

2006-4-30

奖励制度

1.本月所管辖员工未发生一般过失以上的过失,主管(领班)+2分。

2.得到总经理表扬,主管(领班)+2分

3.受到客人书面表扬信(不包括友情提示卡上的)一封,主管(领班)+2分

4.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并实施有效者的。+2分

5.真诚报上发表文章。+2分

6.每月优秀干部将考核分数、处罚情况作为参考,15日、29日领班以上会议召开。

7.PA每天专查扣分不超过5分,主管(领班)+2分

本规定自2005年4月30日起试行。

客房部

篇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场电焊工安全教育试卷

一、填空题(每题2.5分)1、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作业人员施工中应该执行、、和要求。3、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和等。4、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5、建筑业常发生的重大伤害是、、、、。6、施工中三不伤害是,,。7、级大风以上时停止脚手架作业。8、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是、、。9、火警电话是。10、急救电话是、。11、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度。12、氧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工地使用时应注意,。13、焊机一次测的电源线长度不超过米。14、焊机二次侧把线及地线长度不超过米。15、焊机把线电缆应采用电缆。16、交流电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伏。17、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18、进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时,作业前二氧化碳气体需预热分钟。19、为防止电焊弧光伤害眼睛,应采取。20、电焊工操作时应佩戴、、等防护用品。二、判断题(每题1分)1、带电灭火时采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2、卷扬机吊笼可以载人一同上下。()3、结构施工中的伸缩缝和后浇带不需要防护。()4、槽、坑、沟边的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5、凡在坠落基准面2.5米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边进行的作业。()6、在潮湿和金属容器内作业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7、模板的拆除顺序是先安装的后拆,后安装的先拆。()8、安全标志的作用是美化施工现场。()9、机械操作人员离开使用的机械时应做到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10、平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达到齐全有效,保证操作者安全。()11、电焊钳过热后可以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12、焊工高处作业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13、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14、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施焊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15、为防坠落电焊工高处作业时使用普通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16、现场非电气焊工可以学习焊接操作。()17、气焊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18、气焊作业焊(割)炬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人。()19、施工现场气焊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20、乙炔表和氧气表损坏或失灵后还可以继续使用。()三、问答题(每题3分)1、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是什么答:2、电工作业时有哪些安全要求答:3、电焊机二次线的要求有哪些答:4、如何正确戴安全帽答:5、安全带的正确系挂方法是什么答:6、电焊工在清除焊渣时应注意什么答:7、电焊机外壳应安装什么答:8、使用减压器时,有哪些安全要求答:9、在什么天气条件下不能露天焊接答:10、氧气瓶及其瓶阀、接头、软管不能与什么物品相接触

篇4:冶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生产单位的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或者在采取可以的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2.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必要的用品。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年复审1次。4.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的从业人员,不得。5.“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6.“三不伤害”是指、、。7.安全电压的工频有效值不超过V,直流不超过V。8.对带电设备进行维修时,一定要,并在明显处悬挂的警示牌。9.有人低压触电时应先迅速,再进行。二.选择题(20分)1.带煤气作业下列工具不能使用是()A.钢质工具B.铝青铜合金工具C.铁质工具D.木质工具.2.炼铁厂煤气中毒事故危害最为严重,死亡人员多,多发生在()A.炉顶装料系统B.热风炉系统C.炉前和检修作业中D.高炉煤粉喷吹系统3.带煤气作业时,禁止一切火源的范围是()A.50mB.40mC.70mD.60m4.一般停产检修的煤气设备内空气中的氧含量至少应大于()A.20.5%B.15%C.30%D.25%5.高炉生产检修进入容器作业时,应首先检查空气中那种气体的浓度()A.二氧化碳B.一氧化碳C.二氧化硫D.氨气6.下列啊种情况不属于违章作业()A、高处作业穿硬底鞋B、任意拆除设备上的照明设施C、特种作业持证者独立进行操作D、非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区域内逗留7.为了防止爆炸产生的强大的破坏力,喷吹罐、储煤罐应有()A.防爆膜B.泄爆孔C.放散阀D.逆止阀8.炼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物质原因中最主要是由于()A.设施(备)工具缺陷B.防护保险装置有缺陷C.误操作D.作业环境条件9.出渣时为了防止冲渣沟堵塞,渣沟坡度应大于()A.4.5%B.6%C.2.5%D.3.5%10.对煤气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一氧化碳的含量将煤气作业区分为()A.三类B.四类C.五类D.六类11.安全色是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不包括的颜色是()A.红色B.蓝色C.白色D.黄色12.移动照明行灯的电压不可超过()A.6VB.12VC.24VD.36V13.乙炔气瓶的瓶体温度不能超过()度A.10~20B.20~30C30~40D.40~5014.高炉煤气含大量有毒气体,主要是()A.二氧化硫B.二氧化碳C.甲烷D.一氧化碳1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保证氧气含量不得低于()A.16%B.18%C.20%D.22%16.在空气不流通的狭小地方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可能造成的危险是()A、中毒B、缺氧C、爆炸1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A、专业技术培训考试B、文化考试C、体能测试18.各种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米以上,避免阳光暴晒。A、5B、8C、10D、1519.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学时。A、8B、20C、24D、4020.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最佳位置是()。A、下风位置B、上风或侧风位置C、离起火点10米以上的位置D、离起火点10米以下的位置三、判断题(30分)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2.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可以在员工工资或福利中扣除()3.用人单位在员工工资中扣除工伤保险费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保护用品的要求。()5.安全生产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构成。()6.任何电器设备在验明无电前,一律认为有电。()7.各类气瓶在没有用空的情况下可以充装同类气体。()8.新建或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可以随时启用。()9.在煤气使用过程中,一次点火不成功不可以连续点火。()10.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只要有人监护就可以进入设备内部或有限空间作业。()11.在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12.工人长时间在强的噪声环境中操作,会造成一定的职业伤害。()13.灭火中要贯彻“先救人,后灭火”和“先控制,后消灭”的灭火战术原则。()1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1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7.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时应立即逃生。()18.煤气水封是可靠的隔断装置。()19.煤气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阀门灭火。()20.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无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21.企业安全工作应按时紧时松的原则进行管理。()22.安全色中的蓝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及通行的规定。()23.管理人员进入生产岗位可以不戴安全帽。()24.铁口连续过浅时,开铁口时应开大些。()25.钢水罐、铁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26.煤气区域因无泄漏不必严禁烟火。()27.应控制炼钢炉出钢量,防止炉外精炼时发生溢钢事故。()28.钢水浇注后倒渣应注意安全,倒渣区地面不得有水或潮湿物品。()29.往炼钢炉兑铁水时,铁水罐应压在转炉炉口或电炉受铁槽上。()30.只有触及带电体,才能导致电流流经人身,发生触电事故。()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1.常见的出铁事故有哪些答:2.氧气转炉吹炼期间发现冷却水漏入炉内,应当怎样处理答:3.煤气设备上动火如何监护答:4.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如何进行急救答:5.怎样进行中暑急救答:

篇5:新入厂人员安全教育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入厂安全培训教育,使新入厂人员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知道安全生产的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懂得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二、培训对象

新入厂人员。

三、培训学时

四学时。

第一章安全管理基本概念

第一节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和体制

一、安全与安全要素

1、什么是安全

狭义的安全: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消除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财产损失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和资产安全。——即安全生产。

广义的安全:一切活动领域中所有安全问题。

1)生产领域安全生产

2)生活领域生活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

3)生存领域。台风、水灾、雷击、海啸、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

2、公民安全要素

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安全素质

1)树立安全意识——意识决定行动。

提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认识;

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懂得安全知识——知识决定防范能力。

(1)学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2)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并正确运用;

(3)懂得公共安全知识

3)遵章守纪——避免减少事故发生。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避免减少事故发生。

4)掌握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保障生命安全。

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公共安全技能(事故报警、灭火器使用、紧急避险方法等)。

5)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保证。

自觉遵守和维护道路交通、企业生产、日常生活等公共秩序。

6)培养和提高紧急避险能力——逃生有方,保障生命。

应急预案:针对非常状态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个人也要培养紧急避险意识,提高紧急避险能力。

二、安全生产的方针

我国原来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5年10月8日在北京举行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的安全方针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由于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出现这样的严峻形势,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也有科技发展落后的原因,还与整个民族安全文化素质有密切的关系等等,所以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要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推动安全科学技术创新、弘扬安全文化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才能真正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这是指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国家和企业的职责,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这是一,其次,企业的最优化目标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的统一,这是体现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经济责任制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法》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呼经十七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负责。

3、“三同时”和“五同时”原则

“三同时”原则是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各级领导或管理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国务院1993年50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正式提出: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1996年1月22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活会议上,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即“企业负责、行政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体制”,加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劳动者遵章守纪提出了具体地要求。

企业负责就是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和具体实行者,它独立承担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它所要解决的主要是遵章守纪、有法必依的问题,是安全管理的核心。

群众监督不仅是各级工会,而且社会团体,新闻单位等也应对安全生产起监督作用。工会监督是群众监督的主要方面,是依据《工会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进行的监督。工会一方面要代表职工利益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督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也要支持配合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如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反映事故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等)。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一、安全生产的管理理念

1、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管理观念

杜邦的安全目标是,坚信所有工伤和职业病以及安全和环境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

埃留特雷。伊雷内。杜邦(人们习惯将之称为E.I.杜邦)是法国人,在1802年从法国移民到美国,建立了杜邦公司。杜邦公司可以生存200年,把安全作为引导企业成功的核心价值之一,是其中一个强劲的理由。

杜邦安全管理十大基本原则:所有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的;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所有安全操作隐患是可以控制的;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各级主管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消除;工作外的安全和工作内安全同样重要;良好的安全就是一门好的生意;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关键。

2、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人是生产力各要素中最活跃、最积极、最具决定性的力量。对企业而言,人是第一资源,是最宝贵的财富。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由于从业人员素质不一,硬件配备不完善,导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这就势必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法,一方面通过以人为本的管理,管好人、用好人、发挥好人的中心作用;另一方面创新管理机制,通过挖掘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覆盖面,形成“人人、时时、事事”有人操心尽力的管理格局,依靠管理规范人的行为,依靠人的全面发展优化管理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3、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

“持续改进”,就是以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管理理念为指导,通过全员参与生产经营各个领域的目标化、日常化、制度化的改进活动,使企业管理水平渐进地、螺旋式地上升,促进企业以较快的速度平稳发展。它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管理理念,是促使组织适应环境的主要方法,是追求卓越的重要措施,其核心思想可以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来概括。

二、应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1、“大安全”观:从广义的的大安全概念出发,全面地把握和认识个人安全、家庭安全、企业安全等各层次的安全问题,创造宏观安全的管理方法,技术手段和其他措施。

狭义的大安全是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面临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消除了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职业危害或设备、财产的条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安全劳动卫生,或职业安全健康。广义的大安全是指:则除了企业的生产安全外,还包括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企业治安等。对于社会而言,包含生活安全,如交通安全、家庭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旅游安全等;还有各类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2、“安全政治”观: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既体现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又体现出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

3、“安全法制”观:人人都树立起安全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自觉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通过法律形式规定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维护企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以人为本”观:人是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在人、机、环境安全生产诸要素中,人起着决定性因素。同时人的生命也是最宝贵的,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在于保护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提高人的素质、调动人的积极性上狠下功夫。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形式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

经理(厂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建立的是以经理(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经理(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他对企业的人员、物资、资金等各方面均在最高指挥权和调度权。因此,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二、企业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就是把企业从上至下分为若干个安全生产管理层次,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有效地实现全面安全管理。

决策层主要起决策、指挥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备人员;保证安全资金和物资投入;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

管理层主要对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企业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操作层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操作层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环节。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事故调查。

一、源头管理

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三类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严禁安排上岗。

2003年6月1日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在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维修、改造、报废等做出的强制性规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中的重大环境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辨识与评价,确定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编制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都属于源头管理。

二、过程控制

具体是指从施工开始到工程竣工结束,这也是一个规范化、标准化、文件化、程序化的管理过程。

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50216-2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216-2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规定有以下内容:

1、在系统辩识危险源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危险源初步辩识清单。根据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制订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或项目管理规划);

2、建立项目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和项目环境保护计划;

3、制定和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4、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

5、其他应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管理记录。

三、应急救援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按照事故的范围可将应急预案划分为五级:

Ⅰ级(企业级)应急预案这类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较小的范围内(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等),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域内。

Ⅱ级(县、市/社区级)应急预案

Ⅲ级(地区/市级)应急预案

Ⅵ级(省级)应急预案

Ⅴ级(国家级)应急预案

政府预案,包括Ⅱ、Ⅲ、Ⅵ、Ⅴ级预案,涉及危险范围较广,事故后果较严重,只有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甚至跨省区)才可能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公司在2007年下发了“晋电建一安字〔2007〕18号”文----关于印发公司《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根据公司自身实际将突发性事件(事故)分为专业分公司级(I级)、项目部级(Ⅱ级)和公司级(Ⅲ级)三级。主要针对工程现场可能出现的坍塌事故(基坑作业、模板安装拆除作业)、倾覆事故(脚手架搭拆、塔吊装拆作业)、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触电事故、环境污染事件、高空坠落事故、火灾、施工中挖断水、电、通信光缆、煤气管道和食物中毒、传染疾病、自然灾害等多种常见的事故所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1、专业分公司级(I级):突发性事件(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一个分公司的范围之内(一般未遂事故或记录事故),现场专业分公司的应急队伍就可以控制解决的,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其它专业分公司。

2、项目部级(Ⅱ级):突发性事件(事故)影响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这样的事故需由项目部组织展开救援和控制工作,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本工程现场其它单位。

3、公司级(Ⅲ级):在公司本部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事故或公司承建的工程现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项目部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不能独立完成救援,需由公司的力量控制解决的。

四、事故调查

2007年6月1日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应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此外,还应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纳入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范围来认识。

一、宪法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二、法律

狭义的法律特指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其中又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前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后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通过。

三、行政法规

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狭义的行政法规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等。

四、地方性法规

是指地方国家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五、行政规章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故、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又可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授权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是指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六、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化是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趋势。安全生产标准一旦成为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它就具有了法律上的地位和效力。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纳入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范围来认识,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一、《宪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力。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修养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力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1997年3月1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事故案例进行讲解)

北京地铁十号线十标段太阳宫至三元桥折返线工地“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设备”2006年2月27日在使用中钢丝绳崩断,导致吊斗坠落,将正在井下施工的3名工人当场砸死,后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5名被告人被判处8个月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跃发在任北京地铁十号线十标段太阳宫至三元桥折返线工地带班班长期间,安排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且持假证的外甥王某(未成年人)任该工地“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司机”,并在明知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让工人照常施工,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杨树凯在任十标段劳务队福建海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队队长期间,在明知“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签署了维修验收合格意见,致使该起重机照常施工运转,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李英平在任十标段项目经理部设备科负责人期间,在没有仔细检查“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签署了验收合格意见,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向山持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十标段任维修班长期间,在明知该工地“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没有阻止该起重机施工运转,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对大型机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此次事故发生,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分别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4名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张跃发等4人两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持伪造的起重机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的未成年人王某,经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引用事故案例进行讲解)

春节临近,黄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其家中非法制造爆竹。2007年2月23日21时许,黄某存放在堂屋西间的两袋爆竹发生爆炸,致自家房屋和邻居黄某某家的房屋倒塌,邻居黄某某死亡。

8月2日,黄某被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非法制造危险物品,发生爆炸,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被告人归案后能够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在危害社会,可对其适用缓刑,故做出了上述判决。

三、《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规定

重点讲解关于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

2)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3)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

4)改善劳动条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5)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

6)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从业人员的权利

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批语、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

3、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四、《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

1、“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2、“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五、《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1、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第三章”----工伤认定

3、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六、《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中的相关内容

1、单位的安全责任规定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节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一、“第二十六条”----班组长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二、“第二十七条”----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三、“第二十八条”----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四、日常使用的几个安全术语

1、安全“两施”: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

2、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三查三交:查“三宝”、查衣着、查精神状态,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

4、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5、四到位:指作业现场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6、四清楚: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

7、四个凡事: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8、安全文明施工“六化”: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

第四章常见的几种安全生产事故

第一节事故危害与常见的伤害事故

一、事故的定义

同时具备下列三方面条件的叫做事故:

1、是生产、工作过程中、突发性、未能预料到的意外事件。

2、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引起的)。

3、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事故是违背人的意志而发生的一种失去控制的意外事件。但必须明白,意外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每次意外发生必然会有它的成因。不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就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而更多的情况下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共同引发的。

二、工伤事故的定义

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三)急性中毒事故

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期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需要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三、电建施工中的几种主要伤害事故

建设(火电建设)业是伤亡事故多发行业。根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和的8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

1、高处(空)坠落:指由于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如从各种架子、平台、陡壁、梯子等高于地面的坠落或由地面踏空坠入坑洞、沟以及漏斗内的伤害事故。

(它占公司发生死亡人数的57%)

造成高处(空)坠落的主要因素:

1)安全带和安全网利用不好,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爬爬梯时未使用自锁器;走单梁未设置手扶水平安全绳和防坠安全网;或者是安全网和安全带的材质不符合国家标准。

2)脚手架搭设和脚手板敷设不符合要求,而且没有在脚手架外侧按标准张挂安全网。

3)楼梯口、电梯口、垃圾道口、预留孔洞口等处防护不到位,基坑边缘、建筑物的平台及屋面、框架楼周边、阳台边等处未设防护栏杆或其他防护设施,造成作业者失足坠落。

4)夜间施工现场无足够的照明,造成作业者失足坠落。

5)拆除临时建筑物或者在轻型屋面上施工时,发生踩塌坠落。

6)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在高处危险区域打闹、打盹、睡觉等。

2、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体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倒、砸伤等伤害,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它占公司发生死亡人数的19%)

造成物体打击的主要因素

1)建筑物施工的出入口、通道口、预留孔洞口和上料口等上部没有搭设防护棚,或者是设施和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由上部坠物击伤下面作业人员和行人。

2)交叉重叠作业面上的杂物、垃圾过多,未能及时清理。

3)其他落物、锤击、碎裂、崩块、、碰砸等伤害,但不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3、触电(包括雷击):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人体接触裸露的临时线或接触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触摸漏电的手持电动工具,以及触电后坠落和雷击等事故。

(它占公司发生死亡人数的14%)

在电建施工中,施工作业者每天都要同电动工具及设备接触,而且作业场所又多数在潮湿环境下进行:如混凝土浇灌、抹灰、抹地面、磨水磨石等;在施工中启动电气设备,如吊车、卷扬机、电焊机、搅拌机等;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等;这些作业中都容易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4、其他: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等方面(它占公司发生死亡人数的10%)

1)起重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伤害事故。如在起重作业中,脱钩砸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断裂抽人,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倾覆事故及起重设备本身缺陷等。

2)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机械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等人身伤害事故。如机械零部件、工件飞出伤人,切屑伤人,人的肌体或身体被旋转机械卷入,脸、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等。

3)坍塌:指建筑物、堆置物等倒塌和土石塌方引起的伤害事故。如因设计、施工不合理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

20**年9月9日,工程项目部通知某专业分公司按平面统一规划要求对己进入现场多日的工具房进行吊装、运输和重新就位。专业分公司随即派人与工程项目部机械调度员进行联系,商定于9月10日上午由工程项目部安排平板车和吊车,同时要求随车配置相应的起重人员。

9月10日上午,专业分公司书记王хх、经理助理胡хх、工具车司机何хх、施工人员马хх和陈хх等五人到达施工现场。共中马хх和陈хх是从其他工程现场临时抽调回来的。8时30分,工程项目部派出的吊车和平板车到达现场,但起重人员一直没有到位。8时40分,在进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后便开始吊装,由于起重人员仍然没有到位便安排由施工人员马хх、陈хх二人负责钢丝绳的挂、摘钩工作。因为现场没有准备摘钩时供上下工具房的梯子等攀登工具,陈хх便借助工具房的门锁和加强筋上下。第一个工具房拉到卸车位置后,陈хх挂好钩准备下房。其时陈хх右手拉着钢丝绳,左手抓住工具房起吊耳上的加强筋,脚踩在工具房的门锁上,在准备借助加强筋换手的一刻,因加强筋脱落从高处摔下,后背着地。工具房高约2.5米,平板车自身高约1米,坠落高度约为2.5米。9时10分左右,工程项目部派车将伤者送到医院,经检查确诊为腰部第二椎骨压缩性骨折。

原因分析:在起重工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即安排非起重专业人员进行吊装施工作业,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作业条件不具备,对施工环境检查不认真,危险点、危险源分析不明确,口头安全交底针对性不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临时施工没有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没有成立班组建制而从其它工程现场临时抽调作业人员,是事故发生的又一直接原因。

2006年9月2日上午,某专业分公司接到1#机组试运指挥部命令,检修工业废水处理站一般废水调节池30KW泵。专业分公司副经理刘хх亲自组织监督操作。因提升泵安装在池底,需要吊到地面上进行检修。当时,所用工具为三角门架1架,两吨倒链两台。吊泵前,专业分公司低压队5名职工由技术员武х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并由班长任х带领职工于下午1点开始作业。吊完第一台后,在吊第二台时,刘хх离开现场,也没有对其他人进行交底和安排监护,致使操作人员在往池边地面放置提升泵时,操作不当,使三角门架突然倾翻,操作人员黄х由于躲闪不及被门型架横梁砸在大腿。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立即将黄х送往医院,被初步诊断为右大腿齐面骨折,并作了处置,待平稳后施行手术。9月3日凌晨5时,黄х突然抽搐,医院立即作了CT检查,发现脑部无受伤,初步被诊断为脂肪栓塞。立即组织人员将黄х送往山西医科大学二医院,但由于病情突发并严重,经多日抢救无效,于9月11日死亡。

原因分析:专业分公司施工班组在把30KW泵进行吊装检修过程中,所使用三角门架采用钢管直径108,1000×2800×2500的门架吊装,需吊出地面进行检修,所使用的三角门型架达不到移位要求,两腿叉开的距离不够,在受力提升吊出池底后,往池边地面放时,因用力过猛,使三角门架移位倾斜,提升泵落地,将三角门架带倒,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008年4月12日,某工程现场在吊装锅炉前侧中上段水冷壁,当起吊到炉顶1#、2#大板梁间往下穿的过程中,发现两个起吊点的其中一侧吊耳弯曲变形根部撕裂一半,后经项目部、专业分公司积极采取应急措施,于当天下午约15时将此段水冷壁就位。根据事后分析,如果吊耳全部撕裂,水冷壁下坠产生的瞬间冲击力将使3000T/M塔吊难以保持平衡状态,极有可能造成机械设备的损毁和人员伤害。

原因分析:吊装锅炉前侧中上段水冷壁,原方案为前侧水冷壁分左、右两片吊装,每片水冷壁高25m,宽约6.5m,由于受3000T/M塔吊的起升高度的限制,后更改为中上、中下两部分吊装,此时水冷壁的尺寸约为高13m,宽约为13m,附带钢梁总重约达31T,后在起吊前又临时多加一根约2T重的刚性梁,此组件总重约过33T。实际吊装方案同已批准的原吊装方案相比已发生重大变更,但专业分公司未按规定要求编制补充方案重新报项目部审批;

实际吊装时的吊耳为双孔吊耳(内侧孔为就位接钩孔,外侧孔为起吊孔)。而原报审批的“作业指导书”中的受力分析是单孔吊耳计算的数据。单孔吊耳的孔中心到吊耳根部的距离为125毫米,而实际的双孔吊耳的距离增加到260毫米,吊耳根部的受力较原设计增加了一倍还多。此还不算临时多加一根约2T重的刚性梁的重量。按设计的受力安全系数8倍来算,实际的受力安全系数降到4.8倍,吊耳根部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够。

在吊装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水冷壁与脚手架勾挂。

按照公司要求,临时设施一定要按正式工程进行验收。而项目部质检部门没有对吊装吊耳的尺寸、焊接质量等进行复核和验收;

第二节常见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心理状态

一、常见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失效;

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设施和机具、工具;

4、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6、物体存放不当;

7、攀、坐不安全位置,行走不安全通道;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所中,忽视其使用;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二、事故易发者的性格

(1)感情冲动,易兴奋;

(2)恼怒,焦躁;

(3)对工作和现实易安于现状;

(4)不沉着,心不在焉;

(5)工作忙记忆碌碌,效率不高;

(6)心情和感情随天气等外界条件而变化无常;

(7)理解力低,判断和思考能力差;

(8)极度喜悦和悲哀;

(9)不能以理性控制行动;

(10)处理问题轻率,冒失;

(11)运行神经迟钝,不爱运行。

三、不安全的心理状态

(1)白日梦;

(2)消极情感与过于兴奋;

(3)满不在乎;

(4)思想麻痹,习以为常;

(5)侥幸心理;

(6)图快心理;

(7)好奇心理;

(8)好强心理;

(9)拜金心理;

(10)怕苦脏累爱美心理;

(11)不懂装懂;

(12)敷衍了事;

(13)冒险蛮干;

(14)马虎凑和;

(15)盲目自信;

(16)事故难免心理;

(17)紧张害怕心理等。

第三节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

一、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直接保护我们生命和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保护劳动者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的侵害。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止或减少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工中毒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有: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电焊防护面罩、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有色护目镜、白光护目镜、防辐射铅服、防酸工作服、防酸手套、防酸胶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绝缘胶鞋、防尘放毒面具等。

一般劳动保护用品为:工作服、劳保手套、绝缘鞋、雨靴、雨衣、口罩、卫生洗涤用品等。

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可分为:头部、眼面部、呼吸器官、听觉器官、手部、足部、躯干、皮肤、防坠落。

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作服要保持清洁,穿戴和体,敞开的袖口或衣襟,有被机器夹卷的危险,要做到袖口、领口、下摆“三紧”才便于工作。在遇静电的作业场所,要穿防静电工作服。

2、安全帽要戴正、系紧护绳。缓冲衬垫要与帽体相距至少32毫米的空间,以缓冲高处坠落物的冲击力。安全帽要定期检验,发现下凹、龟裂或破损盈利及更换。

3、安全带: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佩带安全带。使用时要检查安全带有无破损,挂钩是否完好可靠;安全带要系在腰部,挂钩应扣在身体重心以上的位置,固定靠前,安全带要防止日晒、雨淋,并定期检验。

4、防护手套:劳动过程中对手的伤害最直接、最普遍。如:磨损、灼烫、刺割等,所以要特别注意对手的防护。手套种类很多,有纱手套、帆布手套、皮手套、绝缘手套等,要根据工作的不同佩带。大锤敲击、车床操作禁止戴手套,以避免缠卷或脱手而造成伤害。

5、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

6、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7、防止职业病作业伤害应佩戴的防护用品:从事有毒、有尘、噪声等作业的需佩带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声耳塞,倒运酸瓶要穿防酸服、防酸靴、戴防酸手套和要及玻璃面罩、口罩,金属探伤作业要穿防射线铅服、戴放射线护目镜,防腐保温作业要穿防粉尘工作服、戴防风眼镜、电焊手套,金属容器内涂刷树脂,戴送气头盔等。总之各工种都应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并认真穿戴使用。

二、安全标志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志。安全标志虽然不会说话,他却是安全生产的忠实哨兵,对“哨兵”的告诫,我们一定要遵守。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是指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员环。颜色为红色,图形是黑色,背景是白色。

警告标志—是指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颜色为黑色,图形是黑色,背景是黄色。

指令标志—是必须遵守的意思,几何图形是圆形。颜色为兰色,图形是白色,背景为白色。

提示标志—是指示注意目标的方向,几何图形是长方形。颜色为:图形文字是白色,背景是所提示的标志,用绿色。消防设备提示标志用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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